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光雅书”_广雅疏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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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念孙《广雅疏证》是乾嘉学派的一部代表著作,其中有很多值得重视的见解。比如,关于音义关系的论述,关于词的得名之由的探求,关于同物异名和异物同名的分析,还有一些实际上是涉及词义引申和词汇发展的规律,这些都需要我们用现代语言学的眼光认真地加以研究。本文着重分析《广雅疏证》中关于词与词之间关系的论述。

我国古代对词汇的研究,很早就不限于单个汉字的音和义,而是注意把若干词的音和义联系起来进行研究的。如从《尔雅》开始的一系列雅书,实际上就是对同义词的研究;从“声训”到“右文说”到清代学者对于词的音义关系的研究,实际上是对词的语源的探求和对同源词的研究。但是,在汉语词汇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中,词和词之间除了同义和同源的关系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关系?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广雅疏证》的一些论述中得到启发。

比如《广雅疏证》在《广雅》的第三条“道天地王皇……大也”的疏证中说:“佳者,善之大也。……大雅桑柔笺云:善,犹大也。故善谓之佳,亦谓之介;大谓之介,亦谓之佳。佳介声之转耳。……凡人忧则气敛,乐则气舒。故乐谓之般,亦谓之凯;大谓之凯,亦胃之般。义相因也。……封坟语之转。故大谓之封,亦谓之坟;冢谓之坟,亦谓之封。冢亦大也。……大则无所不覆,无所不有。故大谓之幠,亦谓之奄;覆谓之奄,亦谓之幠;有谓之幠,亦谓之抚,亦谓之奄;矜怜谓之抚奄。义并相因也。”“佳”和“介”两个词都有“善”义,又都有“大”义;“凯”和“般”两个词都有“乐”义,又都有“大”义;“幠(抚)”和“奄”两个词都有“大”义,又都有“覆”义,都有“有”义。《广雅疏证》中这样一些“甲谓之A,亦谓之B,亦谓之C;乙谓之A,亦谓之B,亦谓之C”或“甲谓之A,亦谓之B;乙谓之A,亦谓之B;丙谓之A,亦谓之B”之类的表述很多,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A、B、C)都能够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甲、乙、丙)。这些词不能简单地说成是同义词或同源词。那么它们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

用现代语言学的眼光来看,《广雅疏证》这样一些条目,有一些实际上牵涉到词、概念和词的语音形式之间的关系。这些条目,有三种情况:(1)王念孙既说明某义与某义相近(或相关),又说明某音与某音为“一声之转”。(2)只说明某义与某义相近(或相关),没有说明某音与某音为“一声之转”。(3)只说明某音与某音为“一声之转”,没有说明某义与某义相近(或相关)。本文就按这三类分列,每类下面分别摘引《广雅疏证》中的若干条,按《广雅疏证》原来的先后排列。

需要说明的是:王念孙所说的“一声之转”,有的比较可信,如第一类中的2、3、4、5、6、8条;第三类中的29、31、35、37、39、40;第二类中的12、13条虽然未说“一声之转”,但实际上却有音转关系,按理应归入第一类。但有的转得太宽,在古书中罕见其例。这些在本文中不加调整,仍按王念孙的说法分类。这些条目中的词的训释,也是有的可信,有的不一定可信,所以要根据古代的字书,特别是古代的文献资料对这些训释做一番检验。检验的结果用[按]的形式写在各条的后面,词的训释不太可靠或不太常见,用按语的形式略加说明或引证;常见的而且可信的则不加按语。经过检验可以看出,其中有一些词的训释根据不足,因而某些条目不能成立;但多数条目还是可信的。列出材料之后,再对每类中所涉及的词、概念和词的语音形式之间的关系作一分析。

(一)甲、乙两个相同或相关的概念,可以同样用A、B、C、D等几个词来表达,而且,这几个词是有音转关系的。例如:

1.封坟语之转。故大谓之封,亦谓之坟;冢谓之坟,亦谓之封。冢亦大也。(同上)

