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发展理论的主体性实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体性论文,社会发展论文,实质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发展问题既是近现代哲学和社会科学一向关注的理论主题,又是当代人类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关于社会发展的传统理论,主要是一种体现决定论思想的客体性理论,这种理论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又难以给人们创造社会历史的活动以积极的影响和正确的指导。因此,近年来理论界大力开展了社会发展问题的重新研究和对传统社会发展理论的重新阐释,并逐渐形成了新的社会发展理论。笔者认为,新的社会发展理论体现了关于社会发展的实践理解,究其实质是关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主体性理论。
一
新的社会发展理论把社会发展归结为人的发展,突出了社会发展的价值必要性和利益范导性。
传统的社会发展理论在强调阶级观点的同时,给予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或客观必然性以最高的重视。当唯心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占居统治地位时,发现社会历史运动和自然界的运动一样,也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规律性,进而强调社会发展中的客观必然性命题,对于否定夸大人的主观意志的唯心主义,无疑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如果不能进一步把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与自然界运动的“客观必然性”区别开来并找到它的主体性根据,那么,人们就将陷入与客观唯心主义并无二致的独断性和抽象性。这是因为,凭借作为认识的阶段性成果的“规律性”或“客观必然性”概念,我们既难以具体地理解社会发展的来龙去脉,又无从解释某些社会现象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为什么只是“暂时的必然性”。
既然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的主体是人,社会的发展就不可能外在于人的发展。事实上,社会历史之“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向度,正是人在生活实践中不断地实现着的主体性发展向度的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只能基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必要性。
从无机物演化而来的有机生命的运动已经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高等生物则遵循着以尽可能小的物质能量的消耗换取尽可能大的物质能量的“经济”原则。而到了有明确目的的人类这里,这一“经济”原则不仅获得了自觉性而且提升扩展为以最高价值和最大自由为取向的行为原则。人类依据这种价值和自由原则创造文化、组织社会、发展经济,就是为了凭借文化样式、社会关系、经济体制实现自身的价值和自由,肯定和发展自身。基于此,我们说,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指的固然是文化样式、社会关系、经济体制进化和嬗递的必然性,但究其根本,则要归结为在现实世界和观念世界中人类的价值与自由在愈来愈大的广度和深度上实现的必然性。
我们可以看到,在马克思那里,依次替代的社会发展形态原本就是依次替代的人类主体形态。马克思这样写道:“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①人类之从群体“依赖”走向个体“独立”,然后又朝着“自由个性”迈进,就其可能性而言,这是由人在实践中生成和确立的价值和自由原则所决定的;就其现实性而言,这正是人的主体能力的历史性飞跃所致。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为什么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而与此同时,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显然,这是因为以“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为表现形式的商品经济,远比农业自然经济更能解放和调动人的主体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创造社会财富、扩大人际交往并因而更有利于实现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随着商品经济对农业自然经济的扬弃和超越,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现代社会也必然要在以农业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的没落中崛起。
在存在着商品生产的条件下,交换价值必然要发展成为资本。资本作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对于生产要素的开发利用、对于生产的科学化和生产力的发展、对于必要劳动时间的缩减和剩余劳动时间的延长,具有巨大的历史促进作用。但是,资本这种经济形式又是过程中的矛盾,它在肯定着自己的同时也在否定着自己,因为资本既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又极大地缩短着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为劳动的彻底解放创造着物质文化条件。因而我们说,资本这种社会经济形式产生和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只能是一种“暂时的历史必然性”。其实,不仅资本如此,任何一种社会形式(包括经济、文化、政治或思想形式)都是如此。因为它们都不过是人类赖以肯定和发展自身的有限的历史手段、阶梯。
