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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悲剧:以思想的名义进行的生命反叛
当年创造社同人郑伯奇在谈及张资平的性爱小说时称,“描写两性的纠葛,是他最擅长的地方”(注:郑伯奇:《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导言》,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16页,第16页。)。而后期创造社成员冯乃超在1928年第1期的《文化批判》上发表文章,批判张资平的小说《飞絮》、《苔莉》等,认为其作品将来一定会落在反动的阵营里,而鲁迅对其小说本质的否定更是众所周知的了。某种批评总是依据于特定时代的价值观和现实需要的,如果把张资平的性爱小说作为一个复杂的人生世界而不只是一个简单艺术模式来看待的话,那么也许会有另外一种较为积极的评价。
在张资平的性爱小说中,包容了各种各样的性爱形态。有师生之恋(《约伯之泪》、《性的等分线》、《curacoa》),有叔侄之恋(《梅岭之春》),有叔嫂,姐姐与妹夫之恋(《性的屈服者》、《爱力圈外》、《最后的幸福》)。而且,在这纷杂的性爱故事中往往包含多个性爱关系者,形成一个或几个“三角”。就人物的性爱纠葛的最后结局来说,往往都是悲剧性的,形成了某种共同的发展逻辑:男女相互吸引或相互爱恋,而后遇到来自社会环境或个人自身的障碍,最后以人物的病死(多为肺病)或分手而告终。这种性爱类型的多样化与恋爱结局的单一化本身,表现出了作家对人性与社会关系认识的深刻性和全面性。
在张资平的小说中,多角性爱关系的形成与普遍悲剧结局的发生,源自于社会的外在环境和个人的内心世界及其相互关系。
首先,个体的自然生命与社会的群体道德(特别是封建礼教)的冲突构成性爱关系的普遍性的悲剧结局,表现出张资平小说与“五四”文学精神的同步。三角恋爱从人类一般的社会伦理规范来说,无疑属于一种不正常的恋爱关系,但其存在本身又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人类对理想性爱的追求及其难以实现的事实。当作家把它纳入整体的社会分析中时,便表现出对封建礼教的深刻批判。可以说,这一事实反映了性爱理想与外在的社会环境的矛盾冲突。真正理想的性爱关系应是“灵与肉”的统一,这在“五四”时期曾是一个最为触动青年男女心魄的人生命题。但在公开的封建道德体系中,真正的“灵”的相通或本能的“肉”的欲望都处于被轻视乃至被扼杀的位置。性关系成为某种伦理道德的表现过程,男女双方亦不过是实现特定礼法观念的工具。既排斥性爱双方的情感因素,又轻视夫妻之间自然欲望的合理性,而单纯追求传宗接代、祭祀先祖的伦理目的便成为中国传统婚姻的实质。“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注:郑伯奇:《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导言》,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16页,第16页。)至于这种不正常婚姻之中或之外的自然欲望和情感需求则不被重视乃至被否定。张资平的《梅岭之春》中,女主人公方保瑛向往外面的世界,不满意于一般农妇的生活处境,在教会中学读书时与远房亲戚吉叔之间互相萌生了美好的情爱,并在吉叔被学校解职之后两人终于实现了“灵与肉”的结合。但是,在强大的封建礼法力量面前,这种自然之爱由于被涂上一层“乱伦”的阴影而自行毁损。两人都带着身心的深深创伤而最终要回归于既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从两人的性爱悲剧中可以看到,童养媳的身份和叔侄的名分本身便构成了理想性爱的巨大障碍,这种爱从一开始便决定了其必然的结局。