[按:“封”“坟”声母相同,但“封”东部,“坟”文部。东文通转例罕见。]

2.利与善义亦相近,故利谓之戾,亦谓之赖,善谓之赖,亦谓之戾。戾赖语之转。(卷一上《释诂》“善也”条)

[按:“戾”训“利”,见《礼记·大学》:“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郑玄注:“戾之言利也。”为假借义。“赖”训“利”见《广韵》,《说文》:“赖,赢也。”为“赢利”之“利”。“赖”训“善”见《孟子·告子上》:“富岁子弟多赖。”赵岐注:“赖,善也。”“戾”训“善”见《广雅》本条,王念孙《疏证》以为“戾”训“至”,“至”训“善”,故“戾”训“善”。其实第一个“至”为“到达”义,第二个“至”为“极点”义,不能构成递训。]

3.裔与遾声相近。远谓之裔,亦谓之遾;水边谓之澨,亦谓之裔。义相近也。(卷一上《释诂》“远也”条)

[按:“遾”训“远”仅见《广雅》本条。]

4.揫与一声之转。敛与小义相近。故小谓之葼,亦谓之揫;聚敛谓之揫,亦谓之矣。(卷二上《释诂》“小也”条)

[按:《说文》:“青齐兗冀谓木细枝为葼。”《广雅》本条训为“小”。《方言》二:“揫,细也。”《尔雅·释诂》:“揫,聚也。”《说文》:“,敛足也。”《广雅·释诂三》:“,聚也。”]

5.塗与覆义相近,故塗谓之镘,亦谓之塓;覆谓之幎,亦谓之幔。幔幎语之转耳。(卷二下《释诂》“覆也”条)

[按:《说文新附》:“塓,塗也。”]

6.与侏儒,语之转也。故短谓之侏儒,又谓之;梁上短柱谓之棳,又谓之侏儒,又谓之掇儒;蜘蛛谓之蝃,又谓之蝃蝥,又谓之侏儒。(卷二下《释诂》“短也”条)

[按:《方言》十三:“,短也。”《玉篇》:“棳,梁上楹也。”韩愈《进学解》:“欂櫨侏儒。”《方言》十一:“,……或谓之蝓。蝓者,侏儒语之转也。”]

7.福与善义相近,故皆谓之禄,又皆谓之灵。灵与禄一声之转耳。(卷五上《释言》“福也”条)

[按:“灵”有“善”义。《广雅·释诂》:“灵,善也。”《诗·鄘风》:“灵雨既灵,命彼倌人。”郑玄笺:“灵,善也。”“禄”训“善”见《广雅·释诂一》:“禄,善也。”王念孙《疏证》:“《周官·天府》注:‘禄之言穀也。’《尔雅·释诂》:‘穀,善也。’”但《周礼·天府》原文为:“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穀数,则受而藏之。”“穀”为“五穀”之“穀”,并非“善”义。又:“灵”“禄”声母相同,但“灵”耕部,“禄”屋部,耕屋罕见通转。]

8.培堬声之转。冢谓之堬,亦谓之培;罂谓之,亦谓之瓿;北陵谓之西隃,小山谓之部娄,义并相近也。(卷九下《释丘》“冢也”条)

[按;《方言》十三:“冢,秦晋之间谓之坟……或谓之堬。”《尔雅·释地》:“北陵,西堬、雁门是也。”]

这一类条目中词、概念和词的语音形式之间的关系可图示如下(以第5条为例):

(“镘”“幔”,明母,元部。“塓”“幎”,明母,耕部。元部和耕部可以通转,如《尚书·尧典》:“平章百姓。”“平”读为“辨”,《荀子·富国》:“忠信调和辨均之至也。”“辨”读为“平”。)

就是说,两个相关的概念(“塗”和“覆”),常常可以用两对有相同音转关系的词(“镘”和“塓”、“幔”和“幎”)表示。反过来也可以说,两对有相同音转关系的词(“镘”和“塓”、“幔”和“幎”)常常可以表达两个相关的概念(“塗”和“覆”)。

