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普特南哲学的终极意义_相对主义论文

超越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普特南哲学的终极命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命意论文,相对主义论文,哲学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7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02)01-0050-08

普特南是当代美国哲学界一位炙手可热的人物,他在多个领域中做出过杰出的贡献, 赢得了英美哲学界的高度赞誉。同时他又是一位“不安分”的哲学家,其思想如此的变 幻不定,以致有西方学者甚至发出了“写关于‘普特南的哲学’,就如同想用鱼网捕风 一样”的感叹。[1](P707)本文分析、阐释了普特南由科学实在论到内在实在论再到自 然实在论的演变,认为,尽管普特南的哲学立场有过多次转变,其中还是有一个贯穿始 终的脉络,即:由绝对主义走向相对主义再超越两者的对立进入一种新的哲学视野,由 科学主义到非科学主义最后回归到生活实践。

一、科学实在论:绝对主义的变种

“绝对主义”在普特南的哲学词典中又叫“形而上学实在论”。“根据这种观点,世 界是由不依赖于心灵之对象的某种确定的总和构成的。对‘世界的存在方式’,只有一 个真实的、全面的描述。真理不外乎在语词或思想符号与外部事物和事物集之间的某种 符合关系。”[2](P55)20世纪60—70年代,普特南的哲学兴奋点主要在语义学以及心灵 哲学等方面,他很少涉及实在论以及真理论的话题,但由于他的哲学阐释不可避免地以 实在论立场为前提,并且他的科学主义也确实为传统实在论提供了一种新的辩解,人们 还是将他看作“科学实在论”的主要代表人物。“科学实在论”本质上是“形而上学实 在论”的一种,因此他的哲学立场实际上带有浓厚的“绝对主义”的色彩,这主要表现 为他在语义学方面的“因果指称理论”和“科学本质主义”学说。

按照普特南的因果指称理论,外在环境对于我们的感官所造成的因果效应不光要求我 们用一个符号来描述它,同时也解释了这个符号的指称及意义,因此环境与我们不光有 一种因果的关系,而且也有一种语义的关系。当富兰克林用“电”指称某种事物时,他 对电现象有一些大致正确的描述,如电是以电花和闪电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等,这种对于 电的效应的大致正确的描述解释了“电”的意义。普特南指出:“这种描述通常是一种 因果描述——即把电挑选出来作为以某种方式造成了某种效应的那种物理量值的描述。 ”“这种说明强调了因果描述,因为物理量值总是通过它们的效应而被发现的,所以, 最初挑选出一种物理量值的自然方式是把它作为造成了某些效应的量值。当然,‘造成 ’、‘引起’这些词在字面上并不必定要出现在描述中。”[3](P342,344)我们直接认 识到的是各种效应,这是某种物理量值对我们产生的结果,我们用一个词如“电”来命 名那个产生了如此效应的物理量值,它是导致我们对于电的描述大体正确的真正原因。 不难看出,普特南的因果指称理论与他的真理符合论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①(注:应 该说明的是,普特南的因果指称理论还有另一方面的内容,即“历史因果链”的观点, 因这一观点与他的科学实在论没有内在关联,故笔者在此未予介绍。本文所说的因果指 称理论是指环境因果作用决定语词指称的理论。)

在说明环境如何通过因果关系确定语词的指称时,普特南特别重视科学对于环境性质 的解释,主张惟有科学才真正揭示了事物的内在本质。“水”这个词意味着什么,不取 决于它的表面性质,如“透明的液体”、“可以解渴”、“可以灌溉农田”等。可以设 想在另一个星球(“孪生地球”)上也存在着同样性质的物质,我们也许会因为它具有上 述性质而把它称作“水”,但它可能并不是水,因为它的化学结构可能不是O,而是 XYZ。这种不同只能由科学对于客观对象内在结构的揭示来说明。科学根据当下的环境 把“水”规定为O,这样“水是O”便成了对于水的本质的规定,它具有一种跨世 界的必然性,一种克里普克意义上的形而上的必然性。“在一个任意的可能世界中,一 实体X是水,当且仅当它和我们在现实世界中叫做‘水’的东西具有同一性关系(它被构 造为跨世界关系)。”[4](P323)

