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的生死哲学透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透视论文,青少年论文,暴力论文,生死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010(2007)01—0029—04
一、青少年自杀:不能简单归因于心理问题
自杀系个人采取主动的方式结束自我生命的行为。当前我国社会的自杀率、特别是青少年的自杀率较高。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28.7万人自杀死亡,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在中国人死亡原因中居第五位。在15~34 岁的青壮年中,自杀居各种死因的首位。中国的自杀率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属高自杀率国家。[1]
特别要引起注意的是,我国每年约25万青少年自杀死亡。据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的一次全国性调查:在中学生中,曾考虑过自杀的占调查样本总数的20.4%,为自杀做过计划的占样本总数的6.5%。[2] 另据调查:近1/3的在校大学生曾有过自杀念头。[3] 青少年自杀不仅造成其宝贵生命的丧失,更引发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刻骨铭心的痛苦,还会引发出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
要防止自杀的频繁发生,必须找出导致自杀的真正原因。遗憾的是,原有的解释普遍认为:自杀是因为人患了心理疾病,主要是忧郁症,需要及时进行医学、心理治疗。近些年来各级教育机构已大大加强了学校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大多配备了心理辅导教师,设置了心理辅导室,然而青少年的自杀率仍居高不下。可见,必须反省以往的解释模式,找到预防青少年自杀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我们再看几个具体案例。
2006年10月5日,盐城市龙冈镇初级中学初一(1)班学生胡芸芸(化名)因不堪忍受同班同学邵梅(化名)的恐吓和辱骂,趁父亲上班,喝下剧毒农药身亡。孩子在遗书中留下了许多遗憾与酸楚:“亲爱的父亲、大伯、四伯,对不起,我走了……因为邵梅的恐吓让我不敢上学……我害怕她才死的。”[4] 这个少女的自杀,完全是因为无法处理好同学关系导致的,根本不是心理或精神问题。
“我失恋了,我要跳楼!”2006年3月29日下午的历史课上, 某中学高一学生徐伟对同学说完这句话后爬上窗台,纵身从四楼跳下。[5] 这是因为不能处理好两性关系问题导致的少年自杀事件,也不能归因于心理或精神问题。
2006年3月1日凌晨,华南农业大学一名女研究生跳楼自杀。这是该校十天内发生的第四起自杀事件。前三起事件中,自杀者分别是一名本科男生和两名女研究生。在前两起自杀事件发生后,学校就做好了重点预防工作,但此后自杀的两名女研究生在入学后进行的心理测试成绩都正常,学校并没有把她们作为需要关注的“特殊对象”。[6] 可见,不是心理原因、而是由于不能处理好各种复杂的人生问题使她们走上了自杀的不归路。
根据对以上事例的分析,我们发现,解释自杀现象及解决自杀问题,我们应该转换角度,从心理学、医学的治疗方式转换为生命教育的综合预防方式。生死哲学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视野。
二、生死哲学:探究青少年自杀及暴力现象的新视野
生死哲学的研究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它把对人生问题的哲学研究和对死亡问题的哲学研究紧密联系在一起,视人生问题的解决必求之于对死亡问题的体认;而死亡问题的解决又必求之于人生问题的化解。生死哲学之“哲学”一词,表述的是古希腊时期哲学最原初的含义——智慧,而不取现代哲学中关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系统理论的意义。这样,生死哲学最简洁的定义是:关于生死问题的智慧,是解决人类所面临生死问题的一些善知、卓识和高妙之观念。
探讨生死哲学,我们首先要区分人生、生命、生活三个概念。人的生命作为有机体的存在,是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一条“流”。人的生活作为有机体的感受,是当下此在的一个“点”。生命是生活的基础,生活是生命的体现,两者组构成完整的人生。在现实人生中,生命是内在的,生活是外在的;生命求的是稳定,生活求的是变化;生命是有机体的成长,生活是各种人生滋味的总和。于是,人之生命与生活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内在紧张,两者经常发生矛盾、磨擦。所以,生死哲学对人生问题的探讨主要基于“生命与生活的紧张”原理。①