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镘”和“塓”是两个有音转关系的语音形式,所以在古汉语中表达“塗”这个概念时,既可以说“镘”,也可以说“塓”。而“覆”这个概念和“塗”这个概念有关,所以可以和表示“塗”的“镘”用同一语音形式,只是字写作“幔”;“幔”也可以音转为明母耕部的一个词,字写作“幎”。虽然牵涉到四个字或词,但从音义关系来看,是两个有通转关系的音表两个相关的义。

(二)甲、乙两个相同或相关的概念,甲概念可以用A、B、C、D等几个词来表达,乙概念也可以用A'、B'、C'、D'几个词表达。A和A'、B和B'、C和C'、D和D'之间或是同一个词,或是有语音联系的变音词。但是,AA'、BB'、CC'和DD'之间没有音转关系。例如:

9.凡人忧则气敛,乐则气舒。故乐谓之般,亦谓之凯,大谓之凯,亦谓之般。义相因也。(卷一上《释诂》“大也”条)

[按:“凯”无“大”义。《广雅》本条云:“凯,大也。”王念孙《疏证》:“吕氏春秋不屈篇云:‘诗曰:恺悌君子。恺,大也,悌,长也。’恺与凯通。”王氏所引《吕氏春秋》不足为据。《方言》一:“般,大也。”]

10.大则无所不覆,无所不有。故大谓之幠,亦谓之奄;覆谓之奄,亦谓之幠;有谓之幠,亦谓之抚,亦谓之奄;矜怜谓之抚奄。义并相因也。(卷一上《释诂》“大也”条)

[按:《尔雅·释诂》:“幠,大也。”《诗·小雅·巧言》:“无罪无辜,乱如此幠。”《说文》:“奄,覆也 ,大有馀也。”《诗·大雅·皇矣》:“奄有四方。”毛传:“奄,大也。”郑笺:“覆有天下。”《说文》:“幠,覆也。”《仪礼·士丧礼》:“幠用敛巾。”《尔雅·释言》:“幠,有也。”郭璞注引《诗·鲁颂·閟宫》:“遂幠大东。”《礼记·文王世子》:“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郑玄注:“抚,犹有也。”]

11.厚与大同义,故厚谓之敦,亦谓之龐;大谓之龐,亦谓之敦矣。(卷一上《释诂》“大也”条)

12.有与大义相近,故有谓之龐,亦谓之方,亦谓之荒,亦谓之幠,亦谓之虞。大谓之龐,亦谓之方,亦谓之荒,亦谓之幠,亦谓之吴。吴虞古同声。(卷一上《释诂》“有也”条)

[按:《尔雅·释诂》:“龐,有也。”王念孙《疏证》以为“龐”与“朧”(《说文》:“朧,兼有也。”)声近义同。《诗·召南·鹊巢》:“维鸠方之。”毛传:“方,有也。”《诗·鲁颂·閟宫》:“奄有龟蒙,遂荒大东。”毛传:“荒,有也。”《诗·大雅·云汉》:“昊天上帝,则不我虞。”王念孙《疏证》:“则不我虞,犹言莫我有也。”《国语·晋语》:“今晋国之方。”韦昭注:“方,大也。”《诗·周颂·天作》:“天作高山,大王荒之。”毛传:“荒,大也。”《方言》十三:“吴,大也。”]

13.凡远与大同义。远谓之荒,犹大谓之荒也;远谓之遐,犹大谓之假也;远谓之迂,犹大谓之訏也。(卷一上《释诂》“远也”条)

[按:《尔雅·释诂》:“假,大也。”《书·大禹谟》:“不自满假。”伪孔传:“假,大也。”《尔雅·释诂》:“訏,大也。”《诗·大雅·云汉》:“訏谟定命,远犹辰告。”毛传:訏,大。”]