至此,我们可以说,普特南意义理论的立场是科学实在论的,其基本命题是:一,指 称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它对我们产生因果作用,并由此确定了我们所使用的语词的指称 ;二,只有科学对上述过程的解释才是唯一正确的解释,因为只有科学才能揭示对象的 本质结构。

普特南的这种科学实在论主张在英美哲学界至今仍有广泛的影响,他也时常被人们当 作科学实在论的代表人物提及。但这一理论的明显困难是不容忽视的:

第一,用环境的因果作用说明语词的指称在理论上难以成立。因为从关于对象效应的 认识无法还原到对象。如果把对象作为原因,把关于对象的描述当作结果,那么结果总 是大于原因的。同一物理量值,其效应对于这个科学范式是“波”,对于另一个科学范 式则可能是“粒子”。同一对象作用于不同的语言使用者,所引起的效应并不一定相同 。

第二,用科学对于水的结构分析(O)作为标准以固定水的本质从而固定“水”的指 称同样难以成立。我们可以作这样的设想:今天称作H和O的化学元素,随着科学的进一 步发展,还会得到更深一步的分析,有朝一日,可能会有一位科学家指着现在认为同样 是H的样品说,“这是Hx”,“那是Hy”,于是我们发现原先所说的O,实际上可以 分为HO和HO两种。到底哪一种才是水的本质呢?无疑,二者只能取一。这样,原 先认为是水的物质便有一些不再是水。因此说O是水的永久本质,具有一种跨世界的 必然性,便是令人置疑的了。

第三,认为科学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从而揭示了语词的意义)而常识只是触及事物表 面属性的说法难以成立。我们知道,“水”、“冰”、“蒸汽”是三个不同的语词,它 们的意义显然不同,因为否则“水”就是“冰”或者“冰”就是“蒸汽”,这当然十分 荒谬。但如果它们的意义不同,这种不同是来自哪里呢?按照普特南的观点,化学结构 决定了它们的指称从而决定了它们的意义,但在此它们的化学结构都是一样的O,所 以用所谓的本质结构O根本不能解释“水”、“冰”、“蒸汽”这些语词的意义的不 同。实际上,它们的意义的不同不是由所谓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而恰恰是由我们的日常 使用、日常理解决定的。[5]

普特南自己后来也意识到了科学实在论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缺陷,70 年代中期,经过与达美特、古德曼和奎因等人的对话,以及对于实际生活的反省,他断 然放弃了早期科学实在论的绝对主义立场,转向了一种与科学实在论截然不同的,试图 在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之间寻找一条中间道路的“内在实在论”。

二、内在实在论:超越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不成功的努力

内在实在论在普特南的哲学理论大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只要提起普特南,人们 就会想到“内在实在论的创始人”。它是普特南试图超越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对立走 出一条中间道路的第一次努力,尽管它并不如普特南所期待的那样成功。

作为绝对主义的对立面,内在实在论在四个方面与科学实在论不同:

首先,它否定了因果指称理论,拒绝将环境对于人的因果作用看作决定指称的充要条 件。科学实在论把环境与人的因果关系看作一种语义关系,内在实在论则要把二者分开 ,认为环境对于人的因果关系诚然是谈论语词指称的必要条件,但却不是充分条件。原 因在于,关于对象效应的认识无法还原到对象,对应于同一个世界的语言系统可以是多 个的。①(注:普特南在他的“模型理论论证”中阐述了这一思想。参见《理性、真理 与历史》第二章。)世界本身并不自我分类,故世界对于我们的因果作用并不决定我们 如何谈论世界,如何确定语词的指称。“兔子”的指称是什么?这个问题不是由世界回 答的,它只是在一种语言框架的内部提出时才是有意义的。语词的指称是在语言框架内 部确定的,我们在用语言给世界分类的同时,也就为我们所使用的语词确定了指称。所 以,在语言框架外部提“‘兔子’的指称是什么”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而在语言框架 内部,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又近于一种同义反复:“‘兔子’的指称当然指的是兔子! ”

