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蓉
西安外国语大学英文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28
摘要:性别歧视语言是排斥某一种性别,或暗示一种性别优于另一种性别的语言。在大多数情况下,性别歧视语言偏袒男性、贬低女性。本文在标记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一些与性别相关的词汇进行比较,对英汉语言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进行研究。
关键词:性别歧视;标记理论;
引言
一、 性别歧视语言是排斥某一种性别,或暗示一种性别优于另一种性别的语言。在大多数情况下,性别歧视语言偏袒男性、贬低女性。例如,男性词汇通常是属于未标记的类别,而女性词汇则是有标记的类别。语言是社会文化的反映,性别歧视在社会中的存在也会反映在语言中。在过去,男人被认为是家庭和社会的中心,而女人则被认为是男人附属品。虽然现在的女性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但在语言的使用上仍然偏向男性。本文在标记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一些与性别相关的词汇进行比较,对英汉语言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进行研究。
标记理论
二、 标记语言的概念是由俄罗斯语言学家Trubetzkoy在《语音系统》中引入的。标记的概念通常被应用于一组反义词中:一个术语被指定为标记词,而它的反对词则是无标记词(Cruse,2014,pp.161)。John Lyons(1977)在他的专著《语义学》中,对标记的三个主要概念作了区分:第一种是形态标记,指的是一组反义词中,一个词带有形态标记而另一个词没有,例如,happy-unhappy;第二种是分配标记,无标记词被应用于更为广泛的语境中(例如,high-low);第三种是语义标记:无标记词与识解相关联,术语之间的正常对立关系被中和。
三、标记现象中的性别歧视语言
(1)形态标记
一般而言,在一对性别相关词中,女性名词是标记词,男性名词是未标记词。前者往往是后者的派生。例如:
(a)[-ess] actor-actress waiter-waitress prince-princess host-hostess god-goddess
(b)[-ine] hero-heroine
(c)[-enne] tragedian-tragedienne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未标记的阳性名词是女性名词的基础,后者通常用词缀或复合词来标记。这种语言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反映了女性在过去被视为男性的附属物。
在男性主导的社会中,女性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都从属于男性。她们没有自己的独立身份,必须依靠男性来阐明她们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于一些地位较高的职业,如教授、宇航员和科学家,人们习惯于把这些职业当作男人的工作;如果女性从事这样的职业,就需要添加额外的词“woman” 或者 “female”,例如,woman professor、woman astronaut、and female scientist。
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当提到“博士”这个词时,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会认为这是一个男人。如果“博士”是女性,那么必须添加“女”一词。在某些情况下,“女博士”这个词甚至有讽刺意味,意思是拥有高学历但失去幸福家庭的女人。这也反映了社会对妇女的歧视。
(2)分配标记
除了名词外,代词的用法也可以反映出英语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与俄语、法语和西班牙语不同,大多数英语单词没有表示性别的屈折结尾。虽然英语代词具有性别分化,但没有一个代词可以指两性。因此,当所指对象的性别未知或不相关时,人们经常使用男性词来代替男性和女性两方。例如:“All men are crested equal”在这句话中,“男人”等于人,包括男人和女人。但是如果用“women”代替“men”,句子的意义就会改变。因为女性是分布标记的,它只能指代女性。
同样地,汉语代词也有性别差异,如“他”和“她”。当提到一群人时,中国人会使用“他们”而不是“她们”。男性代词的非标记性直接反映了语言中的性别歧视现象。
(3)语义标记
英语中,许多女性词的意义正在从褒义转向贬义。例如,“madam”一词最初是“一种尊重或礼貌的称呼”,但现在也被用来形容“老鸨”。语义变化受社会变迁和社会文化的影响,这些变化直接反映了人们社会价值观的改变。
此外,未标记的男性名词往往具有“积极”的内涵,而许多有标记的女性对应词都具有“消极”的内涵。例如:Bachelor(未婚男人)——spinster(似乎不太可能结婚的女人)、Courtier(廷臣)——courtesan(高级妓女)。
同义词中,男性词和女性词意义的差异反映了语义标记性中的性别歧视。
四、小结
现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英文都中存在性别歧视现象,这是对女性的社会歧视造成的。虽然现在妇女在许多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但社会生活中仍存在性别歧视。为了彻底消除语言中的性别歧视,仅仅改变某些词汇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消除对妇女的社会歧视。
参考文献:
[1]Cruse, A. (2014). Meaning in language: an introduction to semantics and pragmatics.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Lakoff, R. (1975). Language, the sexes and society. New York: Harper & Row.
[3]Lyons, J. (1977). Seman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4]Trubetzkoy, N. S. (1969). Principal of Phonolog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作者简介:李淑蓉,1993年8月17日出生,女,汉族,现就读于西安外国语大学英文学院2016级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理论语言学。
论文作者:李淑蓉
论文发表刊物:《语言文字学》2018年第12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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