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与殖民主义:西方民族间政治观念思想史考察_古希腊论文

种族与殖民主义:西方民族间政治观念思想史考察_古希腊论文

种族与殖民——西方族际政治观念的一个思想史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种族论文,思想史论文,观念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殖民是一个基于种族优劣观念之上的、以军事强力为依托对本国以外其他地方进行控制并获取其资源的行为和历史过程;关于殖民的思想、方略以及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理论,一般称之为殖民主义。在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相对峙、后殖民理论与新殖民主义相对垒的当下,西方学者开始重新检视种族、民族、民族国家以及这些概念所关联着的诸多主义与殖民的关系问题。例如最近阿里夫·德里克就有如下论述:“从根本意义上讲,所有历史皆为殖民史。……文明这个思想本身就其假设来说就是一个殖民概念。这一假设是,同文明相联的规范在消除其他规范和生活方式的过程中为转变文明的他者(即‘野蛮人’)提供了手段。”“究竟是殖民化缔造了民族国家,还是民族国家创造了殖民主义,这是一个至今仍悬而未决的问题。”① 尤其考虑到中国自近代以来的社会与思想所受到的西方殖民主义的重要影响,在中国语境中对此类问题进行研究,亦非毫无意义。作为笔者思考近代东亚民族主义与殖民主义关系问题的一个铺垫,本文试图对西方殖民主义史中的族际观念作简要考察,以期得一明了观念,对将来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古希腊的族际政治观念与殖民逻辑的滥觞

古希腊人至少在公元前1600年的迈锡尼、梯伦思、柯林斯等地就建立起了克里特的殖民地;罗代尔也认为,“早在腓尼基人之前,(古希腊的)这些早期移民就充当起殖民主义者来了。或许,殖民传统最早就是从他们那里流传下来的。”② 到公元前550年,古希腊的44个母邦经过长期的殖民活动先后建立了139个殖民地,③ “大量的史料和论证描绘出了希腊早期殖民的完美过程……随着一座座相隔不远的城市在地中海沿岸相继拔地而起,在克里米亚至西班牙之间形成了一个由各种大小城镇组成的城市网络,而且每座小城镇都以一座母邦作为依托”。④ 如此之多的殖民地使得“希腊人的海岸仿佛是一条密缝于‘蛮邦原野’这大片织锦上的花边”;⑤ 柏拉图则将这些殖民地形象地比喻为散布在地中海这个池塘边上的青蛙。⑥ 马克思就此强调指出:“在古代国家,在希腊罗马,采取周期性地建立殖民地形式的强迫移民是生活制度的一个固定的环节。这两个国家的整个制度都是建立在人口的一定限度上的,超过这个限度,古代文明就会有毁灭的危险。……为了保存自己的文明,它们就只能有为数不多的公民……由于生产力不够发展,公民权要由一种不可违反的一定数量的对比关系来决定。那时,唯一的出路就是强迫移民。”⑦

在这一背景下,古希腊思想家很早就有了对不同族类之间差异的思考。早在公元前5世纪,希罗多德就颇有人类学旨趣地⑧ 把不同民族的政治与社会形态归因于基于气候和环境的文化:“我认为平德尔德诗说得对:‘惯例和习俗是一切的主宰。’”⑨ 修昔底德、色诺芬等人在重视气候影响的同时,也强调地区的水平和垂直构造及土质肥瘠对于生活方式所发生的影响。借助《环境论》一书,身为古希腊医学之父德希波克拉底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把人类生存的环境与种族的观念勾连起来。

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古希腊思想中已经形成明显的文明/野蛮对立的族际政治观,并在此基础上展开殖民主义的论述。柏拉图就特别提醒道,“把所有的非希腊人混为一谈,以为这可以构成一个真正的类别,只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被强加的共同名称——野蛮人”。⑩ “我们对于野蛮人从心底里感到厌恶,因为文明是纯血统的希腊人,没有混杂一点儿蛮夷的血液。……只有我们是纯粹的希腊人,没有被外来的血液所玷污,因此我们城邦的血统中就有一种对异族人的憎恶”。“希腊人与希腊人是亲戚,它们之间的争执是内部事务,对希腊人来说蛮族是外人,他们之间的争执是外部事务。……那么我们说,希腊人对野蛮人开战或野蛮人对希腊人开战,他们是天敌,因此战争是个恰当的名词,适用于这种敌对和仇恨”。(11) 基于这样一种观念,柏拉图认为针对异族的殖民是正当的,这种殖民是一种“美德”和针对全人类的“拯救”:“……应当努力执行西西里的定居计划,把西西里从野蛮人手中解放出来,把那些野蛮人赶走,用一些比希厄隆更简便的办法使其他野蛮人归化。还有,如果这些结果是由一个正义、勇敢、清醒的学哲学的人带来的,那么公众就会对美德抱有相同的看法,并能在实际中使全人类随着美德的传播而获得拯救。”(12)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柏拉图还借苏格拉底之口在两千年前就描述了霍布斯笔下的“自然状态”和“丛林法则”:“如果我们想要有足够大的耕地和牧场,我们势必要从邻居那儿抢一块来;而邻居不以所得为满足,也无限制地追求财富的话,他们势必也要夺一块我们的土地。……下一步,我们就要走向战争了。”(13)