14.凡张与大同义,张谓之幠,亦谓之扜,犹大谓之幠,亦谓之訏也;张谓之磔,犹大谓之袥也;张谓之彉,犹大谓之廓也。(卷一上《释诂》“张也”条)

[按:“幠”训“张”,见《广雅》本条,但无例证。《吕氏春秋·壅塞》:“因扜弓而射之。”高诱注:“扜,引也。”《通俗文》:“张申曰磔。”《晋书·桓温传》:“須作蝟毛磔。”徐锴《说文繋传》引《字书》:“袥,张衣令大也。”《说文》:“彉,弩满也。”]

15.与之义近于散,取之义近于聚,聚取声又相近,故聚谓之收,亦谓之敛,亦谓之集,亦谓之府;取谓之府,亦谓之集,亦谓之敛,亦谓之收。取谓之捊,犹聚谓之裒也;取谓之掇,犹聚谓之缀也;取谓之捃,犹聚谓之群也。(卷一上《释诂》“取也”条)

[按:《玉篇》:“府,聚也。”又:“府,取也。”]

16.缩与惭义相近。缩谓之侧匿,犹惭谓之也;缩谓之衄,又谓之,犹惭谓之忸怩,又谓之咨也。(卷一上《释诂》“惭也”条)

[按:“侧匿”训“缩”,见《广雅·释诂三》。《尚书大传》:“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侧匿。”郑玄注:“侧匿,谓缩缩行迟貌。”“”训“惭”见本条,无例证。“衄”训“缩”亦见《广雅·释诂三》。《晋书·蔡豹传》:“未战而退,先自摧衄。”“”同“蹙”。《左传》成十六年:“国王伤,不败何待?”《方言》:“忸怩,或谓之咨。”]

17.凡物之锐者,皆有小义。故小谓之,释器篇又云:“石鍼谓之,广韵并音姊宜切,其义同也。小谓之纖,故利亦谓之銛,……小谓之茦;故刺亦谓茦;小谓之锐,故兵芒亦谓之锐,草初生亦谓之;小谓之眇,故木末亦谓之杪,禾芒亦谓之秒。是凡物之锐者,皆与小同义也。(卷二上《释诂》“小也”条)

[按:《方言二》:“,细也。”又:“纖,小也。”《尔雅·释草》:“,刺。”《方言》二:“凡草生而初达谓之。”]

18.凡健与疾义相近。故疾谓之捷,亦谓之,亦谓之壮,亦谓之偈;健谓之偈,亦谓之壮,亦谓之,亦谓之捷;健谓之,犹疾谓之咸也,健谓之武,犹疾谓之舞也。(卷二上《释诂》“健也”条)

[按:《广韵》:“,疾貌。”《尔雅·释言》:“疾、齐,壮也。”《庄子·徐无鬼》:“百工有器械之巧则壮。”《释文》引李颐注:“壮,疾也。”宋玉《高唐赋》:“偈兮若驾驷马建羽旗。”《太玄·]:“其人晖且偈。”司马光注引小宋曰:“偈,武勇貌。”“”训“健”见《广雅》本条。《汉书·东方朔传》:“捷若庆忌。”《广韵》:“,健貌。”《易·杂卦》:“咸,速也。”“舞”训“疾”见《广雅·释诂一》,王念孙《疏证》引《方言》十二:“拊、抚,疾也”,谓“抚”与“舞”通。]

19.难谓之蹇,亦谓之歰;口吃谓之歰,亦谓之。其义一也。(卷二下《释诂》“吃也”条)

20.凡厚与大义相近。厚谓之敦,犹大谓之敦也;厚谓之醇,犹大谓之纯也;厚谓之臧,犹大谓之将也。(卷三下《释诂》“厚也”条)

21.凡聚与众义相近。故众谓之宗,亦谓之林,聚谓之林,亦谓之宗;聚谓之蒐,犹众谓之搜也;聚谓之都,犹众谓之诸也;聚谓之裒,犹多谓之裒也;聚谓之灌,犹多谓之观也。(卷三下《释诂》“聚也”条)

