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科技资源市场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论我国论文,资源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市场经济在我国正式确立,使我国各类经济资源按照市场法则整合、配置和运行成为必然。科技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重要的资源要素之一,要想全方位地充分地发挥自己的经济作用,必须进入市场并通过自主流通、配置、运转。可是,我国自1985年进行科技体制改革以来,虽然科技资源的市场化有所发展,但总体上讲,一是程度低,二是不同环节、方面市场化程度不一致,三是关系未理顺市场定位不准,这导致我国科技领域整体上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因此,加快我国科技资源的市场化步伐,理顺科技内部、科技与政府、科技与其他经济部门的关系,应成为政府当前和今后主导和推动科技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科技资源市场定位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是各种专有经济资源通过市场不断交换的经济,这一特点决定了任何资源都是通过市场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和经济价值的。因此,市场不需要或不通过市场交换的资源是没有经济意义的。市场与各资源要素的这种关系决定了任何经济资源要发挥作用必须通过市场定位,即通过市场确立自己的经济地位,包括在市场中的作用及市场占用比例。
从经济角度讲,科技资源是一项重要的经济资源。以机械工具为生产力基础的工业革命,直接推动了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而工业革命的强大支撑因素是科学和技术在机械工具中的直接运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说没有科技的工业化,就没有以机械的生产力运用为标志的工业革命,相应也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正是科技在市场经济生产方式中的重要经济作用,使科技作为经济资源的市场意义体现出来。纵观市场经济的发展历史,科技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日渐重要,这集中体现在科技在整个经济资源中的含量和比重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突出,以致于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的时代,科技资源已经在整个经济资源中取得统治地位——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正是科技资源取得统治地位的有力例证。
然而,由于市场经济是一种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它决定了科技资源无论其经济作用是多么的巨大都必须通过市场发挥,离开了市场再强大的科技资源也不能发挥作用。正因如此,通过市场定位也就成了市场经济生产方式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必然要求。考察市场经济形成、发展和壮大的历史也会发现,科技资源在这一生产方式中一开始发挥作用时,就是以一种市场化的经济资源在市场中获得了定位。所以,从市场经济角度讲,如果我们不能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科技资源的这种市场定位,就难以充分认识和科学运用科技资源的价值、功能和作用。因此,我们需要把科技资源作为一个整体置于市场确立其存在的位置,而使之在市场中自由自主地与其他资源进行最优的交换与配置。无论是市场经济已经很成熟、很发达的国家,还是迅速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国家,无一不是把科技从整体上置于市场来定位的。
这些国家的科技资源在市场中确立了自己的位置,并通过市场实现这一资源与其他资源的自主配置,使科技资源的能量获得了充分地释放,这些国家的科技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并且这种作用呈加速发展的态势。18世纪中叶,以蒸汽机的发明为标志的产业革命,使英国成为世界经济和科学中心长达200多年;德国19 世纪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借助重化工、冶金和制造技术的突破,后来居上;18世纪末美国建国时就注重以科学技术为本,经过150年的努力, 成为本世纪经济、科技的超级大国;1860年日本明治维新后,大力倡导科学和教育,二战失败后仍以技术立国,创造了短期经济起飞的奇迹;韩国靠技术立国,短短30年时间,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100多倍。 整个世界近代史都表明,科技与市场的结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得以振兴的共同道路。