这样的观念被亚里士多德承继下来并在其政治学领域中次第展开:他和柏拉图都认定,气候通过决定个人的人格与智力,进而决定该社会的政府形式和宗教类型;亚里士多德甚至认为温和的气候产生希腊的民主政府,炎热的气候产生专制政府,寒冷的气候则根本无法产生任何真正的政府形式。他还进一步论述说地理位置、气候、土壤等影响个别民族特性与社会性质,希腊半岛处于炎热与寒冷气候之间而赋予希腊人以优良品性,故天生能统治其他民族:“寒冷地区的人民一般精神充足,富于热忱,欧罗巴各族尤甚,但大都拙于技巧而缺少理解;他们因此能长久保持其自由而从未培养好治理他人的才德,所以政治方面的功业总是无足称道。亚细亚的人民多擅长机巧,深于理解,但精神卑弱,热忱不足;因此,他们常常屈从于人而为臣民,甚至沦为奴隶。唯独希腊各种姓……他们兼具热忱,也有理智;精神旺健,所以能永保自由,对于政治也得到高度的发展。倘使各种姓一旦能统一于一个政治体之内,他们就能够治理世上所有其他民族了。”在确立了希腊人与非希腊人的种族优劣关系之后,亚里士多德旗帜鲜明且毫不犹豫地把非希腊人视为为野蛮人或野蛮民族,并进而把野蛮民族定义为“天然的奴隶”:“野蛮人应该由希腊人为之治理。……野蛮民族天然都是奴隶”,“世上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区分,这不仅事属必需,实际上也是有益的;有些人在诞生时就注定将是被统治者,另外一些人则注定将是统治者”;“自然所赋予自由人和奴隶的体格也是有差异的,奴隶的体格总是强壮有力,适于劳役,自由人的体格则较为俊美,对劳役便非其所长,而宜于政治生活——政治生活包括战时的军事工作和平时的事业”;“非常明显,世上有些人天赋有自由的本性,另一些人则自然地成为奴隶,对于后者,奴役既属有益,而且是正当的”。至于财产的所有权,亚里士多德认为不仅是奴隶的财产就连奴隶本人也是财产。“奴隶,于是,也是一宗有生命的财产;一切从属的人们都可算作优先于其他[无生命]工具的[有生命]工具”。(14) 在1913年出版的《希腊帝国主义》一书当中,威廉·弗格森就此分析说,“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全部都被下述观念支配:人类世界是由上等人和劣等人的无限过程组成的,将这一过程向前推进,乃人类最基本的本能之一”;“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由于天生劣等种族存在,才能证明奴隶制的合理性,而且劣等者又特别在亚细亚民族中常见,在希腊根本没有,所以无论希腊城邦奴役任何其他希腊城邦的居民,都是不公正的,这样,它只能发动对蛮族的战争,从那里抢劫奴隶”。(15) 亚里士多德的这些说辞,几乎就是后世西方殖民理论和奴隶制的先声,而经由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创立的族际政治观念也一直影响到后世,当之无愧地成为种族主义和民族主义理论的渊薮。

古希腊思想家们之所以把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制度与自然禀赋、地理环境和肤色人种等因素关联起来,首先在于古希腊的地理位置恰好是东西方文化发生接触的地方;其次,航海技术以及爱琴海商业文明的传统,不仅造就了希腊城邦的繁荣,而且也使得古希腊人对于他们所处的多民族族际环境有所思考,“希腊透过与亚洲接触、比较,而发现了自己的特性”;再次,民族之间的征战使得古希腊人由此得以建构出“希腊人/野蛮人(蛮族人)”这样一种两极对立的族际政治观念,“希腊城邦中的公民都管其他民族称为‘野蛮人’”;(16) 最后,在商业拓殖的同时,古希腊人还不得不面对着异族特别是东方异族入侵的威胁,当时使任何希腊人始终耿耿于怀的是那个经常在东方出现的可怕的波斯幽灵,这种潜在的威胁和“想得到偏又怕失去”的心态使得古希腊人自然而然地试图在思想上构筑起旨在整合集体精神的族际政治观念。(17)

除了东方波斯的威胁,古希腊人及其城邦还面对着北方欧罗巴人的威胁,彼此间的征战使古希腊人建立了针对异族的殖民地。尽管一些学者争辩说这些殖民地与后世的帝国主义殖民地有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同,但以武力为依托的商业殖民活动毕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正是在这种看似比后世的殖民更文明的殖民当中,古希腊思想家们的种族主义观念使得古希腊人殖民活动获得了理论上的依托和正当性的基础。

二、殖民理论的系统化

古希腊之后,由基督教神学政治所把持的中世纪,对于世界的体系化构建,亦有不可或缺的特殊价值和意义。第一,基督教打破了在此之前所有地方宗教之间的壁垒,它通过共同的价值观、规则和惯例构成了一个潜在的“世界社会”,这样一种宗教观念“在某些时候有益于创造并维持充满活力的社会和共同体,即便是在政治结构虚弱和不稳定之时”;(18) 第二,因应着欧洲人扩张的冒险精神,从11世纪开始的针对异教徒的十字军东征为殖民活动提供了重要了正当性依据,而这种“独特的进步”又为商业社会和资产阶级的勃兴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第三,贯穿整个中世纪的征服与殖民活动还为现代国家的出现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欧洲的海外扩张与现代国家的发展并行……对所有的欧洲国家来说,海外扩张伴随着加强和重组内部行政部门和政府机构的运动”;(19) 第四,基督教在欧洲内部的整合与针对海外殖民地的征服还引致了民族主义观念的萌生,这又为现代国家构建过程打下了历史性的伏笔。(20)

