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管、政治关联与企业价值——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上市公司论文,证据论文,政治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但同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亦愈发严重,大量污染物排放引起的水体污染和大气污染已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2010年发生的紫金矿业污水泄漏事故和中金岭南的铊泄漏“污染门”这两起重大污染事故彻底激发了社会公众对环保问题的重视。2013年十八大提出“美丽中国”政策,进一步推动了我国政府对上市公司环境治理方面的监管。此外,近年来我国媒体对环保污染事件的曝光力度也显著增强。 2013年3月21日,有媒体报道在贵州百灵安顺制药厂附近中药渣遍布整个村庄,部分地点药渣堆积高度甚至达一米以上,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甚至使当地村民不敢种植庄稼。报道之后,尽管贵州百灵迅速申请停牌,并紧接着发布发放股利等利好消息,仍无法阻止投资者对其预期的下调。4月上旬,贵州百灵股价从17.74下跌到15.05,跌幅累计达15.16%,紧接着4月17日,又有媒体报道称酒鬼酒水源地遭受严重污染,并指出用于酿造酒鬼酒的泉水是奔涌过一摊摊的垃圾堆之后才流入酒厂用于酿酒,这一报道引起轩然大波。尽管当日晚间,酒鬼酒便发布微博声称公司用水符合国家标准,后又发布澄清公告,但公司股价仍从次日起便呈现下跌趋势,当日下跌3.9%,在之后8个连续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达19.94%。 当上市公司因发生污染事故而使股价大幅下跌时,毫无疑问将对投资者造成重大打击,不利于资本市场的持续平稳运行。因此我国目前除了证监会对企业IPO采取严格审核制外,环保部历年来亦陆续出台一系列环保核查方面的规定。如2003年,环保部出台文件《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明确指出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或再融资时需进行环保核查。2008年,环保部在《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中再次明确了对重污染行业的界定。根据证监会规定,未出具环保核查意见或核查未通过的公司,无法申请上市或再融资。2010年,环保部制定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应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并且当出现突发环境事件或遭受重大处罚时,应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目前,随着政府机构对企业环保治理的监管程度的加深,投资者亦逐渐将企业在环境治理方面的表现纳入评估企业市值的标准中。因此,Karpoff等(2005)[1]、Blanco(2009)[2]发现企业一旦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并被曝光,必将对企业形象造成极为负面的影响,投资者或许从此不愿再持有该企业股票,从而影响企业未来现金流。同时,Klassen和McLaughlin(1996)[3]发现在环境治理方面表现优异而受嘉奖的公司其市值将凭此提高。 因此在不存在内幕消息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并遭到媒体曝光,或受环保部门处罚,投资者便将迅速下调预期,使其股价下跌。但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企业若存在较高的政治关联,其在发生污染事故后,可及时向地方政府寻租,从而延缓甚至隐瞒该事故,抚平股价冲击,对企业价值起到一定保护作用。如环保部于2011年6月13日发布对酒钢宏兴暂停环保核查的通知,使得该公司定向增发被叫停,然而这一重大消息一直被隐瞒至25日才公告,披露后未出现明显的股价下跌,事后媒体发现该公司董事曾在政府机构担任要职。① 对此,本文以2010-2012年三年内上市公司发生的88起环境污染事故为样本,采用事件研究法,计算CAR值并进行实证检验发现:(1)上市公司发生的污染事故需经媒体曝光才能引起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足够关注,从而对其股价产生显著负面影响;(2)我国资本市场能自发地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上市公司起到惩罚作用,但这种惩罚仅仅是一种短期效应,从长远看仍需要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措施;(3)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将对公司股票累计异常收益率产生负面影响,但同时政治关联可以缓冲污染事故对公司股票累计异常收益率的负面影响。 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我国目前研究上市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资本市场反应方面的文献仍然很少,本文搜集了2010-2012年三年内发生的88起环境污染事故,相比以往文献,本文样本跨度更大且更全面,从而结果更具有代表性,为污染事故的市场反应机制提供了经验证据;第二,本文在探究环境污染事故对资本市场的冲击反应时,细分各种类型分组检验,全面分析了事发后公司所受处罚类型、公司实际控制人背景、所在行业特征对事件窗口期内股票累计异常收益率的不同影响;第三,本文为上市公司隐含的政治关联与其违规受罚时的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更直接的证据。