一般而论,科技资源的市场定位主要包括:1 )科技产品的市场定位。即各种能转化生产力的科技知识、信息、专利产品、工业技术和科技设备等都要通过市场生产、流通、交易和配置。2 )科技人才的市场定位。即拥有科技知识和产品的个人,以完全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身份在市场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自由平等的整合。3 )科技体制的市场定位。即直接从事科技资源研究、开发、中试、转化和生产的组织、机构、部门,必须通过市场确立其位置、职能。
二、我国科技资源走向市场的基本现状
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昭示了如下事实:传统上由计划配置的经济要素要转变为市场配置。可是,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加上市场经济的历史不长,使我国各类经济要素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尤其计划配置的作用仍然十分强大,造成某些资源的市场化程度严重滞后,进而出现各类资源的市场化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正是这种不平衡,一方面滞碍了整个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使各类资源难以通过市场正常地充分地发挥作用。科技无论是作为一个领域还是作为一类资源,计划调控都比较严重,因而其市场化程度远远滞后于我国市场经济和发展水平,并且这种滞后严重抑制了我国科技资源整体作用充分和正常的发挥。虽然,国家的科技体制改革力度逐步增大,但我国科技资源的市场化程度仍然是偏低的,主要表现在:
1 )我国的科技人才绝大多数没有以独立的经济主体身份进入市场。我国科技人员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国有企业。据我国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到1996年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759万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280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159万人。而我国现有民营科技企业5万多家,科技人员55万人, 不到我国国有企事单位科技人员的2%。 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与所属单位仍然是一种身份关系——由国家确定的干部身份,本质上科技人员与国家之间的一种行政隶属关系,而不是一种市场关系。由于这种身份关系,科技人员的收入分配仍然是由国家确定的整齐划一的级别工资制和福利制;科研人员的技术职称是由国家计划安排和按国家及单位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的行政性评定,并且这种职称是一评定终身,一评全国通行;科技人员的工作、调动、退休等一律按国家的人事政策和人事管理的制度进行。
2)我国科技体制的行政性, 主要表现在整个科研机构的行政性上。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科研机构几乎是清一色的政府所有,虽然其中大中型国有企业中的一些科研院所不直接由政府支配,但由于这些企业是国家的,所以实际上仍由政府所有。在科技投入、成果占有等方面,政府占绝对统治地位。这使得我国的科研任务的组织、管理、审批、评奖、转化都主要由政府确定,虽然目前国家大大缩小了科研机构的财政拨款和科研项目的指令性下达范围,但科研项目的承受主体、纵横向科研课题的来源及经费的主要提供者仍然是政府和国企,因此,科研成果的单位所有实质是国家所有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以致于整个科技资源仍然主要是一种计划为主的行政性调控。
3)整个科技领域的市场化水平极不均衡。从理论上讲, 一种资源的市场配置应该是整体地进入市场,否则市场配置的功能是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的。我国科技作为一个领域其不同环节的市场水平是不均衡的。例如,由于国家财政拨款比例下降,许多科研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致使一些应用性较强的科研院所科技产品自主交换发展较快,一些科研人员通过市场接受横向课题的比例大大增加,部分科研人员基本或完全脱离单位直接进入市场,或在企业自主发挥作用,或独立地创办了民营科技企业。但绝大部分科研院所仍然依赖政府,绝大部分科研人员还吃财政饭,科技组织的行政性很强,科研项目相当部分还未进入市场。
三、我国科技资源市场化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分析
我国科技领域的上述状况反映了它与我国整个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协调,这种不协调使我国科技资源在市场化过程中暴露出较为严重的问题:
1)浪费严重。 这种浪费严重主要包括:科研产品和项目开发的成本高和工业化差,许多项目、产品研制开发出来验收完成后,永远成了实验室产品,甚至拿了国家大奖的项目没有工业化的比例非常大;资源浪费严重,我国的科研所几乎都是国家投资创办的,可这几年国家的投资下降,市场冲击严重,管理不善,致使大量的应用性科研院所迫于生计纷纷转向,搞短平快的急功近利的市场开发,大量实验设备封存闲置,或利用率下降,或挪作他用,或作价变卖,或变相成为个人搞非职务开发的工具。人才浪费,表现在我国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人作过调查,即使在北京中关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也只发挥了50%。学非所用,高职低任,人才走失,成了普遍现象。
2)效益不高。这主要体现在我国的科研产品转化率低, 以专利为例,到1994年底,国家专利局共批准专利223152件,但其中转化为专利产品的只占15%左右。另据国家科委调研室对我国中央级科研院所所作的经济效益调查分析显示,在736家科研院所中,1995 年科研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超亿元的院所仅有17家。虽然较上年增加了7家, 但仍是凤毛麟角。其中只有15家已经主要依靠科研成果、产品收入以及技术服务收入来获得科研经费。至于省级、地县级科研院所的效益就可想而知了。对此,正如冯之浚教授所说:“尽管1991—1995年每年的国家级重大科学技术成果项目数3万件以上,部级省级就更多了;1995 年国内发明专利批准1500多件,实用型专利推广3万多件, 外观设计批准量也有3.5万多件,但大量的科研成果没有转化为生产力, 没有形成产品的竞争力。”
3)科技资源的整体功能差。从市场经济角度讲, 科技资源要发挥最优的市场价值,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科技资源的各个要素之间要形成最优的配置和组合,二是科技资源作为一个整体与其他经济资源形成最优的配置。可是,我国的科研院所、科研设备、科研项目和研究人员都按专业设置,这就造成每一个科研单位只能完成某一项目的专业技术问题,却不能完成一个市场需要的独立的科研产品。结果一个产品所需要的不同专业的科研人员、设备、投入,被分割在互不联系的科研单位,从而形成了有科研没产品,要产品不能充分合作的格局。这种科研人员、设备的分割与分散极大地影响了科技资源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
上述问题的存在,集中反映了我国科技行业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造成这种滞后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具体而言,目前滞碍我国科技资源市场化的障碍主要有:
1)体制障碍。目前,科技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可以说是我国科技资源市场化程度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最主要原因。我国目前的科技体制基本上还是计划体制,这主要可以从两方面表现出来:其一,我国各类科研机构是按国家、省市、地县的行政级别和各部委及部委企业所属研究机构的建制设置的,这就使各科研机构按其所属行政部门的级别大小和职能差异附属于各行政部门,从而使我国科研机构成为政府的附属物。其二,为有利于如上设置的科研机构更好地执行各级行政部门的科研任务,我国的各个科研院所基本上都是按专业设置,并将这种专业细化为基本的研究单元,每一科研单元只承担按这一分工所分配的专业任务,从而在科研院所内部建立了以专业分工为基本单元,垂直接受科研行政上级领导的科研体制。这种科技体制使行政权力成为科技资源与其他经济资源转换的中介,科研机构所完成的任务、课题、产品通过各权力机构转变为发挥经济作用的资源要素,而各种科研任务又通过各科研院所内的行政调控予以配置和分解。这在总体上阻碍了整个科技资源要素与其他资源要素直接的双向的平等的配置和交换。当我国经过近20年的经济改革,其他经济要素基本上进入市场自由配置和交换后,我国的上述科技体制整体格局并没多大改变,这一体制仍是我国目前整个科技资源市场化的最主要制约因素。
2)科技资源的所有权不明。 所有权明晰和确定是各类资源市场交换和配置最基本的要求和条件。目前所有权不明已成为我国各类资源和要素市场配置不规范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科技资源由于其存在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特殊性,其所有权不明更为明显和突出。这种所有权不明使科技资源与其他资源即使通过市场配置也同样实现不了科技资源的效益最优。到目前为止,国家在我国整个科技资源的投资主体居于绝对的地位,国家经过多重环节将科技资源落实在最终的运作者手中,造成大量科技资源所有权的严重虚化和所有权不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科技资源的市场配置扭曲、混乱、不公和浪费的现象会日益显露。
3)市场经济不成熟的干扰。整体上讲, 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还不成熟,这种不成熟表现为市场经济动力机制不健康,运行关系扭曲,市场主体错位,资源交换不公,秩序不规范。这种不成熟使我国市场配置的功能还不能全面充分地发挥。这种情况下,所有权不明、行政支配较严重的科技资源通过市场配置必然呈现明显的不正常,或者进入市场障碍重重,或者市场交换严重不公,或者功能发挥限制过多,或者在运作过程中资产不断流失。
