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市场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的经济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差异化论文,经济学论文,保险市场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中国保险市场呈现“倒三角”结构特征,这种市场结构促使各保险公司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加大对产品创新的力度。本文通过分析中国保险市场结构特征,研究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对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并提出加快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路。
改革开放的30年,我国保险业从单一市场主体初步建立起多层次市场体系。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有保险主体145家,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8家、财产险公司52家、人身险公司68家、再保险公司8家,涵盖多形式主体、多种类业务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同时,我国保险产品市场存在的产品种类单一、结构不合理、产品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保险产品无法有效满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保险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保险产品多样化需求,影响了我国保险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析
产业竞争强度与市场结构有着紧密的联系,不同的市场结构竞争的特性有着重大的差异,企业为获得并保持其市场势力,采取的竞争策略也有所不同。考察市场结构问题,本质上是要考察市场中企业之间的竞争态势与竞争的特性,实践中可以用市场集中度来衡量一个市场的结构。根据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分析市场占比前三位的企业在2006年至2010年(1月至8月)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情况可以看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份额4年间略有起伏变化,但市场集中度始终保持在55%至70%,按照贝恩对市场垄断类型划分的理论分析,中国保险市场呈现“三足鼎立”式的高度集中寡头垄断市场结构。
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分析和意义
分析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和发展实际,中小型保险公司盈利空间有限、市场占有份额较低的现状与保险产品同质化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两家企业产品定位十分接近,各家企业都无法赚取经济利润,而且中小型企业在保险产品同质化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本文首先论证保险公司实施产品差异化的必要性,接下来分析产品差异化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一)中国保险市场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的经济学分析
为简化分析,本文以中国财产保险市场为例。首先假设保险市场只有A、B两家企业,其中A企业只生产产品1,B企业只生产产品2。根据中国财产保险市场的实际,将占据市场份额最大的3家财产险公司划分到A企业中,其余所有的企业划分到B企业中,接下来分析A、B两个企业如何竞争。
假设保险产品1和保险产品2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当保险产品2价格上涨的时候,保险产品1的需求量会因此而增加,用需求函数来表示:
Q1=a-bP1+dP2(1)
其中,b>d>0,b大于d表示保险产品1本身价格的变化对需求量的影响大于其替代品价格变化的影响。类似地,可以得到保险产品2的需求函数为:
Q2=a-bP2+dP1(2)
为了简单起见,这里假设两个需求函数的系数是相同的。进一步,假设两家具有相同的边际成本c,企业1的利润函数为:
∏1=(P1-c)(a-bP1+dP2)(3)
其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a-2bP1+dP2+bc=0(4)
从(4)式容易得出企业1的价格与企业2的价格之间的关系式:
P1=1/2b×(a+bc+dP2)(5)
(5)式称为企业1关于企业2价格的反应函数,这一反应函数说明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定价策略确实是依赖于对手的反应。类似地,可以得到企业2关于企业1的反应函数:
P2=1/2b×(a+bc+dP1)(6)
由(5)式和(6)式可以得出,价格竞争的均衡结果由两条反应曲线的交点所决定。因此可到:
P1★=P2★=(a+bc)/(2b-d)(7)
从(7)式还可以看出,在差异化产品下的价格竞争中,其均衡价格依赖于相关系数。假设两家企业的边际成本不同,那么均衡价格也将不同。进一步,如果两种产品的需求曲线不同,那么均衡价格也会有差异。因此,当产品差异化程度越大时,需求函数中表现为系数d的绝对值比较小,价格竞争就越不激烈。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大型保险公司依靠传统市场优势(成本)将得到利润,中小保险公司要获得市场效益,必须加大产品创新力度,走产品专业化经营道路。
(二)中国保险市场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的经济学意义
中国保险市场“三足鼎立”式的高度集中寡头垄断市场结构,决定了市场中率先制定价格的是该产业中占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则根据确定的价格制定各自的价格。这种模式的突出特点是:支配型企业可以根据其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准则确定价格和产量,而其余的则像处于完全竞争市场的企业一样,被动地接受支配企业确定的价格,并由此确定能使各自的利润最大化的产量。
