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与“聂殷娘”新探_刺客聂隐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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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本文是卞孝萱先生唐代小说与政治系列研究的组成部分。作者通过对《红线》、《聂隐娘》的题材和背景的考察,就两篇传奇的创作意图,主人公的形象特征,相关人物的仕历、事迹、行为和表现以及传奇的作者,作了详细的辨析和考证。这对于全面把握唐传奇的创作倾向,深刻揭示唐传奇的社会价值,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学术界对唐传奇的分类法不同,我按照唐传奇作者的寓意,将唐传奇分为五类:(一)指名道姓,攻击对方。代表作品为《补江总白猿传》、《上清传》、《霍小玉传》、《周秦行纪》。(二)影射时事,寄托愤慨。其中针对某一政治事件者为《任氏传》、《辛公平上仙》、《河间传》、《喷玉泉幽魂》;针对某种社会现象者为《枕中记》、《南柯太守传》。(三)借题发挥,控诉不平。代表作品为《毛颖传》、《谪龙说》、《李娃传》。(四)以古喻今(或假托神话),开悟皇帝。代表作品为《开元升平源》、《长恨歌传》、《柳毅传》。(五)歌颂侠义,向往和平。代表作品为《红线》、《聂隐娘》。对于前四类传奇,我已发表过文章;今专对第五类传奇,进行论证。

唐传奇之涉及侠义者,有以下一些作品:

许尧佐《柳氏传》描写“负气爱才”的李生,将“幸姬”柳氏赠给韩翊。韩翊赴淄青幕,柳氏为蕃将沙吒利劫去。淄青虞候许俊“雄心勇决”,为韩翊夺回柳氏。淄青节度使侯希逸上奏其事,肃宗下诏:“柳氏宜还韩翊。”

蒋防《霍小玉传》描写李益与“霍王小女”小玉同居二岁,李益与表妹卢氏订婚而抛弃小玉。“豪侠之伦,皆怒生之薄行。”黄衫豪士挟李益至小玉家,小玉“长恸号哭数声而绝”。

沈亚之《冯燕传》描写“魏豪人”冯燕,亡命于滑,与张婴妻私通。张婴醉且瞑,婴妻使冯燕杀婴,燕杀婴妻而去。官家捕张婴,冯燕自首。相国贾耽“请归其印,以赎燕死”。诏:“凡滑城死罪皆免。”赞曰:“燕杀不谊,白不辜,真古豪矣!”

薛调《无双传》描写王仙客与表妹刘无双幼稚相狎。朱泚叛唐称帝,刘震受伪命官,克复后,震与妻皆处极刑,无双入掖庭。仙客谋于“有心人”古押衙,馈赠不可胜纪。押衙设“奇法”,令无双旧婢采苹假作中使,赐无双服茅山道士药,暂死,赎其尸,复活。仙客、无双归襄邓,“为夫妇五十年”。押衙自刎。

裴铏《传奇·昆仑奴》描写一品家红绡妓与崔生以“隐语”私约。崔家有昆仑奴磨勒,夜入一品宅,负红绡妓飞出,隐居崔宅。一品知必“侠士”挈之,不敢追究。后红绡妓出游,为一品家人发现。一品派兵围擒磨勒,磨勒飞去。

以上皆唐传奇之名篇。暂不评论其寓意、文采,就内容而言:《冯燕传》歌颂传主冯燕的侠义行为,其它四篇分别歌颂虞候许俊、黄衫豪士、古押衙、昆仑奴磨勒的侠义行为。这四篇又可分为两类:(一)许俊与韩翊、柳氏非亲非故;黄衫豪士与李益、小玉素不相识。他们的相助,完全出于义愤。(二)古押衙为报恩而舍命成全王仙客、刘无双的婚事,磨勒为小主人解忧而以“神术”成全崔生、红绡妓的恋情。五篇之共同点:皆是爱情与侠义相结合。

综观涉及侠义之唐传奇,能跳出个人悲欢离合的小范围,而着眼于政治大局者,当推《红线》、《聂隐娘》为代表作品。

《红线》

《红线》写红线盗合故事。其主要情节为:魏博节度使田承嗣“将迁潞州”,潞州节度使薛嵩派“青衣”红线,夜入魏州,盗取田承嗣“头边”金合,薛嵩派专使将金合送还失主,承嗣“知惧”。兹针对这个故事,进行如下分析。

(一)薛嵩非潞州节度使,是相卫六州节度使。

《旧唐书》卷11《代宗纪》云:“(广德元年闰月戊申,以)薛嵩为检校刑部尚书、相州刺史、相卫等州节度使。”“(大历三年闰月)庚午,相州薛嵩……并加左右仆射。”“(八年正月)壬午,昭义军节度、检校右仆射、相州刺史薛嵩卒。”

《旧唐书·代宗纪》又云:“(广德元年六月)癸未,以陈郑泽潞节度使李抱玉检校司空,封武威郡王。”“(大历十二年)三月乙卯,河西陇右副元帅、凤翔怀泽潞秦陇等州节度观察等使、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潞州大都督府长史、知凤翔府事、上柱国、凉国公李抱玉卒。”

显而易见,潞州属李抱玉管辖,而《红线》作者误以为薛嵩管辖。潞州节度使是李抱玉,而《红线》作者误以为是薛嵩。为甚么会产生这个错误呢?