在以封建礼法为第一要义的社会环境之中,自然的欲望与情感的需求是没有价值可言的。这篇作品虽然明显是模仿日本“私小说”作家岛崎藤村的小说《新生》,但是对于中国的读者来说,其思想变革的价值和意义仍然是存在的。在《双曲线与渐近线》、《爱之焦点》等作品中,作家通过人物之口宣布:“义理面前无真爱”,为了求得理想性爱的实现,就必须“把愚昧的义理铲去,把迂腐社会的束缚解了去”。爱情的悲剧由封建礼教造成,而三角或多角恋爱的形成也与此有着直接的关系。《最后的幸福》中,女主人公美瑛美丽温柔,中学毕业后既渴望继续求学,又按照乡间一般习惯而渴望出嫁成亲,以完成传统女性的社会角色。在错过一个个定亲的机会之后,她已成为受人讥笑的老处女。当她爱上最后一个求婚者时,母亲却把她嫁给了又赌又嫖而且吸食鸦片的表哥做填房。这种不平等而且不真实的婚姻本身即构成了美瑛日后寻找情人的基础。于是,在婚后的生活里,她先与原先的求婚者现在的妹夫偷情有孕,后又与原来的情人同居,最后因性病而早卒。主人公行为的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人的自然需求对旧有“名义”和“公式”的破坏和反抗。当封建婚姻制度限制了以爱为基础的婚姻理想的时候,就酿造了以后婚外情甚至乱伦的悲剧。因此,当人们面对这种不符合社会伦理与血缘关系规定的性爱行为时,要反思传统的婚姻制度和两性观念的合理性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强制性的婚姻关系是性爱自由的温床。
张资平笔下的性爱纠葛表现出既定的婚姻与自然的爱情之间的矛盾,而深层则是封建伦理规范与本能的自由天性的矛盾。规范与本能的冲突构成了张资平性爱小说的基本模式。应该看到,这种艺术表现的模式是中外文学史上共有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是来自于作家构思的雷同,更重要的是来自于人类生活本身普遍矛盾的存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这种规范与本能的冲突来得比其他社会都更为深重和普遍。以儒教为主体的封建伦理道德作为一种“治人之道”,很少关注和思索人的自然生命价值,而注重礼教纲常对人之自然生命的限制,“人”的学说成了专门的“做人”的学说,把活生生的人作为抽象伦理的单纯表现物。在与“天理”、“天道”等值的道德规范面前,人的情感和本能已经并不重要。在这种严密而恒定的封建伦理体系中,人的自然本性被扼杀、婚爱悲剧的发生也就是极为普遍而长久的了。在短暂的人生过程中,是扼杀生命还是改变道德,理想的答案不言自明。张资平的小说紧紧地抓住了这一生活本质,不厌其烦地运用相近的模式和逻辑来上演着一出出婚爱悲剧,其本身就表明了作家对封建传统和现实人生认识的深刻性。在他的后期作品《爱力圈外》中,作者就通过人物之口表明了自己的这一认识:“恋爱是人类最自然的灵发动,这本是很平凡的话。但平凡就是真理,违背了这个真理,悲剧就要发生了。”最后他认定“不自然的道德确是罪恶”,“不尊重他人的恋爱是今日最坏的一种社会病”。在《圣诞节前夜》中,蔚生与静仙互相爱慕已久,情趣相投,虽然蔚生认为“她就是我的生命”,静仙宣称“我是属于你的,我是你的人”,但女方家庭却早已认定女儿当然要嫁给表哥吴萍初,“毋庸多事讨论,只要吴萍初答应一句,他们就马上可以把静仙抬到吴家去”。人们看到,静仙们在旧式的婚姻关系中只不过是体现家长意志的工具,所谓个人意愿和情感需要都是被忽略不计甚至被认为是伤风败俗的。在这样一种环境中,生命终于被浪费了。