再来看社会结构或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社会结构或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具有客观必然性,具有超越人的利益和意志的外观,法国哲学家阿尔都塞甚至因此将社会发展视为“无主体的过程”。然而,社会结构或社会基本矛盾亦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关系,正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的矛盾关系,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这种矛盾关系具体地表现为较低水平的生产力与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之间的差距,更说明客观的社会结构具有主体性、物质的社会关系具有价值性。人们的需要及其生产能力是人们肯定和发展自身的生产活动的两大基本要素,这两大要素之间的差距,反映了人们肯定和发展自身的价值必要性与客观可能性的差距,逐步地缩小这一差距,是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这样,社会主义社会结构或社会基本矛盾的运行问题,就合乎逻辑地归结为人民群众肯定和发展自身的问题,归结为如何尽快地提高人们的生产能力从而不断地满足其增长着的需要的问题。
社会发展既然是人的发展,是人的价值和自由的不断生成与实现,那么,人们的利益或利益生长点对于社会发展就势必具有范导、开拓的作用。前述商品经济之取代农业自然经济、交换价值之转化为资本,就是因为商品经济和资本能够给人们带来更大的利益,是新的利益生长点。在我国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之所以冒风险搞“三自一包”,“文革”结束之后,更是“自发地”搞起土地联产承包,正是因为这些生产经营方式是农民当时的利益生长点。可以说,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靠人们对自己利益的关心得以启动和推进的;而改革从农村到城市的铺开,则表明了人们利益生产点的扩展。利益之所存,发展之所在。市场经济之所以一定要在中国建立,正是因为它是中国人的利益得以生长和实现的最好的土壤、温床,因而是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
新的社会发展理论把社会发展视为人的选择过程,突出了社会发展的或然选择性和过程合理性。
传统的社会发展理论强调社会发展的因果决定性,似乎社会发展是向着一个单一的目标拾级而进、垂直上升的。如果说有什么曲折或摇摆的话,那只是因为社会发展规律未被人们充分地把握;并且,运动算不了什么,终极的目的才是一切,人们当下的存在及其活动,只有联系终极目的并充当实现这一终极目的的手段,才有意义。第二国际领袖伯恩施坦曾说:“最终的目的算不了什么,运动就是一切。”我们传统的发展观则可谓是与此“对着干”。
事实上,社会历史既然是人们追求自己利益的活动,而这种活动又总是多因素多向度多层面并且相互作用彼此矛盾的,因而,社会发展进程就决不可能被先期地预定,不可能只是沿一条因果序列运行。社会历史运动总是复杂的、或然的,具有多种可能性和偶然性,可以这样,也可以那样;有前进的可能,也有停滞乃至倒退的危险。社会的发展其实是就社会运动的基本趋势而言,这一基本趋势总要与各种非基本趋势相伴随并且往往以后者作为其表现形式,这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只能通过人们的首创性、探索性因而也是具有风险性和可错性的活动来实现,不可能不表现出各种各样的殊异性和曲折性。总之,社会发展进程有着不可避免的或然选择性,并无一条现成的道路可循。
一般而言,当一个民族的内外部矛盾激化、目标各异的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纷纷出现并相互争斗之日,也正是这个民族的历史明显地生发出多种可能性而其历史走向更具或然性之时。在这些可能性中到底哪一种得到实现,这个民族具体走上了什么样的历史道路,直接取决于上述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的实践力量的对比。这个民族的历史由此而呈现出很大的“人为选择”的特点。相反,如果一个民族的内外部矛盾尚未激化或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它的内外部矛盾,从而处于和平的稳定的发展时期,那么,这个民族的历史就仿佛是按照一条既定的路线行进,似乎不存在多种可能性和或然选择性。其实,这种情况只是说明这个民族所采取的经济政治体制比较有利于它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成员能够通过正当的途径谋取自己的利益,而并不意味着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只有一种可能性,——从微观上看,这时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自由度也就是可能性空间倒是比较大的:也不意味着这个民族具体的历史取向毫无选择的余地,只不过这个民族能够排除不利于自身的可能性,而使有利于自身的某种可能性实现而已。尽管现实中存在着多种可能性,但人们却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衡取其重”,按照自己的需要择优选择。这正说明人们的选择特别是自觉的合理的选择对于历史发展的重要性。当然,由于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极其多样又极为复杂,人们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行为的短期效应和长远后果又总是有不一致的方面,所以每一个体的选择活动以及由之构成的整个社会的前进步伐,也就势必会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差错性,人们所能做到的,只是尽量地减少或缩小这种盲目性或差错性。