肃、代之世,方镇辖区,变动频繁。据《新唐书》卷66《方镇表三·泽潞沁》:“至德元载,置泽潞沁节度使,治潞州。”“广德元年,置相卫节度使,治相州。是年,增领贝、邢、洺,号洺相节度。”“相卫六州节度赐号昭义军节度。”“建中元年,昭义军节度兼领泽、潞二州,徙治潞州。”可见从至德到建中,昭义军有新旧之别,其变动略如下表:

薛嵩生前之昭义军,是治相州之旧昭义。薛嵩卒后七年(建中元年)之昭义军,是治潞州之新昭义(新昭义军领旧昭义军之邢、洺、磁州及泽、潞州)。《红线》作者距薛嵩时代已远,将薛嵩之旧昭义军与李抱真之新昭义军混同了。

当时,魏博、相卫六州、泽潞沁是三个方镇,分别由田承嗣、薛嵩、李抱玉任节度使。《红线》云:“时正德之后,两河未宁,初置昭义军,以釜阳为镇,命嵩固守,控压山东。”此昭义军指旧昭义军(相卫六州)。《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河北道·磁州》云:“永泰元年六月,昭义节度使薛嵩,请于滏阳复置磁州,领滏阳、武安、昭义、邯郸四县。”[(2)]小说与正史基本相符,不过“至德”年代稍前。但《红线》又云:田承嗣“卜选良日,将迁潞州”。则大有问题。作者原意是叙写田承嗣准备侵占薛嵩“疆土”,而误以李抱玉所辖之潞州为薛嵩之辖地。这与小说称薛嵩为“潞州节度使”之误相同。皆由于作者将薛嵩之旧昭义与李抱真之新昭义混而为一。

能否将田承嗣“我若移镇山东”与“将迁潞州”解释为他有兼并相卫六州与泽潞沁二镇之意呢?不能。因为《红线》中只字未提李抱玉对田承嗣“将迁潞州”的反应,只强调薛嵩“日夜忧闷,咄咄自语,计无所出”,唯恐“一旦失其疆土”。作者按照新昭义的辖区来写小说,根本没有意识到潞州不是旧昭义(相卫六州)的辖地。

(二)田承嗣侵相卫,非薛嵩生前,在薛嵩卒后。

《旧唐书》卷141《田承嗣传》云:“大历八年,相卫节度使薛嵩卒。”“(十年)承嗣使亲党扇惑相州将吏谋乱,遂将兵袭击,谬称救应。代宗遣中使孙知在使魏州宣慰,令各守封疆。承嗣不奉诏,遣大将卢子期攻洺州,杨光朝攻卫州,杀刺史薛雄,仍逼知在令巡磁、相二州,讽其大将割耳面,请承嗣为帅,知在不能诘。”《唐大诏令集》卷199《政事·讨伐上·贬田承嗣永州刺史诏》略云:“(薛雄)门尽屠戮,非复噍类。酷烈无状,人神所冤。又四州之地,皆列屯营,长吏属官,擅请补署。精甲利器,良马劲兵,全军之资装,农藏之积实,尽收魏府,迨无孑遗。更复收管将士,去其本部,劫质妻子,给我资粮。观其所为,盖在无赦。……按其奸状,足以为凭。此而可容,何者为罪?”结果怎样呢?代宗自认“皆由朕司牧无方,非朕不德,谁之过也!今将损膳撤悬,内省归咎,以宽承嗣”。[(3)]连颁《宥田承嗣诏》、《复田承嗣官爵制》,了结此事。

薛嵩卒后,相卫无统帅,田承嗣乘机侵略,朝廷无可奈何。《红线》说薛嵩为潞州节度使,田承嗣“将迁潞州”,虽不合历史,但揭露田承嗣的扩张野心,歌颂女侠红线制服田承嗣,起了朝廷所不能起的作用,是具有正义感的。

(三)《红线》作者区别对待薛嵩、田承嗣。

《旧唐书·田承嗣传》云:“代宗遣朔方节度使仆固怀恩引回纥军讨平河朔。……凡为安、史诖误者,一切不问。时怀恩……欲留贼将为援,乃奏承嗣及李怀仙、张忠志、薛嵩等四人分帅河北诸郡。”薛嵩、田承嗣虽皆贼将,但二人家世不同,降唐后的政治表现也不同。

薛嵩家世、降唐后的表现:《旧唐书》卷124《薛嵩传》云:“祖仁贵,高宗朝名将,封平阳郡公。父楚玉,为范阳、平卢节度使。……时多事之后,姑欲安人,遂以重寄委嵩。嵩感恩奉职,数年间,管内粗理,累迁检校右仆射。”史臣称赞他:“薛嵩祖、父,国之名将,及身濡足贼廷,既沐国恩,尚存家法,守土奉职,终身一心,果有令人,克全余庆。”(“令人”指薛嵩子薛平)

田承嗣家世、降唐后的表现:《旧唐书·田承嗣传》云:“祖璟璟、父守义,以豪侠闻于辽、碣。……承嗣不习教义,沉猜好勇,虽外受朝旨,而阴图自固,重加税率,修缮兵甲,计户口之众寡,而老弱事耕稼,丁壮从征役,故数年之间,其众十万。……郡邑官吏,皆自署置,户版不籍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虽曰藩臣,实无臣节。”史臣批评他:“诸田凶险,不近物情。”

从史书的记载看出,降唐后“感恩奉职”的薛嵩,与降唐后“实无臣节”的田承嗣,形成尖锐对比,而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认为:“……薛嵩虽俱大臣子孙,又非河朔土著,然以其父官范阳之故,少居其地,渐染胡化,竟与田承嗣之徒无别。”未免以偏概全。仅言薛嵩为“贼将”,与田承嗣“无别”则可;而言薛嵩降唐后的表现,与田承嗣“无别”则不可。《红线》作者将薛嵩、田承嗣区别对待,是有理由的。

为了区别待薛、田,传奇《红线》中有意抬高薛嵩,比历史上的真薛嵩,更多一些优点。

《红线》云:“军中大宴,红线谓嵩曰:‘羯鼓之音高调颇悲,其击者必有事也。’嵩亦明晓音律,曰:‘如汝所言。’”又云:“红线辞去,……嵩知不可驻,乃广为饯别,悉集宾客,夜宴中堂。嵩以歌送红线,诸座客冷朝阳为词。”今案:《旧唐书·薛嵩传》说薛嵩“有膂力,善骑射,不知书”。“不知书”的薛嵩,未必“明晓音律”,更未必能歌唱冷朝阳写的诗。这是《红线》作者为了将薛嵩与田承嗣加以区别,不把薛嵩描写成一个纯粹的武夫。

《红线》借薛嵩之口,宣扬“我承祖、父遗业,受国家重恩,一旦失其疆土,即数百年勋业尽矣”。今案:《旧唐书·薛嵩传》说“嵩为贼守相州,闻贼(史)朝义兵溃,王师至,嵩惶惑迎拜于(仆固)怀恩马前,怀恩释之,令守旧职”。可见薛嵩之任昭义节度使,非继承薛仁贵、薛楚玉之“遗业”,而来源于史朝义、仆固怀恩。《红线》作者为尊者讳,避而不谈薛嵩乃“贼将”降唐,这更是为了将薛嵩与田承嗣区别开来。