从总体意义来说,张资平的性爱小说强烈的批判锋芒直指封建伦理道德和陈腐婚姻观,是五四文学主题的积极延伸。以思想激烈而著称的文艺批评家钱杏邨就明确指出:“张资平先生的恋爱小说的产生是与他的时代有密切的关系,他的创作确实是时代的产儿。我们只要了然于五四运动以后的情况,我们就可以不假思索地指将出来,张资平先生的恋爱小说完全是五四期间女子解放运动起后必然地要产生出来的创作。张资平先生的创作内容完全是五四时期两性解放运动的事件对于文学上的反映。因此,张资平先生的恋爱小说里的人物,也完全是五四运动初期的人物。”(注:《礼记·婚义》,见《黄侃手批白文十三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34页。)值得注意的是,张资平小说中这种五四文学精神主要是通过一系列多情而大胆的女性形象来完成的,强烈的女性意识使张资平与同时代作家特别是创造社作家区别开来,而其小说的文化批判意识也主要表现在女性解放这一时代主题上。
被本质化而又被局限化的女性意识:与男性平等的性爱权利要求分析
中国女性在传统道德体系中处于最受压抑的底层,她们个性价值的实现要远比一般男性更为艰难。因此,女性观变革和女性意识的觉醒是五四时期最具意义的思想革命的成就。选择女性的人生追求亦最能充分地表现五四时代精神。张资平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并有意识地去实现自己的思想意图。当茅盾读过张资平的《她怅望着祖国的田野》之后说:“我是对于作者表敬意的,因为他肯费笔墨为一个平常的不幸女子鸣不平。”(注:钱杏邨:《张资平的恋爱小说》,见史秉慧编《张资平评传》,上海现代书局,1934年版,第135页。)中国女性在社会关系中往往只承担着两个固定的角色:妻子与儿媳(而母亲则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自然的角色),而其中无论哪一种角色都不曾具有真正的独立人生位置。对于传统社会中的中国女性来说,出嫁是实现其社会价值、获得社会角色的唯一机会,而这一机会又并非是通过自我选择来完成的,要由父母和族群的意愿来决定,而这种决定由往往带有家族的功利性目的。所以说,中国女性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不能独立地支配自己的命运,获得独立的社会角色:“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在这样一种生命的循环中,中国女性始终没有属于自己的机会。封建伦理道德对女性压迫最深,而女性的觉醒对于封建伦理道德冲击也最大。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那样,“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注: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1—412页。)。
张资平小说中的女性们力图打破封建伦理秩序,在“妻子”和“儿媳”之间争得一个与男性平等的“人”的价值。在对传统道德的反叛中,她们往往比男性更为大胆和坚决。《爱力圈外》中的女主人公菊筠在自己的丈夫与自己的姐姐私通事发之后,拒绝按照“家丑不可外扬”的家长劝诱,不肯为“维持家里多数的圆满而牺牲自我”,“永远处于被害者的地位”。她认为所谓女人“牺牲”,不过是和牛一样为造恶者献身。“受害者要为害人者牺牲受更重的损害。是不是要这样牺牲才配称善人,才算是美德?现代的宗教家和道德家都奖励人们要能够牺牲,都主张人们应该有此种美德;不过由我看来,那些横暴的神明是该打倒的,对那些恶人也无牺牲的必要”。女主人公菊筠的认识是极其深刻而明确的,她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自我评判的价值体系:“按字面解释,赞美那个女人的伟大,说她能够牺牲去成全丈夫的事业,我看世间不少聪明的男人绝不是没有注意到这样的男女间的不平等,不过他们还是故意去极力赞美那个女人的牺牲之德以便保持他们男性的特权——多妻主义的特权。可怜的就是我们的女性,一点儿不加研究,也就跟那班自私自利的男性赞美那种不近人情的女性牺牲,以为是一种美德”。菊筠的命运是中国封建社会女性的普遍命运,但她毕竟是新时代的女性,是被五四文化精神所唤醒了的新女性,她至少能够对自己的命运进行叛逆性的反思,已经有了明确的自我意识。不觉悟其实就是用外在于自己的价值尺度,评判自己和社会,而菊筠已经开始觉悟,身上已有了新的文化素质。
