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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哲学界对“科学认识”和“社会认识”已进行了不少研究,而对“人文认识”的探讨则相形见“弱”。在时下重建人文精神的呼唤声中,在提高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时亦需提高人文素养的背景下,对“人文认识”也进行一番认识便显得不无必要。
一、“人文”与“人文认识”
“人文”,旧指诗书礼乐等文化现象,与以自然为对象的那些文明文化现象相对应,比如,它与“天文”就不同,《易·贲》中讲:“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在我们的汉语词汇中,人文也泛指人事,《后汉书·公孙瓒传论》里说:“舍诸天运,征乎人文。”此外,人文还与“人道”相通,而人道是与“天道”相对照的概念,指人事、为人之道或社会规范。《礼记·丧服小记》有这样一段话:“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易·谦》中则有如此的比较:“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
就“人文”一词所对应的西方文字来说,则有下面这样一些内涵:
首先是来源于拉丁词humanitas(人性、教养)的英文词humanity,其意思有四个:(1)人道或仁慈的性质或状态,慈爱或慷慨的行为或性情;(2)人性,人间的属性;(3)人文学(又称“人文学科”或“人文科学”)或人文学的研究,在最早,是在中世纪的“世俗学校”中开设的同基督教神学或经院哲学针锋相对的有关世俗文化方面的课程,它以人和自然为研究对象,其内容包括对古希腊罗马学术和语言、文学以及自然科学的研究,后来演变为仅指拉丁文、希腊文、古典文学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又产生了广义的人文学科,包括语言、文学、艺术、哲学、宗教、历史等等学科的研究;(4)人类。
其次,由humanity衍生的humanism其主要含义包括:(1)对人文学科的热衷,如对文学修养、美学修养的强调等;(2)人文主义,特指欧洲16—17世纪在思想文化领域中发生的对古典文学、个人主义精神和批判精神的复兴,以及对于具有文艺复兴特点的非宗教内容的强调,后来它逐渐演变为一种思想态度,即认为人和人的价值具有首要的意义,强调人对于自然界的优越性,以人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并扬弃偏狭的哲学传统、宗教教条和抽象推理,到了现代还产生出各种各样的思想体系;(3)人道,热衷于人类福利、对人关心;(4)博爱主义;(5)人本主义,它反对以神为本的旧观念,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用“人权”对抗“神权”这也是人文主义的立场,所以人文主义有时也被称作“人本主义”。
最后,当humanism有了“人本主义”含义时,便和德文的Amthropologismus(源于希腊文antropos和logos,意为关于人的学说)产生了联系,它也译作“人本学”,泛指任何以人为中心的学说,以区别于以神为中心的神本主义;在哲学上,通常指抽去人的具体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而把人仅仅看作是一种生物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而在现代哲学运动中特指与科学哲学相对立、否认科学理性的作用,强调人的非理性因素的哲学理论,在此意义上,它与“非理性主义”相通,成为与科学主义相对抗的现代人本主义,以区别于曾将科学容纳于其中的早期的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
综上所述不难见到“人文”一词其中的共识:作为“存在物”来说,它不是人之外的自然现象,而是人本身或与人有关的种种现象,即与“自然景观”相对应的“人文景观”。作为学问、知识来说,它是和科学相对应的,尤其是和自然科学不同,这从国外流行的知识与学科的分类中也能看得到,如在它的大学的文理学院中,通常将学科专业分为三大群: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这样,所谓人文学就不仅区别于自然科学(如物理学、化学、天文学……),还区别于以社会组织、结构、制度之类为对象的那些社会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等),而几乎只研究那些没有“刚性”的人文现象,这就与广义的科学区别开来,似乎与我们在汉语中通常将人文学科理解为“文科”,进而涵盖除“理、工、农、医”之外的一切学科有些差异。此外,我们常常将科学与艺术、科学与哲学、科学与文学等等对照起来,也有将科学未曾包容的人类知识部门归入人文学科之意。