在15世纪之前,欧洲的殖民活动基本上局限在欧洲的范围内,而十字军东征则在相当意义上可以视为欧洲社会历史上首次大规模地试图永远将欧洲人的势力扩展到欧洲大陆边界以外的尝试。十字军东征的失败和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的地理大发现直接推动了欧洲诸国的海上冒险,而教会又为海上冒险和伴生而来殖民活动提供了教权的保证,其中两份教皇诏书更为欧洲殖民者提供了确权:1452年教皇尼古拉五世向葡萄牙国王阿方索五世颁布的教皇圣谕,对全世界所有非基督教国家宣战,并具体支持和推动征服非基督教国家及其领土,并对其实行殖民统治和剥削;1493年,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在哥伦布航行到中南美洲的伊斯帕尼奥拉的岛之后,向西班牙国王和王后发布INTER CAETERA诏书,正式确定基督教对新世界的统治权,要求征服土著居民及其领土,并将所有新发现或尚待发现的土地的征服和统治权分别授予西班牙和葡萄牙。

大范围和大规模的殖民活动不仅为资本主义的兴起提供了充裕的资金支持,也带来了机器工业的蓬勃发展,而机器工业又反过来使得西欧国家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如何消化这些人口成为西方思想家们思考的焦点。作为英国驻法国使团的随员,理查德·哈克卢依特在1584年以《向西殖民论》为题向英国女王献策,提出“殖民地将生产无法在英国生产的原料。他们将为英国提供制造品市场。他们将为英国水手提供培训基地。他们既成为懒散的士兵和水手的输出渠道,又成为英国穷人和失业者的出口渠道”。(21)

也正由于时代的差异,经过中世纪洗礼,自地理大发现以后的西方殖民主义,呈现出与古希腊明显的差异。作为西方资本主义海外殖民的正当性论证,霍布斯是难以逾越的。之所以这样说,首先在于霍布斯断然拒绝古希腊思想家们把政治界定为“追求至善”的说辞,他率先把对欲望和私利的追逐以及由此而来的个人主义作为政治的核心动力:“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地发展,达到前一个目标不过是为后一个目标铺平道路。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在于,人类欲望的目的不是在一顷间享受一次就完了,而是要永远确保达到未来欲望的道路”。(22) 这就把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精神与古希腊以及中世纪的政治理念区隔开来,为资本主义的政治理念登堂入室开启了道路。也正源于此,霍布斯“抓住了那个激励社会思潮至少达二百年之久的精神,这指的就是自由放任的精神”;(23) 不仅如此,霍布斯从“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这样一种自然状态为起点,为资产阶级国家及其殖民活动提供了正当性的理据:“美洲有许多地方的野蛮民族除开小家族以外并无其他政府……他们今天还生存在我在上面所说的那种野蛮残忍的状态中”;“在人们以小氏族方式生活的一切东方,互相抢劫都是一种正当职业,决没有当成是违反自然法的事情,以致抢得赃物愈多的人就愈光荣。……在危机、畏惧入侵、恐怕有人可能帮助入侵者等等借口下,为了自己的安全而扩张领土,他们尽自己的可能,力图以公开的或秘密的阴谋征服或削弱邻邦;由于缺乏其他保障,这样做便是正义的,同时还因此而为后世所称道。”(24)

在霍布斯看来,国家的产生有两种路径,即“按约建立的国家”和“以力取得的国家”。前者基本上意味者有别于封建国家的、按照社会契约法则订立的资产阶级国家,而后者则是被前者武力征服的国家。“为了避免眼前的丧生之灾……被征服者就成了臣仆”,而“臣仆的主人也是臣仆所具有的一切的主人,可以随时索用;也就是说,臣仆的财货、他的劳动、他本人的臣仆、他的子女等等都可以在主人认为需要时随时索用”。具体到殖民地问题,霍布斯认为,“国家的后嗣或子女就是我们所谓的移民区或殖民地”,殖民地上的一切财产都是宗主国的财产,“一个民族因战争而获得土地时,虽然并不永远都像犹太人以往那样消灭旧居民,而是许多人、大部分人以至全部人的财产都留给他们,但以后这些人占有财产时显然是把它作为战胜者的分配物而保有的,就像英格兰人民从征服者威廉手里得到自己的财产一样”。在宗主国与殖民地的关系方面,殖民地不是宗主国的行省就是卫星国。“拓殖已定的殖民地有两种:一种自成一个共和国……他们所出自的国家便称为母国,母国对殖民地的要求正像父亲解除子女的家庭管辖关系后对子女的要求一样只是一种尊重和友好关系”。“还有一种情形是仍旧和母国联合,就像罗马人民的殖民地一样。这时他们便不能自成国家,而是行省,只是派出他们的国家的组成部分。”殖民地在接受宗主国的“随时索用”之余,还要充当宗主国的傀儡并进行再殖民活动。(25)

身为英国政府主管殖民工作的贸易与殖民地委员会官员和奴隶贸易生意的投资人,(26) 洛克从更实际的角度发展了由霍布斯所开创的系统性殖民理论。与霍布斯所处的时代有所不同,英国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根据对美洲殖民的调查在1665年认为,“能够让欧洲人正当定居美洲的唯一方法是经由民族与民族协商的方式,取得原住民的同意”,而当“欧洲人抵达美洲大陆时,原住民认为他们自己已经建立为主权国家,而且对他们的领土拥有裁量的权力”。(27) 有鉴于此,洛克从自然状态出发为西方的殖民活动进行正当性的理论辩护,洛克笔下的自然状态是平和、有序和“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在这个状态下,“土地和一切地上动物为一切人所有”,只要施加劳动,就可以使土地以及物产和动物“脱离原来所处的公共状态”归属劳动者所有,劳动者的财产所及的财物也自然归于劳动者所有。具体到海外殖民地问题上,洛克认为美洲处于原始状态,“在他们尚未联合起来、共同定居和建成城市之前,他们所利用的土地还是属于共有,并未确定任何财产权”,因此殖民者无需殖民地人民的同意就可以将土地连同果实、兽类、野兔、鹿和粮食等等附属物一起占有;尽管殖民地的人们圈占了土地并为之劳作,但如果其劳动成果在他圈用范围内的“未经适当利用即告毁坏”,那么“这块土地,尽管经他圈用,还是被看作是荒废的,可以为任何其他人所占有”;西方殖民者在自然状态下的拓殖意味着占有,“开拓或耕种土地是同占有土地结合在一起的”;在宗主国与殖民地的关系方面,“征服并不等于建立任何政府,正如拆毁房屋并不等于在原处重建新屋一样”。

