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结构整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外贸易论文,农产品论文,比较优势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亚当·斯密(Smith,1780)曾经说过,“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土地最肥沃,耕地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斯密发自内心的话,赞扬了勤劳的中国人民和中国的农业文明,同时,精辟概括了中国农业文明的基础——中国的自然和社会资源禀赋:富饶肥沃的土地,勤劳众多的人民和精耕细作的农业。几经沧桑,国运兴衰,中国的“最富”已成为历史的一幕,但是,富裕的基础仍然存在,肥沃的土地,勤劳的人民和精耕细作的农业传统仍然是中国农业的基本资源禀赋条件。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不利因素也在增加:人口更为众多和资源相对贫乏成为农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制约。如何有效利用稀缺农业资源,保证13亿人口的农产品需求,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中国加入WTO和日益加快的农业市场化进程,为提高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供了可能。根据我国自然和社会资源禀赋状况,整合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结构和模式,调整农业生产和外贸政策,构建一个高效率的农业生产和贸易体系以及有效地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机制,是避免我国农业发展被锁定在低效率区间的根本出路。
一、比较优势是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基础
(一)比较优势的内涵
比较优势理论主要构造在李嘉图比较成本学说和H—O资源禀赋理论框架之内。根据李嘉图比较利益(成本)说,一国在两种产品生产上与他国相比,无论是否具有绝对优势,只要本国两种产品生产存在优势差异,则可以通过与他国贸易用自己最擅长生产的产品交换自己不擅长生产的产品,从而获得比较利益。由此可以得出两个比较优势定义:
定义1:比较优势是一国在两种产品A和B生产成本都高于他国无绝对优势条件下,由于本国产品A生产效率大于产品B,则通过与他国贸易用A换B,节约成本耗费从而获得比较利益的优势。
定义2:比较优势是一国在两种产品A和B生产成本都低于他国有绝对优势条件下,由于本国产品B生产效率大于产品A,则通过与他国贸易用B换A,节约成本耗费从而获得比较利益的优势。
定义1和定义2的共同之处:第一,二者比较的对象是劳动成本(通过劳动时间表现);第二,二者实现的结果是比较利益;第三,二者实现的形式是国际贸易。不同之处在于二者条件不同:一种是生产上有绝对优势;一种没有绝对优势。总的说来,这是一种劳动成本的比较。
李嘉图之后100多年,瑞典经济学家伊莱·赫克歇尔(Heckscher,1919)解释了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中两国比较成本差异的原因,这种差异主要是由各国资源禀赋不同以及在各种商品的生产中所使用的生产要素比例不同所决定的。在李嘉图的2×2模型(两个国家和两种产品)中,如果贸易国双方资源禀赋条件相同,生产技术也没有区别,比较利益不可能实现。赫克歇尔的学生,伯蒂·俄林(Bertil Ohin,1933)继承并发展了老师的观点,提出了著名的资源禀赋与比较优势关系的论断:“在生产各种物品的便利条件方面,禀赋的差别也很大。每一地区最适于生产那些所需生产要素在该地区比较丰富的产品,而最不适宜于生产需要某些生产要素占很大比例的产品,而这些要素在该地区内存在量很小,甚至没有。国际贸易的首要条件是某些商品在某一地区生产要比在别的地区便宜,在每一个地区,出口品是包含着该地区比在其它地区拥有的较便宜的相对大量的生产要素,而进口别的地区能较便宜地生产的商品。简言之,进口那些含有较大比例生产要素最贵的产品而出口那些含有较大比例生产要素便宜的产品。”[1] 赫克歇尔与俄林实际上提出了国际贸易理论中重要的资源禀赋与比较成本差异原理,即后来人们所称的H—O定理或H—O模型。
H—O定理是建立在两种要素、两个国家和两种商品的均衡分析基础之上的。不同国家由于要素禀赋具有相对差异的要素密集类型,要素的丰裕度不同,因此某种商品的生产能力不同,出口产品也不同。比如,一个国家土地禀赋较好,另一个国家劳动资源禀赋较好,在生产两种不同资源密集型商品时,其生产能力在两国则不相同。“相对需要土地多、劳动力少的商品,如,小麦”(俄林),属土地或资本密集型商品。那么,土地供给相对丰富的国家如澳大利亚,小麦供给较那些土地少劳力多的国家多,而且便宜;相对需要劳力多土地少的商品如生丝,属“劳动密集型商品”,那么,“中国、日本和土耳其不仅向美国,而且也向法国出口生丝,因为,生丝需要很多劳力,而工资很低。简言之,某地区生产和出口某些商品,这些商品需要相对大量的在该地区目前生产较便宜的生产要素。”[2]
以上叙述包含了H—O定理的内涵:第一,各国的禀赋存在差异,在生产中,要素资源越丰裕的产品,价格越低;要素资源越稀缺的产品,价格越高。第二,一国一种商品的生产中,若密集地使用该国供给相对丰裕、价格低的要素,该商品是比较便宜的。第三,一国将生产和出口其丰裕要素的密集型商品,而进口其相对稀缺要素的密集型商品。