基于“人文”的上述含义,我们不难界定:“人文认识”就是以人文现象为对象的认识,它广泛存在于有别于科学家的广大人文知识分子所从事的精神探索活动之中,种种人文知识和成就便是这种认识活动的结晶。
二、人文认识的特点
人文认识有着若干不同于其他认识的特点,这些特点尤其是在和科学认识的比较中显现出来的。
1.认识出发点上的以人为中心
我们知道,科学认识是以客观对象为轴心,以其观察和结论的“客观性”见长的,人文认识则有所不同,它处处体现着以人为中心的原则,人是它的出发点,也是它的归宿,离开人来谈论一切对于它来说都没有意义。人文认识本来就是以人为对象的,如果说它也需要尊重对象之实际的话,也就是“尊重人”的同义语。人文认识也有“如实性”的要求,这就是如实地记录下自己在观察社会体验人生时的种种感受。离开人的感受“纯客观”地谈论对象世界,不属于人文认识的范畴。因此,当科学认识力图避免“主观性”时,人文认识则容纳着这一特性,并以其作为价值的取舍标准之一。拿什么是“美”和“丑”来说,我们就是这样规定的:美是对那些使人在精神上得到怡悦和满足的自然、社会现象的感受和评价;丑是那些与美相反的、引起人们厌恶、愤怒、憎恨、不愉快的现象的感受和评价。甚至人对自己对象所施加的“歪曲”作用,往往也构成为人文认识力图把握的东西。人在这个世界留下的种种痕迹,才映现着人的本质力量和类群特征,舍弃和清除了它们,人文认识将无从进行,或变得毫无内容,没有生气。
所以,人文认识不象科学认识那样力图将“我”排除在观察的视界中,而是处处将“我”融入其中。人文认识所指向的本来就是由人主演的活剧,每一个人既是“观众”也是“演员”,因而当其观看发生在这个舞台上的“情节”时,“我”是融进于其中的,“我”无处不能看到自己的身影,并与“我”所观看的对象互相对话,交流和感应。人文视野中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而这些色彩是作为观察者的一个又一个的“我”赋予它的。一位学者讲得好:没有文学家,玫瑰根本不会变得那么可爱,也不会变得那么可怕。在艺术观察中,“观看完全是一种强行给现实赋予形状和意义的主观行为。”“当原始经验材料被看作是一团无规则排列的刺激物时,观看就能按照自己的喜好随意地对它进行排列和处理。”[①]
人文认识将人自己融入其中,从而具有了人格化的特征。从人文认识的成果中,常常可以见到创作者的品性。诚如孟子所问:“颂其诗,谈其节,不知其人,可乎?”歌德则说:“一个作家的风格是他内心生活的准确标志。所以一个人想写出明白的风格,他首先就要心里明白;如果想要写出雄伟的风格,他首先就要有雄伟的人格。”[②]人文认识的过程,就是那些专属于人的特性得以开掘和显示的过程,它展现着人的内心世界及其外间世界的交相辉映。
2.认识对象的“虚实结合”
任何科学认识,首先必须确信的是自己认识对象的实在性,只有真实存在着某种对象,才能围绕它展开科学的认识活动。
然而在人文认识活动中,情况则有所不同。人文视野中的许多对象无疑也是真实存在,比如对“真人真事”的叙述和描写就是如此。但是,人文认识又经常贯串着“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乃至“创造生活”的原则,比如艺术活动中,“典型形象”就是经过塑造、加工的结果,它的各个部分可能在现实中找得到原型,但它的总体却不是原封不动地从现实中搬运过来的。人文认识中,甚至还有故意以主观的虚构和幻想来“编造”出种种对象和事件的活动,以及基于人们的恐惧及对美好的向往而虚设起来的超自然、超现实存在物。在科学的价值体系中,它们一钱不值;但这些虚幻的存在物却成了人们生活中的情感需求和心理寄托,有着不可抹杀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宗教、神话、迷信、民间传说、艺术与文学创作才成了人世间的共生品。
由此看来,实在的对象固然是人的认识必须把握的,否则人就不能在这个现实世界中立足——这也正是科学对于人类的价值和意义。然而虚幻的对象也是人所不能摆脱的,因为人是有着“七情六欲”的复杂存在物,其心理和精神上的要求决不是“真实性”就能给予充分满足的。所以人文认识中的“非真实性”是将人引入更加丰富与复杂的身心交织世界的通道之一,也是人之为人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规定性,以致于没有了它,人会在很大程度上感到生活没有意义。这就是活生生的人的认识,是一种“虚实结合”的精神指向活动。这就是人们时常要故意摆脱真实性而给自己造成幻景的动机,例如,“艺术家并不是为了掌握色彩的比例才使用他的眼睛,相反,他涂抹色彩的目的恰恰就是为了给眼睛制造一个视觉幻象,也只有这个幻象(而不是色彩),才是艺术品。”[③]或许可以说,人文认识成果之所以具有如此大的魅力,就在于向真实中注入了源之于人的创造和想象。
