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语词汇意义系统的分析与描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词汇论文,意义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语言学史是以探究汉语词义为中心的,但传统的探究多表现为文献释义或词义纂集,虽然涉及形义关系、音义关系,但不太注重义义关系,因而除了雅书基本按事类纂集词汇、声训基本按音义系联同源词外,很少描写、展示汉语的词义系统。直到近代的章太炎、黄侃,用“变易”与“孳乳”的规律系联字词,意在“求语言文字之系统与根源①,也仍然没有摆脱“形义”、“音义”关系,所求到的系统只是局部的“同源字”、“同源词”系统,并非整个汉语词汇的意义系统。
王宁先生在总结传统训诂学有关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明确提出“语义中心论”,并以建立词义系统为目标,提出一系列词义分析方法,汉语词义系统的探究才步入科学轨道。王先生认为:“语义中心论建立在语义独立的基础上。实现这一点的前提,必然是实词的词汇意义自成系统。”“同一种语言的意义之间互有联系,或处于级层关系,或处于亲(直接)、疏(间接)的关系,词汇意义的演变牵一发而动全局,首先是自身的系统决定的。”②这就揭示了词义系统的本质,并使词义系统的研究真正摆脱了文献和形、音的局限。根据我的理解,王宁先生一系列论著中体现出来的词汇语义系统理论包括以下具体内容或观点:(1)词的意义的认知具有社会性、经验性和民族性,而不能一概用逻辑规范;(2)多义词内部各义位之间的语义关系及其引申变化规律可以科学分析;(3)词义的确定和分析应该建立在训诂材料的基础之上,词义的内部构成应该采用传统训诂学的“一分为二”的义素分析法;(4)词汇意义是成系统的,词义系统具有共时性和层级性;(5)汉语词汇的发展具有原生、派生和合成三个阶段,原生阶段的词语的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总体上是约定俗成的,但派生词和合成词是有语源和理据的;(6)个体词的语源义或构词理据对共时词义系统有影响;(7)词汇意义系统的描写要以词项和义位做单位,相关的词项和义位构成网状联系;(8)词汇意义系统可以分类、分角度进行多方面的描写,但这些描写是局部的,它们可以证明词汇意义总系统的存在,但难以展示词汇意义的总体面貌;(9)词汇意义系统的形成和发展表现为累积律、区别律和协调律;(10)词汇意义系统是独立的,不依赖语法形式而存在。
王宁先生指出:“中国训诂学最核心的语义观,是语义系统论,也就是说,词汇的意义存在一种有层次的关系,观察意义和解释意义,都要放到这个网络关系中去才能够保持客观,也只有有了这种互相依存的关系,词汇语义学才能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而不附庸于语法学。但是,以词义为重的词汇系统是否可以证实?是否可以局部描写出来?在这个工作没有进行之前,语义系统论只是一个未经证明的命题。从训诂学的长期实践和词汇语义的种种现象看,我们相信这个命题具有真实性,但如何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办法来验证它的真实,一直是我们追求的学术目标。”③正是出于这样的学术追求,在王宁先生词汇语义系统理论指导下,北京师范大学的博士生开展了多个角度的词汇语义系统的探究和描写。如肖晓晖《汉语并列双音词构词规律研究》、符渝《汉语偏正式双音合成词词素结合规律研究》、卜师霞《源于先秦的现代汉语复合词研究》等是从构词法角度探究并描写汉语构词理据与词汇语义系统的关系;王东海《〈唐律疏议〉法律专科词汇语义系统研究》、李润生《〈齐民要术〉农业专科词汇系统研究》、李亚明《〈周礼·考工记〉先秦手工业专科词语词汇系统研究》等是从专科词汇角度描写和解释以专业知识为背景的词汇意义系统;王军《上古汉语形容词词汇语义特征及语义分类研究》、吕云生《〈礼记〉动词的语义分类研究》、孙炜《名词的语义特征及分类研究》则是从语法范畴的角度研究语法范畴跟词汇语义系统的一致性。这些研究成果展示了不同词汇集的规律和系统性,但相对于整个词义系统来说都是局部性的。
