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社会论文,当代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社会垂直结构的变迁
社会垂直结构是指人们依照等级参数所表示的那些属性而形成的位置分布。与水平结构不同,这种分布将人们区分为地位不同的各个等级。社会垂直结构也是由许多子结构复合而成的,其中每一种子结构也都是围绕着一种等级参数而形成。对社会垂直结构变迁状况的描述,也只有通过对组成它的那些子结构及其相互关系的变迁状况的描述来完成。按照现有的资料和国际学术界的通例,我们下面选取财产、权力、收入、教育、声望、年龄等6个等级参数,对当代中国大陆社会垂直结构的变迁状况作一概要性描述。
(一)财产分层结构的变迁
本文中的“财产”一词主要是指生产性物质资源。财产分层指的是人们依照对生产性物质资源的占有数量之不同而形成的地位等级序列。在当代中国大陆,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绝大部分生产性物质资源都归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人员”始终是最大的财产占有集团。但即使是在全民所有制鼎盛时期(如70年代),全民所有制单位也没有百分之百地垄断全社会所有的生产性物质资源,也仍有比例不少的一部分生产性物质资源是为实行其它产权形式的社会集团所占有。因此,尽管私有财产(主要指生产资料)在大陆长期受到压抑并曾一度几乎被消灭,但由于始终存在着不同的产权类型,财产分层仍然一直是大陆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们以表格形式(见表12)来简略地勾勒一下1952年以来中国大陆财产分层结构的变化情况。由于我国没有关于历年各财产阶层对资产占有的直接数据资料,我们以各财产阶层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比例来代替各财产阶层对社会总资产的占有比例(但表中1986年各阶层的财产比重数字则取自于有关部门关于当年各财产阶层对全国固定资产总额占有比重的估算数)。
表12 财产分层结构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2);何建章主编《中国社会指标理论与实践》,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版,第164页。财产不平等系数即财产分配基尼系数(以下各类不平等系数也均为各类基尼系数)。序位则按财产比重/人数比重数字的大小排列。
从表12中可以看到,1952年我国财产分层结构中至少包括5个大阶层或9个小阶层,其中人数最多的阶层是农村个体所有者(主要是个体农民)阶层,其次是农村集体所有者,人数最少的是私营企业主阶层。但从人均占有财产数量的情况来看,人均占有财产数量最多的阶层则是私营企业主阶层,其次是全民所有者阶层,最少的是私营企业雇员阶层。随着后来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展开和完成,这些阶层中有一大部分都渐趋缩减直至完全消亡。到1978年,全社会仅剩下全民所有者、城镇集体所有者、农村集体所有者和城镇个体所有者4个财产占有者阶层。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农村集体所有者阶层,其次是全民所有者阶层和城镇集体所有者阶层,城镇个体所有者阶层虽然尚未完全消失但人数已减少到一个微乎其微的比例。但从人均占有财产的数量来看,城镇个体所有者阶层却是排在首位,依次则是全民所有者阶层和城乡集体所有者阶层。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使所有制结构重新趋于多样化,财产分层结构也重新复杂起来,财产占有者阶层的数目也日趋增多。到1986年,财产占有者阶层已恢复到10个之多。其中人数最多的阶层是家庭承包农民阶层,其次是全民所有者阶层,最少的是私营企业主阶层。按人均财产占有数量排列则最多的是私营企业主阶层,其次是全民所有者阶层,最少的是私营企业雇员阶层。与1952年相比,许多曾经消亡或接近消亡的财产占有者阶层(如私营企业主)又重新产生出来,只不过在人数比重和财产比重上尚未恢复到1952年的水平而已。但可预计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展开,它们的人数比重与财产比重都将会进一步上升。
从财产占有的平等程度方面看,我国自1952年以来的财产不平等系数也经历了一个马蹄形的变化:1978年以前渐趋上升,以后则大幅下降,1978年则为最高值(即不平等程度最大)。这与1978年以前财产逐渐向国家(全民所有者阶层之代理人)集中、之后又逐渐从国家有所分散的趋势似乎一致。至于财产不平等状况的今后趋势,则取决于各阶层在人数比重与财产比重方面的未来消长情况,目前难于预测(有资料表明1987年财产不平等系数又上升至0.6左右)。
(二)收入分层结构的变迁