在上述模式中,支配型企业处于较主动的地位,其余企业则处于较被动的地位。但对于支配型企业,只有较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曲线和其他企业的供给曲线,才能确定出自己面对的需求曲线和利润最大化时的产量与价格,短期内可能获得的超额利润仍是产品差异化的强大动力。从动态竞争的观点来看,只有企业能够不断开发出新的产品,才有可能在长期中获得超额利润。从经济分析的角度,产品差异化决策的基本原理在于对所涉及的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其前提是对新产品的市场需求作出准确的预测和估计。因此,保险产品应重点关注保险需求的差异性,区分城乡差别以及高、低收入群体的差别,区分个人保障需求和团体保障需求的差别,保险产品责任设计应体现这种差异,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实施产品差异化战略的路径研究
(一)实施有效产品差异化的前提条件
1.市场需要为导向。需求因素是决定保险消费价值的最终要素,对需求满足的深度与广度决定了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因此,企业的保险产品创新活动应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围绕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围绕城乡居民的消费热点不断深化。
2.市场细分为手段。成功的产品差异化的前提是掌握了某一消费群体的某种偏好或他们所喜爱的某些特征,在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市场细化的基础上,为不同风险需求的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障,从而开创出一个新的市场空间。
3.可保风险为基础。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时,要解决好保险消费者对风险保障的全方位需求与供给方对风险的选择性承保之间的矛盾,要解决好新险种开发的迫切性与产品定价所需数据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上是有边界的,具体包括利润边界、技术边界、法律边界、道德边界等。产品创新是以可保风险为基础划定一个明确的界限来进行设计的,是针对各种可保风险进行产品的创新和改造提升。
(二)保险产品差异化策略路径研究
创新型的保险产品日益成为保险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可以扩展保险经营的规模效应,提高公司的利润空间,成为保险公司创造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根据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实际,保险产品差异化策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1.进一步转变公司发展方式。各保险公司应进一步细分保险市场和客户,对自己各险种的历史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科学的、细致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经营优势,确定并开发适应某一细分市场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形成各保险公司相互扬长避短、适度竞争的市场模式,从“大而全”的保险大超市逐步向“少而精”的保险专卖店转变。
2.健全鼓励产品创新的制度建设。我国实行的产品管理制度将保险产品管理分为审批和备案两种。审批属于行政许可管理,审批权限只限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仅适用于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其他保险险种采用报备管理,保险公司可以将保险条款推向市场后上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这种产品管理制度旨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但在实践中无法有效保护保险新产品,新产品一经上市,易被竞争对手仿照或抄袭。为推动保险新产品的开发和销售,相关部门应出台对保险公司创新产品实施一定期限的保护政策,鼓励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积极性。
3.加强新型产品风险管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保险产品的创新为保险公司进行有效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途径。但是随着产品创新的深入,也产生了有别于传统保险产品的新的经营风险,如信息的透明度问题、表外业务的风险、创新型保险业务交易的安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等。保险公司一是要加强行业经验数据的积累和交流,合理厘定保险费率;科学分析有关展业、营销、理赔、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数据,尽快完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积累承保、理赔、给付各个环节的经验数据,为公司的产品开发和稳定经营奠定科学基础。二是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各公司应通过引进和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精算、财务、法律、投资、风险管理、核保核赔、销售、客户服务等方面专业人才,发挥各类人才的专长,共同参与产品创新。
4.加大技术进步对产品创新的推动力度。信息技术的进步对保险公司营销渠道、销售模式、服务都将产生变革性的影响,推动保险产品的电子化(电子保单、网络营销)和组合化,提高保险产品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同时,网络保险平台的建立为及时处理承保和理赔信息提供了可能性,为个人和企业的风险管理、风险咨询提供服务,提升了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即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