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引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发展观论文,文明建设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地把握时代特征,在总结国内外发展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就我国如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而提出来的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和基本方针,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升华和飞跃,也是发展指导思想和方法上的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的永续发展。”[1] 这种发展观,充分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世纪、新阶段统领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则和具体思路,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坚持的发展理念。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毫无疑问,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健康、顺利地进行。
(一)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就是要坚持全面发展的理念,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置于社会全面建设进程之中。
坚持全面发展,就是要求我们在事物变化发展的过程中全面地看问题,防止片面性。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经济、社会和人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因此,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就是要将政治文明作为整个社会主义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置于整个社会主义文明发展的进程中予以认识和考虑,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作为社会主义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政治文明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演进,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中物质文明居于基础地位,人们只有首先解决了衣食住行等问题,才有可能从事其他诸如政治、文化或其他各种活动,因此,物质资料的生产在任何时候都是人类所面临的首要任务。但是,任何社会的全面发展并不是仅仅拥有物质生活就足以满足,还不同程度地需求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并不是绝对消极无为的,反而对物质文明的发展会发挥一定的影响和作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物质文明体现着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政治文明体现着人类在改造社会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而精神文明则体现着人类在改造客观与主观世界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自我的关系,三种文明相辅相成,相互贯通,缺一不可。物质文明都是最为根本的力量,为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推动政治文明的发展。没有人们在物质上的极大丰富,任何其他文明都是难以维系的。历史发展的进程明确地告诉我们,只有经济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人们的政治生活才有可能更加规范,政治权利和自由才有可能更加广泛。社会主义之所以优于其他一切社会形态,就在于它能够创造出高于以往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因而也更能够实现人们在政治上的真正解放。同样,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也能够促使物质文明的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使物质文明发展取得的成果真正为人民所享有;而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来看,两者是互动共进的,作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物质文明对精神文明的决定作用,必须通过政治文明来实现,而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能动作用也要通过政治文明来推动。精神文明的发展为政治文明提供理论和文化上的双重支持,特别是作为政治生活主体的人,其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民主法制观念的提高,都需要通过精神文明的发展来获得,可以说政治文明的发展水平是与政治主体的精神文明开化程度相适应的,所以没有全民族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提高,政治文明的飞跃就难以实现。
马克思曾经这样指出:“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绝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绝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2] 如果说上述论述还不完全明了的话,那么恩格斯随后则鲜明地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惟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3] 由此可见,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并不只是被动的决定物。“当政治文化等等上层建筑阻碍着经济基础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的革新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4] 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5] 虽然马克思在这里并不是分析社会的构成,但上述论断确实蕴涵着这样的思想,那就是文明社会可以划分为三个生活领域,或者说三个系统。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对文明的认识以及社会文明的结构与相互关系的论述和理论概括经历了一个过程。197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我党首次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概念,并第一次论述了两个文明共同发展的思想,叶剑英在代表中央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些都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必要条件。”随后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又系统地阐述了“两个文明”的理论,指出“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和社会。改造社会的成果是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的改造,社会制度的进步,最终都将表现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两个文明”理论的提出,使得我们得以在正确理论的指引下不断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诸如民主、法治等有十分详尽、深入和系统的论述外,并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主义民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反复强调了要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民主、法治建设,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进入21世纪以后,党的理论探索逐步深入,2001年,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首次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并在2002年的“5.31”讲话中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接着他在视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强调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过程。”