财产占有与收入分配是两种不同的等级参数。前者是指对投资品的占用情况,后者则是指对产出品的获取情况。财产占有相同者其收入状况可以不同;反之,收入状况相同者其财产占有状况也可以不同。与财产占有方面的差异一样,收入方面的差别也会导致人们社会行为方面的差别。因此有必要单独考察收入分化造成的分层结构。遗憾的是,我们既找不到我国有关这方面的直接资料,也得不到1952年以来这方面全面的间接资料。现有的各种零碎的间接资料可以使我们通过一定的整理、计算工作得出1981年至1991年间这方面的具体情况(详见表13)。
表13 收入分层结构的变化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4-1991各年中关于城乡家庭情况的调配查数据;刘晓东、卢青《中国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实证分析》,《北京大学学报》1991年第6期,第20页。
表13中的资料表明自1981年(即改革)以来我国收入方面的分层结构有所变化,但变化幅度总的来说还不是很大。变化的总方向是各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阶层与中下等收入阶层的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日趋下降,高收入阶层之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则趋于上升,中等占中上等收入阶层的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则有升有降;高、低两极之间的收入差异以及整个社会的收入不平等程度处于不断扩大之中。但这些变化的幅度都还不大,收入不平等系数只扩大了15%左右,其绝对值也还处于低度不平等范围,没有超出联合国有关组织颁布的基尼系数合理化标准(0.3<G<0.4)之外。这些资料表明,中国大陆的改革至少在目前尚未造成较严重的收入不均问题。至于将来会怎么样则较难预测。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收入分配格局的控制能力。随着改革的深化,收入差距可能会继续扩大,收入不平等程度会进一步提高,但如果政府调控得力,这种扩大和提高都可能继续保持在适当(或合理)范围之内;反之则不然。
(三)权力分层结构的变迁
权力是最重要的等级参数之一,由权力差异造成的社会分化也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分化形式。本文使用的“权力”一词意指对社会资源配置及社会事务进程的直接控制或影响能力。它可以从对人力资源、财政资源、事务决策的控制幅度与程度(即人权、财权、事权)三方面加以综合测量。按照这种定义及测量方法,根据现有的有关资料,我们可以得到我国1982与1990年两个年份上权力分层结构的大致数据如下:
表14 权力分层结构的变化
说明:①人数比重据1982、1990年两次人口普查资料中有关数字计算出。
②人权比重计算公式为:某类权力主体所拥有人权比重=该类权力主体所控制的劳动力人数/全社会各级各类权力主体所控制的劳动力人数总和(注意该式分母数字与全社会劳动力系数不是一回事)。
③财权比重计算公式为:某类权力主体所拥有财权比重=该类权力主体所控制的国民收入使用额/全社会国民收入使用总额。
④事权比重计算公式为:某类权力主体所拥有财权比重=该类权力主体所直接控制的机构劳动力人数/全社会劳动力总人数×该类权力主体对直接控制机构事物的控制程度系数〔控制程度系数系根据有关资料估计得出(在0-1之间取值)〕。
⑤总计为人权比重、财权比重、事权比重3项之平均值。上述3种权力比重计算资料除控制程度系数外均由《中国统计年鉴》中直接或间接(通过推算)取得。
表14中依现有资料将我国就业人口划分为各级各类负责官员和普通群众两大权力阶层,其中又将前者划分为3个亚阶层。表中的数据表明,从1982年到1990年间,我国的权力分层结构是朝着权力上层的人数比重上升但权力比重却下降,权力下层的人数比重下降但权力比重则上升的趋势变化的。而且,从权力比重(尤其是其中的事权比重)方面来说,越是居上的权力阶层其下降幅度就越大。与1982年相比,1990年社会权力的分配更加分散,权力不平等程度有所缩小。这和人们对近10年来我国权力分配状况变化趋势方面的感觉是一致的。而造成这种变化态势的基本原因即是1978年以来的社会体制改革。可以预计,由于我国改革以前的权力过于集中,权力分散的过程并不会在目前终止下来。随着社会经济体制进一步朝着市场化方向演进,我国的权力分层结构还会继续按照上述趋势变动下去。
(四)教育分层结构的变迁