除此之外,洛克还通过主人与仆人的所有权关系,论证了奴隶买卖的正当性:“一个自由人向另一个人出卖在一定时期内提供他的劳役以换取工资从而使自己成为另一人的仆人;并且虽然这一行为通常使他处在主人的家庭内,受一般的纪律管束,然人这只给主人以暂时支配他的权力,而且不超越他们之间契约中所规定的范围。但是另外还有一种仆人,我们以一个特殊的名称叫他们为奴隶,他们是在一次正义战争中被获的俘虏,基于自然权利要受他们主人的绝对统辖权和专断权力的支配。像我所说过的,这些人既已放弃了他们的生命权,因而也放弃了他们的自由,丧失了他们的财产——处在奴隶状态中不能有任何财产——他们就不能在那种状态中被认为是政治社会的任何部分,因为政治社会的首要目的是保护财产。”(28)

在洛克之后,孟德斯鸠重新又回到了古希腊的地理环境决定论那里。尽管后世的许多研究者都把孟德斯鸠放在殖民主义理念发展进程的重要位置上,但从整个西方殖民思想发展史来说,孟德斯鸠的工作充其量不过是把对异族的鄙夷进一步的强化而已:“你将在在北方气候之下看到邪恶少、品德多、极诚恳而坦白的人民。当你走进南方国家的时候,你便将感到自己已完全离开了道德的边界;在那里,最强烈的情欲产生各种犯罪,每个人都企图占别人的一切便宜来放纵这些情欲。在气候温暖的国家,你将看到风尚不定的人民,邪恶和品德也一样地无常,因为气候的性质没有充分的决定性,不能把它们固定下来。”(29) 也正缘于此,“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反对奴隶贩卖,但是他们并不对殖民主义制度本身提出质疑”。(30) 在霍布斯和洛克的前后,布丹与孟德斯鸠几乎异口同声地重提地理环境决定论,其实是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许多治史者甚至据此认为这是亚里士多德在近代政治思想史上的复活。(31) 滥觞于古希腊时代的地理环境决定论,是构筑在人种优劣判断基础之上的欧洲中心主义观念,这一观念之所以能够从古希腊开始一直服务于各个历史时期的殖民活动,就在于这一观念的简洁、直观和有效。

有了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有力补充,经由霍布斯和洛克之手创设的关于殖民政治的一系列理据、规划、制度和准则规范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已经渐趋完整、条理和体系化,他们身后的其他西方思想家尽管在政治思想和观念方面多有创见,但仅就殖民理论而言,其工作如果不是了无新意的简单重复就是为这个理论体系打上补丁而已。(32)

三、殖民活动及其理论的同流合污

现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其《国富论》在1776年的出版,不仅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出现,而且也标志着西方殖民理论获得了经济学所提供的理论支持。和西方政治学的基本预设一样,斯密也把经济学的理论预设置于“性恶论”的基础上。在斯密看来,人类经济生活一些行为的原动力根本不是什么利他主义,利己和自私是人类的天性使然,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千秋公理和自然之道;由于人类的需求各有不同且需求甚多,这使得在亲力亲为难以实现的条件下不得不求助于交换,唯有交换才能满足所需;既然求助于交换,那就要首先拥有用于交换的商品,这就是人类的商品生产过程,至于生产什么和如何以及怎样生产,那完全取决于个人偏好和能否实现交换,这就是商品的生产过程;而在交换环节中,交易双方为了顺利达成交易就不得不考虑对方的需求,交换的达成使得交易双方的利益都得到满足和实现,个人的利益和需求在这一刻就得到了实现;从商品生产—交换这个过程来说,个人利益的实现同时也促进了整个社会商品的增加和社会福利的增进,而社会福利的增进则不是出于个人进行生产和交换的本意。在研究了古希腊罗马的殖民地经济状况之后,斯密认为:“英国统治殖民地的主要目的,或更确切地说唯一目的,一向就是维持独占。殖民地不曾提供任何收入,来维持母国的内政,亦不曾提供任何兵力,来维持母国的国防;其主要利益,据说就是这种专营的贸易。此种独占,即是此等殖民地隶属我国的主要标志,亦是我国从这种隶属所得的唯一果实。英国一向用以维持这种隶属的费用,其实都是用以维持这种独占。”美化殖民劣迹的说法早在斯密之前就有,但斯密的工作本意并不在于从经济学角度和比较利益计算而进行美化,斯密更看重的是如何以及怎样使宗主国的利益最大化和避免殖民地人民的反抗以及在殖民后果的道德争议:“殖民贸易的独占,像重商主义其他卑劣有害的方策一样,阻抑其他一切国家的产业,但主要是殖民地的产业,不但没有一点增加,反而减少那为着本国利益设立的产业。”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斯密郑重地建议“解放殖民地”,但这种解放只是把殖民地的地位从宗主国的行省改变为附属国或者卫星国,斯密认为这一改变如果能够付诸实施,“那末英国不仅能立即摆脱掉殖民地平时每年全部军事费用,而且可与殖民地订立商约,使英国能够有效地确保自由贸易,那与它今日享受的独占权相比,虽对商人不怎么有利,但对人民大众必更有利。这样,殖民地和母国,就象好朋友的分离,那末几乎为近来的不和所消灭的殖民地对母国的自然感情,就会很快地恢复。他们不仅会长此尊重和我们分离时所订定的商约,而且将在战争上、贸易上赞助我们,不再做骚扰捣乱的人民,却将成为我们最忠实、最亲切、最宽宏的同盟”。(33) 尽管后世的研究者争辩说斯密的上述言论相对于其他殖民理论来说是开明的,但这显然是霍布斯殖民理论的经济学翻版,只不过是基于更加精密的经济学计算而已。也恰恰有鉴于此,约瑟夫·克罗普西一针见血地指出:“在这一点上,正如在许多基本的方面一样,斯密显然是霍布斯的门徒,是把霍布斯主义表达成社会秩序的翻译者。”(34)