当前,不少青少年倾向于、埋首于、专注于物质生活而忘怀生命的意义,其追求主要集中在“感觉好”,而感觉是短暂的、易逝的,所以,他们常常感到“不快乐”,甚至“无快乐”,充满周遭的全是“郁闷”、“无聊”,进而出现生活无意义与生命价值危机。在对待生命的问题上,青少年容易陷入迷途,不知“生”从何来,“死”又何去;不知“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又有何益。生活意义与生命价值似乎都不明朗。
三、生死哲学视野中的青少年自杀问题
在本文第一部分所举几个青少年自杀的事例中,这些青少年都感到当前生活不快乐。他们认为,不快乐的人生还不如不“生”,人应该有选择死亡的权力,自杀是他们对这份权力的使用。至于亲人因此而产生的痛苦,他们也无能为力。从生死哲学的视野来看,人不仅有自然生命,更有人际的社会生命,还有精神的超越生命。一个自杀的人放弃的不仅是自我生命,还有他的社会责任。所以,生活的权力的确在“我”,但不能因此认为生命的权力也在“我”,是否放弃生命可由“我”个人选择。原因很简单,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由父母孕育抚养,且只能在社会文明与文化中成长。因此,自杀者应该受到社会舆论、人伦道德的谴责,也要受到自我良心的责备。
第一,从生命层面来看,导致青少年自杀的深层原因是生命神圣性的“解魅”。古人一般认为人的生命源于某种神秘的过程。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的生命上接于“天”、下接于“地”,是自然精华的凝聚。因此,人的生命先验地具备了神圣性。可是,许多当代人却意识不到生命的神圣性。先进的生命科学对生命本身进行着越来越深入的分析研究,当生命的里里外外都像一张白纸袒露在每个人的面前时,当生命似乎也能像其它产品一般可以任意设计、批量生产时,生命的神圣性便被逐渐“解魅”。随之而来的是许多人对生命抱有一种无所谓态度,而且对他人的生命毫无怜悯心。这可以说是当代社会青少年自杀和暴力伤人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生命神圣性的“解魅”,导致青少年认识不到生命的本质。实际上,当人们取得生命之后,便在人世间形成了一个“生命场”,与父母双亲、兄弟姐妹以及社会和历史文化结成了一张“生命之网”,由之派生出生命的责任与义务。所以,选择自杀决非仅是个人权利的事件,更是一个道德、社会、文化的事件。自杀既是对自我生命的否定,更是一种躲避生命责任的不道德行为。因此,家长、学校、社会应该从小对孩子进行生命神圣性的教育,生命的社会性与责任意识的教育,这是降低青少年自杀率的基础。
第二,从生活层面来看,导致青少年自杀的原因还在于一些青少年视生活的感觉高于生命的存在。生死哲学认为人生一个基本问题是“生命与生活的紧张”。我们在人生中常面对两难选择:是生命延续重要,还是生活状态重要?在传统社会,许多人都认为生命延续要重于生活状态,再苦、再累、再困难也要好好活下去。而当代一些青少年认为,生活状态重于生命存在,无享受的生活不如不生活——放弃生命;当生活变得难以忍受时,不如走入死途。
可以说,青少年对生命、生活的态度是自杀现象的又一个原因;要降低自杀率,必须从人生观的建构上着手,改变青少年对生命与生活的一些不健康态度。家长和学校应该让青少年理解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进而珍惜生命、保护生命,让生命沿着正确的轨道行进。
四、生死哲学视野中青少年的暴力行为
青少年的暴力行为,除了一些复杂的个人及社会因素外,我们仍然要从生命存在和生活变化等方面去看待、分析,去寻求原因,采取措施。我们再来看一个事例。
2006年2月19日上午,随着17 岁少女阿红遗体在杭州萧山区蜀山街道某村的一个垃圾堆里被挖掘出来,震惊该地区的“2·18”杀人碎尸案终告破获, 以阿洁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原来,2006年2月17日晚,阿洁伙同犯罪嫌疑人华某及其男友王某、女友张某、曹某等,将受害人阿红约到钱塘江边,对其实施殴打并将其推入江中,欲致之于死地未果。为防止阿红事后报警,五人经商议,于当晚11时许将被害人带至华某家三楼卧室,在阿洁的提议下,五人先后轮流采用水淹、捂嘴、枕头蒙头、掐颈、塑料袋套头、腰带和围巾勒颈等手段,致被害人阿红机械性窒息死亡。为掩盖罪行,五人商量决定将被害人分尸,后分别抛尸于钱塘江和蜀山街道的一处垃圾堆中。最后宣判的结果是:两人死刑、两人无期,另一人15年徒刑。这起命案,毁了六个青少年的前途,也毁了六个家庭。[7]
在这起性质恶劣的杀人碎尸案中,五名犯罪嫌疑人年龄最小不到16周岁,最大的不满19周岁。对这类恶性案件的一般解释是:孩子们缺乏家庭管教。陪审员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给孩子生活需要的同时,更要教会孩子如何做人,如何生活,即使家庭破碎,也不能放弃对孩子的教育。”有专家认为,这类孩子普遍缺乏道德感和羞耻感,实质上是缺乏恐惧感,对什么事情都无所畏惧,其实质是没有起码的人性。而这些解释仍然没有触及案件发生的内在原因:为什么孩子们缺乏道德感、羞耻感?为什么他们小小年纪竟然没有恐惧感、没有人性?