受教育年限方面的差异,是将人们分化为不同地位群体的另一重要参数。如果把“文化大革命”期间对教育事业的冲击与破坏当作一个特例撇开不看的话,那么总的来说自1952年以来我国政府还是十分重视教育发展和教育普及事业的。我国教育事业费的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国家财政支出增长速度(1953~1988年教育事业费年均增长10.03%,同期国家财政支出年均增长7.89%),教育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也不断上升(1952~1956年间为5~6%,1981~1988年间则升到9~10%左右),受到各种正规教育的总人数占人口总数的比重也从1952年的11.48%上升到1989年的71.13%,人均受教育年限则从1952年的0.45年提高到1989年中的5.09年。从社会结构方面来看,这些成就的最终结果是导致了我国教育分层结构不断朝着更加平等化的方向演变。具体情况见下表数据:
表15 教育分层结构的变化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历年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人数用累积法推算得出。具体推算方法可参阅泰宝庭著《教育与经济增长》,江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各级文化程度上均受教育年限为:大学毕业生16年;大学在校生14年;高中毕业生12年;初中毕业生9年,中学在校生9年;小学毕业生6年,小学在校生3年。
从表15中可知,从1952年到1989年37年间,我国各种文化程度人口的总数有了很大增长,其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1.48%提高到70.87%。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是中学文化程度人口,往下依次是大学文化程度人口和小学文化程度人口。文盲与半文盲人口数量则大幅下降。从受教育年限比重上看,增长幅度最大的也是中学文化程度人口,其次是大学文化程度人口,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则在1985年前持续下降、1985年后才略有回升。中学文化程度人口在人数比重与受教育年限比重两个方面的优先增长,使得整个社会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不断分散,教育不平等系数日趋降低。随着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年限的进一步延长,我国教育分层结构也可望进一步朝着更趋平等化的方向变化。
(五)年龄分层结构的变迁
年龄代表了一定的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积累,年龄越大意味着这种积累越多。年龄由此成为使人们产生地位分化的另一等级参数。在传统社会这种分化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这种分化的重要性已大大降低,但仍然具有一定的意义。根据我国的人口普查或统计资料,可以得到1952年以来几个主要年份上社会年龄分层结构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表16 年龄分层结构的变化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社会统计资料》(1985)、《中国1990年人口普查10%抽样资料》有关数据计算得出。
依表16中资料可以把我国年龄分层结构的变动过程划分为两大阶段。1952~1964年为前一阶段。这一阶段我国年龄分层结构变动的基本态势是朝着少年化的方向发展。无论是从人数比重还是从年龄数比重方面看,少年人口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其它3个阶层这两方面的数据基本上都呈下降趋势(唯有青年人口的年龄数比重稍有增加是个例外)。由于人均年龄小的少年人口比重大幅增加,社会的年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朝中老年人口集中(即中老年人口的人均年龄比重数据大),社会的年龄不平等系数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1964年以后至1990年则属另一阶段。与前一阶段相比,这一阶段我国年龄分层结构的变动态势发生了逆转,从原来朝少年化方向发展逐渐转向朝老龄化方向发展。少年人口阶层无论是在人数比重还是年龄数比重方面都大幅度下降,其他3个阶层这两方面数字则基本上都呈上升态势(也有一个例外即中年人口的人数比重与年龄数比重在1964~1982年间略有下降),而其中上升幅度最大的是老年人口阶层。由于少年人口比重减少,其他人口增加,社会的平均年龄提高,年龄资源不断有所分散,整个社会的年龄不平等系数也日趋降低。七八十年代以后中国年龄分层结构的这种老龄化趋势,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政府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生育率不断降低导致少年人口比重日跌;二是经济增长使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导致老年人口比重渐长。