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就是哲学--对“价值哲学”哲学观的批判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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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34(2003)05-0036-06

“价值哲学”是近年来哲学界讨论和研究的热点之一。如果把“价值哲学”的研究放 在中国哲学界观念变革与思想解放的大背景中来思考,我们可以形成这样的共识:“价 值哲学”的兴起与研究不仅开辟了哲学研究的新路向,深化了哲学的自我理解,加强了 哲学与人的真实生活的联系,而且起到了使哲学研究从内容和形式上走出教条主义思想 误区的重要作用。然而,我们应该注意的是:正是由于“价值哲学”的新意和影响,人 们往往夸大“价值哲学”作为独立的哲学领域之地位,甚至把其误解为具有哲学学科的 “分支”性质。这种理解不仅关涉研究“价值哲学”的思路,而且关系到我们如何看待 和理解哲学。因此,如何理解“价值哲学”?怎样理解哲学的“价值问题”?这是耐人寻 味值得深思的重要问题。

一、追问“价值哲学”之名

一般说来,人们并不追问某种哲学理论或哲学观点的名称。在这个意义上,价值哲学 、文化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科学哲学等哲学称谓,在今天已经成为 人们广为使用和接受的提法。初看起来,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甚至是合理的。其实不 然,这些称谓都是值得反思和推敲的。如果只是延用惯例使用这些称谓,在思想上明白 这些称谓的特定含义的话,情况还好些;若是真的以为就是有这样一些诸如此类的哲学 ,甚至认为哲学就应该体现为这样的哲学分支,在此之外或者还有一种“纯哲学”(也 有人称之为“元哲学”),或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哲学的话,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这 种看法是对哲学的一种误解。我们可以在“哲学”一词之前使用各种定语,例如马克思 主义哲学、黑格尔哲学、中国哲学、古代哲学等等;但不论以怎样的定语说明哲学,都 不意味着有许多种哲学,哲学就是哲学。

哲学与众多的学问相比确有自己的特质,正像“人”较之于其他一切生命现象具有特 异本性一样。哲学究竟是怎样一种学问?它的研究对象、内容和形式应是何等样子?人们 对此一直争论不休,从来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每位哲学家都有自己对哲学的认识,哲 学中的每一派别、每一时期、每一民族的哲学各有自己的研究旨趣和自己所关注的问题 。然而,尽管众多哲学派别的观点五花八门、各树一帜,但都属于哲学这门学问,并没 有把哲学分化为各门各类哲学。也可以这样说,在哲学的思想史上虽有众多的哲学派别 与哲学理论,但这只是哲学对人及其世界的不同理解、观点和看法,而不说明哲学被分 解为不同领域的哲学。

哲学虽然体现为观点各异的思想与理论,但这不等于说有许多种哲学;哲学应该研究 人及其各种问题,但这也不等于我们研究什么就有什么样的一门哲学。其实,所谓“价 值哲学”、“文化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名称,并不 意味着有这么多种哲学,这些名称只能在哲学的某个特殊问题以及哲学的某种态度与立 场上使用,并不具有“某种哲学”意义上的含义。也就是说,“价值哲学”等名称的使 用,只有被理解为对哲学本身进行研究,或者在哲学性地研究价值问题的意义上才是合 理的。这样看来,就其实质而言,“价值哲学”不是哲学研究的一个分支,也不是哲学 史上的一个哲学流派,而是一种新的哲学理念、哲学立场。价值哲学的要义在于将人类 生活的价值问题作为哲学的主题,而不是在哲学中再增加一种新的哲学。