(四)薛嵩有尊贤重士的表现,《红线》作者对他有好感。

《红线》作者提到薛嵩“诸座客”中有诗人冷朝阳,这不是闲笔,而是表示薛嵩网罗文士。薛嵩确有尊重文士的事实。据《新唐书》卷151《陆长源传》:“长源赡于学,始辟昭义薛嵩幕府,嵩侈汰,常从容规切。嵩曰:‘非君安能为此。’”《封氏闻见记校注》卷6《打球》:“永泰中,苏门山人刘钢于邺下上书于刑部尚书薛公云:‘打球一则损人,二则损马,为乐之方甚众,必乘兹至危,以邀晷刻之欢邪!’薛公悦其言,图钢之形置于座右,命掌记陆长源为赞美之。”忠言逆耳,薛嵩对陆长源、刘钢的规劝,不进行打击而表示奖励,这在当时河朔的节度使中,是少见的。敬人者人恒敬之,薛嵩尊重文士,必然得到文士对他的尊重。

又据颜真卿《唐故太尉广平文贞公宋公神道碑侧记》:“昭义军节度观察使、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夫、平阳郡王薛公曰嵩,以文武忠义之姿,为国保障。上慕公之德业,叹尚无穷,……乃命屯田郎中、权邢州刺史封演,购他山之石,曳以百牛;僝刻字之工,成乎半岁。磨砻既毕,建立斯崇,远近嗟称,古今荣观。”薛嵩仰慕开元贤相宋璟,命封演刻碑,这是一件大得人心的事,所以颜真卿在“碑侧记”中对薛嵩大加赞美。颜真卿、封演文字流传于世,薛嵩尊贤重士之名就遐迩皆知了。

传奇作者,也是封建文人群体中的一员,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对尊贤重士的薛嵩抱有好感,作为正面人物来描写,是可以理解的。

《红线》作者借红线之口,说出创作意图:“国家建极,庆且无疆。此辈(田承嗣)背违天理,当尽弭患。”她夜入魏州盗合,“两地保其城池,万人全其性命,使乱臣知惧,烈士安谋。”孤立地看这段话,似乎幼稚可笑;但如联系当时政治背景,便见作者的苦心。

安史乱后,唐朝廷与方镇的关系,方镇之间的关系,方镇内部的关系,错综复杂。《新唐书》卷50《兵志》作了概括:“大盗既灭,而武夫战卒以功起行阵,列为侯王者,皆除节度使。由是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故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或取舍由于士卒,往往自择将吏,号为‘留后’,以邀命于朝。天子顾力不能制,则忍耻含垢,因而抚之,谓之姑息之政。盖姑息起于兵骄,兵骄由于方镇,姑息愈甚,而兵将俱骄。由是号令自出,以相侵击,虏其将帅,并其土地,天子熟视不知所为,反为和解之,莫肯听命。”《红线》描写田承嗣准备吞并薛嵩“疆土”,薛嵩“计无所出”,“不遑寝食”,“青衣”红线夜入魏州,不杀一人,只盗走一个金合,就使田承嗣“惊怛绝倒”,向薛嵩表示屈服:“某之首领,系在恩私。便宜知过自新,不复更贻伊戚。”从而消弭了一场战祸。这显然是幻想——不合实际的幻想。

范文澜先生评论杜甫诗歌,说杜甫“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在李林甫、杨国忠擅权的年代里,这样设想是完全不合实际的”。认为杜甫“有不合实际的大抱负,不能实现这个抱负,……是杜甫诗丰富内容的源泉”。[(4)]这是卓见,对我们很有启发。拿唐传奇来说,《红线》描写红线盗合的神术绝技,能制止田承嗣准备发动战争、吞并薛嵩“疆土”的野心,虽是不合实际的幻想,却反映了当时饱受方镇混战之苦的广大民众渴望和平、安定、恢复生产的愿望。这也是《红线》作者的抱负。正因为有这样的政治抱负,才幻想出红线盗合的故事,写成小说。《红线》的意境,高于一般侠义小说,也正在于此。我们绝不能简单地认为田承嗣与薛嵩不过是“狗咬狗”的争夺,红线不过是为薛嵩效劳,而贬低这篇小说宣扬“国家无疆”,要使“乱臣知惧”的政治意义。

再将《红线》中的红线形象,与唐代侠义小说中的女侠形象,对比如下:

一般唐侠义小说常描绘女侠貌美,《太平广记》卷193《车中女子》云:“见一女子从车中出,年可十七八,容色甚佳。”卷194《崔慎思》云:“有少妇年三十余,窥之亦有容色。”(以上出《原化记》)卷196《贾人妻》云:“偶与美妇人同路。”(出《集异记》)《红线》作者与之相反,不赞美红线之容貌,而强调其文武双全的素质:“善弹阮,又通经史,(薛)嵩遣掌笺表,号曰内记室。”因为,只有知书达礼的女侠,才能具有“夜漏三时,往返七百里,入危邦,经五六城”,不畏艰险,为国家“弭患”的好表现。

一般唐侠义小说只简单描绘女侠执行任务时的装扮,如《广记·崔慎思》云:“忽见其妇自屋而下,以白练缠身,其右手持匕首。”《红线》作者不是这样,对红线夜入魏州盗合的装扮,写得非常庄严:“梳乌蛮髻,攒金凤钗,衣紫绣短袍,系青丝轻屦。胸前佩龙文匕首,额上书太乙神名。”因为,红线不是报私仇,而是执行重大的政治任务。描绘红线的庄严装扮,是为了渲染她魏州之行的艰巨性。

一般唐侠义小说多描绘女侠个性之忍,如《广记·崔慎思》叙写崔慎思纳少妇为妾,产一子,二年余,少妇报了父仇,杀其子,“便永去矣”。《贾人妻》叙写王立与贾人遗孀同居,产一子,二年后,贾人遗孀报了冤仇,杀其子而去,“尔后终莫知其音问也”。两篇小说都叙写女侠杀死亲生儿子,以表现其个性之忍。《红线》作者与之相反,歌颂红线个性之仁。请看《红线》中薛嵩与红线的对话:

(薛嵩)又问曰:“无伤杀否?”