中共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升华。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新和全面的事业,作为实现现代化伟大目标必经阶段的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在政治方面,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加完善,基层民主更加扩大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健全,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具体的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决策机制、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人事制度,推进中国政治的发展,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影响和决定它们的发展方向和进程,真正地发挥其规范和保证作用。因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整个社会文明建设中不仅是不可缺失的内容,而且具有自己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众所周知,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人类社会就是一定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的有机统一体,也正是这些系统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推动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与此相适应,人类所创造的社会文明形态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构成并表现出来。人类社会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注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建设,什么时候社会就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反之,如果忽视、偏废任何一方面的文明的建设,不仅会导致这个社会残缺不全、呈畸形态势,制约社会的发展进程,而且有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文明以其特有的结构、权威和能量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广泛地介入和规范社会生活,发挥价值导向和强制规范功能,影响和制约其他社会文明的发展方向,引导、控制着社会的发展前景,要求其他社会文明的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政治文明所蕴涵的制度体系和调节机制,为全社会提供普遍的约束力,规范和调整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关系,将社会的运行纳入制度轨道,缓和社会矛盾,减少利益冲突,实现社会力量最大范围的整合。政治文明所具有的程序化、规范化的行为准则,为各种利益的协调和分配提供结构、机制和方法,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系统诸要素相互关系的变化,容纳和疏导社会矛盾提供手段和方法,特别是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意识形态统一社会的意志和利益,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并以特有的政治社会化形式和过程,培育时代需要的社会成员,从而保障社会有秩序和有规则地运行,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社会的其他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政治文明还通过各种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提供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
在现实生活中,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划分是相对的,在更多的情况下它们往往互相渗透、彼此依存。政治文明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难舍难分,特别是到了近现代,政治日益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任何重大问题的解决都必须借助于政治的手段。这就更加突出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由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总目标是一致的,尤其是所面临的任务和所要解决的问题的同一性,使得它们之间的界限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并不是特别清楚。因而,它们是相通的。不仅如此,在一定条件下,三者可能互相转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旦发展成为全局性的问题时,就必然成为政治问题,必须通过政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予以解决。当然,反过来讲,政治文明以及政治文明建设在很多情况下,又需要通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予以解决或提供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应当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不应当在刻意强调某种建设的重要性时,忽视或偏废了其他方面的建设,即使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期也应该如此。当然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势的变化和工作任务的调整,主次缓急有所侧重无可厚非,但绝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放弃某一方面的建设。否则,不仅会顾此失彼,陷入被动,而且会影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来看,我们也必须坚持全面发展的观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综合过程。从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所取得的成就来看,虽然硕果累累,但是我们所实现的小康社会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发展不平衡,也很不完善,这种低水平、不平衡和不完善的情况,不仅体现在地区和行业间,同时还体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中,相对于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经济体制改革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的建设步伐相对滞后,不仅自身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同时还影响到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一步推进,从而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小康的实现形成了障碍。因此,在新时期我们所要建设的全面小康是更高水平,更加全面,包括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条件下的小康,是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丰富的物质财富,实现更多政治权利与自由,享受更高级精神食粮的小康。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已经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同时,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就是要坚持协调发展的理念,适时适度、积极而审慎地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坚持协调发展,是从普遍联系的角度看问题。事物的变化发展时时处处都处在普遍联系的状态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在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要看到与之联系的其他文明的变化发展情况。从系统论的角度观察问题,就会形成这样的认识,一个事物要想处于良性的发展状态,系统内部各要素要统筹兼顾、优化组合、和谐相处、协调运行。在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就是要像胡锦涛同志在《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文中指出的那样:“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对自己一贯坚持和实行的发展人民民主的方针的新总结、新概括。全党同志都要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科学发展观所讲的协调发展要求我们做到“五个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好“五个统筹”的关系固然重要,而且只有解决好“五个统筹”,才能顺利实现宏伟目标。但是,还必须协调政治文明建设与其他文明建设的关系。如果说全面建设主要强调的是建设的全方位性和广度,讲究的是建设内容和范围的不可缺失和不可偏废的话,协调发展则主要强调的是各种建设和发展的动态平衡,也就是依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建设的重点,部署建设的力度和深度,更加注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相得益彰的效果以及彼此关系的协调,尽量避免因失调导致的不良后果。