这两个因素在今后几十年内仍会持续存在,因此可以预计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年龄分层结构仍会进一步朝着老龄化方向继续演变(有人预测到本世纪末中国大陆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到2010年65岁以上人口比重将达11%,到2040年则将升至19.1%。见刘佩航《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国人口资料手册》,1988年,第357页)。
(六)声望分层结构的变迁
自韦伯以来,声望作为影响人们地位分化的重要等级参数之一一直受到社会学家们的重视。通过调查研究,社会学家们发现各国的职业声望高低评价非常接近,相关系数平均为0.79,表明现代社会的职业声望结构基本不随时间、地点的变动而变动,具有相当的恒定性。当然,职业声望在时间序列和地点上的恒定性是相对而言的,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声望结构在细节上是有所变动的。
依据蒋来文等人(1990年在北京、广州两地)、洪彪等人(1985年在北京)的调查资料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国职业人口分布的有关统计数字,我们将我国1982至1990年间职业声望结构的变化情况整理成表17。
从表17可以看到,80年代前后两个时点上的声望排序是完全相同的,即专业技术人员始终处于首位,农林牧渔劳动者则始终处于末位,其它各职业群体之间的声望等级序列也一直未变,这说明我国的职业声望结构从总体上看确实没有变化,但是,各职业群体的声望评分分值却发生了变化。与80年代初相比,各职业群体的声望分值都有所提高,但提高的幅度不尽相同,办事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商业工作人员的职业声望分值提高得最快,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声望分值增加最少。由于较低阶层职业声望分值的提高幅度大于较高阶层职业声望分值的提高幅度,使得整个社会职业声望分值的极差和各职业群体声望分值间的差距都缩小了。这一方面表明人们心目中职业声望等级差别的程度已大大降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改革以来知识职业阶层地位相对下降的现实问题。除此之外,自1982年到1990年,各职业群体的人数比重也有所变化。由于各职业群体的人数、声望分值和就业人口总数的变化,各职业群体的声望比重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动。其中各类专业人员、各类负责人和生产、运输工人及有关人员的声望比重有所下降,办事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商业工作人员的声望比重则略有上升。这些变化的总体效果,是使整个社会声望方面不平等的程度有所降低,其不平等系数由1982年的0.8367下降为1990年的0.8140。由于上述声望结构的变动态势(知识职业阶层声望、地位相对下降,办事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商业工作人员声望、地位迅速上升等)属于我国社会结构转换过程当中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因此它能否持续下去是值得怀疑的。从长远来看,随着结构调整的继续进行,知识职业阶层的声望地位必将会重归上升。
表17 声望分层结构的变化
说明:①本表中的职业分类系依中国大陆历次人口普查中的大分类标准而定,比各个声望量表中的职业分类要粗。因此,本表中各职业类型的声望评分分值也是将原声望量表中属于同一大类的有关职业类型合并后,对它们的声望分值加以平均后的结果。其中1982年的声望评分取自洪彪的声望量表,1990年的声望评分取自蒋来文的声望量表。
②声望比重的具体函义是各职业类型作为各个地位群体其所拥有的声望资源在社会全部声望资源中所占的比例。某一职业类型所拥有的声望资源等于该职业类型的声望分值乘以就业人口总数减去该职业类型及声望评分高于其的那些职业类型人口数之差的积;各职业类型拥有的声望资源之和即为社会全部声望资料数。
(七)垂直结构整体的变迁
以上我们根据目前可以找到的各种有关资料,对1952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垂直结构中6个基本子结构的变化情况作了一个粗略的描述。从这些描述我们可以看到,自改革开放以来,除了收入方面的差距有所扩大、收入不平等的程度有所提高以外,我国社会其它几个分层子结构中的地位差别均有所缩小,地位不平等程度均有所降低。但是,从社会垂直结构总体上看,其变化的方向与程度则到底如何呢?