多年前,我在《古汉语词汇学说略》④中也对词汇和词义的系统性做了阐述,认为词义系统可以突破共时平面的分类,可以变化角度和标准进行多次划分,而且可以进行不同层次的下位分类,例如可以用义系、义族、义群、义域等不同层次的义位聚合群来整理词义系统。但那只是一个初步的整体性构想,没有付诸材料实践。后来通过学习王先生的有关论著,认识到整体词汇意义系统是难以全部展示的,光有宏观构架起不了什么作用。词汇意义的系统描写只能从实际材料出发,分门别类,一部分一部分地进行。由于词汇系统的开放性和词义变化的经常性,词汇意义的系统展示只能是历史的、局部的,恐怕永远不会有整体的全面的词义系统出现,这跟语音系统和语法系统是不一样的。
于是,我也带着博士生走向了局部描写词汇意义系统之路。那么,这个“局部”如何选择、如何确定呢?王先生已经实践的按构词类别选词、按专科知识选词、按语法范畴选词都是行之有效的,我们以此为参照,举一反三,尝试开拓更多角度的选词范围。将传统训诂学蕴含的理论方法跟国外流行的词汇语义学理论方法结合起来,突破自然语言材料的属界,自觉类聚某些词汇范畴,然后对范畴内的词汇意义做系统描写。
语义场理论首先引起我们的注意和尝试。语义场理论跟中国传统训诂学的词汇类聚方法有很多相通的地方,在证明词汇系统性和对词义系统进行局部描写方面,语义场理论应该是行之有效的。所以王宁先生说:“中国自古代以来存在的类聚方法,与西方语义学的语义场理论不谋而合,但训诂学在类聚材料中探讨语义有一套较成熟的操作方法,又是语义场理论所不具备的,它们之间应当相互补充。”⑤王宁先生一贯主张从汉语自身的实际出发,将现代语义学的理论和传统训诂学的成果相结合。例如她从古代训诂材料的注释与纂集中总结出“同类类聚”、“同义类聚”和“同源类聚”三种类聚模式,又从语义场的角度提出语义场内词语密度测查、词义对立关系测查、词义相关规律测查、意义元素分类测查等系列方法。⑥可见王宁先生实际上已经在运用语义场理论,而且给了我们灵活变通运用的启示。
语义场理论展现了词义的系统性,让人们看到词义是可以聚合成“场”的,一个场内的词义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一个义位的改变可以引起整个场意义系统的改变,这对于认识词义系统和词汇系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方面,语义场的确定要以一群词的共性义素和差异义素为前提,即语义场的构成依赖于义素的分析。但另一方面,义素的得出又依赖于语义场内各词项的互相对比,即义素得出的前提是语义场已然存在。如此,语义场的划定和义素的分析就形成了在理论上说不清的“鸡”与“蛋”的关系,实际操作起来难免主观随意。
贾彦德对此提出了从小场入手的办法。他说:“一种语言的所有的义位就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因而也就构成了一种语言的语义的总场。而语义场又可以进一步分为若干较小的场,这些较小的场就称为子场。子场往往可以分为更小的子场,这样一层层分下去,分到不能再分时,就叫做最小子场。”“汉语、尤其是现代汉语的总语义场包含着大量的义位,而这浩如烟海的义位又处在纵横交错、层层叠叠、极其复杂的关系之中。我们分析义素是无法也没有必要从整个总场下手的。”⑨事实上由于“总场”只是个理论概念,想从总场下手也无法办到,所以无论是谁都只能从小场入手。但如何科学地确定小场和最小子场,他也没有给出办法,因而不得不承认最小子场的确定“只能靠分析者的初步判断来认定哪些义位构成最小子场”,“这样确定的最小子场,其结果并不十分可靠”。⑩而且这样实际操作得出的“语义场”似乎是语义分类的结果,与由共同义素归纳成场而场内成员互有差异的语义场理论思路不符。
