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氏183;西夏“团风使者”与“刺刀史”_西夏论文

《辽史#183;西夏外纪》中的“团练使”和“刺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团练论文,刺史论文,西夏论文,辽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241(2011)02-0071-03

《辽史》卷一一五《西夏外纪》在叙述西夏的军队装备时说:

团练使上,帐、弓、矢各一,马五百疋,橐驼一,旗鼓五,枪、剑、棍棓、粆袋、雨毡、浑脱、锹钁、箭牌、铁笊篱各一;刺史以下,人各一驼,箭三百,毛幕一;余兵三人共一幕。

凭常识判断,这段叙述中有些地方不合常情——任何军队都不可能为一个将领配备五百匹马和五面旗鼓,却只配备一支箭。相应的内容又见随后成书的《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下》:

团练使以上,帐一、弓一、箭五百、马一、橐驼五,旗、鼓、枪、剑、棍棓、粆袋、披毡、浑脱、背索、锹鑺、斤斧、箭牌、铁爪篱各一。刺史以下,无帐无旗鼓,人各橐驼一、箭三百、幕梁一。兵三人同一幕梁。

据此可以认为《辽史》所记矢数与马数互舛,橐驼数与旗鼓数互舛,“团练使”下又脱“以”字。全文当以《宋史》近是。

本文的目的是从上述记载出发寻找并分析“团练使”、“刺史”与西夏官阶的对应关系。以目前掌握的资料看,《辽史》所说的“团练使”和“刺史”并不是党项词语的直接翻译,而是从西夏某个相应的官阶折合来的。

存世文献中能与《辽史》所述形成印证的是西夏法典《天盛律令》(1150)卷五中的一则条文,其中规定了不同级别官员配备的箭矢数量。这则条文里一共出现了十三个西夏官阶名号,其真正含义和语源我们至今还一无所知,通行的译本从字面用汉字勉强对译,不能称为真正的解读。①下面重新翻译条文最后的三句话,其中出现的官阶名号一律改用音译,以免对读者形成误导:

[自jar-w至ti-dow箭三百,

自giwir-wio至mjijr-kiej箭四百,

自wejr-b以上一律箭五百。] ③

参照箭矢数量不难看出,西夏《天盛律令》规定配备五百支箭的“”wejr-b对应于《辽史》的“团练使”,规定配备三百支箭的“”ti-dow对应于《辽史》的“刺史”。如同中原一样,西夏的官阶虽然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与担任的官职相配,但是其间总会保持大致的对当关系。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团练使和刺史在中原同领州郡,可是在西夏却为什么会表现出如此大的品级差别?

始置于隋唐的团练使是州郡的最高军事长官,五代和辽因袭了这个制度。如果有战事的话,团练使一般是出征部队的总指挥员,因此西夏《天盛律令》记载的军阶也以“”wejr-b为最高。我们迄今所见的西夏文献里没有出现“团练使”这个词,“”wejr-b依字面翻译是“茂寻”(茂盛-寻找),其实际含义不得而知。这个词在文献中相当少见,比较著名的一例出现在西夏《官阶封号表》残卷的“下品”部分。④按照西夏“上次中下末六七……”的品级推算,“”应该相当于四品官,恰与当时中原团练使的品级一样。

与资料短缺的“”wejr-b相比,“”ti-dow值得略加讨论。这个词的读音可以勘同中原史书里的番官名号“丁努”,⑤是西夏某个官阶的党项语称呼。《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八有奉旨奠慰宋神宗之丧的“丁努嵬名谟铎”。⑥“”ti-dow位列西夏《官阶封号表》的“六品”之首,⑦依字面翻译是“拒邪”(抗拒-邪恶),这个词多见于《天盛律令》,在西夏法典提到的所有官阶里属于中等偏上。可是我们知道,按照唐朝的惯例,作为州郡最高行政长官的“刺史”至少位列四品,而位列“六品”的应该是县令。结合《辽史·西夏外纪》的记载我们不妨设想,西夏的“”ti-dow这个官阶实际上既可以授给州长官也可以授给县长官,也就是说,州和县两个建制在西夏似乎并不像在中原那样有明确的等级区分。

西夏文献里有一个与“”(刺史)密切相关的词——“”(城主)。《天盛律令》卷十里同时提到了“”(刺史)和“”(城主),表面看来其执掌大致可分,即刺史掌管府或军而城主掌管县或堡寨,但作为州郡的行政长官时,二者的界限却变得模糊起来了。例如同为州长官,西夏规定在瓜州设刺史而在甘州设城主:同为郡长官,西夏规定在五原郡设刺史而在灵武郡设城主。⑧进一步观察还可以发现,西夏的城主可以领州郡,但刺史却从来不见领县。

”(刺史)和“”(城主)在具体执掌上出现矛盾,这肯定是由两个词语的来源不同所造成的。我们已经知道,“”读作tsh-i,自然是汉语“刺史”的音译。“”(we-dzju)的字面意思是“城主”,⑨相应的汉文“城主”一词屡见于敦煌、吐鲁番出土文献,为西域地方军政长官特有的称号。⑩最近我们知道,“城主”最初本是吐蕃官名“节儿”(rtse-rje)的意译,(11)在藏语中指“一寨之主、一城一地的守官”。(12)那么问题的答案至此就很清楚——西夏分别从汉语和藏语里各借入了一个职官名词,并且保持了它们各自的初始含义,“”仍然像中原的刺史那样执掌州郡而不执掌县镇堡寨,“仍然像吐蕃的“节儿”那样在执掌县镇堡寨的同时也执掌“州郡”。在历史上,吐蕃并不像中原那样视县和州为不同级别的建制,西夏也像吐蕃那样没有对二者加以严格区分,当时存在一些带有“州”、“郡”、“县”等字样的地名,只不过是沿用古来的习惯而已,并不意味着县一定是州或郡的下级单位,甚至某些州郡还有可能比县的级别更低。在《天盛律令》规定的西夏政府机构等级中,“华阳县”和“治源县”被列为“中等司”,而“灵武郡”和“银州”却被列为“下等司”,“夏州”和“绥州”却被列为“末等司”,可以作为这一事实的证明。(13)