从人类学的角度而言,男女两性有着生理和心理的天然差异。一般情况下,女性较男性更具顺从性、适应性和自制性,情感内向,性格柔顺。应该看到,女性这一精神特征除去自身的生理因素外,更重要的成因是男权社会按照既定的价值原则运用种种手段,压制女性自身可能有的自然本能和创造力,最终完成对男权中心社会的理想女性塑造的结果。中国封建伦理体系从女子的衣食住行到精神品格都做了十分明确的规定。男尊女卑,自古而然。在女性成长的整个过程中,无论家庭还是社会,给她的教育均是男尊女卑,女从于男。这种教育的宗旨在于让女性铭记:女性生来即是卑弱的,不应有也从未有过独立的人格。(注: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11—412页。)最终,中国女性只有家庭角色,而没有获得社会的角色,唯一可作为社会角色而存在并产生重要价值的,便只有做牺牲自己的精神生命和肉体生命从而受到国家旌表的“节妇烈女”。这种传统的陈腐观念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受到了文化先驱者们最猛烈的批判。毫无疑问,张资平用他的小说参与和继续了这一文化批判的主题。同时,也必须看到,张资平小说中的女性意识是主要通过女性争取与男子平等的性爱权利而表现出来的,亦是被本质化而又被局限化了的女权意识。始于自然的性爱冲动而又终于自然性爱的毁灭,成为小说中女主人公们的普遍人生追求和普遍精神历程,与同时代的其他小说相比(如后期“革命小说”),张资平小说属于逝去了但又未终结的“五四”时代的精神境界(虽然这种时代精神已经被世俗化、市民化了),从而使其保持了与当时小说潮流不同的文化特质,并因此受到左翼文学界的批判。
在1930年代前后,以对早期“革命小说”的否定为标志,中国女性解放意识在阶级解放的主题下被悄悄融解,不再作为一个具有独特文化意义的命题而像五四时期那样受到作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甚至得到了“落后于时代”的判定。1928年,张资平与文学发展的主潮相一致,写下了几部“革命加恋爱”的新进小说,如《青春》、《柘榴花》、《时代与爱的歧路》等,作品中的人物或是因恋爱无望、或是因爱情厌倦而参加了革命。此时期张资平的准“革命小说”也一直是后人不屑一顾的反面教材。然而,无论蒋光慈等人的作品也好,张资平的作品也好,其中所包蕴的文化史价值是应该给予合适的评价的。这些作品的主要内容是被人赋以否定性评价的“革命加恋爱”。人们认为这些小说过于注重爱情在人生选择和思想转变中的作用,有着过多的“小资产阶级”的浪漫情调和古代文学作品中“英雄加美人”的模式。我以为,这一内容恰恰是“五四”小说个性解放(特别是女性解放)的道德主题开始向阶级解放的政治主题转换时的必然形态。张资平称在其小说《青春》中借人物之口称“从事革命,不一定要否定恋爱,尤不必去否定三角恋爱、四角恋爱……许多革命人才是从三角恋爱、四角恋爱关系造成功的”(注:宋瑞芝:《略论中国古代妇女文化的特点》,《光明日报》1995年11月27日。)。他的表述带有明显的思想偏颇,但往往又是一种符合人类情感而又符合中国社会进程的事实存在。无论个性自由还是社会解放都是以对现实环境的变革或反抗为前提的,个人因为自己理想的破灭而反抗那应该承担责任的环境时,自然就使自我与社会发生了联系。因此,这种个人爱情的悲剧是促使人走向社会革命的一个动力。正像人们常常肯定窘迫的劳动者最初为个人仇怨或困苦生计而参加革命一样,这类小说也把握住了个性解放转化为社会解放过程中这一契机。异性的引力实则更增加了人物思想转化的现实依据,显示出个人自然需求向社会需求过渡的内在逻辑。当然,这种主题倾向并不是张资平小说的一贯追求,只不过是一种文学的时尚而已,表现以男女平等(特别是性爱权利)为主要内容的女性意识才是其小说创作的恒定主题。应该说,这一主题不属于当时中国社会最尖端的问题,但却是中国文化史、思想史上最具特色的问题。而作家把女性意识限于性爱权利的争取亦是具有本质意义的追求,是女性整体意识确立的基础。