我们认为,首先,恐怖影视作品、小说、电子游戏等对这些孩子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据了解,这几个人平时非常爱看恐怖小说和恐怖片。这些东西看多了,积淀成心理定势,当他们举起刀子、锯子等工具碎尸时,他们的大脑已在恐怖小说和影视作品长期浸染下完全麻木了,以致什么残忍的事情都可以干得出来。其次,还有一个常被忽视却是相当关键的细节:在这些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提到了当时他们曾有“只有死人才不会讲话”“今天不是她死,就是我们死”之类的极端想法。这表明,他们一是处理不了人际关系,对同学有怀疑就要吵架,吵架了就要打架,打架了就要弄死对方……无限升级。偏就不知道,人际关系是可以调解的,是可以平心静气地商议协调的,根本无需使用过激手段;二是青少年对生命存在价值的无知无识。当前学校教育以科学为核心,恨不能将世间的一切都化解成精密数据、逻辑推理。当把人的生命演变成纯客体对象,其蕴含的丰富的人文、社会、精神内容就隐晦不显了。西方有科学家进行过研究,得出意味深长的结果:人体由水、氮、钙、盐等一些常见的化学成分组成。一个中等身材的男子体内所有的脂肪大概能做七块肥皂;体内的铁能做一枚中型的铁钉;体内的糖如果全部提炼出来的话,能够溶进七杯咖啡,味道恰好;体内的钙能制成洗干净一个鸡笼的石灰;体内的磷能制成2200枚火柴;人体能够提炼出一勺的镁盐,能够提炼出爆破一架玩具起重机的钾碱,能够提炼出为一只狗除虱的硫磺……这就是人体的价值,总值不到98美分。可见,如将人的生命仅仅理解成生理性生命,其价值是极低的;但人的生命还是血缘生命、人际生命及精神生命的和合体,这是无法用物质的价值来衡量的。教育要让青少年认识到生命真正的价值,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让我们再回顾一下“马加爵事件”,据了解,马加爵是一个精神正常的人,一个有理性的人,一个孝顺父母、很能吃苦的学生。比如:他母亲每烫两百件衣服才能赚一百元钱,有一次不慎丢失了一百元,心痛得不行。马知道后,故意掉一百元钱在地上,拾起交给母亲说:这是她掉的钱。在云南大学读书期间,马靠打工赚的钱维持生活。他刻苦学习,想的是将来能够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即便在犯了罪被处以极刑前,他还想着下一辈子报答父母。有这些优点,为何他会杀死四个同学?读一读他在监狱中写下的《长恨歌》,或可解开这个谜。[8]
可是总有那么些同学有意无意地歧视我,有时候说些话很伤我的心,他们觉得我的穿着打扮很怪,他们觉得我的举止很怪……大学很多男生都在大胆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我在这种氛围下加上几个同学的怂恿,也大胆地写了一封情书,交给我暗恋许久的一个女孩子。由于我的模样不好看,又没钱,人显得很土气内向,那女生毫不留情地当着许多人的面,把我那封用真心诚意镌刻成的信撕个粉碎。我也只是内心痛苦,并没有怨恨谁,我只觉得自己确实条件不行配不上她……我智商真的比较高,所以打牌经常赢。几个同学都怀疑我作弊,我坚持说没有,谁知道那三个平时我自以为没有歧视过我、一直平等对我的同学,竟然恶语伤我,蹂躏我的人格,还揭了我以前的许多伤疤,包括那女生撕毁我情书的事情。什么苦楚、什么艰辛的生活,我都可以忍受,其他人歧视、蔑视我,我也可以忍受,可是这几个平时稍微好点的同学竟然这样残酷无情地践踏、蹂躏我的人格尊严!原来每个人长期以来一直这样,凶悍地歧视我,残忍地嘲笑我。我的心很痛,我的泪悄悄地落下了……我在这种氛围下再也难以立足了,是他们残忍地对我、不给我活路。他们淋漓尽致地侮辱完我后,居然还那样嚣张与快乐……终于我买了一把石锤,结束了他们几个人的生命。