屈指算来,真正亲身参与殖民活动并出著书立说的殖民者,当属英国的爱德华·吉本·威克菲尔德和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前者是终其一生都与英国的海外殖民活动息息相关的殖民官员和殖民者,后者则是西方经济学的大家。威克菲尔德先后供职于英国驻意大利和法国使团,参与英属加拿大殖民地叛乱善后处理,参与《达勒姆报告》的起草工作,在加拿大议会供职并亲自发起建立在加拿大的殖民投资公司、发起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殖民、担任英国首相格雷伯爵的殖民秘书,先后发表了《悉尼来信》和《殖民的艺术》等殖民理论著作;而穆勒不仅在英国东印度公司任职长达22年之久,而且还在出任英国国会下院议员时确立了自由贸易的英国基本国策并参与了英国的殖民帝国体系的构建。有趣的是,威克菲尔德与穆勒不仅都有亲身参与英国殖民活动的经历,而且在殖民理论上也是彼此惺惺相惜,他的《悉尼来信》就深得穆勒的激赏。

《殖民的艺术》是威克菲尔德“系统殖民理论”的代表作。在这部书信体的著作当中,威克菲尔德首先界定了殖民的概念:“殖民的基本因素是移民和在未占据土地上的永久性定居。因此一个殖民地应该是一个完全或者部分未被占领的国家,它吸收来自他国的移民,而移民的来源国就成为这个殖民地的母国。殖民地接纳移民和移民定居的过程,我称之为殖民。”(35) 殖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在霍布斯和洛克的年代,殖民者最大的困扰来自对殖民地土地所有权归属的正当性论证,而在已经获得殖民地的条件下,威氏所关心的是宗主国所派出的移民在殖民地获得殖民地土地的路径和方式。换言之,问题的核心已经不在于怎么论证殖民地土地的归属,而在于殖民者在获得土地之后怎样在新移民中间合理的分配。此外,西方殖民者的殖民活动通常都是以发起组建公司并通过集资或者贷款的方式获得殖民资金的,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看,殖民者向移民授予土地是很难得到足够的经济回报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于移民通过土地授予在一夜之间变成地主之后面临的依旧是劳动力不足的窘境,其结果还是没有改变殖民地土地无人耕种而荒芜的状况,殖民者也难以从殖民地获得足够的收益来偿还因殖民发生的费用。有鉴于此,威氏建议把殖民地土地出租给新来的移民,待这些承租土地的移民成为出卖自己劳动的雇佣劳动者之后,这些土地的部分租金就可以为宗主国的殖民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了;当这些承租土地的移民租种多年并积攒下足够的金钱之后,殖民者再把他们承租的土地以一个能够接受的统一的“足够价格”售卖给他们,售卖的收入同样再投入新的殖民活动中去,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殖民地土地收益的良性循环过程。除此之外,威氏还建议对待开发的殖民地实行殖民基金的方式通过贷款来支持移民对殖民地土地的开发利用。在殖民地与宗主国的关系问题上,威氏认为把殖民地作为宗主国的行省是导致北美独立战争和美国独立的关键所在,为了避免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殖民地的独立和对宗主国的独立战争,他建议让殖民地自治并建立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构。由此可见,威克菲尔德的“系统殖民理论”是一个具有内循环机制的系统性殖民理论,较之他的前人,威氏的这一理论不仅剥夺了殖民地人民的土地,而且通过殖民地土地的售卖盘剥了新移民,这是一个彻头彻尾地商业化运作的殖民模式。1830年英国在澳大利亚设立“南澳殖民区”进行试点并取得了显著效果;英国殖民大臣哥德立克在1831年给驻澳殖民官员的一项训令中指出:“澳大利亚居民如能目前集中垦殖较小土地,俟该地区建设繁荣后,再向内地发展,则较有益,否则自由散布内地,人力财力都不够开发条件,徒然占领广大土地,乃是浪费土地,殊非殖民之善计”。就在这一年,英国殖民部委派威克菲尔德及其信徒组成澳大利亚垦殖移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澳大利亚的内地垦殖、土地买卖和移民计划;1842年,英国议会通过《土地公卖法》,规定在澳出售土地的收入分别用于计划移民和当地社会建设;1846年,英国议会颁布《土地租用法》,(36) 关系到系统殖民论的政策法规至此得以成龙配套并付诸实施。根据克罗斯比的统计,1820—1830年这短短十年间,欧洲先后有500万人移居到他们的海外殖民地,这个数字相当于当时欧洲总人口的五分之一;(37) 如此大规模的移民,不能不说与西方殖民理论和实践的成熟是密切相关的。