3.认识结论上的非确切性
科学认识的直接目标是通过探究实在的对象获取确切的知识,科学认识的趋势是通过不断修正观察中的误差而向客体的“自在状态”无限逼近,在这个过程中达到对世界的日益精确和清晰的认识。
然而,人文认识并不一味追求科学意义上的确切性,而是以种种方式与不确切性接缘。
比如,当科学认识中的世界图景历经由朦胧向清晰演进时,人文认识似乎执意不肯完全放弃朦胧,不愿意为了细节的精密而牺牲整体的美感。因而在人文的视野中,决不承认人仅仅是一团“生命大分子体系”、一个“同化和异化相互作用的场所”,它仍要沿用自古以来就有的“神秘的”、“体验的”、“思辩的”等等手段去展示这个身心统一体的无穷“玄妙”,去兴致勃勃地述说那些在科学看来“不可言说”的东西。而对于自己视野中的一般对象,人文之眼宁可看不到宏观物体“在本质上”内含的原子飞舞、分子振动,却不能不看到它们“表面上”、“现象上”的种种美与丑。因此,人文视野中的世界是一个永远散发着“诗意的光辉”的感性世界,没有这样的光辉,就如同爱因斯坦所说,宇宙不过是一堆垃圾。
由于人本身的极端复杂性,也决定了以其为对象的人文认识的难以确切。人文认识领域中,经常会在一些基本问题上产生无休止的争论,难以达成一致的共识,也难以选取公认的判断标准,以致于千百年来人们深感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仍然似是而非,或各执一词,如对人性的争议就是如此。对于人文问题难以获取确切的解答,也引发不少哲人的感叹。卡尔纳普说:“科学没有原则上不能解决的问题,这样一个豪迈的论点是与一个模糊的见解极为一致的,这个见解就是:甚至当所有问题都已解答,生活向我们提出的问题也没有解决。”[④]维特根斯坦说:“我们觉得:即使一切可能的科学问题都得到了回答,人生的问题仍然毫未触及。”[⑤]科学认识的进化,常以争议的解决,确切知识的积累为标志;而人文认识的丰度,似乎是从歧意的增多,争论的激烈中得以度量的,越不确定,它的丰度才越大。
而且,以人为对象的人文认识,还以人的感受、体验为自己描述的内容,而它们又是一类极不确定的东西,因人而异,瞬息万变,对它们的表现和反映,在别人身上唤起的又是另外一些感受和体验,正如艺术的创作和欣赏,就是这种不确定性的充分发挥,即使是创作者和欣赏者之间达到了某种“共识”,也仍旧包含着丰富的差别性。至于人文认识中那些对于宗教情感的体验,对于形而上之道的把握,就更有“玄而又玄”的味道,成为与确切的科学认识相去甚远的心灵感受活动。
人文认识甚至还刻意逃避确定性,追求那种不确定的感受,使人在不确定性中扩展认识的内涵,向思辩般的无限逼进。反之,人文认识若是“太明白”、“太清楚”、“太显露”,则会被视为“浅显”、“没有韵味”。因此,这种非确切性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人文知识无穷的活力和广袤的意境,构成其生命力和高品质的重要因素。
4.认识方法上的不拘于理性
科学认识和理性有着不解之缘,近代科学便是在崇尚理性的精神中发育起来的,而理性则在科学认识中得到了淋漓尽致地发挥,理性的解释、论证、推异和计算,成为建构任何一种科学理论学说的必要手段,脱离开理性,似乎就失去了科学的意味,以致于在今天“科学”和“理性”常常成为同义语。
在人文认识中,推崇的就不仅仅是理性了,甚至主要的不再是理性。许多非理性手段在这里受到推崇,如感悟的、形象的、情感的、意识流的等等,只要能对对象某种真实或想象的状态加以表述,就能形成一定的人文认识;同时,许多非理性的现象也被视为与宇宙本体或人生真谛相通的途径,如人的意志、直观、信仰、潜意识。由于作为认识对象的人具有主观性、随意性之类的精神属性,因此人文认识对于人的探究,就必然发生种种与主观性和随意性的碰撞、汇交,也就难以按照严格的逻辑规程环环相扣地展开。
形象是人文认识的一个重要手段。人文认识的绝大多数领域,都是有形之物活动的场所,无论是创作还是欣赏,都要紧紧地以感官为依托,其丰富性通常要借助于感觉和思维的交融来展开。细致的观察、热切的体验是人文认识过程中,获得典型形象和把握其实在内蕴的必备条件。当然,人文认识的诉诸形象,不仅表现为文学艺术中以典型形象为起点和归宿的手段性活动,而且存在于以人生经历的形象记忆与展现为工具并用之去量度生活与人间世界的生动体察之中。因此,若没有因切身的经历和间接的感受而组成的“栩栩如生”、“历历在目”的形象之总和,就形不成对于融进人和生活的那个世界的认识。