(红线)曰:“不至是。但取床头金合为信耳。”“某子夜前二刻,即到魏郡,凡历数门,遂及寝所。……见田亲家翁止于帐内,鼓趺酣眠……。扬威玉帐,但期心豁于生前;同梦兰堂,不觉命悬于手下。宁劳擒纵,只益伤嗟。时则……侍人四布,兵器森罗。……某拔其簪珥,縻其襦裳,如病如昏,皆不能寤,遂持金合以归。”

不杀一人,出现奇迹,“河北河南,人使交至”,化干戈为玉帛了。具有儒家政治理想的《红线》作者,赋予红线以仁的特点,出色地完成了政治任务。

至于《红线》所云红线“前世本男子”,为孕妇治病失误,“妇人与腹中二子俱毙”,“阴司见诛,降为女子”,以及盗合时“额上书太乙神名”,立功“固可赎其前罪,还其本身”等,夹杂佛、道两教思想。这在佛、道盛行的唐朝,是不足为奇的。

《聂隐娘》

《聂隐娘》主要是叙述“元和间,魏帅”派聂隐娘暗杀陈许节度使刘昌裔,她反为刘昌裔击毙了魏博派来的刺客精精儿,又设法避免了魏博刺客妙手空空儿对刘昌裔的搏击。兹针对这个故事,进行如下探讨。

(一)《聂隐娘》作者未言魏博节度使之名。流行的论著、注本亦未交代。

此人是小说作者所讽刺的对象。不知此人是谁,怎能理解小说的意义、作者的立场呢?故本文首先考证《聂隐娘》所云“魏帅”之名。

据《旧唐书》卷13《德宗纪下》:“(贞元十九年五〔六〕月)[(5)]甲辰,以陈许行军司马刘昌裔检校工部尚书,兼许州刺史、陈许节度使。”卷15《宪宗纪下》:“(元和八年十一月)右龙武统军刘昌裔卒。”

又据《旧唐书·德宗纪下》:“(贞元十二年八月)己巳,以前魏博节度副使田季安为魏州长史、魏博节度观察等使。”《宪宗纪下》:“(元和七年八月)戊戌,魏博节度使田季安卒。”

按照正史所记载的刘昌裔、田季安履历,对照《聂隐娘》所云“元和间,魏帅与陈许节度使刘昌裔不协,使隐娘贼其首”之“魏帅”,应是田季安。这是《聂隐娘》作者谴责的对象。

(二)考出“魏帅”是田季安,还要看看正史对此人的评述,以判断《聂隐娘》作者对他的讽刺、谴责是否有理。

《旧唐书·田承嗣传(附:绪子季安)》云:“母微贱,嘉诚公主蓄为己子。……及公主薨,遂颇自恣。……其军中政务,大抵任徇情意,宾僚将校,言皆不从。”又云:“季安性忍酷,无所畏惧。有进士丘绛者,尝为田绪从事,及季安为帅,绛与同职侯臧不协,相持争权。季安怒,斥绛为下县尉,使人召还,先掘坎于路左,既至坎所,活排而瘗之,其凶暴如此。”

刘禹锡《遥伤丘中丞(并引)》云:“河南丘绛有词藻,与余同升进士科,从事邺下,不幸遇害,故为伤词。”“邺下杀才子,苍茫冤气凝。”丘绛“遇害”时,刘禹锡正贬谪在朗州,故诗题为“遥伤”。田季安活埋“才子”丘绛之事,从魏博传到朗州,可见田季安“凶暴”的恶名,是远近皆知的。《聂隐娘》作者对他进行讽刺、谴责,是有理由的。

(三)更需将历史上的田季安与刘昌裔进行对比,以判断聂隐娘弃田投刘,是否正确。这是鉴别小说有无进步意义的关键。

《聂隐娘》作者借“乞食尼”之口,对聂隐娘说:“某大僚有罪,无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决其首来。”这一段话,不是闲笔。田季安活埋丘绛,更是“无故害人”,是有罪的。按照“乞食尼”的教导,聂隐娘可以杀田季安。她弃田季安而投刘昌裔,是有正当理由的。

《聂隐娘》描绘聂隐娘弃田投刘的经过:“隐娘辞帅之许。刘能神算,已知其来。……隐娘夫妻曰:‘刘仆射果神人。不然者,何以洞吾也。愿见刘公。’刘劳之。……隐娘谢曰:‘仆射左右无人,愿舍彼而就此,服公神明也。’知魏帅之不及刘。”这是小说虚构,要看历史上真人真事如何。

《旧唐书·田承嗣传(附:绪子季安)》云:“无他才能。”“及(嘉诚)公主薨,遂颇自恣,击鞠、从禽色之娱。”《田弘正传》云:“季安惟务侈靡,不恤军务。”韩愈《唐故检校尚书左仆射右龙武军统军刘公墓志铭》云:“公少好学问,始为儿时,重迟不戏,恒有所思念计画。”“公不好音声,不大为居宅,于诸帅中独然。”从才能、生活作风来看,刘昌裔与田季安明显不同。

《旧唐书·田承嗣等传》史臣曰:“诸田凶险,不近物情。而(田)弘正、(张)孝忠,颇达人臣之节。”《新唐书》卷210《藩镇传序》云:“魏博传五世,至田弘正入朝。”“今取擅兴若世嗣者,为《藩镇传》。若田弘正、张孝忠等,暴忠纳诚,以屏王室,自如别传云。”两《唐书》是将田季安置于“凶险”类,而不是置于“颇达人臣之节”、“暴忠纳诚,以屏王室”类的。韩愈《刘公墓志铭》云:“元和七年,得疾,视政不时。八年五月,涌水出他界,过其地,防穿不补,没邑室流杀居人,拜疏请去职即罪,诏还京师。即其日与使者俱西,大热,旦暮驰不息,疾大发,左右手辔止之。公不肯曰:‘吾恐不得生谢天子。’上益遣使者劳问,敕无亟行,至则不得朝矣,天子以为恭。”从对朝廷的态度来看,“凶险”的田季安,与“天子以为恭”的刘昌裔,形成尖锐对比。《聂隐娘》“刘自许入觐”一句,不是闲笔,而有千钧之重。因为:方镇对朝廷,是服从还是割据,是政治上的大是大非问题。四世、四十九年不入朝廷的魏博诸田,与带病入觐的刘昌裔,恰是反、正两种典型。弃田投刘,不是背叛,而是觉醒。《红线》作者正是按照这样的立场观点,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弃暗投明的女侠形象。