“价值哲学”的提法以及人们把“价值哲学”理解为哲学之“分支”或“流派”的观 点,并不是偶然为之的事情,而是有其思想根源的。把哲学之主题当作哲学之分支或流 派,主要根源于科学化的思维方式,是深受当代科学所出现的“分化性”、“边缘性” 与“交叉性”特点影响的思想表现。哲学科学化甚至技术化,是当代哲学研究中致使哲 学丧失其本性的严重问题。科学以其研究对象的实体性、领域性与要素性以及研究方法 、研究结果的实证性,决定了科学理论在横向和纵向的双重“分支”化。因此,就理论 形态而言,科学有多种独立学科,每一独立学科又有诸多分支学科,自然科学、社会科 学都是如此。哲学不是科学,我们不应该把哲学理论科学化。也就是说,哲学不应该把 自己的研究对象实体化、领域化,进而把哲学理论的主题或问题当作哲学的分支、流派 。哲学在其本性上应是以某种理念和立场从根本上研究人类生活问题的自我意识,而不 是用以专门解决哪一类问题的科学。哲学的真正对象只能是人本身,而不是人及人类生 活的哪一部分、哪一方面。哲学只有根据自己对人本身的理念与立场,才有可能对人的 全部问题形成根本性的思想观念。这样看来,把哲学的理论、主题或问题当作哲学之分 支、流派的观念,就从根本上背离了哲学本身。受哲学科学化与知识性立场的影响,哲 学在哲学研究与教育中被支解的现象,在今天仍是普通存在的。

哲学确是有学派性的学问,哲学的研究、以及哲学创造理论的思想活动注定应该是个 性化的。然而,哲学的学派性与个性,并不是以某种领域或概念来命名哲学为标志的; 哲学的真实性与个性,在于哲学本身的主题、理念及其对人类生活问题的独特理解与深 刻影响。

二、解析“价值哲学”之蔽

由于“价值哲学”名称的误导,价值哲学的研究往往因其蔽于“价值”而失落哲学。 这种所蔽所失的思想根源,主要是忽略了价值哲学所强调的思想观念更新与哲学观的变 革,一味地执着于“价值”语词的认知;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认知是在西方传统哲学主观 与客观关系的框架中得出的伦理性观点。

随着“价值哲学”研究中存在问题的不断显露,哲学界从事“价值哲学”研究的学者 对“价值哲学”有所反思;其中,冯平教授撰写的“重建价值哲学”之反思是一篇颇有 见地的力作。她认为:“价值哲学的建立,蕴含着一场重要的哲学变革,但是20世纪的 价值论研究,却未能展示这一哲学变革的大义,相反在分析哲学的围剿中放弃了自己独 特的研究立场,或被囚禁于旧唯物主义,或堕入分析哲学的陷阱。因此,重建价值哲学 ,首先就必须重申价值哲学的基本理念。在21世纪重建价值哲学,既是对20世纪分析哲 学追求哲学技术化、逻辑化理念的批判,也是对20世纪哲学价值论研究本身的反思与批 判。在20世纪的哲学价值论研究中,做的更多的是呼吁将价值问题作为哲学研究的一个 重要问题,将价值论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而不是将价值哲学作为哲学研究的一种基本 立场,因而埋没了价值哲学的变革意义,在价值问题的研究中依旧延续了马克思所批判 的旧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研究者追求的是,提供无主体偏见的‘客观’的、放之四海 而皆准的价值效准。价值的哲学研究更多的是沉湎于‘价值’概念的界定与‘主观主义 ’、‘客观主义’的争辩,而不是对人类价值问题的实质和焦点问题的关注。”[1]

应当承认,在这段话中体现出冯平教授在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以及问题意识方面对价 值哲学研究弊端的批判和反思是准确而深刻的,然而,就全文的主张而言,仍试图在将 价值问题提升为哲学之核心问题的基础上,重建“价值哲学”。在我看来,在“价值哲 学”的名义上反思和批判“价值哲学”,把“价值哲学”的弊端或者归结于分析哲学的 遮蔽,或者视为旧唯物论所困,进而提出消解这两个根源,重建新的“价值哲学”的想 法,既是深刻的,又是不彻底的。试想,如果这些问题都解决了,重建的“价值哲学” 究竟是“哲学”本身,还是哲学之外的“一种”哲学?试问,哲学的何种问题、何种立 场、何种态度不是价值性的?其实,哲学的价值问题,不是哲学诸问题之一,而是诸问 题之本质性问题。也就是说,“价值哲学”不是“哲学之哲学”,而是哲学本身。