当然,西夏法典中交替使用“刺史”和“城主”的内在原因我们还不十分清楚,感觉上似乎与官员所在地区的民族文化氛围有关。也就是说,汉文化主导地区的行政长官称为“刺史”,党项文化主导地区的行政长官称为“城主”。《天盛律令》颁布的时候正值西夏政府大力倡导中原汉文化之际,所以由中央政府新任命的州郡以及监军司的最高行政官员一概称为“刺史”。

“刺史”和“城主”在西夏政府制度中的并存大概也使境内的党项人感到困惑,事实上这两个官职称谓在一部分党项民众的日常生活中被一概理解成了吐蕃的“节儿”(rtse-rje)——西夏译本《贞观政要》就把汉文原本中所有的“刺史”都译成了“”(城主)。(14)例如“教戒太子诸王第十一”里面有一句话是“贞观中,皇子年小者多授以都督、刺史”,西夏本译作:

(15)

[贞观年中,皇子之年小者多使为都督、城主。]

唐时的“刺史”相当于汉魏六朝的“太守”,所以西夏译本《类林》把汉魏六朝文献中所有的“太守”也都译成了“”(城主)。例如卷四“清吏篇”里面有一句话是“邓攸为吴郡太守”,西夏本译作:

(16)

[邓攸为吴郡城主。]

这两则译例表明,那时的大多数党项臣民只知道流行于丝绸之路沿线的“城主”,并不知道中原的“刺史”为何物。(17)换句话说,“刺史”这个词是在“城主”之后很久才进入党项语的。

尽管西夏人习惯把中原文献中的“刺史”或者“太守”翻译成“城主”,但城主在当地却多见领县而少见领州郡,例如《天盛律令》规定在“下等司”的29个部门设有城主,其中名称带“州”或“郡”的只有3个,而带“县”或“城”的则有12个,其余的则是比县还小的堡寨之类。(18)由此我们可以想定,城主在西夏实际上更多地相当于县令以下的小官,与中原的刺史并不形成实质的对等。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辽史·西夏外纪》里的那段记载可见,按照中原惯例,刺史的官阶不会比团练使低出很多,但其箭矢配备的数量表明二者在西夏存在较大的品级差别,这显然是因为《辽史》的“刺史”是从党项语的“”(城主)折合来的,而元代史官并不知道,这个词在当初的党项人心目中一般仅用以指县令,而很少用来指刺史之类的州郡行政长官。

注释:

①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西夏天盛律令》(北京: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24页)把相关的文字译作:“依官阶高低箭数:十乘起至胜监,箭五十枝;暗监起至戏监,箭百枝;头主起至柱趣,箭百五十枝;语抵起至真舍,箭二百枝;调伏起至拒邪,箭三百枝;涨围起至盛习,箭四百枝;茂寻以上,一律箭五百枝。”

②④⑦俄罗斯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上海古籍出版社编:《俄藏黑水城文献》第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21页,第366页,第366页。

③本文的西夏字注音主要参照李范文:《夏汉字典》(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转引的龚煌城拟音。

⑤史金波:《西夏的职官制度》,《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丁努”原作“丁弩”,可能是录自吴广成《西夏书事》卷20。

⑥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影印浙江书局本,第3301页。“丁努”在《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下》讹作“丁挐”。

⑧《俄藏黑水城文献》第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22、223页。译文参见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西夏天盛律令》,北京: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249、251页。

⑨这个词在西夏字书《番汉合时掌中珠》里译作“州主”,参见黄振华、聂鸿音、史金波整理《番汉合时掌中珠》,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58页。

⑩徐畅:《敦煌吐鲁番出土文献所见唐代城主新议》,《西域研究》2008年第1期。

(11)孙伯君:《西夏文献中的“城主”》,《敦煌学辑刊》2008年第3期。

(12)王尧:《敦煌吐蕃官号“节儿”考》,《民族语文》1989年第4期。

(13)史金波等:《西夏天盛律令》,第244-245页。当时位于西夏和女真交界处的夏州和绥州不知是否真正属于西夏领地,如果事实上不属西夏,那么这也许可以解释《天盛律令》为什么把他们列为“末等司”。

(14)聂鸿音:《西夏本〈贞观政要〉译证》,《文津学志》第一辑,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

(15)俄罗斯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上海古籍出版社编:《俄藏黑水城文献》第1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35页。

(16)史金波、黄振华、聂鸿音:《类林研究》,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7页。

(17)《东都事略》卷127《西夏传》载宋太宗以西夏太祖继迁为银州刺史,但我们不清楚这个“刺史”在当时的党项语里是称为tsh-i(刺史)还是称为we-dzju(城主),也不清楚以继迁为首的党项人是否承认这个封赠。

(18)史金波等:《西夏天盛律令》(第251页)将相关的文字译作:“二十三种地边城司一城主、一通判、一城观、一行主等四人:永便、孤山、魅拒、西宁、边净、末监、胜全、信同、应建、争止、甘州、龙州、远摄、合乐、真武县、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折昌城、开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一司西院城司一城主、一同判、一城守。五种郡县一律二城主、二通判、二经判: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这里面的地名有不少都是据西夏字面勉强对译的,并不知其实际所指,但是建制还是可以大致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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