其次,与坚持指称的内部主义观点相关,放弃真理符合论。既然我们关于世界的谈论 只能在语言框架内部有效,而语言对应于世界的方式是开放的、多样的,那么,绝对主 义所说的真理符合论便似乎顺理成章地不能成立。我们只能运用我们的母语谈论世界, 不要幻想我们能站在上帝的位置上在我们的语言之外比较语言与世界的关系,我们唯一 能做的只是在我们的语言内部谈论我们的认识与世界的对应。因此,关于真理,重要的 不是“与世界符合”的问题,而是在经验条件下,在我们的语言文化背景下,我们应该 如何接受一种关于世界的判断的问题。这里所涉及的是“合理的可接受性”问题。对于 这个问题,普特南说道:“‘真理’是某种(理想化的)合理的可接受性……而不是我们 的信念同不依赖于心灵或不依赖于话语的事态之间的符合。”[2](P55)

再次,否定事实与价值的二元割裂,强调二者的相互渗透。事实并没有科学实在论所 期许的所谓“价值无涉”的客观性,这一点甚至所谓“最硬的”的物理事实也不能“幸 免”。举“猫在草席上”为例,可以看出一个最简单的事实陈述是怎样渗透了文化价值 的。“猫在草席上”这个陈述包含了三个概念,即“猫”、“草席”和“在……上”。 普特南要说的是:“这些资源是由特定的文化提供的,它们的出现和普遍存在展现了有 关那种文化乃至几乎每一种文化的利益和价值。”[2](P212)我们有“猫”这个概念, 是因为我们的需要。我们认为把世界划分为动物与非动物是有意义的,并且我们更关心 某个动物属于什么种。这样,说草席上有只“猫”而不只是一个东西,才是贴切而合理 的。同样的道理也使用于“草席”和“在……上”。一个人如果不具备把这些东西视为 贴切范畴的倾向,他就不会承认“猫在草席上”是合乎理性的谈论,从而也就不会认为 “猫在草席上”是一客观事实。而如果连“猫在草席上”这样的物理事实都不能免于价 值“污染”的话,那么关于社会生活、人文环境的事实就更是如此了,这里甚至难以在 理论的层面上分辨二者,更遑论它们之间是否相互渗透了。[6](P166—167)

最后,否定实在世界可以自我分类,主张概念框架的相对性。科学实在论有一个基本 的前提,即对象决定认识,世界由无数确定的对象所构成。内在实在论则认为,离开我 们谈论世界的概念框架,无所谓对象的存在。而相对于不同的概念框架,可以有不同的 对象,世界本身到底由什么对象所构成是个无意义的问题。“有多少对象存在?”这个 问题只有在给定了描述版本之后才有意义。我们只有在清楚了怎样使用“对象”、“存 在”之后,才能回答“有多少对象存在”的问题。一种语言就是一种概念框架。“要谈 论‘事实’而又不确定被使用的语言,就是在谈论无。”[7](P36)这些概念框架都是人 类生活实践的产物,它们之间常常是不可还原的,不要幻想只有一个是唯一真实的。“ 内在实在论否定在关于对我们如此有用的诸多概念框架中哪一个是‘真正真的’方面有 事实可言。这些框架中的每一个就其眼下形式而言都包含将来会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出错 的因素……但是‘哪一种‘真’是真正的(大写)真理’的问题是内在实在论所拒斥的。 ”[4](P96)

内在实在论显然是对绝对主义的反叛,它既否定了由确定的对象所构成的世界,又否 定了我们对于这一世界有一种唯一对应的关系;不论是谈论对象、事实,还是谈论真理 ,都只能在我们的语言描述框架内进行。这里的相对主义倾向十分明显,正因为这一点 ,内在实在论受到罗蒂的高度评价,普特南被罗蒂引为同道。①(注:罗蒂曾说:“我 这里所说的实用主义观点,几乎……相同于普特南在他最近的《理性、真理与历史》一 书中所说的内部主义哲学观。”[8](P23))然而普特南不能接受罗蒂的好意,在他的眼 里,罗蒂是位相对主义者,而“相对主义是自我否定的。”[2](P122)他的意图不是由 否定绝对主义走向相对主义,而是对两者均保持距离,走一条超越二者的第三条道路。