从亚当·斯密到威克菲尔德,西方殖民理论在西方经济学的改造之下,经历了一个愈来愈科学化、精致化和经济化的转变过程;但尽管如此,它依然没有改变其“只有用人头做的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38) 的赤裸裸本质,“殖民制度宣布,赚钱是人类最终的和唯一的目的”。(39) 马克思的卓见一针见血击中了西方殖民理论的核心。

1859年,跟随殖民者漂洋过海的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1871年,年达尔文出版了他的另一部重要著作《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尽管达尔文的进化论对于人类思想进步来说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但种族优劣的观念在达尔文的著作中依然十分刺目:“如果任何种族的未开化人的生活习性突然发生变化,他们就会或多或少地变得不孕,而且他们孩子的健康也要受到损害,这同印度的象和猎豹、美洲的许多种类的猴以及所有种类的多数动物当被移出其自然条件时所发生的情况是一样的,而且其原因也是相同的”;“文明种族在抵抗所有种类的变化方面肯定远比未开化人为优;关于这一点,他们同家养动物相类似”。(40) 此外,在达尔文的进化论看来,人类的进步就是一个“物竞天择”的过程,“就象每一种其他动物那样,人类之所以能够进步到这样高的地步,无疑是通过迅速增殖所引起的生存斗争而完成的;如果人类更向高处进步,恐怕一定还要继续进行剧烈的斗争。否则人类就要堕入懒惰之中,天赋较高的人在生活斗争中将不会比天赋较低的人获得更大的成功。”(41)

在《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所楬橥的达尔文主义基础之上,拉采尔在《政治地理学》当中通过“国家有机体论”为殖民活动寻找新的理论支点:对于“健全的有机体”来说,通过武力的领土扩张而增强力量是自然且合理的;首创“地缘政治”一词的鲁道夫·契伦更进一步认为,一个“生机勃勃而空间有限的国家遵守殖民、兼并和征服手段开扩张空间的绝对政治法则”。(42)

在葡萄牙的倡导下,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于1884年邀请奥匈帝国、比利时、丹麦、俄罗斯、法国、荷兰、葡萄牙、瑞典、挪威、西班牙、意大利、英国与奥斯曼帝国共十三国代表召开旨在划定非洲殖民地的柏林会议,这些殖民国家在1885年共同签署了柏林《总议定书》,其中明确规定:“任何国家,如在其现有属地以外,今后再占领非洲大陆沿海的一块土地,或过去尚无此等属地,而今后将进行占领之任何国家,以及在非洲大陆已领有被保护国之国家,均应在进行新的占领时,分别通知本议定书之其他缔约国,以便彼等在必要时得以提出彼等之权利主张”。(43) 这一“有效占领”原则首次以国际法的形式宣布了欧洲殖民活动的合法性,同时也表明欧洲殖民者由此“开始了夺取殖民地的大‘高潮’,分割世界领土的斗争达到了极其尖锐的程度。”(44) 根据统计,1830—1930年的整整100年间,共有超过4500万的欧洲移民进入被称为“新欧洲”的海外殖民地。(45) 西方殖民者关于海外殖民地的争夺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而列宁和罗斯福共同倡导的民族自决权原则在国际法中的实施,最终导致了殖民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日趋没落。

除了以建立殖民地为特征的地理占领和资源掠夺之外,西方殖民者在海外殖民过程中广泛进行传教、医疗、办学等活动,这种客观上推进殖民地社会进步的举措,在主观上则是文化殖民,其根本目的在于以优等民族对劣等民族的教化心态,进行旨在翦灭殖民地文化的文化殖民和同化。印度政治心理学家阿希斯·南迪就此强调指出:“除了统治身体之外,殖民主义还统治心灵,它在殖民地社会的内部释放力量以便一劳永逸地改变其文化。在此过程中,它把现代西方的概念从地理与时间的实体中普遍化为一种心理的范畴,现在,西方是无所不在的,既在西方的内部也在西方之外,既在结构中也在心灵中”。英国历史学家托马斯·B·麦考莱在针对英国在1835年在印度殖民地推行英国文化时指出,“支持东方教育计划的委员会成员一致承认西方文学的优越性”。(46) 以印度殖民地历史和殖民医学见长的大卫·阿诺也指出:在西方的海外殖民地,“医学已然是一种可凭藉自身之力的殖民势力、政治权威及社会控制的有力根源……在宣布帝国意识形态与协调或加强这些与当地人民有关的殖民主义上,亦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47)

大规模的殖民活动,反过来亦加强了西方殖民主义的逻辑基础——族际政治中的种族优劣论和地理环境决定论。例如,殖民与随之而来的奴隶制度,使得“白人社会”得以诞生,(48) 同时与白人社会相对应的非白人的殖民地社会也由此浮现出来。白人/有色人种、欧洲/非欧洲、西方/非西方,这一系列西方中心主义的观念体系就是这样在族际交往当中得以构建并发展起来。而这种基于种族优劣论的构建又回到了欧洲中心思考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在欧洲殖民扩张的时代,一旦欧洲人讨论什么‘热带气候’会有害欧洲人的健康,以及为欧洲帝国主义扩张寻找理由的时候,就经常引用这套环境论述来宣扬欧洲人的优越性以及殖民活动的正当性。到了19世纪,这套思想更与生物学的演化论以及种族主义结合,用环境来解释种族的差异,再以种族差异来解释不同人类社会与不同族群之间的文化差异,进而评比各种族及他们的道德、文化的高下,欧洲人则被视为是最优秀的种族。各种极端的环境决定论、生物决定论也由此应运而生。”(49)