笛尔多夫(Deardorff,1979)的比较优势链理论进一步扩展了李嘉图模型和H—O定理的应用空间。李嘉图模型和H—O定理的分析适用于两个国家、两种商品的贸易情况,如果把分析扩大到两个国家和两种商品以上,那么,比较优势理论是否有效呢?笛尔多夫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比较优势法则在充满了各种商品的现实世界里,对于所有商品(而不是两种商品)仍然是有效的。他引入了比较优势链(The Chain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的概念。按不同国家的相对生产效率大小将商品列表排序即链。笛尔多夫按照生产要素密集度大小将商品进行排列,列出一个国家所有出口大于进口的商品,运用等成本线分析手段,证明了比较优势法则不仅仅限于两个国家和两种商品范围,它对所有最终产品都是适用的。比较优势理论的前提是,自由贸易、两国生产要素价格存在差异和最终产品。如果遇到关税壁垒,“链理论”将不再有效;如果商品是作为再投入生产的中间产品,链理论也不有效。他证明,最终产品贸易模式为资本密集的国家,出口产品资本密集度如果大于进口产品的资本密集度,该国可以获得比较利益。这里解决了比较优势法则运用于两国、多种商品贸易的问题。笛尔多夫在一篇论文里,更详细地论证了比较优势法则的一般有效性。他建立一种自给自足产品价格与其净出口类型的相关分析关系式。提出了弱式比较优势法则(Weak form of the law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即在自然贸易条件下,一国的产品价格与世界价格的相对价格比,与净贸易额呈负相关或不相关。
因此,笔者在这里可以给出比较优势的定义3:比较优势是一国某种产品相对价格比率低于他国,而通过贸易,可能获得比较利益的优势。
根据以上三个定义,笔者认为:
第一,比较优势是一种潜在的优势。比较优势并非一国已经获得的现实利益。比较优势只是反映了一国具有获得利益的潜在可能性,借用物理学一个专有名词,称为“势能”。正如一位学者(张幼文,1995)所指出:“正如在高处的物体具有势能但不等于作功,只有当其下落时才作功,并只有当其它某种方式作用于另一物体时才产生物理效应一样,比较成本或比较优势只有正确地表现为价格差才构成比较利益,只有发生贸易才对国际经济具有影响。”
第二,比较优势表现的是一国与他国的产品价格关系。如果一国某种生产要素相对价格(这里可以用要素的机会成本价格表示)较低,那么,表明这个国家这种生产要素是丰裕的,这种要素的价格是便宜的,围绕这种要素生产的产品相对价格也是较低的。用这种产品较低的相对价格与他国或者国际价格进行比较,产生相对价格差额,则形成比较优势和利益。
第三,一国产品是否具有比较优势,取决于该国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资源禀赋情况。一国的资源禀赋决定其要素丰度,从而决定其要素价格即成本价格。如果用一国某产品生产所需所有要素成本(机会成本)与该种产品的进口价格或者出口价格进行比较,若所需的单位资源成本小于进口或出口价格,则表明,该生产是有比较优势的。因为,以机会成本形式表现的国内资源成本,即所有国内资源(要素)应该获得的报酬在机会成本等于边界价格时,可以从边界价格中得到实现;如果在机会成本低于边界价格时,则可以从边界价格中得到差额利益,即比较利益。这就是国内资源成本理论。国内资源成本概念超越了李嘉图比较成本学说中的一种要素——即劳动力要素成本比较思想。国内资源成本不仅考虑劳动力要素,还需全面考察所有的国内资源,即有形的或无形的,自然的或者社会的资源成本。同时,国内资源成本概念,排除了国外进口要素的因素,使比较对象更为明确。国内的即是国内的,国内的要素报酬,反映的是国内要素使用的利益实现情况。只有用国内要素的报酬情况对照产品的边界价格,这样才能反映一种产品生产要素的投入是否获得利益,即是否有比较优势。
(二)一国出口贸易结构和模式应与该国比较优势状况和特点相一致:即农业资源禀赋与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整合
比较优势反映的是一国资源禀赋与贸易结构关系。比较优势事实上反映了国家之间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所导致的产业以及对外贸易结构模式的差异。一国资源禀赋不同,例如劳动力要素丰裕的国家和土地要素丰裕的国家将会选择不同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或者土地密集型产品进行生产和对外贸易。也就是说一国有什么样的资源优势,就会选择什么样的生产,从而确定什么样的贸易模式,即整合性或整合关系。
从我国农业资源禀赋来看,人多地少是最基本特征。农地资源的匮乏和农业劳动力资源的丰富使得中国在两类农产品生产上具有明显的差别:在谷物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上,缺乏成本和价格优势,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不具备比较优势和竞争力;而在园艺产品、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上,成本和价格优势非常明显。从理论上讲,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应该和农产品的比较优势相一致,即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进口相对缺乏优势的农产品。通过产品、市场的交换达到资源置换的目的,降低相对短缺的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自然的(农产品的可贸性相对较低)或人为的因素(贸易壁垒、政策干预等)影响,一个国家农产品进出口的市场结构、进出口贸易的地理流向和格局,往往与其自身比较优势的特点不一致,即农产品对外贸易与比较优势缺乏整合性。结果是农产品比较优势无法发挥,从而使一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失去效率,进而影响国家整体经济的增长与发展。