为此,普特南做了两点区分。第一,将“真理”与“关于真理的谈论”区别开来。关 于真理的谈论涉及“合理的可接受性”,涉及到具体的时空条件;而“真理”本身是超 时空的。“真不能直接成为合理的可接受性,有一个根本的理由:真应当是一陈述不可 或缺的一种性质,而证明为合理的则是一陈述可失去的性质。”[2](P61)①(注:本段 译文略有改动。)“真”是一个句子(陈述)不可丢弃的超时空的性质,而合理的可接受 性则既有时间性,又是相对于说话者的,并且还有个“程度的问题”,故它不能等同于 句子的真,而只是在一定条件下对真的断言。普特南在此仍然表现出了实在论的立场, 用他自己的话说:“一个陈述可能一时是合理地可接受的,但却不是真的。在我对合理 性概念的说明中,我将为这个实在论的直觉保留一席之地。”[2](P2)第二,将“合理 的可接受性”与“理想的合理的可接受性”区别开来。在这一点上,普特南与达美特是 有分歧的。达美特认为,真理等同于合理的可接受性,因而是当下的、依时空经验条件 为转移的。而普特南则坚持,真理只能是与理想的合理的可接受性等同。他承认,这种 理想条件就像“无摩擦平面”一样,我们不可能真正得到它,甚至我们也不敢保证我们 已经充分接近了这种条件,但它仍然是意义的,因为我们可以以它为理想,渐渐地逼近 它。

普特南希望借助上述区分既拒斥绝对主义又与相对主义保持距离,然而他的努力并不 像他期待的那样成功。因为,如果关于世界的认识只能在语言(文化)内部完成的话,我 们便无法保证还有一种超语言、超时空的真理,实在论的直觉不能在内部主义理论的基 础上得到证明,“真理本身”只是一个没有内容的空洞字眼。普特南的内部主义哲学观 和他的实在论的直觉在理论上是极不融贯的,他难以既坚持内在实在论的立场又避免相 对主义的嫌疑。正像英国著名哲学家布莱伯恩(S.Blackburn)指出的那样:“他(指普特 南——引注)把内在实在论和他所说的‘概念相对性’联结在一起,由于概念是文化的 对象……因此人们不清楚为什么文化相对性是如此坏的东西。”[9](P14)普特南自己后 来也意识到了内在实在论的困难。他承认,内在实在论对待绝对主义的态度是矛盾的: 一方面否定外在世界决定我们的认识,而另一方面又担心一旦撤去外部世界的决定性作 用,认识的客观性便无从保证。他说:“我感到我面临着一种真正的困境。我早期关于 内在实在论的阐述是解决这一困境的不能令人满意的尝试。”[10](P17)“现在看来, 这个方案从总体上说,是有致命缺陷的。”[11](P199)

三、自然实在论:在生活实践的基础上超越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

80年代末90年代初,普特南从亚里士多德、詹姆斯、维特根斯坦、奥斯汀以及同时代 的麦克道尔(J.McDowell)等人那里找到了一条超越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新思路。他在 1994年的“杜威讲座”中首次将这一思路概括为一种新的哲学立场,这就是他目前仍在 主张的“自然实在论”的立场。

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观的转换。按照普特南的“自然实在论”,不论是科学实 在论还是内在实在论,都没有摆脱传统二元分裂思维方式的阴影,因为它们都设想,在 我们的心灵和世界之间存在着一个分界面(interface),它是我们的认识所能达到的确 定的界限;在分界面之外是外在的客观世界,我们(心灵)与它只有一种因果的关系。形 而上学实在论(科学实在论是其一员)把这种因果关系理解为语义关系,因而主张世界与 我们的语言直接对应,这种观点的荒谬性已被内在实在论所充分揭露,“指称魔力论” 不能成立。[2](第1章)而内在实在论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将因果关系和语义关系割裂 ,认为后者只是由我们语言描述框架得到说明,这样,认识便成了语言共同体内部信念 之间相互融贯的事情。这不仅具有走向相对主义的危险,而且,更有甚者,具有使我们 失去世界的危险。罗蒂对此自然欢欣鼓舞①(注:罗蒂有篇文章,篇名就叫“世界的完 全丧失”(“The World Well Lost”,1972)。),而普特南则忧心忡忡,他试图在内在 实在论里糅合一些形而上学实在论的因素,但正像我们前面所分析的,这一努力并不成 功。