彼·布劳指出,与水平分化一样,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其垂直分化的水平也不仅取决于社会垂直结构内部各个子结构的分化状况,而且也取决于这些子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内部各垂直子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也主要采取结构重叠与结构交叉两种基本方式。与水平分化不同的是,社会整体的垂直分化(即不平等)程度不是与各垂直子结构之间的交叉程度,而是与其重叠程度成正比,即各垂直子结构之间的重叠程度越高(相关系数越大),社会整体的垂直分化即不平等程度就越大;反之,则越小。
因此,要测度中国当前社会整体垂直分化程度(或不平等程度)的变化状况,也必须对其内部各个垂直子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变化状况作一简略考察。依据可得到的有关资料,我们对1982年、1990年两个年份上我国上述6种垂直结构之间的相关强度进行了大致的计算,具体结果详见以下两表:
从表18、表19两表可以看到,中国当前社会各个垂直子结构之间的相关强度还是较高的。从时间序列上看,自1982年至1990年间,部分子结构(或等级参数)之间的相关系数变动较大。其中收入与教育、年龄、权力、声望4种分层结构之间的相关系数均有明显降低(这表明这几类资源的分配趋于分散化);权力与教育的相关系数有所提高、与年龄的相关系数则有所降低(这是实行干部知识化、年轻化的结果);教育与年龄、声望的相关系数均有所提高;其它等级参数间的相关系数则基本未变。整个垂直结构内部的总体平均相关系数则略有降低,从1982年的0.5183降至1990年的0.5020,下降了3.15%。
根据1982和1990年两个年份上社会各种垂直结构之间的总体平均相关系数,以及这两个年份上各种垂直子结构的不平等系数,我们便可以计算出这两个年份上我国社会整体的复合不平等程度。具体计算方法和步骤是:(1)以某年社会垂直子结构之间的总体平均相关系数乘以该年各种垂直子结构的不平等系数,再将其积加以平均;(2)以各垂直子结构的不平等系数分别减去其与总体平均相关系数之积,再将所得之差相乘;(3)以步骤(1)所得之结果与步骤(2)所得之结果相加,便得到该年社会整体的复合不平等系数。依此方法和步骤,我们计算出1982和1990年两个年份上中国社会整体的复合不平等系数分别是0.2949和0.2573。与1982年相比,1990年中国社会整体的复合不平等系数降低了大约12.75%。这表明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总体不平等程度确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三、水平结构与垂直结构的相互关系
社会结构作为一个整体是由水平结构和垂直结构两个方面复合而成的,二者之间主要通过双方内部各个子结构之间的结合而结合起来。双方内部各子结构之间的结合也主要采取两种基本方式,即相关或无相关。当某一水平子结构与某一垂直子结构之间完全无关时,两种子结构便各自完全独立、互不重叠。此时该垂直子结构中的各地位群体(如收入子结构中的高收入阶层、中等收入阶层、低收入阶层)以同等比例均匀地分布在该水平子结构中的各类别群体(如城乡子结构中的城市人口,乡村人口)当中(即各收入阶层在城市人口与乡村人口中的比重相同)。该水平子结构中的各类别群体之间从该垂直子结构中的各地位群体赖以形成的那种等级参数(如上例中的收入)上看并不产生差别。它们之间仅仅只有类属上的差别,而没有等级地位上的差别。反之,当某一水平子结构与某一垂直子结构之间全相关时,两种子结构便完全合并、相互叠合。此时该垂直子结构中的各地位群体(如富人、穷人)均以百分之百的比例分别集中在该水平结构的各类别群体(如城市人口,乡村人口)中(城市人口同时就是富裕人口、乡村人口同时就是贫困人口,城乡之别同时也就成了贫富之别)。该水平结构中的各类别群体之间在与其相关的那种等级参数上便产生了差别,这些类别群体同与其相关的那些地位群体便合为一体。当某一水平子结构与某一垂直子结构之间部分相关时,两种子结构便部分重叠。