唐代小说多有描述剑侠弃暗投明者,如:

《太平广记》卷195《豪侠三·义侠》云:“忽闻县令与所放囚姓名同,往谒之。……乃言此贼负心之状。言讫吁嗟,奴仆悉涕泣之次,忽床下一人,持匕首出立,此客大惧,乃曰:‘我义士也。宰使我来取君头。适闻说,方知此宰负心。不然,枉杀贤士。吾义不舍此人也。公且勿睡,少顷,与君取此宰头,以雪公冤。’”(出《原化记》)

同书卷196《豪侠四·李龟寿》云:“唐晋公白敏中,……既入阁,花鹊仰视,吠转急,……欻有一物自梁间坠地,乃人也。……顿首再拜,唯曰‘死罪’。公止之,且询其来及姓名。对曰:‘李龟寿,卢龙塞人也。或有厚赂龟寿,令不利于公。龟寿感公之德,复为花鹊所惊,形不能匿。公若舍龟寿罪,愿以余生事公。’”(出《三水小牍》)

以上两篇小说的情节简单,文字粗糙,不能与《聂隐娘》相提并论。

(四)《聂隐娘》叙事至“开成年,昌裔子纵除陵州刺史,至蜀栈道,遇隐娘,……后一年,纵不休官,果卒于陵州。自此无复有人见隐娘矣”而止。这一情节,在小说中可有可无,是否浪费了笔墨呢?否。

据韩愈《刘公墓志铭》:“子四人”,三文一武。“嗣子光禄主簿纵,学于樊宗师,士大夫多称之。”“次子景阳、景长,皆举进士。”刘纵、刘景阳、刘景长兄弟的成就,是刘昌裔区别于田季安的又一例证。因为,如刘昌裔是跋扈的武夫,就不会让三个儿子弃武习文;如昌裔家教不严,三个儿子不可能取得成就。《聂隐娘》作者特意于小说末尾叙及刘纵,表明他对刘家事情很了解。

对照一下田季安。据《旧唐书·田承嗣传》:“田氏自承嗣据魏州至怀谏,四世相传袭四十九年,而田兴代焉。”《田弘正传》:“本名兴。”“少习儒书,……勇而有礼。”田季安“屡行杀罚,弘正每从容规讽,军中甚赖之。季安以人情归附,……欲捃摭其过害之”。刘昌裔让三个儿子弃武习文,而田季安连一个“少习儒书”的田弘正都不能容忍,这是多么鲜明的不同。(田弘正《谢授节钺表》略云:“空驰戎马之乡,不睹朝廷之礼。惟忠与孝,天与臣心。常思奋不顾生,以身殉国。无由上达,私自感伤。”即是对田氏“四世”割据的公开批判)当时文士对刘昌裔、田季安二方镇,赞成谁?反对谁?是不言而喻的。

(五)《聂隐娘》云:“忽值磨镜少年及门,女(聂隐娘)曰:‘此人可与我为夫。’白父,父不敢不从,遂嫁之。”又云:元和八年隐娘辞别刘昌裔时,“云:‘自此寻山水访至人,但乞一虚给与夫。’刘如约,后渐不知所之。”评论家每以《聂隐娘》作者对隐娘婚姻的描写为败笔:草率结婚,草率分离,似乎有损于女侠的形象。其实这种情节,几乎已成为唐代侠义小说的公式了。请看:

《广记·崔慎思》云:“有少妇年三十余,窥之亦有容色,唯有二女奴焉。慎思遂遣通意,……求以为妾,许之,而不肯言其姓,慎思遂纳之。二年余,崔所取给,妇人无倦色。”又云:少妇报仇后,“谓崔曰:‘……宅及二婢皆自致,并以奉赠,……’言讫而别”。(出《原化记》)

同书《贾人妻》云:“(王立)偶与美妇人同路,或前或后依随,因诚意与言,气甚相得,……立既悦其人,又幸其给,……立遂就焉。……每出,则必先营办立之一日馔焉。及归,则又携米肉钱帛以付立。日未尝阙。……凡与立居二载。”又云:贾人妻报仇后,“谓立曰:‘……此居处,五百缗自置,契书在屏风中。室内资储,一以相奉。……’言迄,收泪而别”。(出《集异记》)

两篇小说的共同点是:女侠轻儿女之情,无室家之恋,结合与分手,都很自由,用不着媒妁,夫婿都是低能,靠女侠养活。这或许就是唐代小说作者赋予女侠的超脱个性吧!(《广记·崔慎思》歌颂女侠杀子,曰:“杀其子者,以绝其念也,古之侠莫能过焉。”反映了当时的审美观念)《聂隐娘》作者囿于当时的审美观念,描写隐娘完成其保护刘昌裔不被田季安暗杀的任务之后,“自此寻山水访至人”,与磨镜少年分手了。

(六)聂隐娘本无其人,其姓其名,皆是传奇作者虚构的。今案:《史记》卷86《刺客列传》述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五人事,赞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传奇作者赋予传主姓“聂”,用意在于肯定她继承了中国古代著名刺客聂政“义”的传统。古代小说采用这种手法的,如《太平广记》卷196《豪侠四·荆十三娘》(出《北梦琐言》),小说作者赋予传主姓“荆”,用意在于表扬她继承荆轲。在这一点上,《荆十三娘》与《聂隐娘》如出一辙。

《红线》、《聂隐娘》的作者

关于《红线》作者有三说:

(一)袁郊。《太平广记》卷195载此篇,标题《红线》,注“出《甘泽谣》”。《类说》卷36《甘泽谣》载此篇,标题改为《歌妓红线》,内容有删改,署名“唐袁郊”。《说郛》宛委山堂本115、商务印书馆排印本卷19《甘泽谣》均载此篇,标题《红线》,署名“唐袁郊”。今案:《新唐书》卷59《艺文志三·丙部子录·小说家类》、《宋史》卷206《艺文志五·子类·小说家类》均作“袁郊《甘泽谣》一卷”。无注,无裨考证。《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卷3下《小说类》云:“《甘泽谣》一卷。右唐袁郊撰,载谲异事九章。咸通中久雨卧疾所著,故曰《甘泽谣》。”《直斋书录解题》卷11《小说家类》云:“《甘泽谣》一卷。唐刑部郎中袁郊撰。所记凡九条。咸通戊子自序,以其春雨泽应,故有‘甘泽成谣’之语,遂以名其书。”(《文献通考》卷215《经籍考·子·小说家》“《甘泽谣》一卷”引“陈氏曰”无“唐……条”十三字)晁公武、陈振孙记载了《甘泽谣》的作者、序言、篇数、撰著时间,是我们所能见到的详细资料。《唐诗纪事》卷65《袁郊》亦云:“有《甘泽谣》九章。”《说郛·甘泽谣》(宛委山堂本)载《魏先生》、《陶岘》、《素娥》、《懒残》、《聂隐娘》、《韦驺》、《圆观》、《红线》、《许云封》九篇,与晁、陈、计三宋人记载相符,至于明杨仪、毛晋自诩得“善本”,[(6)]避《说郛》而不谈。周亮工《书影》斥为“伪本”。《四库全书总目》卷142《子部五十二·小说家类三》云:“《甘泽谣》一卷。……此本为毛晋所刊,云得之华阴杨仪。……《书影》曰:《甘泽谣》别自有书,今杨梦羽所传,皆从他书抄撮而成,伪本也。或曰:梦羽本未出时,已有钞《太平广记》二十余条为《甘泽谣》以行者,则梦羽本又赝书中之重儓矣。今考《书影》所称梦羽,即仪之字;其所称先出之一本,今未之见。钱希言《狯园簿》‘明经为鱼’一条,称‘尝见唐人小说有《甘泽谣》,载《鱼服记》甚详’。今此本无《鱼服记》,岂希言所见乃先出一本耶?然据此本所载,与《太平广记》所引者一一相符,则两本皆出《广记》,不得独指仪本为‘重儓’。又哀辑散佚,重编成帙,亦不得谓之‘赝书’。所论殊为未允。”今案:一、周亮工所云“或曰”,指姚咨。瞿良士辑《铁琴铜剑楼藏书题跋集录》卷3《子部·甘泽谣一卷》引姚咨曰:“曩余门人秦汝操于《太平广记》中摘出二十余篇,怪非郊原书,弃去。”二、四库馆臣不同意周亮工谓杨仪本《甘泽谣》为“伪本”,是。而谓此本“出《广记》”,未谛。因《广记》只载《甘泽谣》8篇,《说郛》始载9篇。杨仪本与《说郛》本之篇数、标题、排列顺序全同,陶宗仪时代在杨仪、毛晋之前,可见杨仪本出于《说郛》本。

(二)杨巨源。《唐代丛书》、《虞初志》、《五朝小说》、《唐人说荟》、《龙威秘书》等载此篇,标题改为《红线传》,作者改为“唐杨巨源”。汪国垣《唐人小说》下卷辨之云:“明人刻书,不稽所出,妄题撰人,如此类者甚多。词人引用,遂多歧误。是小说虽属小道,固不可不订正也。”汪说是。《甘泽谣》的《陶岘》篇,《唐代丛书》九十二帙载之,标题改为《陶岘传》,作者改沈既济,是明人“妄题撰人”的又一例证。

(三)段成式。辨见下文。

(四)晚唐或五代初期人。刘开荣《唐代小说研究》第八章云:“虽不敢断定《红线传》的作者就是他(袁郊),抑是杨巨源,或还有第三者,总而言之,如把全唐人的小说读过一遍后,总觉得《红线传》写得较晚一点,是晚唐或五代初期的作品,尤其是一个比较接近人民的作家的作品,似乎更为合理一些。”全是推测之词,毫无文献根据,不足取。

关于《聂隐娘》作者有三说:

(一)裴铏。《广记》卷194载此篇,标题《聂隐娘》,注:“出《传奇》。”程毅中《唐代小说史话》第八章辨之云:“只是《传奇》多写爱情故事,喜欢把爱情和神怪题材相结合,而《甘泽谣》则完全不写爱情故事。聂隐娘虽然与磨镜少年结为夫妻,但丝毫没有爱情成分,因此很可怀疑它是否出于裴铏的手笔。”本文补充几点理由:一、《类说》卷32无此篇。二、《红线》、《聂隐娘》都以魏博节度使为讽刺、谴责对象,不可能是偶然的巧合,应出于一人之手笔。

(二)袁郊。宛委山堂本《说郛·甘泽谣》及《甘泽谣》杨仪本、《津逮秘书》本、《四库全书》本、《学津讨源》本、《丛书集成初编》本均载此篇。

(三)段成式。《剑侠传》(四卷本)卷2载《聂隐娘》、《红线》。《剑侠传》版本甚多,今举其重要者述之:《古今逸史》本无撰者之名,署“明新安吴琯校”。《秘书廿一种》本署“阙名”,“新安汪士汉校”。卷首汪士汉《剑侠传序》云:“《剑侠传》四卷,不知著自何人,然所记载,则自越隋外,俱称引唐事,后人以为唐书,理或然欤?”从此《剑侠传》被误解,如《四库全书总目》卷144《子部·小说家类存目二·剑侠传二卷》云:“旧本题为唐人撰,不著名氏,……皆纪唐代剑侠之事,……盖明人剿袭《广记》之文,伪题此名也。”说《剑侠传》“皆纪唐代剑侠之事”及明人“伪题此名”都是错误的,余嘉锡《四库题要辨证》卷19《子部·小说家存目二·剑侠传二卷》辨之,略云:“书中所载,有张乖崖(卷3《乖崖侠术》条)、张魏公事(卷4《秀州刺客》条)。又有熙宁二年(《任愿》条)、宣和六年(《侠妇人》条)、建炎靖康之际(《解洵娶妇》条)等语。”列举书中宋代人物、年号,即可驳倒“皆纪唐代剑侠之事”谬说。余氏据王世贞《剑侠传小序》,定为王撰,并云:“世贞著书时,……原未依托古人。[(7)]吴琯刻之而失其序,汪士汉遂妄题为唐人。《提要》又不能考而妄辨之,由斯世间多一伪书矣。”