[按:“宗”“林”“搜”训“众”均见《广雅·释诂三》“众也”条。《楚辞·招魂》:“室家遂宗。”王逸注:“宗,众也。”《国语·周语》:“林钟,和展百事。”韦昭注:“林,众也。”王念孙本条疏证谓“林”“宗”之“聚”义均由“众”义引申而来,但无书证。《说文》:“搜,众意也。”《尔雅·释木》:“木族生为灌。”《尔雅·释诂》:“观,多也。”《诗·小雅·采绿》:“维鲂及,薄言观者。”郑玄注:“观,多也。”]

22.寒谓之沧,亦谓之凄;悲谓之悽,亦谓之愴。其义一也。(卷四上《释诂》“寒也”条)

23.与胪同声。传车驿马皆取传递之义,故传宣谓之胪,亦谓之译;传遽谓之驿,亦谓之;传舍谓之庐,亦谓之旅,亦谓之驿。其义并相通也。(卷四上《释诂》“传也”条)

[按:《广韵》:“,传马。”]

24.凡高与大义相近。高谓之岑,犹大谓之岑也;高谓之嵬,犹大谓之巍也;高谓之弼,犹大谓之也。(卷四下《释诂》“高也”条)

[按:《方言》十二:“弼,高也。”《广雅·释诂一》:“,大也。”]

26.床板谓之牑,亦谓之牒;简谓之牒,亦谓之编。其义一也。(卷七下《释器》“版也”条)

[按:《方言》五:“床上版,卫之北郊、赵魏之间谓之牒,亦谓之牑。”]

这一类和第一类不同,既然如此,为什么它们都可以同时表示“锐”和“小”两个概念呢?这可以用词义的同步引申来解释。

“同步引申”说的是词义引申的规律。在上述一组词中,“茦”的“锐”义和“小”义是同一个词的两个义位,其间的发展关系是词义引申。而是不同的词,其间的关系应该说是词的孳乳。但是,引申和孳乳都是基于联想而产生的词义发展,在这一点上,并无本质的不同。因此,可以有同步引申,也就可以有同步孳乳。这就是王念孙说的“凡物之锐者,皆有小义”。

在孳乳过程中,有语音保持不变的,也有语音发生变化的,但变化后的语音和原来的语音总是相近或通转。如第15条的“掇”和“缀”,“捃”和“群”。这种地方,就是清儒所说的“以古音求古义,引伸触类,不限形体”(王念孙《广雅疏证自序》),打破字形的束缚,从语音上来探求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是很值得我们重视的。

说同步引申和同步孳乳是词义演变的规律,是指有相当一部分同义词的词义在引申或孳生的过程中是同步的,而不是说所有的同义词的词义在引申或孳生的过程中是都同步的。这是符合词汇系统的特点的。和语音系统相比,词汇系统要庞大得多,复杂得多;而它的系统性远不如语音系统严密。比如,具有“锐”义的一组词两个“凡”和“皆”都说过头了。

(三)甲概念可以用A、B两个词表示(A和B有某种音转关系),乙概念也可用A'、B'两个词(A'和B'有同样的音转关系)表示。但甲乙两个概念意义无关。例如:

29.哀一声之转,哀之转为,犹薆之转为隐矣。(卷一上《释诂》“哀也”条)

[按:“”训“哀”见《广雅》本条。]

30.晞亦暵也。语之转也。暵与罕同声。晞之转为暵,犹希之转为罕矣。(卷二上《释诂》“乾也”条)

31.苛妎一声之转。苛痒之苛转为疥,犹苛怒之苛转为妎矣。(卷二上《释诂》“怒也”条)

[按:《礼记·内则》:“疾痛苛痒。”郑玄注:“苛,疥也。”《方言》二:

[按:《玉篇》:“,肥美也。”《方言》二:“梁益之间凡人言盛及其所爱,伟其肥晠,谓之。”]