看来光用语义场理论是解决不了汉语词义系统描写问题的。因此我们又想到另外一种相关的理论——“概念场”理论。这种理论从认知的角度认为语言的意义在于人类如何对世界进行范畴化和概念化。“认知语义学最大的特点就是把意义看作是概念化,认为语言意义与人类的一般认知能力和方式具有密切的关系”。(11)范畴化是人类对世界万物进行分类的一种高级认知活动,在此基础上人类才具有了形成概念的能力,才有了语言符号的意义。特里尔(J.Trier)是“概念场”(conceptual field)理论的提出者,主要着眼于词的聚合关系,认为在概念场上覆盖着词汇场,词项的划分反映了概念的划分。所以词汇场是与概念场对应着的,词汇场中的各个词互相联系、互相制约,每一个词的意义只能根据和它相邻近或相反的其他词的意义而确定。这种范畴化的概念场及其词汇场是以分类为基本操作手段的,这就为上述语义场的实际划分与理论思路相违背的困境开辟了一条新的认知语义学的解释途径。
蒋绍愚是比较成功地运用“概念场”理论来具体研究汉语词汇语义系统的学者。他认为,“概念场是人类共同的,但在不同语言或同一种语言的不同时期中,覆盖在这个概念场上的语义场各不相同,也就是说,覆盖着这个概念场的词汇的成员和分布各不相同。所有表示某概念的词语构成了词汇场,词汇场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既有新成员的加入,也有旧成员的消亡。”“‘概念场’是一个层级结构。包括全部概念的是总概念场,总概念场下面又分若干层级。”(12)他把总概念场下的各个层级称为“概念域”。与此对应,词汇场也是一个层级结构,各个层级的词汇,分别覆盖在相应的概念域中。不同词汇系统的词汇面貌是不相同的,所以,同一个概念域被词汇覆盖的情况也会不同,即覆盖在这个概念域上的成员不同,各个成员的分布不同。在每一个概念域中,都存在一个由各种维度交叉而构成的多维网络,这些词在某个概念域中的位置可以用明确的坐标来标明。他用《汉语词义和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初探——以“投”为例》、《打击义动词的词义分析》(13)等论著实践了这种理论。通过蒋先生的阐述和有关研究实践,我们认可“以‘概念场’为背景,考察各个概念域中的成员及其分布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是研究词汇系统历史演变的一种有效的方法”。(14)
当我们在为语义场的设立无从下手的时候,概念场理论帮了大忙,它的范畴化认知机制和概念层级分类方法,使我们在没有全面义素分析因而无法系联共同义素的前提下,能够将对应于某个概念场的词汇场组建起来。其实,我国古代从《尔雅》开始的按事类归纳词语的方法,与其说跟语义场理论相通,不如说是跟概念场理论一致的,只是概念场理论从认知的角度做了阐释,使得人们能够把语义归类的问题说清楚。事类就是概念的范畴化,一个事类实际上就是一个概念场。覆盖在某个概念场上的词汇场才可以看作语义场,由概念场产生的语义场避免了语义场理论建场的逻辑缺陷。因此,我们可以用概念场的范畴化认知方式来组建语义场,而用语义场的义素分析法来分析概念场内的词项关系,这就将语义场理论跟概念场理论有效地结合起来了。
用“两场”结合的思路,我带着部分博士生从2003级开始进行了汉语历史词汇语义系统的研究,已经完成的博士论文有杨凤仙《上古“言说类动词”词义系统研究》、尹戴忠《上古“看视”概念场词语研究》、梅晶《上古“时间词语”语义研究》、陈灿《上古“饮食类”动词词义研究》、邓进隆《汉泰语“教育类”名词对比研究》等。这些论文虽然题目表述不同,但基本做法是一致的。所谓“言说类动词”、“‘看视’概念场词语”、“时间词语”、“饮食类动词”、“教育类名词”等,其实都是一个个“概念场”。这些“场”并不是按照语义场理论所要求的通过对立义素的分析找到共同义素再一组组系联一层层归纳出来的,而是从认知的某一个概念范畴的角度来圈定场内成员,即只要某词项的义位在认知上属于该概念范畴(跟概念的定义基本相应)就可以进入该概念场,而不必先进行义素分析,所以这样的“场”只能叫“概念场”,而不是理论上的“语义场”。概念场的大小、层级、时代等,可以根据研究需要灵活确定。
确定某个概念场后,如何分析其中的词项关系或意义关系,是我们需要解决的又一重要问题。建立概念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定义逻辑式的概念,而仍然是为了研究词的意义关系,仍然要从语言事实出发,所以分析的目光要突破概念的层面落到词汇场上来。也就是从概念场入手,实质是构建词汇场,进而用义素分析法分析词汇场各词汇成员的语义关系,最终达到描写语义场的目的。这就是我们把语义场理论和概念场理论结合起来再进行义素分析的一种研究思路。