我们可以看出马加爵杀人的三点原因:一是得不到同学起码的尊重,受到人格践踏;二是女同学当场撕掉他饱含爱意的信,这是一种更大的精神侮辱;三是性的压抑。关键在于,他的那些同学没有爱心,没有得到过爱的教育,不知如何爱自己、爱他人,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由于没有爱心,就失去了处理人际关系的良好基础,不能把自己放在与他人人格、生命价值同等的天平上,而那个女同学更是不知如何礼貌而又不伤对方自尊地拒绝男孩子的求爱。“马加爵事件”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青少年群体的悲剧。从生死哲学的角度来看,我们的教育不仅要给青少年提供一个生活的世界,还要为其建构一个意义的世界。
五、重视生命教育
受应试倾向影响,许多学校在教育方面的功利性追求日趋凸显,常常忽视受教育者主体生命的丰富性及成长的复杂性。在校学生的一切存在价值都体现为考卷上的分数,一切教育成果都反映为升学率,成为教师收入的关键及学校地位的标志。伴随着这样一种追求,教育被简化成一系列量化指标和既定程序,教材、课程、考试、作息时间、教学内容都要统一。学生的生命成长被简化成了统一规范的数字,学生们鲜活的生命变成了预定的教学程序。
这种忽视人文精神的教育,导致学生对生命存在及价值的无知,对生命意义、道德人格和生死问题的无知。当一个学生精神性萎缩、人文性丧失,沉于物欲,不会欣赏音乐,不想阅读经典,精神世界一片荒芜,有知识却没文化,有能力却无素质,那么,他们就没有了对生命价值的深刻理解,没有了生存的信念,没有了活着的尊严。这样,青少年淡漠了对生命的敬意和珍惜,把生命当作了物品,可以随手丢弃,从而没有了“生命是上天所赐”的神圣感,没有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感恩之心。对自己的生命不珍惜,对他人的生命也没有感觉。所以,要重构我国生命教育的价值认知体系,让青少年懂得生命的神圣性和宝贵性,培养其高尚的人文精神和道德人格,珍爱自己的生命,也尊重别人的生命,承担自我的公民、家庭及社会责任。
从根本上说,教育要培养青少年的两种能力:一种是生活的能力,亦即谋取生活资料的能力,学校和教师要通过课堂及教学活动让学生掌握相当的知识与技能,使他们将来走向社会之后能够顺利地就业、立足、成家,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平。二是生命的能力,即帮助学生建构一个意义与价值的世界,使其树立起是非、好坏、优劣、美丑等价值观,明白人生究竟应该追求什么,抛弃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企盼什么,拒斥什么,等等。因此,有必要全面开展有关生命的教育,生命教育的核心是生死观的教育。要让青少年们对生命的孕育、生命的发展有所认识,从而使其对自我生命及他人生命抱持珍惜和尊重的态度,并让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培养对社会及他人的爱心,使中小学生在人格上获得全面发展,唯其如此,才能避免青少年自杀及杀人现象的频繁发生。
收稿日期:2006—12—04
注释:
① 郑晓江.生死学[M].台北:扬智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