33.空窾一声之转。空之转为款,犹悾之转为款。(卷三下《释诂》“空也”条)

[按:王念孙《疏证》以为“款款”即“悾悾”。]

34.玲与珑一声之转。说文:笼,笭也。笭之转为笼,犹玲之转为珑。(卷四上《释诂》“声也”条)

35.榜辅一声之转。榜之转为辅,犹方之转为甫,旁之转为溥矣。(卷四下《释诂》“辅也”条)

[按:《说文》:“榜,所以辅弓弩也。”]

36.掸与提一声之转。释器篇云:谓之弹。之转为弹,犹提之转为掸矣。(卷四下《释诂》“提也”条)

[按:《玉篇》:“青州谓弹曰。”]

37.莫曼无一声之转,犹覆谓之幔,亦谓之幕,亦谓之幠。(卷五上《释言》“无也”条)

38.叩叩……转为款款,犹叩门之转为款门矣。(卷六下《释训》“爱也”条)

[按:繁钦《定情诗》:“何以致叩叩?香囊悬肘后。”]

39.长谓之脩,亦谓之稍,亦谓之擢,臭汁谓之脩,亦谓之潲,亦谓之濯。事虽不同,而声之相转则同也。(卷八上《释器》“脩”条)

[按:《说文》:“稍,出物有渐也。”又:“擢,引也。”均无“长”训,只能说与“长”义有关。]

40.宰与埰声相近,故冢谓之埰,亦谓之宰;官谓之寀,亦谓之宰;事谓之采,亦谓之縡。(卷九下上《释邱》“冢也”条)

[按:《方言》十三:“冢,秦晋之间谓之坟,……或谓之埰。”《公羊传》僖三十三年:“宰上之木拱矣。”何休注:“宰,冢也。”《尔雅·释诂》:“寀,官也。”“縡”训“事”见《广雅·释诂三》。《尔雅·释诂》:“采,事也。”《尚书·尧典》:“畴咨若予采?”伪孔传:“采,事也。”《汉书·扬雄传》:“上天之縡。”颜师古注:“縡,事也。”]

这类条目和前两类都不同:几个概念(如30条的“晒干”和“稀少”,40条的“冢”、“官”和“事”)之间毫不相干。那么为什么表示几个不相关的概念的词A和A'会同音,B和B'也同音(如30条“晞”和“希”同音,“暵”和“罕”也同音;40条“埰”“寀”“采”同音,“宰”“縡”也同音)呢?王念孙用“一声之转”来解释,即A-B之间和A'-B'之间存在着相同的音转关系。但我认为应该区分为两种情况。

(一)A-B、A'-B'是变音词,或是相对应的方言词。比如,“埰”“寀”“采”同音,均为清母之部,“宰”“縡”同音,均为精母之部。在甲方言中表示“冢”这一概念用“埰”,在乙方言中可以音变为“宰”,那么,根据对应规律,甲方言中表示“官”这一概念的“寀”在乙方言中也音变为“宰”,甲方言中表示“事”这一概念的清母之部字“采”在乙方言中也会音变为精母之部字,写作“縡”。

第40条可以图示如下:

(二)A-B、A'-B'在语音上虽然有某种关系,但实际上不是变音词,而是同义词。如第30条,表示“晒干”有两个同义词“晞”和“暵”,表示“稀少”有两个同义词“希”和“罕”。“晞”和“希”都是晓母微部字,“暵”和“罕”都是晓母元部字,虽同属晓母,但微元通转的例子罕见, 所以“晞”和“暵”,“希”和“罕”不是变音词,而是同义词。表“晒干”的两个同义词和表“稀少”的两个同义词恰好都是一个晓母微部字和一个晓母元部字,这是一种偶合。

从王念孙《疏证》所举的例子来看,属于第一种情况的不多(上面的例句只有29、31、35、37、3940有音转关系)。所以,他所说的“事虽不同,而声之相转则同也”不能说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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