义素分析法也叫词义成分分析法。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人类学家在研究亲属词的含义时提出,70年代被介绍到中国。(15)这种方法通过相关义位之间的对比,对义位进行分解,从中找出语义的共同特征和区别特征。例如“男孩、女孩”的共同特征是[人类]和[未成年],区别特征是[性别],因而它们的义位分别可以表示为:男孩=[+人类][+男][-成年];女孩=[+人类][-男][-成年]。义素分析法对于系联语义场以及辨析部分同类词、同义词和反义词是有效的,而且语义特征的分析还可以用来说明词语使用的搭配差异。
但这种方法也有不少局限,比如存在义素抽取的主观性与不可穷尽性问题,而且也不是所有词的义位都能规则地切分为若干具有对立关系(有或无二分)的义素。
中国传统训诂学对词义的解释也包含着对词义构成的分析。正如贾彦德所说:“当他们(古代训诂家)在用词组、句子解释词时,他们的释义实际上却包含了不同的成分”,“孕育了义素、义素分析法”。(16)王宁先生从古人的词义解释的比较中切分出了三种不同作用的义索:类义素、核义素(源义素)和表义素。类义素是指单义项中表示义类的意义元素,例如江、河、淮、汉可提取类义素[河流]。核义素(源义素)指称同源词所具有的共同语义特点,例如从稍、秒、艄、宵、鞘、梢中可以提取共同的核义素[尖端-渐小]。除了这两种特殊的义素外,其他义素都可称为表义素。在此基础上,王宁先生将训诂材料中的义界释义方式规范为“主训词+义值差”的结构公式,认为主训词一般是类义素,义值差则可反映表义素,也可反映核义素(源义素)。并把古人的这种解释词义的方法命名为“一分为二的义素分析法”,可以简称为“二分法”。(17)
显然,训诂式的义素“二分”法跟西方式的义素“二分”法是不一样的。前者的“二分”是对单个义位(义项)而言的,即把一个义位分析为“义类”和“义差”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代表着整个义位,因而是穷尽性的。后者的“二分”是针对两个或多个不同义位而言的,即在对立的两个或多个义位中,有没有某个义素,这种二分对立的义素,随机提取,多少不定,因而总体上是无法穷尽的。或者说,训诂式的“二分”是组合的分析,通过组合的理解才能系联到相关的聚合;而西方式的“二分”是聚合的分析,通过聚合的对比才能理解义素组合的含义。这两种分析方法各有利弊,组合的分析便于义位的理解,聚合的分析便于关系的确立,两种结合起来,才能把词汇场中各词汇成员的意义及相互关系描述清楚。即先用组合式的切割分析描述每个词项的义位,再用聚合式的对比分析描述义位与义位的关系。这就是我们尝试的“两分”结合即两种义素分析法结合研究的基本思路。
把义位的成分组合分析为“主训词”和“义值差”两部分,是上层的总体概括,实际上每个部分特别是“义值差”部分还可以进行多分,因为义位的差别可以同时包含多个方面。但这是“二分”之下的多分,不影响“二分法”的成立。我们认为只有“二分”与“多分”结合进行,词的义位的内涵才能分析清楚。例如动词由于具有“非自足性”,释义时除了揭示动作行为本身的主要义素外,还必须交代其他相关的义素才能理解。所以于屏方认为,动作义位的释义框架,同时受到认知框架和语言框架的双重制约。非自足性使动作义位在释义过程中表现为对其他范畴的依赖性,其语义分析式中开放了数量不等的空位,形成一个典型的待完形结构。(18)徐小波也认为,动词义位的释义表现为不同关涉角色以核心动词为中心形成的语义配列式,一个动词义位的完善释义应该包括两大部分:“核心动词+关涉角色”。(19)如果把这种动词的释义模式对应于传统训诂的义界模式“主训词+义值差”,则“核心动词”相当于“主训词”,而“关涉角色”相当于“义值差”。显然,动词的“关涉角色”是很多的,可以再分析的,那么“义值差”也应该可以再分析。因而我们主张对于词义的分析可以在第一层分为“二”,而“二”的下层还可以多分。例如徐小波就将动词的“关涉角色”分为主体角色、客体角色、与体角色、时间角色、工具角色等17类。