证诸于当代中国社会,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开放完全是前无古人的事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预见到社会主义社会还要搞我们现在所搞的这种改革开放,尽管他们也谈到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改革的社会,但并不是针对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而言的。相反,他们认为真正的社会主义已不再需要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所以我们的改革开放正是在没有现成理论可以依据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在没有探测过因而没有航标的海域里行进。退一步说,即使经典作家们提出了改革开放的理论,而理论总是宏观的一般的,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则是具体的特殊的,这就仍然决定了改革开放的试验性质,决定了它要冒一定的风险。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改革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改革者要有一点“闯”的精神、“冒”的精神,否则“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②这是非常有见地的。人类社会正是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试”、“闯”、“冒”而不断开拓前进的。如果没有敢为天下先的试验,没有一股闯劲,一种冒风险的精神,就不可能革故鼎新,推动社会快速发展;也不可能在理论上推陈出新、创立新的学说。
诚然,进行一场大的社会试验,既要有大胆果敢的精神,又要有严谨科学的态度。而“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就是要求改革者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制宜,充分地注意试验的可行性、合理性,并及时地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和损失。
以上论述也说明,承认社会发展的或然选择性,就应当重视过程合理性。
传统的社会发展理论重视的是“目的合理性”。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社会发展是有价值向度的,“目的”就是这一价值向度的先期反映。然而,目的合理性不是预成的,而是在人们的实践中设立起来的:预设目的的合理与否,也不取决于人的主观认定,历史发展的某种结局才是它的检验尺度。目的在尚未实现之前只是理想,而理想作为人们对于当下现实不满的产物,往往以现实的另一极端的形式映射着现实本身的局限。例如平均主义理想实际上是现实中极端不平等的反向投射。人们在现实中所处地位不同,或者人们面对的现实以及对现实的感受不同,他们的理想就会有很大差异,目的合理性因而就会失去同一认证。这样,即使人们都怀有自认为崇高的理想和美好的目的,也难以避免彼此的龉龃和冲突。并且,即使人们的目的是一致的,目的合理性也仍然有待于验证。目的固然规定着手段和途径的选择,而客观的手段和途径对观念的目的也有修正和限定的作用。因此,对目的合理性的考究就势必过渡到对手段合理性的要求。然而单纯的“手段合理性”与“目的合理性”一样,也不具有逻辑的自足性和明证性。
过程合理性正是目的合理性与手段合理性的合题。目的的合理性与手段的合理性只能在目的与手段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得到确证。“过程合理性”作为一个动态的弹性的概念,所表征的正是目的和手段的非一次选择性和辩证的转化性。除此之外,过程合理性的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反映了人类及其社会发展的历时性。人类及其社会既不能存在于过去,也不能存在于未来,而只能存在于现实之中。但现实是动态而非静态的,是现在进行时,现在进行时是向未来运动的当下的历程,是人们现实地发挥发展着主体能力并改造和超越既成现实的过程。人们只能在当前的运动中生存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因为未来正是当前的运动不断推进的结果。
过去,我们只重视社会主义的终极目的,却不真正理解实现这一目的还有一个过程合理性问题。而从“共同富裕“这一目的中直接引伸出来的“同步发展”的模式,非但未能推进共同富裕,反而导致了普遍贫穷。改革开放以后,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和更大的地区走上致富的道路,社会才真正地发展起来。如果只是简单地拿社会主义理想来衡量我们改革开放中的某些现象,例如人们的收入有差距,早就消失了的“大老板”成批地出现,外国资本家在华开办企业并“剥削”我们的工人等等,也许可以得出不合理想的结论。但如果从过程的角度看,这些现象不也反映着我们这个社会在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历史性进步吗?这种进步不正是通向社会主义最终目标的阶梯吗?问题当然是存在的,但多数问题确属前进中的问题,要靠深化改革来解决。总之,只有通过合理的过程才能赢得合理的目的,从而避免陷入乌托邦。
三
新的社会发展理论充分重视社会的系统有机性,并认为社会的系统有机性源自于社会主体的个人自主性和交往的全面性,从方法论和具体操作的层面上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就此而言,传统的社会发展理论的弊端之一,是囿于客观的社会结构学说,将社会结构主体化,以为社会结构的自行运动就可以导致社会发展,实际上将人的自觉选择活动排除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原因之外,社会发展理论也因之而停留在理论的抽象樊篱中,缺少可操作性;弊端之二,是囿于因果决定的线性思维方式,以为社会发展是某种经济条件或政治条件的直接产物。于是,或者连续不断地调整、提升生产关系,或者连续不断地号召、组织“大干一百天”“二百天”,或者连续不断地发动、推进政治运动,“抓革命促生产”……,结果,由于忽视了社会的系统有机性,社会发展缺少内在机制,人们虽然多方努力、疲于奔命,却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
实践证明,社会象生物体和人体一样,也具有系统有机性。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互相制约、互相作用的,只有使这些不同的方面得到综合的治理,达到协调互补,才能实现社会整体的发展。某些地区或国家的所谓“恶性循环”,另一些地区或国家的所谓“良性循环”,正说明社会的运行决非一种线性决定关系,而是社会自为因果、自我相关的非线性系统的有机关系。社会运行的关键则在于它的内在机制。
那么,社会的系统有机性是如何形成的,社会的“良性循环”亦即社会发展的独特机制又是什么?