二、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的整合
(一)整合的内涵
“整合(Integration)”是地质学中用于描述地层接触关系的一个基本范畴。对于两套不同时代地层之间的接触关系,通常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上下地层之间没有发生过长时期沉积中断或地层缺失,则认为地层连续,称之为整合接触,简称整合;第二种是上下地层之间有过长时期沉积中断或陆上剥蚀(出现地层缺失)则认为地层不连续,称之为不整合接触,简称不整合。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整合”与“不整合”被引入经济学领域,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和市场一体化(Market Integration)等研究领域,使得“整合”一词具有更丰富的内涵、更为宽泛的外延以及动态和静态两种不同特征。
在经济管理领域,“整合”是一个具有动态意义的概念,其实质就是在某一经济系统的运行过程中,为获得最大收益或经济社会良性循环而对系统构成要素进行优化和组合的过程。具有动态特征的“整合”是一个系统要素重新组合,提升系统运行效率的过程,。其实质是以良性运行机制(包括价格机制、利益机制等)为手段,以优化系统构成要素为途经,以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系统结构优化或系统更新的过程。对经济系统内部构成要素进行整合有助于实现各个要素对系统贡献最大化,从而使系统在整体上处于高效运转的最优状态。
(二)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整合的内涵
所谓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结构整合,是指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系统及其构成因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一致性变动关系,或者为了使农产品比较优势与贸易结构趋于一致而对其内部各个构成要素及其与外部环境之间进行优化和重组的过程。整合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结构,必须建立起二者的联系,在系统整合模型中,比较利益是农产品比较优势和对外贸易一致性变动的联结点。农产品比较优势是在农产品生产中的一种潜在的优势,通过贸易转化为既得的比较利益。因此,比较利益源于农产品生产中的比较优势又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得以实现。在这个基础上,农业产业结构的竞争力得以提升,贸易结构得以优化、升级。最终实现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与贸易结构的一体化,这是系统整合的最优结果,也是其终极目标。
在对这一概念界定的基础上,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和把握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结构整合:
第一,整合的目标是在均衡条件下的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收益的最大化。它体现为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相一致,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国内生产相一致,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结构相一致性以及农产品生产与对外贸易结构相一致。
第二,整合的机制是系统及系统的构成因素在以市场的价格机制和必要干预机制作用下的一致性的变动规律,是实现经济均衡增长条件下的资源优化配置的内在力量和有效杠杆。如在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下,边际生产力的分配机制将引导要素流动,并最终使各要素的边际生产力之比、边际报酬之比和要素价格之比趋于相等,要素配置达到均衡;而反映要素稀缺的相对价格差异又会通过其诱导机制,引导技术进步朝着克服“瓶颈”要素的方向发展。
第三,整合是系统资源重新组合、优化配置的过程,具有动态特征。这种动态特征一方面体现在系统内构成要素的变化引起的整合系统发生变化,另一方面体现在系统所处的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引起整合系统变化,外部环境系统与整合系统之间呈互动关系。
第四,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结构整合是一个多层次的整合。整合的多层次性体现在子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自身的整合、要素间的整合、各子系统间的整合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系统之间的整合。