此时该垂直子结构中的各地位群体以不同的比例不均匀地分布在与其相关的那个水平子结构的各类别群体之间。这些类别群体从与其相关的那种等级参数方面看便也出现了差别。从水平结构整体与垂直结构整体之间看,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的只是两类结构中各子结构间的部分相关,即部分水平子结构与部分垂直子结构之间相关(部分相关或全相关),部分水平子结构与部分垂直子结构之间无相关。此时存在相关的那两类子结构之间便发生重叠(部分重叠或完全重叠),部分类别群体在某些等级参数上便也产生了差别。水平结构整体与垂直结构整体因此呈现为部分叠合状态,水平结构便不再是纯粹的水平结构了。由此可见,水平结构与垂直结构之间相互关系的状况对于整个社会结构的状况具有重要影响。了解它们之间关系的变化状况对了解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遗憾的是,由于所需数据资料严重缺乏,我们无法对当代中国大陆社会水平结构与垂直结构之间的相关状况进行直接的定量考察。但根据现有的资料,我们可以对1982年以来中国大陆社会水平结构与垂直结构之间相关性的有无作出肯定的判断,并对部分类别群体(如行业群体、职业群体、性别群体等)因水平结构与垂直结构之间存在相关而产生的某些等级参数(如收入、权力、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差别及其变化情况作出大致的描述和分析。
某种类别群体(如行业群体)之间在某个等级参数(如收入)方面的差别,可以通过这些群体在该等级参数方面的平均值(如各行业的平均收入)上的极差、标准差或离散系数来加以衡量,其中以离散系数更为恰当(尤其是当需要对这些差别进行历史比较时)。表20、表21两表分别显示了1982年和1990年两个年份上中国大陆社会部分类别群体之间在部分等级参数方面的平均值上的离散系数。
表20 1982年部分类别群体在某些地位参数上的差距(离散系数)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中国人口普查资料中的有关数据计算而成。其中“平均”一项为各列数字的等权平均值。
表21 1990年部分类别群体在某些地位参数上的差距(离散系数)
资料来源:同上。
如前所述,当某一水平子结构与某一垂直子结构之间无相关(即相关系数为零)时,该水平子结构中的各类别群体之间在该垂直子结构中的各地位群体赖以形成的那种等级参数方面并不出现差别;而一旦某一水平子结构与某一垂直子结构有了相关性(不管是全相关还是部分相关)时,该水平子结构中的各类别群体之间在与其相关的垂直子结构由以形成的那种等级参数方面就必定会出现差别。由此可以得出推论:只有当某水平子结构中的各类别群体之间在某种等级参数方面不存在差别(离差系数为零)时,该水平子结构同以这种等级参数为轴心而形成的垂直子结构之间才处于无相关状态;而只要某水平子结构中的各类别群体之间在某种等级参数方面存在着差别(离差系数大于零),就意味着该水平子结构同以这种等级参数为轴心而形成的垂直子结构之间有着相关性。从表20、表21两个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因资料不足无从确定数字而被迫划去的那些方格以外,其它方格中的数字(分别表示各种类别群体在各种等级参数方面的平均值的离差系数)均大于零,这表明相交于这些方格的各水平子结构与垂直子结构之间是有相关性的。只是仅仅根据表中的这些离差系数数值,我们无从判断那些水平子结构与垂直子结构之间相关程度的高低及其变化状况而已。不过根据这些数字我们可以对1982年以来中国大陆社会诸种主要类别群体因水平结构和垂直结构之间存在相关而产生的地位差别及其变化状况从两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1.纵向的比较分析
根据表20、表21两个表格各列中的相应数据,我们可以对各水平子结构(如职业结构、行业结构)内部类别群体之间在诸等级参数方面的差别进行纵向的历史比较分析。
(1)各种所有制群体之间的地位差别。上述两表所示所有制群体间的地位差别仅有收入方面一项,其它方面因资料所限无从考究。从收入方面看,与1982年相比,1990年各所有制群体间的差别有所扩大,离散系数从0.0758上升到0.1239,增加了63.46%。