冯海霞把动词义位的关涉成分叫“别义因子”,包括主体因子、客体因子、条件因子、原因因子、目的因子、范围因子、工具因子、凭借因子、性状因子、时间因子、处所因子、方向因子、基准因子、数量因子、结果因子、补充因子等共18类。(20)当然,表示不同概念的动词义位,其关涉成分或别义因子可以不同,还可能有其他各种不同的分析结果。例如对于看视类动词而言,其语义关涉成分包括“方向”、“情态”、“距离”、“时间”、“结果”、“受事”等,(21)而饮食类动词的语义关涉成分则可以分析出“方式”、“主体”、“器官”、“对象”、“目的”等,(22)各自的语义成分类别并不完全相应。这些“语义关涉成分”或“别义因子”之类的“义素”,无论怎么切分如何表述,都可能产生多项,所以先用“义素二分法”显然是解决不了的。而且它们也不完全等同于西方义素分析法中的“义素”,因为它们尽管多分,也不一定是最小的终极语义单位。但为了表述的方便,我们可以把义位中的各级语义成分都泛称为“义素”,义素之间的关系和命名可以根据分析需要做适当调整。
词义聚合的对比分析也不能局限于对立义素的“+”和“-”,而应该是不同义位的各种义素(包括“主训词”代表的“类义素”和“义值差”代表的“表义素”所包含的各种下层义素)的全面比较,通过各种义素的比较,找出不同义位的共同义素和区别性义素,进而用共同义素系联成各种不同的语义场,用区别性义素辨析同场词项的差异,这才是比较理想的词汇场语义成分分析。如果运用“义素分析法”仅限于“区别性特征”的对立,那就会失之片面,难以全面展示语义场的各种语义关系。
由共同义素系联成的语义场由于义位与义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贾彦德认为词汇场的最小子语义场有10个类型:分类义场、部分义场、顺序义场、关系义场、反义义场、两极义场、部分否定义场、同义义场、枝干义场、描绘义场等。(23)同一类型的义场也可以选择不同义素而归纳成不同角度的系列子义场,例如饮食类动词的词义成分可以归纳为模式:饮食类义位=饮食动作+饮食关涉义素(饮食主体+饮食对象+饮食方式+饮食器官+饮食目的)。其中的“饮食动作”是建立“饮食类动词”词汇场的认知基础,而其他的“关涉义素”可以分别从不同角度系联出各自成系列的子语义场。根据“饮食主体”系联,可以归纳出“泛主体”子场和“特定主体”子场;“特定主体”子场实际表现为“人”子场和“动物”子场;“动物”子场又表现为“鱼”子场、“鸟”子场、“兽”子场。根据“饮食器官”系联,可以归纳出“全部器官”子场、“部分器官”子场、“个别器官”子场;“个别器官”子场实际表现为“唇”、“齿”、“舌”、“咽喉”子场。根据“饮食方式”系联,可以归纳出“入嘴—咀嚼—吞咽”子场(即“吃类”子场)、“入嘴—吞咽”子场(即“喝类”子场)、“抿舔”子场、“吸吮”子场、“啃咬”子场、“咀嚼”子场、“含衔”子场、“吞咽”子场、“品味”子场、“入嘴—咀嚼\不咀嚼—咽下”(即“泛饮食”子场)。根据“饮食对象”系联,可以归纳出“泛对象”子场和“特定对象”子场;“特定对象”子场又可以从食物形状分为“固体食物”子场、“液体食物”子场和“流体食物”子场。根据“饮食目的”系联,可以归纳出“泛目的”子场和“特定目的”子场;特定目的又可以有“品尝辨别”、“便于咀嚼”、“便于消化”等下位子场。这样,各子义场都处在一定的语义关系层级中:同层级者为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的为上下位关系。不同关涉义素归纳出的子场,其词项成员总数是相同的,这些词项的语义成分互相配合,共同构成饮食类动词的语义场系统。(24)
无论哪种语义场,理论上说场内的词项一方面必须有共同义素,同时又都能相互区别,否则就不应该同场存在。共同义素是词项类聚为一个语义场的前提条件,词项间的区别性义素则是不同词项在同一个语义场内共存的价值要求。可事实上,如果我们仅按上述义位描写和义素分析的结果来区别场内的词项,有时会出现无法区别的情形。这说明对语义场内词项的分析即使照顾到共同义素和区别性义素,也还是不够的。有些词项的差别恐怕不在语义本身。
因此,我们认为,在进行词义成分分析时,可以只限于语义属性;而进行同义语义场的词项辨析时,则不应局限于语义属性,还可以把词项的生成属性和使用属性也纳入分析的范围。研究词义系统而关照生成规律和使用条件,是一种新的价值取向,已引起越来越多的学者重视。我们将这种理念设计出下面的词项分析框架:
这样,我们从语义属性、生成属性和使用属性三方面来辨析处于同一语义场的各个词项的异同关系,应该就能够区分所有成员了。“语义属性”是主要的,“生成属性”和“使用属性”是语义属性的补充部分,在不需要的时候可以不加分析,框架中列出这两种属性是为了显示同义词项的必然差异。三种属性的具体内涵如下:
“语义属性”是词项属性中最核心的部分,指语义场各词项本身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意义成分,包括类义素和表义素。“类义素”表示义位的类属,是人们对义位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认知范畴。认知的视角不同,归纳的范畴可能不一样。范畴的大小是相对的,描写义位时可以上下类连属,但不能同级交叉。“表义素”是义位固有的可感知的意义成分,它规定了义位的主要特征,是义位的实质内容,也是用来交际表达的内容。表义素一般是复合的,或者多元的,可以再分为“中心义素”和“关涉义素”。中心义素是关涉的树干,关涉义素是中心的枝叶。例如对古汉语动词“饭”的义位分析,“饮食动作”是其“类义素”,“把食物纳入食道”:是其“中心义素”,而“关涉义素”则可以从主体、对象、器官、方式、目的等多方面分析(此略)。
“生成属性”指词的来源而言,包括词的意义的生成和词的形式的生成,两者密切相关,但可以分别表述。词义的来源不等于源义素,源义素是同源词所共有的,不是每个词义都有源义素,但每个词义都应该有个来源。词的某个意义可能有四种来源:一是约定俗成本有此义;二是由别词派生该词而有该义;三是由本词的别义引申而有该义;四是由语素组合而产生该义。语素组合体现的词义又有四种情况,有的由句法结构演变而来,有的根据语义关系选择语素组合,有的出于典故凝结,有的根据翻译需要组合语素。就词形的来源而言,则有单语素词和复语素词。单语素词可以从音节上分为单音节、双音节和多音节。复语素词有的有两个语素,有的可能有多个语素。
“使用属性”指词语在语言实际使用中所需要的条件或临时产生的信息,包括使用语境、使用语体、使用语意、使用范围和使用频率等。其中的“使用语境”包括词项的语法功能和功能涉及的语法关系,语法功能指在句子中做什么成分,语法关系指跟什么样的词语搭配,是否有主语、宾语等连带成分的强制性要求等。“使用语意”指使用中临时产生的意义,如附加义、修辞义等,这些意义不是凝固在词义中的,义位解释无需表明,但辨析词项时可能有用。
这样的词项属性分析,包括义素分析但不限于义素分析,所以当义素分析的语义属性不足以区别不同词项时,可以从生成属性和使用属性角度帮助辨析,结果表明,处于同一语义场中的各个词项都是有区别的。
归纳和描写语义场,辨析场内词项的关系,都是平面的工作。如果将不同时期或时段的语义场串成序列,就有了历时比较的价值。如果研究的对象是历史词义系统,历时的比较工作是应该要做的。所以我们对语义场的描写和分析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该场成员的认同别异。即根据“词项属性分析”说明场内各词项的共同属性有哪些,相互之间存在哪些属性差异。二是该场成员的历时变化。按时期说明成员的增减变化及成员关系的调整,包括成员的异时异域替换关系和词项属性的彼此影响关系。
以上就是我们对汉语词汇意义系统进行分析和描写的基本思路。概言之,有以下几个要点:(1)从认知范畴入手,根据通常对某一概念的理解,把封闭材料中属于该概念范畴的所有词项类聚起来,建立覆盖在该概念场之上的词汇场。(2)对词汇场中的所有词项进行“二分+多分”的义素分析和义位描述,根据某一角度的共同义素系联出不同语义场。(3)对各个语义场中的词项分别进行“语义属性”及“生成属性”、“使用属性”的分析,比较同场中不同词项的属性差异。(4)比较不同时期同一概念场中语义子场的变化、同一语义场中词项成员和词项属性的变化,从而揭示词汇和词义演变的某些规律。这个研究思路体现了概念场理论与语义场理论的结合、义素分析与词项属性分析的结合、义素二分与义素多分的结合、有无对立与差异互存的结合、共时描写与历时比较的结合。