三、整合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对外贸易结构的政策选择
(一)整合农业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要素比例,控制生产成本上升,提高要素使用效率
合理配置农产品生产中的要素投入比例,推动更多的劳动要素密集使用,是提高我国农产品产出和比较优势的主要途径。在我国,农产品生产中资本要素与劳动力要素投入比例,随着劳动力要素投入的无限增大而不合理,资本要素的投入不足将直接影响农产品产出,从而制约着比较优势的提高。按生产经济学原理,一定量的生产要素投入组合,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可以获得一定的产出。在要素投入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固定比例的要素投入组合;一种是可变比例的要素投入组合。在固定比例投入组合下,要想增加产出,可以采用按比例增加各种要素投入方法。例如农业生产中,如果资金、土地要素的投入增加,那么劳动要素的投入也可以同比例增加,产出规模将同比例扩大;而在可变比例投入要素组合方式下,由于技术进步,要素投入的比例可以变动,为了生产一定的产出量,可以采取少用劳动要素的投入,多投入资本的资本密集型生产方式;也可采用少投入资本,多投入劳动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但是,在一定的技术水平下,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的替代是有限度的,要素替代率是递减的。不能在一种要素投入量不变或者减少的情况下,无限度地追加另一种要素的投入量,否则,产出也将减少。在目前条件下,我国有些农村地区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可能接近零或者很小,劳动投入过剩,但资本等其他物化劳动要素的投入也可能不成比例。结果造成产出增加缺乏物质(资本)条件支持。因此,应使要素投入比例合理化,在投入中吸纳更多的劳动要素,推动更多的劳动要素密集使用,提高我国农产品的产出水平和比较优势。实际上,我国近些年来兴起的蔬菜、水果、花卉出口创汇产品生产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优势,这正是增加物质要素投入,推动较低层次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向更高级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具有较高资本要素含量)战略的实践。
另一方面,我们还应看到,中国农产品生产成本却在一直攀升,某些农产品生产低成本造就的比较优势正逐渐消失。因此,整合农业生产要素,在合理配置要素比例的基础上,提高要素使用效率,控制生产成本上升,是巩固和提高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水平的一个根本手段。
整合生产要素应着手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优化投入结构。例如油菜籽生产中,可以增加种籽投入费用(优良品种对常规品种的替代),化肥费、动力费用需要控制和削减。稻谷生产中化肥、动力及种籽等投入的边际产出都很低,除了严格控制增长以外,还要在现有水平上减少。二是适当推广“劳动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控制劳动力成本的过快增长。目前农产品生产成本中,劳动力成本大约占50%左右,有些品种的劳动成本甚至超过物质费用,成为第一大成本项目。劳动力成本增长并不是因为实际投入劳动增加,而是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上升引起的。1986年三种粮食的劳动力成本为25.79元/亩,2000年122元/亩,比1986年增长了3.73倍。但2000年每亩劳动日投入(12.20个)却比1986年(17.19个)下降了5个;每个劳动日计价由1986年的2.11元上升到2000年的10元,增长了4倍之多。在非农产业相对发达,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不断上升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机械、动力投入以替代劳动力投入,对降低生产成本有着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农业劳动力转移容易的发达地区,推广“劳动替代型”技术显得更为迫切。
(二)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产品的比较优势
1.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在我国农产品贸易结构中,谷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贸易规模存在很大差异。除了用比较优势对这种贸易结构进行解释以外,另一个重要的解释是不同食物收入弹性的差异。研究表明,我国农村地区对谷物的收入需求弹性为0.05,而对肉类和水产品的弹性为0.91和2.60(卢锋,1997)。因此,对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从全局角度讲,不仅是为更好利用比较优势,同时也是为适应消费结构的转换。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基本思路是,减少对收入弹性偏低的农业资源配置,并将这部分资源转移到畜牧业、渔业和林业等市场需求空间大的产业中来,从而使产业结构在整体上体现比较优势并适应消费结构的转换。