人文认识还常以感悟来超越理性的分析去把握对象的意义。如有的艺术表达就追求这样一种效果:并不要求接受者理解表达者所说的准确的“字面意义”,而是让他们似懂非懂,恍惚若有所悟,从中体味深藏的含义;许多艺术形式或流派不追求单纯的明朗,也不追求完全的无意义,而是追求半明半暗、明暗配合、扑朔迷离。感悟给我们带来另一种天地,因此我们需要诗句的夸张、神话的幻想、喜剧的荒诞、宗教的不可企及、哲学的言说不尽……因为在人生的展开过程中,它们所告诉给我们的似乎比用科学理性透视得来的那些原理和定律告诉给我们的还要多。它们的“信息量”也许为零,——因为不包含按科学标准确证的内容,也可以为无穷大——因为其中有我们体味不完的内涵。
理性与智力相关,而感悟则与智慧接缘。人文认识作为对人间世界的体验,作为对人生之道的追求,仅有智力是不够的。在人文认识者面前,横亘着许多的不确定性和无限性,“分析性”的方法只能触及其局部,只能深陷于细枝末节,不能获得整体性的感知,此时,那“洞察一切”的智慧便成为人文认识的灵魂,有了它,就能对人文对象作出深透的感悟。比如对人这个存在物,无论在确切性的领域内说出了多少“有”的特征,仍旧显得苍白和贫乏;唯有超越了这一切,在有无之间达成了智慧上的沟通,似乎才能体认到整体性的人;若我们只肯定人生的意义,而未揭示死亡的价值,我们对人生的理解便是那么地有限,若一旦在生和死之间架起桥梁,我们对人生的理解便豁然开朗,对人和世界关系的把握升华到相对和绝对的沟通,似乎在形而上的境界中把握了一切。所以,即使像亚里士多德这样的思想巨人、科学始祖,也感到了具体科学方法在人文手段面前的缺憾,以致于认为诗歌所表达的真理远胜于某些具体科学表达的真理,因为前者有无限的意味,后者只是局部的、有限的正确认识。
5.认识成果上的民族差异
常说“科学无国界”,表明科学认识活动可以跨国度进行,其成果也可以超越国家与民族的界限而广为传播和应用,科学符号的意义及科学概念的内涵可以唤起不同国度人们普遍共同的反映,它在世界范围内可以达到统一性。
人文认识在这一点上也与科学认识不同,它有着强烈的民族性。全世界可以有共同一致的科学,却不存在共同一致的人文成就,比如,我们找不到可以超越一切民族的宗教、哲学、文学和语言、艺术风格、民俗风情乃至道德规范,相反,满目皆是民族性差异。任何人文认识成果都是在特定的民族土壤中生长起来的,都带有自己民族的印迹,形成自己的特异之处,成为民族文化的显著标志。当然,在世界现代化潮流中,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广泛和紧密,相互之间的“同化”即不同人文文化风格之间的互渗互补已成文明新走向。但这毕竟是建立在不同民族文化差异的基础之上的,它们之间的差异不可能完全消失,最后形成一种统一的世界性的人文规范。若人类认识的人文方面也像科学那样以统一的面孔展现出来,这个世界的文化就会失去它的多姿多彩。只要有不同的民族,人文认识就必定和民族差异相联系。
人文认识的民族性和它的个体差异性一样,往往会带来判别标准的复杂性和多元化。早在古希腊时期,一些哲人就已看到各种社会人事现象,并不是自然的事物,不会按某种自然法则永恒存在,而是一些由人们自己通过思考、选择、讨论所决定和设置的东西,某种“人造的”或人们“约定”的东西,例如,人们的社会制度、风俗习惯、道德见解到处不同,因而嘲笑别民族的习惯是毫无道理的。如果让所有人进行选择,要他们在各种各样的习俗里挑选他们认为是最好的,那么每个民族都会选择他们自己的那一种。当然,这决不意味人文认识毫无真理、毫无主线可言。那些符合历史内在必然性、代表人类发展方向的积极向上的人文认识,才真正具有“合理性”、“现实性”和“生命力”,才汇积成时代社会的精神主旋律。而那些丧失了时代性、现实性、合理性的人文认识和陈腐观念,必然要被新兴的思想潮流所淹没。人文认识的这种顺应历史而盛、违背历史而衰的特点,构成了它的一个重要精神品性——历史精神。
三、人文认识与科学的接缘
人在把自己区别于自然物性的体认中,形成了有别于科学认识的人文认识。然而,这种区别并不意味着人文认识将永远与科学性绝缘,相反,随着现代科学的迅猛发展,人文认识也出现了注重吸收和利用科学成就的新趋向。
