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省西安市 710054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也日趋严峻,虽然环境质量检测已经在长期的探索中形成了基本框架,但是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我们必须要及时调整监测方法标准,完善监测体系,这样才能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进而更好地服务于环境管理工作。
关键词: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现状分析;建设思路
引言
环境监测是通过对反映环境质量的指标进行监视和测定,以确定环境污染状况和环境质量高低的社会管理活动。利用科学完善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相关部门能够获得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的系统数据,进而判断环境质量,确定环境管理责任,提高环境管理效果。由此可见,在环境监测中,方法标准体系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1]。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对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技术,并形成相应的方法标准,对于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意义重大,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苯的气相色谱法》等都属于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也日趋严峻,而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则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选择。相较于西方国家的环境监测管理,我国在监测方法体系建设方面起步较晚,但是经历了漫长的探索过程也基本建立了符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现状以及环境保护需要的监测方法标准体系。从我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现状出发,针对其中的问题对相关的建设思路进行探究。
1 我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通过对环境监测实践经验的总结,以及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已经基本建立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框架,各地区已经具备了比较完善的监测技术方法,以及一定的监测管理能力,基本上实现了对环境质量、污染源、化学品毒性、有机物、生物群落、空气连续自动监测、噪声等环境问题的监测,而对这些监测数据的利用也为政府监督管理以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在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监测内容不尽完善,例如对于化工企业的某些污染物的监测缺乏细化标准与具体方法,从而造成了监测标准设计与环境管理需求之间的矛盾;数据收集不完整,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许多地区监测技术应用落后,数据缺失影响了分析结果的科学性;方法标准的适用性不强,形式化问题严重,许多部门在执行中钻制度的“空子”,使得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形同虚设;动态监测系统有待完善,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工作中的运用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实时监测的落实还需要技术的研发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缺乏风险预警机制,在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后相关部门态度不积极,应对缺乏科学性,扩大了环境污染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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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建设思路
2.1 抓主要矛盾,做好环境监测的顶层设计
一直以来,如何平衡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都是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不能竭泽而渔,也不能因噎废食,因此,政府在推动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环境管理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针对当前环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做好顶层设计,确保环境监测有据可依;另一方面还应该提高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建设的理性化,通过教育宣传、制度推行、法律执行等方式提高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化,进而逐渐完善方法标准体系。
2.2 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方法标准的适用性
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在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应用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难度,因此,相关部门在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建设,应明确区域差异性,最大限度地保证标准的适用性,避免盲目套用影响经济建设。在实践中,相关部门首先要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对不同地区具体的环境问题形成整体了解,并建立初步的方法标准;然后严格审议检测技术的应用以及方法标准的实施,对其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最后通过科学实验明确方法标准的实践效果,进而因地制宜地制定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2]。
2.3 借鉴经验,完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
我国环境监测工作起步较晚,许多方法标准的制定缺乏经验,使得一些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形同虚设,缺乏执行能力。针对此,我们应该积极借鉴国外已经成熟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例如美国的《清洁水法》、《水和废水化学化学分析方法》,日本的《环境测定》相关手册等,这些比较成熟规范的环境监测办法能够为我们提供有效的借鉴,当然盲目套用并不可取,相关部门应结合我国国情对相关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确保与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适应性。
2.4 完善动态监测系统,推动监测工作信息化
随着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工作中的应用与普及,建立动态化、智能化的监测体系已经成为当前环境管理工作的必然需求。在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的构建中,大量的数据收集与分析是前提,因此,相关部门应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拓宽检测工作的覆盖面,让环境质量与污染源能够更加清晰全面地反映在监测系统中,以确保方法标准体系的有效落实。
2.5 完善预警机制,体现监测工作的预见性
在遇到重大污染事故时,相关部门能够根据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以及应急预案对污染问题做出有序处理,要控制污染造成的损失。基于此,在构建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从长远着眼,提高体系建设的预见性,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这不仅能够有效防范高污染环境问题的发生,也能够保证方法标准体系的顺利推行。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环境监测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已经初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方法标准体系,但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层出不穷的环境问题,相关部门必须要不断开发研究新技术,积极借鉴国外已经成熟的环境监测技术及方法标准,并根据我国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监测标准,以实现对环境及其污染源的动态系统跟踪监测,进而为相关部门的环境治理工作提供科学、系统的信息参考。
参考文献:
[1]吕兆斌. 我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现状分析及建设思路探究[J]. 环境与发展,2018,30(3):184,186.
[2]吴文晖,于勇,雷晶,等.我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现状分析及建设思路[J]. 中国环境监测,2016,32(1):18-22.
[3]两种成蚊监测方法浅析[J]. 阚冬梅,刘岩琳,金德利.??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2007(03).
[4]植物病原菌监测方法和技术[J]. 周益林,黄幼玲,段霞瑜.??植物保护.?2007(03).
[5]中国水污染源监测方法标准技术体系研究[J]. 田隽,刘兰玉,龚立.??环境科学与管理.?2014(11).
论文作者:尚宇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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