2.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生产的品种结构。必须依据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状况调整农产品品种生产和进出口结构。在我国现阶段就全国平均水平而言,大宗农产品,如小麦、玉米和棉花等生产不具备比较优势。而水果、畜产品、糖料以及稻谷、花生等部分大宗农产品生产表现出稳定而强劲的比较优势。从目前农产品生产结构看,不具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仍居于主导地位,所占的比重,无论是产量还是播种面积,非常高。这种生产结构是在维持谷物自给自足的方针下形成的,对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但这种生产结构是以损失资源的有效配置为代价的,同时,由于大宗农产品生产收益水平低,从而使农民生产与收入最大化无缘,因此这种生产结构虽然技术可行但经济成本高昂,缺乏经济上的合理性。
这种生产结构是在特殊的国际环境和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具有阶段性。目前,国内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国际市场粮食粮源相对充足,“粮食禁运”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同时中国进出口、贸易顺差也降低了农产品进口的外汇支付风险。在这种条件下,调整基于“自给”、“安全”之上的农业生产结构,建立一种高效地利用农业资源、有效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新的生产结构具有很大可行性。与以前的生产结构相比,新的农业生产结构充分利用了通过国际市场进出口的调节机制,是一种外向型的农业生产结构。
从农产品品种结构层次上的调整,调减生产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的大宗农产品的生产,通过适当增加进口所释放出的耕地资源用于增加具有比较优势的水果、蔬菜、甘蔗、烤烟等经济作物和畜产品的生产。
3.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布局。中国地域广阔、自然资源多样,这就为农业区域结构调整和优化提供了条件,从全国平均水平上,中国谷物、棉花、油料作物生产不具备比较优势,但不同地区之间这些产品生产比较优势又有很大差异。以小麦为例,虽然在全国平均水平上不具备比较优势,但在区域层次上进行比较,黄淮海区的河北、河南、天津、山东以及西北区的内蒙古、宁夏、新疆、甘肃生产的比较优势又非常显著。因此对农产品生产进行区域布局,实施区域发展战略也是比较优势原理应有之意。农产品区域结构调整需要全国统一、整体布局。依据各个区域的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形成的综合性的区域比较优势,进行区际分工,因地制宜地确定农产品生产的重点。对于一种农产品生产,要淘汰不适宜区、调减次适宜区、扩大最适宜区、适宜区的生产规模,形成专业化的生产区、区域化的生产带。例如东北地区形成玉米生产区、长江中下游的水稻、油料生产区、广西的甘蔗生产区、新疆的棉花生产区、河南的小麦生产区、海南的反季节蔬菜水果生产区等。
4.调整和优化农产品品质结构。农产品品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提高农产品比较优势水平和生产经济效益的一个根本途径。在比较优势实证分析时发现,品质因素对比较优势的影响有时比生产成本更为明显(李崇光,1998;于爱芝,2002。)。特别是中国水果生产、畜产品生产考虑质量因素后,比较优势大打折扣。在整体上中国粮食和油料作物比较优势微弱或不具备比较优势的情况下,国内农产品优势产区品质结构调整的压力更大,不调优农产品品质,就意味着把国内巨大的消费市场出让给国外农产品。同时农产品品质结构调整也是解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切入点。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以农业结构不合理为主的各种经济矛盾的集中体现,特别是农产品品质差,在市场竞争中优势难以确立。
农产品品质结构调整首先是优良品种的使用和推广,如“双低油菜”、“优质小麦”,其次是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标准化生产;再次是产后的加工、包装和服务等一系列环节。
(三)能动地利用比较优势,促进高级型比较优势模式形成和发展