在我看来,“价值哲学”之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以及问题意识等方面确实存在诸多缺 陷,但这还不是问题的真正所在。真正的问题在于把哲学的“价值论”当作“价值哲学 ”,进而又把“价值哲学”与哲学区别开来,当作与“社会哲学”、“文化哲学”、“ 政治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形态处于同一层次的、独立的哲学形态。由于这样的 理解,“价值哲学”的研究才形成了抽象的“价值”概念之争辩。

至于分析哲学与旧唯物论的影响,也确是“价值哲学”在研究旨趣、思维方式与研究 方法上所存在问题之思想根源,但是,在此之外另有更重要的问题值得提出来加以思考 。

问题之一:价值哲学是西方哲学传统的产物,是以本体论、认识论的知识性立场为前 提,在人的生活世界,主要是在伦理领域中形成的哲学理论。在西方哲学中,“价值哲 学”只是局限于某一非“形上”领域的问题,这种观念是“价值哲学”被理解为哲学分 支的深刻根源。

问题之二:人与物的关系问题是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也是整个西方文化与文明的全 部现实问题。这种关系注定要影响到价值理论的内容和形式。把伦理之善的本质规定为 “价值”,这本身就意味着“需要”与“满足”、“对象”与“效用”的关系。价值本 来是用来表征人的,但在这样的理论范式中,“价值”总是倾向于物,在人的物化与物 的人化这两个方面的关系中,物是高于人的。一些西方思想家也深深地意识到这一点, 马克思、尼采就是这些思想家中的重要代表人物。值得我们注意和深思的是:他们并没 有走上所谓“价值哲学”的理论路径,而是在哲学观的路向方面批判包含其价值理论在 内的整个传统哲学。正因为如此,他们的价值论思想是革命性的、也是深刻的,对后世 的哲学及价值理论发展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由此看来,学习马克思哲学的人类性精神 ,不仅要吸取他实践观点的唯物史观,把其当作价值哲学的理论基础,更重要的是真正 理解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旨趣和思想意境。

问题之三:按照西方哲学的传统思路,人的生活世界以及生命活动往往被理解为实体 化的存在。这样一来,人的存在,也就是人的社会关系、社会生活以至于生命活动,都 被当作“部件”式的存在了。因此,科学之对象的领域性以及科学形态的“学科”性就 得以形成;而且科学“科儿”的方式和形态成为哲学的模式和标准。正因如此,近代以 来的西方,伴随着科学分化的趋势兴起了哲学分化的浪潮。特别是上个世纪中叶以来, 西方思想家们从构筑普遍的绝对真理体系的思路转向领域性哲学的建构。于是,“文化 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经济哲学”、“宗教哲学”等哲学的分支纷 纷产生,并且彼此之间强调和葆有各自的独立性。“价值哲学”作为独立性学派与哲学 分支,正是这种理论追求的产物。深思这种哲学观以及这些哲学形态,我们不仅要问: 在哲学意境中,人以及人的存在方式是否可以如此划分?这些分化了的哲学分支是否真 的具有哲学意义上的独立性?如果从人之存在及其基本的内在丰富性来看待和思考这些 问题,我们应该说“不”。即便退一步讲,我们权且承认“价值哲学”的合理性,也不 应把“价值哲学”视为并列于“文化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经济哲 学”、“宗教哲学”等哲学形态的哲学理论。从哲学本身来看,应该说,上述所谓的各 种哲学分支,实质上是基于某种哲学观并运用一定的哲学理论来理解和把握诸领域的问 题所形成的观点或理论。这种观点或理论不是哲学之外的哲学,也不是所关涉之领域及 其问题的科学,这些学问的性质仍是它们所根据的哲学本身。反过来讲,人们凭借一种 关于人的哲学观点,再将这种观点运用到对人类本性及生活世界各个方面的认识与理解 ,就会从诸多视角获得关于人的本性、生活与活动的多样性观点,并且这些观点是互相 包含、互相渗透的。这样看来,“价值哲学”等哲学分支,其实就是哲学本身,它们的 不同只是体现为哲学观点或理论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的思想。