四、殖民与解殖中族际政治观念的贯穿性

通过前文关于殖民的思想史考察,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殖民的动因固然多种多样且不一而足,但几乎所有殖民活动和殖民思想都是建构在种族优劣论基础之上的,而族优劣论基本上又是与地理环境决定论相关联的。由于地理环境的差异,在民族风俗习惯、性格特征乃至民族文化方面铸就的不同,是人类适应自然而生存的自然结果,但将这种因地理环境差异所引致的族际文化差异作为评判种族优劣的标尺就显失公允了,而正是缘于这种失之公允的谬误,古希腊的思想家们提供了殖民的理据。

尽管安蒂芬早在古希腊时代就断然地否认希腊人与“野蛮人”之间存在任何“天然的”差别,但古希腊的绝大多数思想家还是把他们的思想构建在基于地理环境论基础上的种族优劣观念之上。这种观念不仅成为古希腊时代殖民活动正当性的依据,而且也为后世的殖民活动提供了思想上的源头活水。在另一方面,正是通过希腊人/野蛮人的二元对立观念,古希腊才建立起完全由希腊人参与的城邦制度,由于城邦的公民完全由希腊人构成,“求得共同生活的和谐”这样一种观念才在希腊人的城邦生活和希腊政治学说当中获得共识。换言之,正是对异族殖民和殖民正当性的论证,才使得古希腊人有效地把“野蛮人”排除在城邦事务之外并藉此获得了城邦的和谐。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政治单位和国家的雏形,城邦的出现与殖民活动有着密切的关联性:由于殖民,使人们得以“群己权界”;由于殖民,政治得以发生;由于殖民,民族主义得以萌生;由于殖民,城邦由此走上国家之路。自中世纪以来,欧洲一直处在内部拓殖与海外殖民的两种殖民征战当中,这不仅铸就了商业资本的形成、现代民族国家的萌动和民族主义的兴起,而且也造就了欧洲文明的全球性传播、奴隶贸易、近代科学和国际法的出现;这两者又共同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和围绕着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非殖民化、全球化和后殖民话语。

值得深思的是,在西方殖民观念中,虽然不乏对殖民及其理论基础种族优越的族际政治观念的道德评判,但吊诡的是,几乎所有针对殖民和殖民主义的道德批判却总是夹杂着对殖民活动的褒扬,这种“播种下龙种却收获了跳蚤”的研究屡见不鲜。早在一战爆发前的1902年,约翰·霍布森年的《帝国主义》一书,就在批判西方殖民主义与帝国扩张的同时,“其用语反映了当时关于所谓‘劣等种族’缺乏自我管理能力的盛行观点”。(50) 二战结束后,西方学者关于殖民和殖民正当性的论证愈来愈呈现出“科学化”的特色。以曾经风靡全球的《枪炮、病菌与钢铁》为例,这部荣获美国普利策奖的著作尽管对殖民主义进行了不少入木三分的描述和批判,但在最终的结论上却又不自觉地回到了地理环境决定论:“总之,欧洲在非洲的殖民并不像某些白人种族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与欧洲民族和非洲民族本身之间的差异有关。恰恰相反,这是由于地理学和生物学的偶然因素所致——特别是由于这两个大陆之间不同的面积、不同的轴线方向和不同的动植物品种所致。就是说,非洲和欧洲的不同历史轨迹归根到底来自它们之间的‘不动产’的差异。”(51) 在获得1987年度美国爱默生奖的《生态扩张主义》一书当中,克罗斯比则干脆把欧洲人的海外殖民视为一种摆脱人口爆炸和饥馑困扰的“合理运动”。英国《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在书评中就一语道破了该书作者的写作用意:“如艾尔弗雷德·克罗斯比在极富创见、极引人入胜的本书中所解释的那样,欧洲人在温带地区取代土著人,与其说是军事问题,毋宁说是生物学问题。”(52)

这种围绕殖民主义批判产生的反讽,正体现出殖民主义的族际政治观所具有的重大影响。更进一步说,人类的种族观念、族属意识、民族主义、民族国家和国际秩序与国际体系都不断地随着殖民的形态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展,不断演进到全球化的今天。也正缘于此,我们不能不承认,作为一个深刻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和族际政治观念的历史过程,殖民的确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和发掘的人类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不了解殖民及其殖民主义,我们将难以深入地理解现代世界的构成和由来。而这又恰恰被亚里士多德所言中:“我们如果对任何事务,对政治或其他各问题,追溯其原始而明白其发生的端绪,我们就可以获得最明朗的认识。”(53)

注释:

① [美]阿里夫·德里克著、胡玉昆译:《殖民主义再思索:全球化、后殖民主义与民族》,《中国学术》2004年第2期。

② [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著,蒋明炜、吕华、曹青林、刘驯刚译:《地中海考古:史前史和古代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82页。

③ 参见周启迪主编:《世界上古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9页。

④ [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著,蒋明炜、吕华、曹青林、刘驯刚译:《地中海考古:史前史和古代史》,第183页。

⑤ 西塞罗语,参见[苏]B·C·塞尔格耶夫著、缪灵珠译:《古希腊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55年版,第143页。

⑥ 参见[苏]Ю·П·夫弗兰采夫主编:《世界通史》第1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927—928页。

⑦ 马克思:《强迫移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618—619页。

⑧ 戴裔煊甚至认为,希罗多德是西方第一个民族学家,参见戴裔煊:《西方民族学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7页。