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互动过程,只有在协调的情况下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协调,发展才能全面、持久,因而,既要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发展,更要协调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如同其他建设一样,既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一个自觉的过程。说它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是因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有自己的规律性,这种规律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违背了客观规律必然受到惩罚。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人有主观能动性,规律是可以认识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也是一个自觉的过程。人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可以有所作为,能够有意识地部署政治文明与其他文明建设的主次缓急和调整政治文明建设的力度和强度,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表明,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三个文明如何协调推进,确实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态势,因而,在社会文明的整体关系上,必须摒弃形而上学观念,彻底改变脱离社会文明全面建设和协调发展,刻意强调任何一方面建设顾此失彼的想法和做法,真正从非此即彼的藩篱中走出来,全面、系统地认识和把握社会文明不同系统之间的关系,使政治文明建设既不长期滞后又不超越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水平和实际需要。值得提出来的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社会文明总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情况下会出现失调。协调是相对的,不协调是绝对的,而要达成社会文明之间的协调,就是要适时进行部署和协调,尤其是在社会发展的常态时期。如果说在非常态情况下,社会文明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面有所侧重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在常态社会,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完全有可能的。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就是要围绕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适应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服从和服务于大局进行调整和部署。既不应当长期滞后于其他文明建设,也应当避免脱离实际,超越历史阶段盲目冒进。众所周知,政治文明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并不是脱离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而绝对孤立存在的。政治文明的产生、发展受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历史传统、民族特征的影响。作为上层建筑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从根本上讲,归根结底,政治文明依赖于经济的发展状况。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决定了政治文明的发展进程和发展程度,使其呈现出不同的状态。然而,人类发展的历史轨迹已经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政治文明与其协调推进。许多国家在现代化初始阶段,也就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000至3000美元阶段,进入了“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这个时期往往是不安定因素多发期,社会矛盾最容易激化,甚至有可能导致社会动荡,政局不稳。这绝对不是经济发展的过错,而是政治文明建设滞后或缺失,没有及时建立健全公平的利益调整和分配机制所造成的。尤其是这些国家缺乏社会成员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引发了参与热情迸发和参与渠道不畅的冲突和矛盾。因为,人在满足了生存需要的情况下,必然产生发展的需要,要求广泛地参与政治生活,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影响政治过程。倘若政治文明不能提供这样的制度保障,出现动荡和不安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正好说明了政治文明建设与其他文明建设协调进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里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政治文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往往与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不会同步进行,反而经常表现为一定的滞后性和超前性。从根本上讲,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经济决定政治,经济的发展必然引起和导致政治的变革。但是,具体到某个国家或地区和某个历史时期,情况极为复杂,政治文明并非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往往会显示出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对于政治文明与其他文明建设的协调性的认识,不应当陷入形而上学的理解之中。政治文明与其他文明建设的协调,既包括政治文明的建设要适应其他文明建设的需要,也包括其他文明的建设也要适应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究竟如何确定协调的最佳结合点,应当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标。
此外,以科学发展观的协调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仅表现在政治文明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之间的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同样表现在政治文明自身各要素之间的配合有序,和谐共进。政治文明并非单一结构,而是具有极为丰富的内容,它不仅表现在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有多种政治文明的形态,而且表现在政治文明的内在结构呈现出多元性。这种多元性表现为政治主体文明、政治关系文明、政治意识文明、政治行为文明和政治制度文明,这些政治文明的组成要素处于不同的层次,它们之间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是具有紧密的逻辑关系,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引,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妥善处理政治主体文明、政治关系文明、政治意识文明、政治行为和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应该看到不同的政治主体在各自的制度规范下,在不同意识的支配下所发生的互动。同时,政治文明并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它的变革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和最后消亡的过程,其内部各要素也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更替不断地改变着其内容和形式的,政治文明及其要素的这种变革表现在阶级内容不发生根本性质变化的前提下,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机制的调整、健全和完善,例如:政治规范的进一步完善、严密、具体,便于操作,权威性不断强化;协调政治关系的途径和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各种政治关系进一步合理,趋于和谐;政治制度更加完善、健全,经过适时调整,与其他社会制度体系的功能不断适应,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等等。这些情况的存在加大了我们对政治文明从整体上把握的难度,对我们有效协调政治文明各要素的发展形成了挑战,但也正是由于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得我们必然按照科学发展观协调发展的原则来审视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就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从长远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使人类的政治文明不断得以传承,使人类优秀的政治成果得以保存和延续,使各种政治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是在上世纪70年代提出来的,针对传统发展模式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等一系列问题,各国有识之士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是人们从千秋万代的利益出发所作出的理性选择。