之前,许年行等(2013)[4]发现违规处罚公告时,具有政治关联的公司负向市场反应要大于不具有政治关联的公司。然而我们基于2003年环保部颁布的《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文件对重污染行业公司申请上市和再融资提出的环保方面的要求,搜集了近三年来发生污染事故的上市公司样本进行实证检验,发现具有政治关联可以缓冲污染事故对公司股价的负面影响,因为政治关联能够削弱政府对其惩罚力度,缓冲污染事故对公司股价造成的冲击,并在申请再融资时减少环保审核约束。故本文为检验政治关联对企业价值的保护作用提供了直接证据。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迄今为止,国外学者已对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历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以及资本市场反应之间的关系做了较全面的实证分析,如Lanoie等(1998)[5]指出,监管机构可通过向投资者公开发布有关上市公司环境表现的评价信息来增强市场的自发监管,从而对上市公司的污染排放行为起到约束作用。Miles和Covin(2000)[6]发现上市公司在环境治理方面的表现将通过影响公司声誉形象来影响公司市值。具体到各个国家资本市场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反应,Laplante和Lanoie(1994)[7]研究了加拿大股票市场对上市公司环保事故公告的反应,发现公司市值在环保案件结案并被处罚时才显著降低,故相比美国在环保事故公开时市值立即降低而言,加拿大对环保的处罚力度仍较为松懈。Dasgupta等(2006)[8]发现,在韩国,上市公司在违反环保监管条例而被公示后,其市场估值将立即出现明显下滑。Nakao等(2007)[9]发现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正面报道将对公司财务产生积极影响,反之亦然,但这种由环保表现带来的积极或消极影响仅仅是暂时性的。Lundgren和Olsson(2010)[10]以欧洲上市公司为样本,亦发现负面环保事故将给公司市值带来显著损失。Lyon和Shimshack(2012)[11]利用《新闻周刊》公布的美国前500强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打分结果,发现排名在前100的公司其随后的股票收益率回报相比后400名公司高出0.6%~1.0%。此外,尽管发展中国家目前的环保监管机制较为薄弱,但Dasgupta等(2001)[12]指出,阿根廷、智利、墨西哥和菲律宾的资本市场均能够对公司环境事故作出显著反应,从而在环保监督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Gupta和Goldar(2005)[13]发现,在印度的造纸、汽车、合金行业,环保表现评级将对公司股价造成明显影响,即市场能自发惩罚环境业绩表现较弱的公司。 目前我国学者对上市公司环保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其环保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上,较早期如耿建新和焦若静(2002)[14]从与环保有关的会计信息披露角度入手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现状。近期,汤亚莉等(2006)[15]从公司规模、公司绩效角度,王建明(2008)[16]从行业差异、外部监管角度实证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而对于上市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资本市场会对该肇事企业及其同行业上市公司作出何种反应,我国学者的研究较少。目前如Xu等(2012)[17]发现在我国,造成水源污染的环境事故产生的负面影响更为显著,并且我国资本市场对污染事故做出的负面反应显著低于其他国家。 基于以上前人文献中已得出的实证结论,我们认为,由于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一方面将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引起公众的愤慨与不满,影响公司声誉;同时发生污染事故之后,公司势必需要付出额外资金、人力去整治污染并赔偿损失,故对公司未来现金流也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这对市场来说属于一种利空消息,促使投资者下调对其未来价值的预期,做出“卖出”决定,故将在短期内使公司股价下挫。由此我们提出假设H1。 H1: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将对公司股票收益率产生负面影响。 尽管Tenev等(2002)[18]发现,相比香港和很多发达国家,实际上中国内地证券市场的法律条例要更严格。然而Berkowitz等(2003)[19]指出,相比法律条例,执法有效性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更为重要。对此,Allen等(2005)[20]认为目前中国的执法水平仍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Fan等(2007)[21]、吴文锋等(2009)[22]发现,目前中国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因而企业与当地官员间存在政治关联的现象屡见不鲜。刘慧龙等(2010)[23]指出政治关联一般通过具有政治背景的高管发挥作用。对企业来说,具备政治关联能帮助其获得更多资源,如潘越等(2009)[24]发现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对处于财务困境的企业获取政府补助有积极影响。