⑨ 参见[美]乔治·霍兰·萨拜因著,托马斯·兰敦·索尔森修订,盛葵阳、崔妙因译,南木校:《政治学说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4页。

⑩ [古希腊]柏拉图著、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70—271页。

(11) [古希腊]柏拉图著、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第2卷,第457页。

(12) [古希腊]柏拉图著、王晓朝译:《柏拉图全集》第4卷,第90—91页。

(13) [古希腊]柏拉图著,郭斌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5页。

(1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360—361、5、13、15、16、11页。

(15) [美]威廉·弗格森著、晏绍祥译:《希腊帝国主义》,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60、59页。

(16) 以上均见[英]维克托·基尔南著、陈正国译:《人类的主人——欧洲帝国时期对其他文化的态度》,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页。关于这方面深入的研究,参见徐晓旭:《罗马统治时期希腊人的民族认同》,《历史研究》2006年第4期;徐晓旭:《古希腊人的“民族”概念》,《世界民族》2004年第2期。

(17) 萨拜因就此评论说:“实际上,希腊人几乎不把波斯算做是一种真正的政体,或者最多不过把它看作是一种仅仅适合于野蛮人的政体,然而它却形成一种阴暗的背景,使希腊人能够把自己的更为优越的制度在这个背景上映现出来。”[美]乔治·霍兰·萨拜因著,托马斯·兰敦·索尔森修订,盛葵阳、崔妙因译,南木校:《政治学说史》上册,第44页。

(18) [英]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著,刘德斌主译:《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84页。

(19) E.L.J.Coornaert,European Economic Institution and the New World:The Chartered Companies,p.225,转引自[英]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著,刘德斌主译:《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第239页。

(20) 恩格斯说:“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民族国家的趋向,是中世纪进步的最重要杠杆之一。”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52页。

(21) 姜守明:《从民族国家走向帝国之路:近代早期英国殖民扩张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2页。

(22) [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72页。

(23) [美]乔治·霍兰·萨拜因著,托马斯·兰敦·索尔森修订,盛葵阳、崔妙因译,南木校:《政治学说史》下册,第527页。

(24) [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利维坦》,第95、128页。

(25) 参见[英]霍布斯著,黎思复、黎廷弼译,杨昌裕校:《利维坦》,第156—157、193、196—197页。

(26) 参见[加]詹姆斯·塔利著,梅雪芹、石楠、张炜等译:《语境中的洛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7页。

(27) [加]詹姆斯·塔利著、黄俊龙译:《陌生的多样性——歧异时代的宪政主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72—73页。

(28) 以上见[英]洛克著,叶启芳、瞿菊农译:《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6、19—20、24、23、107、52页。

(29) [法]孟德斯鸠著、张维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30页。

(30) [法]菲利普·奥德莱尔、佛朗索瓦兹·韦热斯著,陈伟丰译:《从奴隶到公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

(31) 参见[美]乔治·霍兰·萨拜因著,托马斯·兰敦·索尔森修订,盛葵阳、崔妙因译,南木校:《政治学说史》下册,第468—469、622页。

(32) 参见J·M·布劳特著、谭荣根译:《殖民者的世界模式——地理传播主义和欧洲中心主义史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84页。

(33) 以上见[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7、185、181、187页。

(34) 转引自[美]帕特里夏·沃哈恩著、夏镇平译:《亚当·斯密及其留给现代资本主义的遗产》,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35) Edward Gibbon Wakefield,A View of the Art of Colonization,With Present Reference to the British Empire:In Letters between a Statesman and a Colonist,pp.11—12.Kitchener:Batoche Books Limited,Canada,2001.

(36) 以上均见王助民、李良玉、陈恩虎等:《近现代西方殖民主义史(1524—1990)》,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年版,第118页。

(37) 参见[美]艾尔弗雷德·W·克罗斯比著,许友民、许学征译,林纪焘审校:《生态扩张主义——欧洲900—1900年的生态扩张》,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38) 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5页。

(39) 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58页。

(40) [英]达尔文著,叶笃庄、杨习之译:《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32页。

(41) [英]达尔文著,叶笃庄、杨习之译:《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第746页。

(42) 参见[英]杰弗里·帕克著,李亦鸣、徐小杰、张荣忠译,李亦鸣校:《二十世纪的西方地理政治思想》,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版,第11、85页。

(43) 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3卷(1871—1918),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105页。

(44) 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798页。

(45) 参见[美]艾尔弗雷德·W·克罗斯比著,许友民、许学征译,林纪焘审校:《生态扩张主义——欧洲900—1900年的生态扩张》,第4、292页,

(46) 转引自陶东风:《后殖民主义》,台北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17、34页。

(47) 大卫·阿诺著、蒋竹山译:《医学与殖民主义》,台湾《当代》第170期,2001年10月。

(48) 参见[法]菲利普·奥德莱尔、佛朗索瓦兹·韦热斯著,陈伟丰译:《从奴隶到公民》,第13页。

(49) David Arnold,The Problem of Nature:Environment and European Expansion,pp.25—34,Oxford,Blackwell,1996.

(50) [英]迪拜耶什·阿南德、戴维·斯托里著、杨大群摘译:《帝国主义研究文献》,《国外理论动态》2007年第4期。

(51) [美]贾雷德·戴蒙德著、谢延光译:《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版,第454页。

(52) [美]艾尔弗雷德·W·克罗斯比著,许友民、许学征译,林纪焘审校:《生态扩张主义——欧洲900—1900年的生态扩张》封底。

(53)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吴寿彭译:《政治学》,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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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与殖民主义:西方民族间政治观念思想史考察_古希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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