随着最近三十多年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面对世界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可持续发展又有了新的内涵和新的意义,作为传统经济发展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更增添了可贵的人文含义,即可持续发展除了是指物质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外,同时也是指人文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政治文明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文资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以此来整合各种政治资源,实现政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首先,要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合理开发政治文明建设的动力资源。科学发展观揭示了资源对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毋庸置疑,政治文明的建设同样不能没有资源,尤其是动力资源。如果说自然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为了持续发展应当合理开发利用的话,那么,政治文明建设的资源,特别是动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社会协调发展进程中,应当适当加大开发力度。在现代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动力资源主要是有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人。人是推动社会前进和发展最主要的力量。因为所有的发展从根本上讲,都依赖于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果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一切都无从谈起,更谈不上持续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生产力是最革命和最活跃的因素,但是,在构成社会生产力的诸要素当中,人是最具价值的,因为其他要素,都必须通过人才能发挥作用。而要有效地开发以人为主要要素的动力资源,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在社会主义中国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本,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目的,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合理的利益调节和分配机制,逐步缩小贫富分化,增强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独立自主精神和自主能力。并随着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尤其是要健全和完善各项民主制度,逐步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确实保障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特别是通过参与的有效性,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与此同时,构建政治意识的核心价值体系,通过政治社会化,培养有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合格政治人,使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社会动力。
其次,要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十分重视各种制度建设。制度作为调节和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总和,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它可以避免主观随意性,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它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影响和作用,无论在广度、深度和强度上,都是其他相关因素所无法比拟的,它以其特有的结构形式和功能影响、制约着政治文明技术程度和范围,以其特有的权威,引导和保证政治文明建设的方向,决定和影响着政治文明的存续,因此,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对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最为本质的意义。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法制建设尤为重要。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全面的实施,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的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这些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国家法律的建设与完善,而我们所讲的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由此可见,依法治国一方面是要使国家权力的运行法制化,不仅要通过法律监督权力的产生,保证其民主、公正,同时也必须加强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的监督与制约,使人民的权力能够掌握在人民信得过的人手中,并为人民造福;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明确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人民群众所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必须得到切实的保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是社会的规范,只有建立起有威严、有条理、有保证的法律制度,人们的社会生活才会井然有序,生动活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才会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和支持,不断延续和发展。
最后,要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政治文化是一种精神现象,虽然它没有政治制度和法律那样的强制约束力,在政治文明的建设中也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作为一种潜移默化的精神力量,政治文化却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它能够滋养政治主体,提高参与政治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自我约束力。众所周知,政治主体从根本上讲是人,人是有意识的高级动物,人的任何行为都能从意识上找到解释和说明。大凡正常的人,都毫无例外地以一定的情感、态度介入政治生活,自觉不自觉地参与政治文明建设。加强政治文化的建设,能够使政治文明的主体具备基本乃至更高的政治素养,形成对政治由感性到理性的正确认识,在积极参与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在合理适度地实现自身的利益时,遵守各种规范,加强政治文化建设,能够不断提高政治主体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使其在政治冲突和风波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培养合格的参与主体;加强政治文化的建设,能够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创立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人们对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解和信任。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气魄,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创新发展,为政治文明的发展开辟广阔的道路。
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才会在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互动中不断向前推进,政治文明自身各要素才会得到长足的发展。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我们所讲的科学发展观中,无论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还是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还在于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作为发展的目标和动力;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也始终将人民的利益作为其归宿,因此两者在这一根本点上达成了和谐与统一,这样的和谐也必将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道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越走越宽,前途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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