此外,Dombrovsky(2008)[25]、Claessens等(2008)[26]、胡旭阳(2006)[27]和潘红波等(2008)[28]实证认为政治关联能够给企业带来更低所得税率、更优惠的银行贷款、更多政府支援及补贴,从而有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因此,卫武等(2006)[29]认为企业为获得政治竞争优势,会积极建立自己的政治资源,通过向政府部门寻租攫取资源并降低未来不确定性,从而提高企业绩效水平。 在对上市公司的环保监管方面,尽管如上文所述,环保部历年来陆续出台了数份文件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及环保核查提出要求,然而我们也意识到,环保审核如一个黑箱,具有政治关联的企业能够利用其与当地政府的交情来阻挠或拖延监管部门的调查,从而在申请上市或再融资时更易通过环保审核,此外当发生污染事故时,更易通过瞒报真相延迟披露来削减负面市场反应。许年行等(2013)[30]发现监管部门对具有政治关联的公司违规查处存在时滞效应,其惩罚周期显著长于无政治关联公司,从而政治关联会影响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如紫金矿业的汀江重大污染事故发生后整整延迟9天才公告披露,从其历年年报披露的信息中,我们也发现该公司多位高管曾在当地政府部门任职。② 因此,一旦企业发生污染事故,若其先前已与当地政府建立紧密联系,就能迅速向当地政府寻租,同时当地政府官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亦会倾向于压制关于事故的负面媒体报道。因此,Anderson(1999)[31]认为当发生负面事件时,投资者会预料到这类公司因受当地政府保护从而处罚不会得到有效执行,造成市场反应显著减小。陈信元等(2009)[32]也同样发现,当公司最终控制人为地方政府且公司所受惩罚判决来自当地政府管辖的法院时,其负向市场反应程度较小。由此我们提出假设H2。 H2:政治关联可以缓冲污染事故对公司股票收益率的负面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手工搜集了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三年内我国上市公司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样本来源包括搜索引擎、主流媒体网站及环保部或地方环保厅网站发布的通告等,然后剔除了污染曝光后短期内发生诸如资产重组等重大事件的样本,最后得到68个上市公司发生的88个污染事件样本。 考虑到样本稳健性,我们还根据“同行业同规模”的原则为上述88个样本分别配对未发生污染事故的上市公司样本以做进一步对比分析,具体匹配原则为先整理得到与样本公司属于同行业(细分到二级代码)的公司列表,再找到规模最接近(事故前一年末总资产差额最小)的公司,同时适当考虑杠杆值。我们最终得到的88个配对样本,经t检验,与污染事故样本之间规模和杠杆差异均不显著。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评分来自润灵公益事业咨询每年发布的《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蓝皮书》。其他与样本有关的数据如每日个股收益率、市场收益率、企业总资产规模、杠杆水平、总资产收益率、独立董事比例等均来自CSMAR数据库。 (二)研究方法 1.事件研究法。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研究环境污染事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事件研究法主要是基于有效市场假设,通过分析某一特定事件发生前后样本股票收益率的变化来检验该事件对公司价值变动的影响,其中影响程度通过计算CAR值(累计股票异常收益率)来衡量。常用的事件研究法有以下三种:市场模型、均值调整法和市场调整法。Fama等(1969)[33]首先提出市场模型,模型假设股票期望收益率是市场组合收益率的线性函数,该方法之后被MacKinlay(1997)[34]等多次应用于金融研究领域中。Teoh和Wong(1993)[35]比较了分别根据市场模型和市场调整法计算的CAR值对盈余反应的影响,发现根据市场调整法计算的CAR值的回归结果更具有解释力。我国学者陈汉文和陈向民(2002)[36]采用模拟抽样的方法结合中国股票交易数据对上述三种模型进行实证比较,结果显示市场模型在中国市场存在局限性。我们在实际数据处理过程中发现,因为市场模型需要选取较长的前期估计窗口(通常为150个交易日),但我们的样本事件在一年内发生亦较为频繁,某一样本所选取的估计窗口中可能包含前一起环境污染事故信息,故此时所估计的β系数可靠性较低,存在一定误差,故不采用市场模型。此外,因均值调整法主要适用于证券价格变动同市场整体关联性不大的情况,而我国目前不同公司股价变动同质性较大,故我们在本文中采用了市场调整法,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确定事件日(Event Date)及事件窗口。在本文中我们分别定义事件日为公司对环境污染事件的公告日、环保部门发布通告日或首次媒体曝光日三种类型。确定事件日后,本文以事件日为中心,选取事件前后交易日(剔除停牌时点)相等的对称事件窗口(Event Window)。为确保稳健性及充分考虑事件发生后的短期冲击和长期冲击,本文分别选取长度为3、5、7、11、21交易日的事件窗口。例如,选定事件日为T0,则3交易日长度的事件窗口为[T0-1,T0+1]。 其次,计算日超额收益率(AR),计算公式为:环境保护监督、政治关联与企业价值--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_企业环境论文
环境保护监督、政治关联与企业价值--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_企业环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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