汪士汉虽误以王世贞之《剑侠传》为“唐书”,尚未捏造撰者姓名。清乾隆时,马俊良辑《龙威秘书》,始妄署段成式之名(又篡改汪士汉《剑侠传序》为“多引唐、宋事,后人谓宋时书”)。为什么不假托别人,而假托段成式呢?盖因段之《酉阳杂俎》前集卷9有《盗侠》门,《龙威秘书》遂盗用其名为《剑侠传》之撰者以欺世。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十篇云:“聂隐娘……明人取以人伪作之段成式《剑侠传》。”失考。

段成式卒于咸通四年,[(8)]而袁郊《甘泽谣》成书于咸通九年。如《剑侠传》是段成式篡辑,怎能有《甘泽谣》中的作品《红线》、《聂隐娘》呢?

综合以上,《红线》、《聂隐娘》之作者,诸说之中,唯袁郊能成立。文献中涉及袁郊者不多,又有讹误,今只述其可信者。

(一)据《新唐书》卷74下《宰相世系表四下·袁氏表》,袁滋子炯、实、均、都、郊。袁郊为袁滋之幼子。

(二)《旧唐书》卷185下《良吏传下·袁滋传》云:“弱岁强学,以外兄道州刺史元结有重名,往来依焉。每读书,玄解旨奥,结甚重之。”《新唐书》卷151《袁滋传》云:“后客荆、郢间,起学庐讲授。”袁滋“起处士”,至宰相。出生在这个家庭里的袁郊,自幼承受了文化、政治两方面的薰陶教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袁氏家传《春秋》之学。韩愈《袁氏先庙碑》云:“袁氏旧族,而当阳以通经为儒,位止县令。石州用《春秋》持身治事,为州司马以终。咸宁备学,而贯以一……。”碑中所云当阳县令袁伦、石州司马袁知玄、咸宁县令袁晔,是袁滋的曾祖父、祖父、父。袁滋“能为《春秋》”,两《唐书·袁滋传》都说“尝读刘晖《悲甘陵赋》,叹其褒善惩恶虽失《春秋》之旨,然其文不可废,因著《甘陵赋后序》”。袁郊继承家学,懂得《春秋》“褒善惩恶”之旨。

《唐诗纪事》卷65《袁郊》录《月》、《霜》、《露》、《云》四首诗。《月》云:“嫦娥窃药出人间,藏在蟾宫不放还。后羿遍寻无觅处,谁知天上却容奸。”《霜》云:“古今何事不思量,尽信邹生感彼苍。但想燕山吹暖律,炎天岂不解飞霜。”《露》云:“湛湛腾空下碧霄,地卑湿处更偏饶。菅茅丰草皆沾润,不道良田有旱苗。”《云》云:“楚甸尝闻旱魃侵,从龙应合解为霖。荒淫却入阳台梦,惑乱怀、襄父子心。”计有功对这四首诗未作解释。今案:从诗的标题看,月、霜、露、云,都是自然界无情之物,与人事无关,而诗的内容,却偏重人事。如《月》诗借嫦娥奔月,叹息“天上容奸”。按照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天上”是神仙所居,怎能“容奸”呢?这是譬喻反常现象。《霜》诗说“炎天飞霜”,《露》诗说“良田旱苗”,则是明显的反常现象。《云》诗谴责“荒淫”,“惑乱”君“心”,更是有所讽刺。联系袁郊生活的时代,正当唐室微弱,权臣专横,封建君臣秩序颠倒的乱世,可知他是以诗言志,借月、霜、露、云来表达自己对时事的不满,发挥《春秋》之贬与《诗》之刺的功能。

诗言志,传奇也能言志。赵彦卫《云麓漫钞》卷8谓唐传奇“文备众体,可见史才、诗笔、议论”。如果拿这句话作为公式,机械地认为每篇唐传奇必须具备史才、诗笔、议论等部分,当然不合实际;但也不能因此而否认某些唐传奇有史才,某些唐传奇有诗笔……。袁郊所撰《红线》、《聂隐娘》即可见史才,这是他学习《春秋》褒贬之旨的出色成果。

(三)《新唐书·袁滋传》云:“徙义成节度使。滑,用武地,东有淄青,北魏博,滋严备而推诚信,务在怀来。李师道、田季安畏服之。居七年,百姓立祠祝祭。”今案:《旧唐书·宪宗纪上》云:“(元和元年十月)庚辰,以吉州刺史袁滋为御史大夫,充义成军节度使。”《宪宗纪下》云:“(元和七年八月)辛亥,以左龙武大将军薛平为滑州刺史、义成军节度使。”“(十月庚戌)以郑滑节度使袁滋为户部尚书。”在元和元年十月至七年十月的“七年”中,袁滋时刻“严备”着田季安。他对“诸田凶险”的情况,是深知而痛恨的。袁郊在家庭中也能听到父亲或兄长讲述。咸通九年或稍前,袁郊撰《甘泽谣》,借用了历史上的忠、奸人物,以小说表达其政治观点。在奸人中,他首先想到的,必然是从幼年就耳熟能详、印象最坏之魏博。《红线》、《聂隐娘》皆以魏博为讽刺谴责对象,原因在此。