四、政府在我国科技资源市场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政府开启的,在我国的经济由计划体制逐步转向市场体制的过程中,政府一直是作为一股积极的强大的力量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很难想象,离开了这一主导作用,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会有今天的成效。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过程中,政府是从最容易进入和实现交换价值的经济资源和要素入手的。科技资源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传统上由计划调控最为严格,因此政府将其推向市场的速度是缓慢的,但是,没有政府的推动作用,我国科技资源的市场化进程将更加缓慢,我国科技资源的市场化过程将会表现出更大的混乱和更严重浪费。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加快科技进步步伐,政府就必须充分发挥作用,更迅速地更积极地推动我国的科技资源市场化,以实现科技资源与其他经济资源充分的正常的市场配置和交换。目前,政府在主导和推动科技资源市场化的过程中,需要做的主要工作是:
1)培育科技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说, 一个要素的市场发育和成熟程度,基本上能反映出其要素的市场化程度和规模。以此衡量我国目前的科技资源市场,就能发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配置的程度浅显,稳定成型的市场远未形成,科技产品市场目前只能处于起步阶段,科技产品与其他资源的交换基本处于单线的非规范化的交易阶段,因而交易的成功率极其低下,科技资源市场调控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科技资源与其他资源还未形成正常的平衡的畅顺的公平的交易关系。因此,政府应针对我国的科技资源的配置现状,大力发展和培育我国的科技市场。目前,政府采取“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将放开一片的科研机构推向市场自我生存和发展的方向没错,但是由于科研部门的科技优势整体地被市场消蚀了,一些科研人员要么成了科技个体户,要么改行经营其他,要么被迫出走进入打工行列,这种放开一片所造成的科技人才、设备、投入的浪费、流失是相当惊人的。对此,政府应为科技资源的市场化积极开辟、建立和完善市场及市场体系,如开辟科研设备交易市场,科技产品代理市场,科技咨询服务市场;建立和巩固科技信息市场,科研项目招标市场,完善和强化技术贸易市场,人才交易市场,人才培训市场。对于科技市场体系的建立,政府一是要出面组织,二是要进行一定投入,三是进行市场布点,不能仍按行政区域搞小而全的市场体系。
2)改革科技体制。 目前我国的科技体制仍然不能适应市场需要,应加大改革力度和加快改革速度,使我国的科技体制逐步市场化,这应成为政府当前和今后推动科技改革最主要最重要的任务。对此,政府应该在将科研机构整体地推入市场方面采取措施。笔者认为应该争取的主要措施是:将列入放开一片的科研院所一律企业化,使之完全脱离事业法人的范畴,相应科技人员的干部身份一律取消。在此基础上,政府应按市场规律推动这些科研院所进行整合,这些措施包括:转,相当部分科研院所转到相应的国有企业实行直接的科工结合;合,性质相同、相近的原隶属于不同行政部门的科研院所合并为一个新的法人实体;归,这些科研院所中部分偏重于基础研究和高精尖应用研究的,或归并到政府管理的科研部门,或归并到高校。另一方面,对仍需政府投入的科研院所,在科研机构设置、管理体制、科研机构与政府关系方面逐步进行适应市场经济整体发展的调整。
3)理顺科技资源的所有权关系。我国科技资源的所有权不明, 相比于其他经济资源的所有权不明更为严重和更为普遍,这主要表现为科研设备的所有权不明和科研成果的所有权不明。而由此造成的问题是,设备浪费、闲置、流失、蚀损、成果转化率低、工业化差。因此,理顺科技资产所有权关系更为紧迫和重要。目前,科技资源的国家所有的比重是很大的,因此,政府应象解决其他资源要素的所有权那样,花大力气解决科技资源的所有权明晰问题。主要思路有:卖,将已经闲置的设置通过市场转让出去;租,允许各科研单位、个人、合伙人租用现有的设备;股份化,部分科研院所可以将自己的科研设备作为投入与其他经济组织合资组成现代公司形式;职务发明的研究成果允许研究单位和研究人员拥有一定的技术股份,一旦工业化取得经济效益,科研单位和研究人员享有相应的收益。
4)大力扶助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就总体情况而言,一是起步晚还很不规范;二是规模小,作用还不突出;三是科技含量低,技术实力弱,没有很强的竞争力。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在目前科技资源的市场化过程中基本上发挥不了主导和拉动作用,相反还受到市场不规范和整个科技行业市场化程度低的滞碍而发展艰难。政府应加大力度,大力扶助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以加快科技资源市场配置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