基于以上分析,对“价值哲学”之蔽,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简短的结论:按照西方传统 哲学的理论思路,只能对“价值哲学”做出外在于哲学本身的理解。在这种观念中,“ 价值哲学”的研究难以走出外在于哲学的困境。因此,只是在超越分析哲学或旧唯物论 的意义上,解决价值哲学在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以及问题意识等方面的问题,犹如治“ 标”而没有治“本”;这样“重建”的“价值哲学”,可能会改变人们对“价值”的理 解和观点,但仍然未能使“价值哲学”回归哲学。我们应该抱有这样的哲学观:哲学是 “价值性”的,“价值”应是“哲学性”的。因此,问题不在于重建“价值哲学”,而 在于“价值哲学”向哲学本身的回归。“价值论”研究的出路在于“价值”理论的哲学 化。

三、探寻“价值问题”之根

对“价值哲学”研究的哲学性批判,其目的既不是否认对价值问题的哲学性研究,也 不是重建“价值哲学”,而是真正把价值问题理解为哲学的主题。之所以这样考虑,前 提在于西方人关涉人及其世界的思想理论大体可分为三种学问、三类问题,即科学、哲 学与神学及其各自的问题。

科学主要研究人及其世界“是怎样”与“会怎样”的问题;这是事实性和规律性的问 题。神学主要研究“神”使人及其世界“成为”怎样的问题;这是偶像性和超验性的问 题。哲学主要研究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和应该怎样实现自身本性的问题;这就是选择性 、评价性的生成性问题,即价值问题。这三种学问及其三类问题,都是为了人而研究人 及其世界的理论。在西方,哲学在古代曾是包含神学在内的关于人及其世界之知识的“ 包罗万象”的学问;在中世纪,哲学成为神学的“婢女”;在近代,哲学又充当“科学 之科学”。重述这些众所周知的思想史,意在说明哲学要想维护自己独立的地位与品格 ,就必须拥有自己特有的主题和实现自身的思想目的。历史事实说明,哲学何时丧失了 自己的定位,就等于失去了自己的本性和生命。这个认识应该能使我们这样理解哲学: 哲学既不是科学知识的体系,也不可能成为神学信仰的教条。哲学在其本性上就是思考 人类生活及其世界价值性问题的理论。价值问题及其价值理论对于哲学来说,原本就不 是属于“分支”的,而是属于“本性”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得出如此结论:真正的哲 学是以价值问题为最高主题的学问。反过来说,只有以价值问题为最高主题的哲学,才 可能成为真正的哲学。

“价值”作为哲学概念的本质究竟应该如何理解,这是价值哲学研究的关键问题。目 前人们对“价值”概念的理解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评价人或物的效用以及人的自 我实现;价值的真、善、美内涵;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及其关系。目前哲学界基本上 达成这样的共识,理解价值之本质的重点和难点,主要是在人的方面而不是物的方面。 也就是说,人的价值是我们理解价值之本质的基本出发点。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研究“价 值”,才符合哲学探讨价值问题的本义,才能理解和解决人们今天所面对的价值问题。

从最原初的意义来说,“价值”并不是哲学概念,并不在人本身自我选择、自我评价 的意义上使用,而是标志人对物进行估价,即评价物之所“值”及其满足人的需要程度 的概念。简单地说,价值的原初意义是人对物有所值、有所用的肯定性评价。这个意义 的“价值”,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中国的古代社会都是一样的,只是到了近代,西方人 的古典经济学以“劳动价值论”的形式把体现在物中的“价值”理论化了。从经济学意 义的体现在物中的价值转换为哲学意义的体现在人本身的价值是如何实现的?在哲学上 使用“价值”概念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这是我们研究哲学价值论应该深思的重要问题 。如果能真正想通这些问题,就可以从根本前提上解开“价值问题”之谜。对此,我们 可以从历史与逻辑的思路来探寻。