事实上,社会的系统有机性并不是固有的现成的,而是生成的发展的,一般而言,它来自于人的对象化和扬弃对象化的实践活动以及在这一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自然、人与人和人与自身的对立统一关系,特殊地说,它的存在的必要性和发展的必然性取决于人们社会分工与协作的扩大和加深。人们之间的社会分工与协作,首先表现为生产劳动方面,然后又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体现。而人们之所以要进行社会分工与协作,正是因为这种“分化整合”的方式最符合投入小收益大的经济效益原则,最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最能够多方面地开发并满足人们的需要,也最能解放和发展人的主体能力,促使人们从混沌蒙昧状态和血亲宗法关系中挣脱出来走向独立自主、平等自由。而随着人们“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的形成,社会的系统有机性也愈来愈增强。
社会的系统有机性的增强固然使社会本身具有了一定的自主性,使社会发展有了超越每个社会成员意志的外观,但是,社会的自主性毕竟来自于人的主体性,是人的主体性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对象化。如果束缚乃至泯灭了每个社会成员的主体性,社会的系统有机性就会遭到破坏乃至消除。例如,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前,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强化中央“一元化”领导的同时,极大地限制了广大基层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独立性和自主权,使其只能被动地依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计划,不能根据自身的能力和所处的具体情况主动地进行横向联系、互惠互利。结果,基层单位和社会成员普遍陷入怠惰状态,社会作为最复杂最高级系统的有机性也受到很大地削弱。而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基层单位和社会成员获得了相当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权,他们面向市场开展商品的交换、奖金的交流、人员的交往、信息的传递、技术的转让……,使社会的结构和功能迅速地分化而又相互整合,在极大地强化了社会系统有机性的同时,加速了社会发展。当代中国社会前后两个时期的鲜明对比,是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的最好“教科书”。过去我们认为,实行中央计划是社会主义社会自觉发展的体现,而搞市场经济则只能带来社会发展的自发性;自觉性是好的,自发性则是坏的。然而,实践证明,中央计划尽管表面上看来是自觉的,但实际上却有相当的盲目性;市场经济有很大的自发性,但这种自发性并不等于盲目性。这里的奥秘在于:社会生活不仅无比复杂、变化多端,而且是以每个单位、每个人的自主选择、互相作用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凭借价值规律自行调节,在满足个人利益的同时实现着社会利益。市场经济也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消极作用,中央计划于是成为市场调节的补充手段。而消灭了市场经济的中央计划,则是很少一些领导决策人员对整个社会生活的人为控制,它的最大弊端就是邓小平同志说的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个人没有“自主权”,没有“积极性”,实际上是对社会发展的活的源泉的堵塞,是对社会自身系统有机性的破坏。而让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获得自主权,社会发展才能获得内在动力,社会机体才能得到充分发育,社会的各个方面才会焕发活力和生机。
由此亦说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机制是社会自身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制衡”机制,也就是对人的能力发挥和利益取向能够给予正面调动与负面控扼的机制。就当代社会发展的现实与可能而言,这一机制是经济自主体制和政治民主体制的统一,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正是使这种“激励—约束”机制和“支持—制衡”机制得以形成和确立的过程。可以这样说,凡是那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搞得比较好,社会的各个方面协调发展从而呈现出“良性循环”特征的地方,都是这种社会机制发育得比较健全的地方。当然,说社会发展取决于社会自身的机制,并非否定国家和政府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国家产生于个人与社会的对立亦即社会自身的分裂,而到了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的时代,个人与社会的对立或社会自身的分裂将从根本上消除,从社会中异化出去的国家将回归社会,而原来国家和政府对社会的指导和调控在这个时代将成为人类真正的自我管理、自我负责,因为这个时代人类真正成为他们社会结合体的主人了。
社会发展理论的主体性实质不过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性的反映与投射。社会是发展的,社会发展的理论也是发展的,而随着社会发展愈来愈显示出社会的个人发展的性状,人的主体性将在社会发展理论中获得更显著的地位。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