摘要:首先,国有企业应当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借助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特别是紧盯关键少数,在党员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关键人员中形成有效约束以及规范作用,进而带动企业职工做到廉洁工作、勤政务实。其次,对国有企业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也有着突出的经济意义,借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可以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的中心工作,发现日常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纠正、完善,对于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有强化作用,可以达成源头治理的效果,从而实现企业稳步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
1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作用及必要性
在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及实际改革过程中,其最主要目标就是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构建并完善,而为能够使这一目标较好实现,不但要使党纪党纲的制约作用及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并且纪检监察组织应当落实实际工作,因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且也是必要任务,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在国有企业实际发展过程中,和谐稳定的环境能够为企业实现良性发展提供较好基础,而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和谐稳定环境的形成。在国有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若有违法乱纪情况发生,会导致企业内基层员工出现不安心理,并且会造成企业内部矛盾形成加速,甚至会引发冲突,从而影响国有企业日常经营。因此,对于违法乱纪行为应当严厉惩处,以有效平复员工情绪,才能够使矛盾冲突出现的可能性得以最大程度减少,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通过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及时发现企业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为更好惩治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支持,因而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十分必要,对于和谐稳定环境的形成十分有利,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纪检监察机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纪检监察改革工作正稳步推进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改革工作也在逐步落地。如果国有企业检监察机制不够完善,必然跟不上总体的改革要求,也就很难推动实际工作的开展,容易造成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出现。比如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来看,其不仅仅受到自身单位党组织的管理,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如此也就容易导致相应纪检监察工作出现缺位现象。同时,随着新的要求,“三个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在国有企业的落地生根和现有工作机制之间也存在着需进一步相互促进的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高度的重视。
2.2纪检监察人员队伍存在问题
对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队伍的建设工作来说一直以来就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人员能力建设工作不能与新要求同步;二是专兼职干部的配置始终存在边缘化的状况;三是企业市场属性往往强于其社会属性,企业员工对此不能有清醒的认知,从业人员本身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导致其作风不够硬朗,思想不够坚定,不愿主动了解掌握相关知识,处于被动工作,不严谨不规范常有发生,如此必然会影响到最终的纪检监察结果。
2.3纪检监察途径狭窄
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在推动工作途径方面较狭窄,手段单一,监督执纪方式不多,仅仅依托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自身的监管控制,很难发挥出理想的效果。尽管当前总体形势已经大为改善,但与预期目标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无法取得较强实效。
2.4纪检监察阻碍因素较多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往往还表现在较多阻碍因素上,工作开展难度比较大。主要体现在纪检监察部门之外的其他职能部门对工作的理解不够,相互间的配合没有好的机制作为支撑与保障,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中得到其他部门的协助不够,难以构成大监督格局,监督合力聚合不拢。同时,“两个为主”的管理要求在现实中仍旧难以形成规范的流程化的工作模式,相关单位小集体主义思想仍旧存在等,都成为了阻碍工作开展的一些阻碍因素。员工思想中的人情观念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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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关键在于用好“四种形态”
3.1在践行标准上,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十九大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企业纪委在监督标准上,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践行,一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贯彻抓早抓小的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约谈函询和其他方法高效处理相关问题;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借助于对国有企业重点领域以及重点部门的监督审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处理政治腐败案件;三是切实提高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考虑在社会影响、整顿法纪等方面的综合效果。
3.2派驻监督
实行由企业集团纪委统一集中领导的方式,对各基层单位实行派驻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尤其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做到监督无缝隙,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进一步实现监督的全方位、常态化,最终形成“不走的巡察组”,起到新时代政治生态“护林员”的作用。
3.3巡察工作
按照中央委巡视巡察一体化的总要求,紧扣省纪委推动巡察、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总部署。在企业中设立由集团党委和纪委领导的巡查机构。企业党委首先要勇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找准症结、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专项巡察工作制度,紧贴基层党组织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企业过去一段时期管党治党宽松软,基层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直面上级巡视反馈意见,正视监事会、专项审计、信访举报揭示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坚持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教育干部、形成震慑,标本兼治、推动改革为目的,稳步推进企业专项巡察工作,逐步实现巡察全覆盖。
3.4加强学习
加强纪检监察人员自身能力提升,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是纪检监察工作所要求的一项长期的任务。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不仅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要扎实学习党章和条例,要与时俱进学习新政策,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要求,要学习拓展财务、法律、项目等涉及案件审查审理相关领域的知识,切实提高综合能力素质。
3.5定时培训
要有专门部门编制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培训、考试,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站位,通过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一只纪律严明、政治可靠、业务能力突出的纪律铁军。
4结论
综上所述,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极强的作用和积极的意义。面对新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在未来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制,更好地彰显出纪检监察的实际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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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卢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24
标签:国有企业论文; 纪检监察论文;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 工作论文; 企业论文; 作用论文; 纪律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