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南山医院;黑龙江牡丹江157000)
【摘要】目的:研究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出院后实施医院-家庭延续护理的临床疗效。方法:选择我院在2015年4月到2017年4月期间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32例,随机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每组16例,对照组实施院内护理,研究组在其出院后进行医院-家庭延续护理,比较两组患者焦虑与抑郁的改善情况,并调查其服药依从性。结果:出院6个月后,研究组患者的焦虑与抑郁改善程度均明显优于对照组,且研究组患者的服药依从性远远高于对照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实施出院后的医院-家庭延续性护理能有效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心理状态,提高服药依从性,促进病情康复。
【关键词】精神分裂症;医院-家庭延续护理;临床价值
精神分裂症属于综合症状群,发病率较高,目前临床上对于该病的发病原因尚未明确,此病发病机制复杂,多好发于青壮年,严重影响患者的社交与日常生活[1]。临床对于该疾病的治疗主要以抗精神病药物为主,但单一治疗往往难以控制患者出院后的预后情况,故此实施有效的延续性护理对提高预后效果有着积极意义[2]。本研究结合优秀的国内外经验制定了一套科学的医院-家庭延续护理措施,临床实施取得了十分理想的效果,现将具体优势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所选择的2015年4月到2017年4月期间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纳为本次研究病例,病例的纳入标准为:①符合ICD-10中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3];②接受我院正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超过3个月;③出院时疾病症状基本得到控制;④无其他器质性病变者;⑤无不良物质依赖或嗜酒者;⑥无沟通障碍者。所有患者均知晓本次研究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与研究组,n=16。其中研究组患者男性11例,女性5例,年龄20~65岁;平均(40.13±7.42)岁,平均病程(0.73±0.34)年。对照组患者中男性9例,女性7例,年龄21~68岁,平均(41.26±7.68)岁,平均病程(0.82±0.31)年。对比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可进行比较。
1.2 方法
对照组仅接受院内护理,如日常生活照料、健康宣教、指导用药等。
实验组在此基础上实施医院-家庭延续护理,具体如下:①出院指导。向患者及家属讲述出院后遵医嘱服药的重要性、控制疾病的相关知识及家属护理技术等。②建立护患沟通日志。将主任医师和责任护士的联系方式、出诊时间提供给患者家属,为患者制定出院后的复诊计划与用药方案。③家属培训。以精神疾病知识、家庭护理技巧、家庭心理支持的必要性及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的重要性为主要培训内容。④随访。责任护士定期以电话、QQ或上门等多种方式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其病情、不良反应、心理状态、用药等情况,并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纠正以上情况中出现的问题。⑤组织交流会。在一定区域内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可定期举行患者及家属交流会,鼓励恢复效果好的患者为大家讲述经验,利于建立患者和家属之间的沟通桥梁,指导患者家属给予其适当鼓励,增强其对抗疾病的信心,并可通过小范围患者间的交流,循序渐进地提高其社交能力。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出院6个月后的抑郁、焦虑情况和服药依从性。(1)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和抑郁自评量表(SDS)评定其焦虑与抑郁状态,分界值以50和53为基准,分数越高代表焦虑、抑郁情况越严重;(2)使用我院自制调查表调查服药依从性,主要由患者家属填写其是否遵医嘱用药。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对本研究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数据用率(%)表示,计量数据以(均数±标准差)的形式表示,分别应用X2和t检验,以p<0.05作为统计学意义的判定标准。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出院6个月后的SAS、SDS评分情况
研究组患者出院6个月后的SAS、SDS评分为(46.01±6.51)分、(47.33±7.04)分,均显著低于对照组的(51.42±7.99)分、(55.13±9.23)分,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2.2 比较两组患者出院6个月后的服药依从性
两组均未出现完全不依从的患者,但研究组患者出院6个月的依从性明显高于对照组,有统计学差异(p<0.05),详情数据见表1。
3 讨论
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来说,家庭护理也是控制疾病的重要因素,仅次于院内治疗。据相关国外文献报道[4],建立医院和家庭之间的延续护理模式,对提高家属的护理能力有着积极作用,能够长期使患者得到有效、科学的护理,利于控制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症状,促进疾病的治愈。也有研究指出,实施出院后的延续护理对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有着显著作用,防止患者的病情出院后受多种不利因素影响。我院通过对患者实施医院-家庭延续护理,提高了家属在精神疾病知识和护理技巧等方面的认知,同时在家庭环境下营造出一种更利于其康复的氛围,使患者能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身体逐渐康复[5]。本次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患者在出院6个月后,其焦虑、抑郁情况与对照组比较,均得到良好改善,服药依从性也远远高于对照组,符合上述研究。
综上所述,本文章通过研究发现对出院后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医院-家庭延续护理能有效改善其心理状态,对病情恢复有积极影响,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但也由于本研究病例数较小,临床可通过进一步研究进行验证。
参考文献:
[1]陈飞飞,张晓英.延续性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出院患者治疗依从性的影响[J].心理医生,2015,21(21):223-224.
[2]黄丽英,林鹏瑛,郭杰等.延续护理对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配偶心理健康的影响[J].中外医疗,2017,36(22):167-170,190.
[3]张萌,廖爱民,刘海民等.ICD-11与 ICD-10分类体系的对比研究[J].中国病案,2016,17(6):21-24.
[4]那雅巍,张宏,穆博文等.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护理[J].大家健康(中旬版),2014(12):266-266.
[5]朱敏霞.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护理探究[J].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2017,1(8):236-237.
论文作者:柳薇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8年4月下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6
标签:患者论文; 精神分裂症论文; 家属论文; 家庭论文; 统计学论文; 对照组论文; 医院论文; 《医师在线》2018年4月下第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