人文视野中的人是千差万别的,而今天,人文认识者也力图运用科学的方法,在具有个体差异性的人身上,发现某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普遍规律加以概括的东西,从而为人及社会的科学管理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提供手段与依据。如“行为科学”便力求在人的有差异的行为中概括出一般规律,从人的需要、动机和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把握人的各种活动(阶段)的内在联接,为科学高效地管理员工和群体提供了新思路。对于人事现象的这“另一面”,就连以不可知论著称的休谟也早有洞见,他说:“在我们对人事的探究上,没有什么比确切分清哪些是由于偶然的机遇,哪些是由于因果关系而更需要精细研究的了”,他认为可以提出这样一条原则来对上述两者作出区别:“那些靠少数人的事情,在很大程度上是凭机遇的,或者说,它的起因是神秘的和难以探明的;而那些在大量人群中发生的事件,则常常能够找到确定的、可以理解的原因来加以说明。”[⑥]显然,对于后者,就提供了运用科学方法的可能性。
此外,像语言学,开始作为纯粹的人文学科,现在则日益广泛地使用实验和数学方法,以致于有成为“语言科学”(Linguistic Science)的倾向;这种倾向,在心理学中也同样存在,并且出现得更早。
甚至像伦理学这种千百年来难寻“公例”、带有极大不确定性和选择之困感性的人文认识领域,也开始有如同罗尔斯那样的学者(在其《正义论》中)寻找科学的“选择原则”,从而达到排除困感和随意性、走向确定性的科学境界。
科学在自身的发展中,对物性的许多微观机理作出了越来越清晰、透切和令人信服的说明,而人的日常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宏观性状,从本源上说,也有着微观机理上的原因,(当然不能全部归结为这样的原因),探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用科学的成就去部分地说明和解释人文现象的深层机理,也常能促进人文认识的深化,使其从仅仅描述现象进展到分析和阐释对象。
科学利用其成果对人文现象的微观构造解释,以及历史起源解释,因果联结解释,功能作用解释等等,确实使我们对这一对象得到了比以前更多的了解,并增加了人文认识的实在感,进而能够在人类生活中发挥出更大功效。比如对审美现象进行某种科学解释而产生的“科学美学”,就不再满足于将审美仅仅看作是感受性的东西,而是要探索美感发生的生理与心理机制,在科学的层面上给美以一种说明,并为计算机等现代手段的设计活动提供美学的理论根据。
科学虽然不能对人文认识中的疑难问题提供终极的答案,却能从它自己的角度引发人们对某些此类问题的“再思考”,在这种思考中借鉴科学的思路发现探究问题的新方向,即受到来自另一个认识领域的智力激励,导致人文认识的新发展。
比如身心问题,科学那寻求微观机理的思路就使人文认识受到新的追问和新的启示,在人文认识中,“我们具有一幅关于我们人类自身的常识性画面,这幅画面与我们关于物理世界的整个‘科学的’概念很难取得一致。我们将我们自己视作世界上有意识的自觉的、理性的行为者,而科学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只存在无知觉、无意义的物理粒子。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使这两个概念取得一致呢?例如,在仅仅包含着无意识的物质粒子的世界中,怎么会同时也包含着意识?一个机械性的宇宙怎么会包含有意向性的人类——能够向自己描述世界的人类?一句话,一种本质上是无意义的世界怎么会包含着意义?”[⑦]科学的介入似乎使得心智哲学又增加难题,但却开辟了作出新突破的可能性,所以才有各种身心关系的学说不断问世。
总之,科学的发展和其扩张力的增强,使其以种种方式向人文认识的领域渗透,人文认识与科学的接缘日渐增多,以致于产生了若干介于两者之间的“边缘认识”。在科学的“催化”下,人文认识也扩大着自己的包容量,不断吸取着人类理性成就的养份,使传统的人文认识活动可以寻找到新的生长点,可以部分地借助于科学的力量而获得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注释:
① ③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6、12页。
②《歌德谈话录》,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9页。
④卡尔纳普:《世界的逻辑构造》,载《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版,第478页。
⑤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88页。
⑥《休漠教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2—33页。
⑦塞尔:《心、脑与科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