从西方中世纪到近代历史转折的社会背景来看,西方人在经历了长期的神学统治以后 ,迫切需要对人自身地位的肯定和尊重。正是在这种自我评价的思想文化中,人们选择 了“价值”概念用以表达自己关于人的观点。就此而言,“价值”之“人化”,是与西 方人要求自身处于宇宙的中心地位,获得肯定与尊重的人性追求密切关联的。应该说, 这就是西方思想史上人的价值问题之本义,也是“价值”成为哲学概念的缘由。随着人 及其历史的发展,人们又赋予“价值”概念诸如“生成”、“目的”、“追求”、“理 想”等新的理念和品质,从而使“价值”概念与人的自我实现成为同义语。

从逻辑上讲,“价值”概念的哲学化,不只是人们一厢情愿的结果,其中确有“价值 ”概念自身的基础。就物而言的“价值”概念,其价值主体仍然是人而不是物。物之值 、物之用,都是以人之需要而做出的评价和判断。也就是说,在最原初的价值观念中, 人就是价值的标准和尺度,价值从一开始就在人身上,而不是在物身上,价值从来就属 于人而不是属于物。基于这一点,人把对物的评价转换为对人自身的评价,是有其前提 条件和逻辑根基的。当然,“物”是因其满足人的需要而被人肯定为有价值之物,而人 则不能简单套用这个价值关系,因为人既然作为价值评价主体,又作为价值评价对象, 在价值上不具有直接的需要与满足关系,而具有更为高级的追求,人要成为真正的人、 被人肯定和尊重的人,也就是说,我是人,我要成为真正的人!这才是人的价值及其价 值观之真义。

在历史与逻辑上考虑价值理论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探寻:一般来说,人们认 为哲学价值论是西方的哲学理论,中国没有价值论意义的哲学。不仅古代中国没有,甚 至到了20世纪80年代,还是“一片空白”。从价值论的理论形式来说,这个看法似乎是 有道理的,但如果从西方和中国各自的哲学及其个性探寻,可能会得出与此不同的看法 或结论。

在西方哲学中,哲学价值论是与本体论、认识论不同的理论。这种理论,原本是关涉 伦理问题的。也就是说,西方哲学的价值理论在理论形态上是其全部哲学知识体系中的 组成部分,至于价值哲学转向所呼吁的哲学应以价值问题为核心问题,为基本态度、基 本立场的要求,则是西方哲学的现代哲学观。在西方,哲学的理论形态与哲学观是有所 不同的。这一点值得引起我们充分的注意。由此我们也会发现人们今天倡导“价值哲学 ”的理论背景。把握了西方哲学及其价值理论的上述情况,可以说中国从古代直至20世 纪中叶,没有如西方哲学系统化的价值理论。但这个事实并不能说明中国没有自己“价 值性”的思想和观念。判断和评价一个民族有没有哲学,有没有价值理论,不能只依据 其理论如何去认定,而应该主要看人的问题在何种程度与何种意义上被思考和解决,看 人的觉醒所达到的境界。

在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中,确实没有西方哲学形式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但中 国人的本体观念、认识思想和价值追求,是以自己的方式、内容和形式,体现在自己关 于人本身的思想个性中。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诸子百家以其对生命状态的终极关怀,求 索人之为人的性命之道;以自己的思维方式、语言风格和思想形式表达了“仁者爱人” 、“学养成人”、“全生葆真”、“悟觉生命”的做人道理;创造了“天人”、“性命 ”、“道德”、“心意”、“知行”等理解人的范畴,践履着以学修性、以道修命、以 知修心的人生修为活动。中国古代哲学的这些人文思想确属个性鲜明的“价值性”精神 。在今天,我们研究哲学的价值理论,应该向西方哲学学习,吸取合理的思想和优秀的 理论成果,更应该充分理解我们中华民族关涉价值问题的优秀遗产。如细思之,就人的 价值问题而言,中国古代哲学的思想中确有值得我们发现和继承的精神和思想财富。我 们永远不要忘记:中国人的价值问题,最终还是要靠中国人自己来思考和解决。

收稿日期:200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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