长久以来,人的性爱意识很少被视为人类文化的本质构成,甚至将其与兽性相提并论。性,在中国传统的文化心理中往往不具有个体生命意义,而只承担传宗接代的生产工具义务和负面的罪与淫的伦理色彩,在这种文化历史和社会环境中,女性以公开或不公开的言行来争取那种属于一个个体生命价值的性爱权利,实在是一种极为艰难亦极为大胆的挑战。《爱力圈外》中的菊筠以一个中国女性最为切身的感受来向丈夫、母亲和社会发起了决然的挑战。“男女为什么要不平等?”“人类是希望完美的动物,要男女双方完美才能造成神圣的幸福的家庭。”然而,严酷的现实是,“无论哪一个男人都以不平等待他的妻子,不单不能视夫妻为一体,并且没有男人以待自己的半价去待遇他的妻子的”。可悲的是,这种悖逻辑、反人性的传统观念不仅被男子视为天经地义,而且也被传统女性或所谓的“开明女性”奉为必守的妇道。当菊筠为了报复自己的丈夫和家庭,大胆地与仆人结合、私奔后,丈夫卓民前来规劝。在受到妻子的反诘时,卓民对于自己的私通行为辩解说:“男人和女子不能同一啊!”“当然!天下的男子尽是这样的,不单或一个人!”长期的不合理,不平等之观念反而成为维持不合理、不平等现实本身的依据,这是一种思想与生活的恶性循环。菊筠的姑妈号称“教育家”,嫁给了一个小军阀,自己成为男性的依附品,反面以此来“教育”别的女性。当别人“称赞她是名将夫人,她便微笑着;称赞她是女教育家,她便张口笑了;再称赞她的德望高,她就笑响声了。”然而她对于受害者——菊筠的教育是:“男子和女子不同,这是讲理不尽的。”菊筠在对母亲、家庭和社会都失去希望之后,便决定单枪匹马采取行动向社会挑战:“处于现在的世界只有自己起来保障自己,什么名义都是靠不住的。”宣布“我对于没有做丈夫的资格的人决不尊敬,也不尽做妻子的义务和责任。就是说,我现在是没有丈夫的身体了,任我属于谁人。只要有爱,就是夫妻。节操不是单责一方面守的,要双方互守。”传统女性身处中国社会之中,当遇到菊筠式的婚变时只能做“弃妇”或“怨妇”,但菊筠却从女性最具生命力的性爱角度反抗着强大的男权社会。她认为“从前的道德是男人家规定下的,今后的道德要在男女双方合意之上规定才可。譬如丈夫如果放荡,那做妻子的也可以另找男人。要这样地规定才对了。”可以说,这是最为具体亦最为本质的对女性解放的理解。张资平笔下少有忍辱负重、逆来顺受的旧式女子,有的多是时代的“荡妇”。这些女性对于性爱的追求是大胆的、主动的,具有进攻性。相反,诸多男性与她们相比,显得怯懦、自私、更缺少阳刚之气。在性爱观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婚姻、家庭观上男权对女性的歧视是女性人生体验中最为强烈而普遍的,因为这也是传统社会为女性所派定的主要角色。因此,性爱观、婚姻观是一个人基本生命价值的显示,它的不平等是最根本的不平等,而女性在性爱观、婚姻观上的解放不仅是一种社会解放的重要内容与途径,同时更是一种人类自然本能自然生命的解放。
通过张资平小说人物的人生历程可以看出,人类的性爱悲剧是走向社会政治反抗的内在精神动力之一,这使张资平小说与同时代的“革命小说”有着共同的生活基础和情感逻辑。因此,长期被左翼文学阵营诟病,被置于否定性评价中的张资平的许多小说都可以视为“准革命小说”,其小说的思想内容体现了五四文学个性解放的道德主题开始向阶级解放的政治主题转换时的必然形态。
注释:
⑤茅盾:《创造给我的印象》,《时事新报》19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