前面提到的我所指导的几部博士论文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个思路而选择某一个概念场所做的研究,具体的表述可能各有差异,但研究的步骤和方法是基本一致的。本文意在阐述思路、总结方法、提出框架,至于具体材料的分析和描写,限于篇幅从略,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参看有关博士论文(参考文献(5)至(9))。
注释:
①黄侃述、黄焯编《文字声韵训诂笔记》,第18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②王宁《汉语词汇语义学重建与完善》.《宁夏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③见王宁先生为王东海《古代法律词汇语义系统研究》所作之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
④李运富《古汉语词汇学说略》,载《衡阳师专学报》1988年第4期。
⑤见王宁《训诂学原理》,第204页,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
⑥详参王宁《训诂学原理》,第212—214页,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
⑦贾彦德《汉语语义学》,第15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引文中的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
⑧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第32页,商务印书馆,2005年。
⑨贾彦德《汉语语义学》,第59—6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⑩同上,第60页。
(11)束定芳《认知语义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目标与方法(之一)》,《山东外语教学》2005年第5期。
(12)蒋绍愚《古汉语词汇纲要》,商务印书馆,2005年。
(13)分别载《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和《中国语文》2007年第5期。
(14)详参蒋绍愚《“打击义”动词的词义分析》,《中国语文》2007年第5期。
(15)参看周绍珩《欧美语义学的某些理论与研究方法》,载《语言学动态》1978年第4期。
(16)贾彦德《汉语语义学》,第12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17)王宁《训诂学原理》,第208—211页,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年。
(18)于屏方《动作义位释义的框架模式研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19)徐小波《动词词义的非自足性研究》,鲁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20)冯海霞《语义类别释义模式研究——基于〈现代汉语词典〉与〈简明牛津英语词典〉的比较》,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
(21)尹戴忠《上古“看视”概念场词语研究》,北京师范大学2005级博士论文。
(22)陈灿《上古“饮食类”动词词义研究》,北京师范大学2006级博士论文。
(23)贾彦德《汉语语义学》,第147—21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24)详参陈灿《上古“饮食类”动词词义研究》,北京师范大学2006级博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