(2)各职业群体之间的地位差别。表中所列有4个方面,其中差别最大的无论在1982年还是1990年都是权力方面,最小的是年龄方面。但与1982年相比,1990年各职业群体间在有据可查的4个方面的地位差别均有缩小。其中缩小幅度最大的是年龄差别,约为74%;幅度最小的是教育水平上的差别,约为15%。4个方面差别的加权平均值则从1.6542下降为1.2944,减少了21.75%(注意这里的分析均未把职业群体在收入方面的差别考虑在内)。
(3)各行业之间的地位差别。表中所列也包括了4个方面。其中差别最大的无论在1982年还是1990年也均是在权力分配方面,差别最小的在1982年为收入方面,1990年则为年龄方面。与1982年相比,1990年各行业之间在收入和教育水平两方面的地位差别有所扩大,其中收入差别扩大了34.6%,教育水平上的差别则只扩大了1.9%;权力和年龄方面的差别则有所缩小,前者编小了19%,后者缩小了83%。4个方面的加权平均值则下降了20%。
(4)地域之间的地位差别。此处的地域仍指省、自治区和中央直辖市。其相互之间可考的差别主要为收入与教育水平两个方面。其中无论是1982年还是1990年,教育水平方面的差别都大于收入方面的差别。与1982年相比,1990年各地之间收入上的差别有较大扩大(扩大幅度约为157.5%),教育水平上的差别却有所缩小(幅度为2.9%)。两者的加权平均值则上升了39%。
(5)城乡之间的地位差别。这是人们最多提起的社会差别之一,但人们通常仅是从收入方面来分析它。上述表格则从4个方面展示了大陆城乡之间的地位差别。从表中数据看,大陆城乡之间最大的差别无论在1982年还是在1990年都是在权力分配方面,收入差别是居其后的方面。与1982年相比,1990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别却有所上升(幅度为19%),其它方面的差别则都有所下降,其中幅度最大的为教育水平上的差别(为29.5%)。4个方面的加权平均值则下降了约10%。
(6)性别群体之间的地位差别。可考的方面有3个,其中差别最大的无论1982年还是1990年也为权力分配方面,最小的则为年龄方面。与1982年相比,1990年两性之间在权力与教育水平上的差别均有缩小(其中教育水平上的差别缩小幅度更大),年龄之间的差别却有所扩大(主要是由于女性的平均年龄增长较快所致)。3个方面的加权平均值则下降了15.45%。
(7)各民族之间的地位差别。这里仅把各民族划分为汉族与少数民族两大群体,可考的地位差别也仅有权力和教育水平两个方面。从表中数据可见,大陆汉族与少数民族在这两方面的差别都是很小的。但与1982年相比,1990年二者在权力分配方面的差别略有扩大,在教育水平上的差别则进一步有所缩小。两方面差别的加权平均值则略有增加。
总起来看,与1982年相比,1990年所有制群体之间与各地区之间的综合地位差别有一定程度的扩大,汉、少两大民族群体间的综合地位差别略有扩大,其它各种水平子结构(职业、行业、城乡、性别)内部各群体间的综合地位差别则有一定程度的缩小。整个社会各种类别群体之间有据可考的诸方面差别的加权平均值则下降了大约14.5%。
2.横向的比较分析
根据两个表格各行中的相应数据,我们可以对各水平子结构内部群体之间地位差别方面的状况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
(1)从各水平子结构内部群体间在收入方面的差别上看,就表中所列的4种类别群体(所有制、行业、地域、城乡)而言,无论1982年还是1990年都以城乡之间为最大,其离散系数均为其它三者的几倍。最小的差别1982年为地域之间,1990年则为行业之间。但与1982年相比,无论何种水平子结构,其内部群体间的收入差别到1990年都有所扩大。其中扩大幅度最大的是地区之间,为157.5%;幅度最小的是城乡之间,仅为19%。因此,相对而言,城乡间的收入差别尽管仍是4种水平子结构内部群体间收入差别中最大者,但其重要性则显然减小了。
(2)从各水平子结构内部群体间在权力分配方面的差别上看,表中所列5个水平子结构当中差别最大者无论1982年还是1990年始终是职业子结构(即各职业之间),其后依次是行业、城乡、性别、民族诸子结构,以民族间差别为最小。但与1982年相比,1990年除了民族间的权力差别略有扩大外,其余4个水平子结构内部群体间的权力差别均有所缩小,且缩小幅度也大致相同,均在14~19%之间。