《红线》、《聂隐娘》为甚么对薛嵩、刘昌裔寄予同情呢?这不仅因为薛、刘对朝廷恭顺,还因为袁家与薛、刘两家有过接触。《旧唐书·薛嵩传(附:嵩子平)》云:“嵩卒,军吏欲用河北故事,胁平知留后务,平伪许之,让于叔父崿,一夕以丧归。”史书又歌颂薛平善政,称曰“薛平振家世以显扬”。元和七年,薛平接替袁滋为义成军节度使,袁滋与薛平有过接触。包括袁郊在内的袁家,对不同于田季安的薛平,应有好印象。又,袁滋为义成节度使时,刘昌裔正为忠武节度使。郑、滑与陈、许接壤,史书只说袁滋对邻境李师道、田季安“严备”,可见与邻境刘昌裔是友好的。刘昌裔之子刘纵是樊宗师弟子,韩愈再传弟子;刘景阳、刘景长举进士,兄弟三人与当时文士必多交往。再从韩愈为袁、刘两家都撰过碑文,袁郊与温庭筠等唱和来看,袁郊对刘氏兄弟,即不相识,亦当闻名。当袁郊撰《红线》、《聂隐娘》,物色魏博节度使田承嗣、田季安的对立面时,理所当然地要想到他印象较佳的方镇薛平父薛嵩、刘纵父刘昌裔了。

《甘泽谣》共九篇,《魏先生》描写魏征“宗亲”、“得道之士”魏生,告诉李密“吾子无帝王规模”,“汾、晋间有圣人生”,劝李密投唐,“富贵可取”。《素娥》描写“花月之妖”素娥,告诉武三思,上帝“将兴李氏”,劝武三思“勉事梁公,勿萌他志”,武三思“密奏其事,则天叹曰:‘天之所授,不可废也’”。袁郊用这两篇小说,鼓吹李家是真命天子,反对野心家篡夺,与《红线》中宣扬“国家建极,庆且无疆”的政治立场相同。

(四)《新唐书》卷58《艺文志二·乙部史录·仪注类》云:“袁郊《二仪实录衣服名义图》一卷。又《服饰变古元录》一卷(字之仪,滋子也。昭宗翰林学士)。”《直斋书录解题》卷6《礼注类》云:“《服饰变古元录》三卷:唐翰林学士汝南袁郊之仪撰。郊,宰相滋之子。《唐志》作一卷。”(《文献通考》卷188《经籍考·经·仪注》“《服饰变古元录》三卷”下引“陈氏曰”同)此二书是否袁郊撰?袁郊是否昭宗时为翰林学士?岑仲勉在《翰林学士壁记注补》中提出不同意见,其要点如下:

(一)“《温庭筠诗集》五《经故翰林袁学士居》云:‘剑逐惊波玉委尘,谢安门下更何人。’庭筠废于咸通初(杨收执政时),而郊九年尚生存,则此故翰林袁学士殆非指郊。同集六又有‘开成五年秋,以抱疾郊野,不得与乡计偕至王府,将议遐适,隆冬自伤,因书怀奉寄殿院徐侍御、察院陈李二侍御、回中苏端公、鄂县韦少府,兼呈袁郊、苗绅、李逸三友人一百韵’,徐、陈、李、苏、韦诸人皆称其官,唐代翰林最为清贵,使先数年郊已居翰苑,此题断不直斥其名”。

(二)“考《旧唐书》纪一五,滋卒于元和十三年六月,去昭宗初元七十二年,其子安得至昭宗时官学士,是昭宗显文宗之讹。”

按照岑氏考证,《新唐书》“袁郊”为袁都之讹,“昭宗”为文宗之讹,但“字之仪”与《宰相世系表》袁都“字之美”异。至于袁郊之官职,文献分歧,因与《红线》、《聂隐娘》之内容无关系,暂不考论。

注释:

(1)《旧唐书》卷11代宗纪》:“(大历十一年十二月丁酉)昭义节度使李承昭抗表称疾,以泽潞行军司马李抱真权知磁、邢兵马留后。”卷12《德宗纪》:“(建中元年二月)癸丑,昭义军节度留后李抱真为本道节度使。”

(2)《封氏闻见记校注》卷6《道祭》:“昭义节度薛公薨,……诸方并管内,滏阳城南设祭,每半里一祭,南至漳河,二十余里,连延相次。”从封演的记载中看出,在昭义军“管内”六州中,滏阳县与薛嵩关系最密。

(3)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卷121。

(4)范文澜著《中国通史简编》第三编第七章第五节。

(5)据平冈武夫主编《唐代研究指南》第一《唐代的历》校改。

(6)见《津逮秘书·甘泽谣》序、跋。

(7)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71《文部·剑侠传小序》自述其著书本意,略云:“夫习剑者,先王之僇民也。然而城社遗伏之奸,天下所不能请之于司败,而一夫乃得志焉。如专、聂者流,仅其粗耳,斯亦乌可尽废其说。然欲快天下之志,司败不能请,而请之一夫,君子亦可以观世矣。余家所蓄杂说剑客事甚夥,间有慨于衷,荟撮卷时成〔成卷,时〕一展之,以摅愉其郁。”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剑侠传二卷》阐发其意,云:“世贞以其父为严嵩父子所害,而己不能报,恨当时之为司寇者,怵于嵩之威权,不敢治其误国之罪,坐令流毒四海。因思此时若有古之剑侠其人者出,闻人诉其不平,必将投袂而起,操方寸之刃,直人权相之卧内,斩其首以去,则天下之人心当为之大快。故曰‘欲快天下之志,司败不能请,而请之一夫’云云。则世贞著书之意,岂不大彰明较也哉。所谓‘时一展之,以摅愉其郁’者,盖世贞著此书时,嵩父子尚未败,以己有杀父之仇,终天之恨,而无所投诉,故常郁郁于心,聊复为此以快意云尔。若世贞者,可谓发愤而著书,其志可悲,故其书足以自传。”如将袁郊撰《红线》、《聂隐娘》与王世贞辑《剑侠传》二事进行对比,其发愤著书,相同;而两人的出发点,有别。王世贞暗指严嵩,主要报自己私仇;而袁郊抨击藩镇(以魏博为代表),完全是关心国家大事。袁郊的思想境界高于王世贞。王世贞之志,得到余氏表彰;袁郊的苦心,更值得我们阐明了。

(8)尉迟枢《南楚新闻》:“太常(少)卿段成式,相国文昌子也,……咸通四年六月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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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与“聂殷娘”新探_刺客聂隐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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