目前,我国出口产品的比较优势是以劳动密集度较高的产品为主的比较优势模式,如劳动含量高的农产品、轻纺产品、服装、皮革制品、手工艺品等等。与其它发达国家比较,这些产品劳动要素含量较高,资本和技术要素含量较低。我国是以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密集使用,较少资本及技术要素投入,国内资源成本较低,从而形成的比较优势。例如,1987—1989年水稻生产中,我国平均每公顷用工数315.6个(亩用工数为21.04个),而意大利为6人日/公顷,韩国为20人日/公顷,日本为60人日/公顷。显然中国投入了更多劳动。但是,这种高密集使用劳动的模式,并不是高级型的比较优势模式。按发达国家生产与贸易结构模式发展的规律,其发展一般经过资源密集型产品模式、劳动密集型产品模式、资本密集型模式、技术密集型产品模式几个阶段。例如,美国最初是以土地资源密集型初级农产品为主的生产与外贸模式,后来,由于大量的资本和技术积累,生产与外贸模式发展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模式。其出口不再是原始的初级产品,而是高资本和高技术密集的产品。目前,美国高技术产品贸易已占到其外贸的50%。日本过去也是一个以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生丝、大米等初级农产品出口为主要模式的国家,后来,发展成主要农产品依靠进口,而出口高资本密集和高技术密集的钢铁、汽车和电子品等工业品的生产与外贸模式。而发展中国家虽然在出口品上加大了资本与技术要素的含量,但出口贸易仍然是以自然资源密集品和劳动密集品为主的结构模式。在国际市场上,发达国家可以用资本和技术对资源和劳动进行替代,其产品更具有竞争优势。因此,初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模式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并非最具有优势型的贸易模式。尽管与其它国家同类产品相比,生产具有成本低的比较优势,但长期看,将越来越落后于其它国家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贸易模式的发展,在未来的国家竞争中拉开更大的差距。因此,在我国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战略导向上,我们应该正确认识我国目前以劳动密集使用而形成的主要农产品比较优势及局限性,能动地利用这种优势,逐步由初级的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比较优势模式,发展成高级型的具有一定资本与技术要素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或者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的比较优势模式。在农产品生产上,尽可能发展资源——主要是土地和水资源节约的,更密集使用资本和技术要素的农产品出口,如水果、烤烟、糖料、花卉、蔬菜等,而粮食、棉花、油料等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的农产品,主要满足国内消费,并非出口规模越大越好。值得强调的是,粮食产品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特殊商品,保持较高的自给率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基本自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我国粮食产品比较优势小于其它农产品的特点,参与国际自由贸易,根据实际需要,进口一定量的粮食,以缓解国内土地等自然资源需求压力,而放手发展比较优势较大的资本和技术含量较高的经济作物和水果产品,为我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四)利用我国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大国地位,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需要,利用我国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地位,主动地调节和影响国际农产品供求关系和价格,是我国主动参与国际农产品自由贸易的基本策略。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我国农产品生产和贸易的变动对国际农产品市场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例如1995—1996年度,中国小麦进口1300多万吨,使国际市场小麦价格大幅度上涨。而1996—1997年度,中国进口小麦减为400万吨,比上年度减少约900万吨,从而与其它国际因素一起导致国际小麦价格下跌30%。我们应该凭借我国生产与贸易大国的地位,在我国已有的影响能力范围内,尽可能地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以利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例如,在我国需要粮食等农产品进口时,要选择有利价格机会,进入国际市场进行购买。但是,一般来说我国主要农产品国内供给与需求状况为,粮食供求缺口为3%,棉花、食糖和食用植物油产品供求缺口不超过5%。故可以在上述限度范围内,适时入市(国际市场),购买所需的粮食、棉花等农产品。在我国丰产时,适当出口农产品,在欠收时,进口农产品;在国际价格偏低时,进口农产品,在国际价格偏高时,出口农产品。总之,不能被动地接受国际农产品市场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应该主动地参与影响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水平,以利国内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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