(3)从各水平子结构内部群体间在受教育程度方面的差别上看,表中所列6个水平子结构中差别最大者1982年和1990年均为职业之间,最小者为民族之间。与1982年相比,1990年除了各行业之间受教育程度上的差别略有扩大以外,其余5个水平子结构内部群体间受教育程度上的差别均有缩小,其中缩小幅度最大者为城乡之间和两性之间(均为30%左右),下降幅度最小者为地区之间和民族之间(均为3%左右)。
(4)从各水平子结构内部群体间在年龄方面的差别上看,表中所列4种水平子结构中差别最大者1982和1990年始终为职业子结构,其后依次为行业、城乡、性别子结构。与1982年相比,1990年4种子结构内部群体间的年龄差别都有缩小,其中缩小幅较大者为职业之间和行业之间,缩小幅度分别为73.3%和85.7%(这表明就业人口的年龄差距减小)。
声望差别仅有职业一个子结构的数据,无从作横向比较。各种地位差别的加权平均值,由于各水平子结构加权平均的项目数量和内容不同,也没有比较的意义。从上面4种地位差别方面的横向比较中看,收入差别最大者为城乡之间(注意由于资料限制未将职业等群体间的收入差别考虑在内),其它3种(权力、教育、年龄)差别最大者均为职业之间,民族间的差别在有数可比的两方面均为最小——无论1982年还是1990年都是如此。这表明与1982年相比,1990年大陆社会各水平子结构内部群体间地位差别本身的结构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1982年还是从1990年的资料上看,中国大陆社会的水平结构与垂直结构之间都是存在着相关性的。由于存在着相关性,二者在部分程度上重叠,使得水平结构中的各种类别群体之间在许多地位参数方面都产生了差别。从1982年到1990年,这些差别有的趋于扩大(如收入差别),有的趋于缩小(如教育、年龄等),但从总体上看则是趋于缩小。这可能是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的成果之一吧。
四、结语
本文从社会水平结构的变迁、垂直结构的变迁、水平结构与垂直结构之间相互关系的变迁3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方面对1952年以来(其中主要是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社会结构的变化状况作了一个简要的描述与分析。通过这个描述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近几十年来中国大陆社会结构变迁的基本路数。其中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社会结构的变化情况可以大致概括为以下3点:
1.社会各种水平分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各子结构异质性和社会整体异质性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2.社会在收入方面的垂直分化与不平等程度不断提高,其它方面的垂直分化与不平等程度则不断有所降低;社会整体的垂直分化与不平等程度则有较大幅度降低。
3.社会水平结构与垂直结构之间始终存在着相关性,水平结构中各种类别群体之间的地位差距有的趋于缩小,有的趋于扩大,但总体上看则是趋于缩小。
在未来的若干年内,中国大陆的社会结构还将经历显著的变化,其基本趋势与近十余年来已出现的趋势可能会有所不同。社会水平分化及异质性的程度仍将继续提高,而垂直分化及不平等程度降低的态势将有所遏止。当然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推断而已,正确与否,需以未来的事实加以检验。
限于篇幅,本文仅对当代中国大陆社会结构变迁的具体外显状态作了一种纯客观的描述与分析,而对社会结构形成、维持和变动的具体内在机制(即社会建构机制的变化)以及各种变迁的合理性、原因等问题未能论及,这部分工作只能留待以后有机会再做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