关键在于祛除传统哲学所设定的存在于主客体之间的分界面,重新理解心灵,重新理 解世界,重新理解心灵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普特南在他的“自然实在论”中对此给出了 新的解答:

首先,不应把“心灵”看作是一种与世界相对立的内在独立的精神实体,一种塞拉斯 所说的“内在影院”。只要把心灵理解为独立的内在实体(不论它存在何处),就必然难 逃“分界面”的结局。因为如果心灵是一种独立的内在实体,那么在它里面所发生的一 切,便只能内在地为它所具有,心灵与世界之间便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个分界面,心灵何 以能突破这一内在的界限达到对世界的认识便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难题。普特南的“自然 实在论”否定了作为实体的心灵,认为心灵只是一种“能力系统”:“心灵既不是一种 物质的也不是一种非物质的器官而是一种由多种能力构成的系统。”[12](P292)这一多 种能力的集合,是在人与环境长期交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渐自然形成的,就像动物在与环 境打交道的过程中会自然形成各种能力一样。它们分别是人与动物的自然史的一部分, 我们不会因动物具有各种能力而将它们与世界割裂开来;同样,我们也不应该因为人具 有思考、回忆、担忧、同情等能力而将他与世界分割开来。这里根本没有“内在实体” 的问题。“心灵”不是上演了诸如思考、回忆等剧目的实体,而就是这些活动本身。

其次,世界也不是独立于概念、独立于心灵的外在的物质实体,自在世界是一种形而 上学的虚设。传统的实在论之所以要强调这一虚设,是因为担心我们所经验的世界不可 避免地受到我们概念的污染、歪曲,因而失去它的客观性。但在普特南看来,世界和概 念的相互融合是一种客观的生活现实,概念并不是外在于世界的、用来整理世界的工具 ,不是附在世界之上的一种外来物,它本身就是世界的一部分,是人和世界自然史的一 部分。世界是充满意义的世界,是融合了概念诠释的世界,这是真正的世界,是我们常 识中的世界。就像普特南所说的:“接近常识的实在并不是要求接近某种前概念的东西 。”[13](P12)形而上学实在论由于害怕实证主义的诘难,害怕失去客观性,设定了前 概念的世界本身。但这样一来,它就既背离了常识,又给自己揽上了无法卸掉的解释的 负担。

传统实在论的世界观是一种旁观者式的世界观,世界是伫立在我们之外的实体,是已 在的世界。而自然实在论则继承了实用主义路线,根本反对传统实在论的预设,主张人 和世界并非对立的两极,而是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彼此依赖、彼此渗透的一体。没有 传统实在论所预设的作为内在实体的心灵,心灵无非是有机体适应环境的一种能力系统 ;没有传统实在论所预设的作为外在实体的世界,世界无非是我们所看到、听到的日常 意义上的世界。

普特南似乎找到了超越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对立的秘诀。在他看来,形而上学实在论 试图将我们的认识直接与非概念的纯净的自在世界相对应固然不能成立,而相对主义由 否定这一对应走向主观主义更是不能容忍。表面上看去,相对主义是形而上学实在论的 对立面,但实际上,二者的思维方式是完全一致的。对此,普特南在批判罗蒂的相对主 义时分析道:“为什么罗蒂为无法保证我们的语言表象外在事物而如此烦恼?显然,罗 蒂对这一保证的追求是如此的强烈以致于在发现这一保证是‘不可能’的时候,他觉得 只能得出我们的语言不表象任何事物的结论。正是在罗蒂的这一观点中,人们窥见了失 望的形而上学实在论的冲动的痕迹。”[12](P299)形而上学实在论认为我们能够直接把 握世界本身,相对主义则认为我们不可能把握世界本身。一个是正命题,一个是反命题 ,思路都是一样的:有一个世界本身在我们之外,我们要么能达到它,要么不能达到它 ;既然形而上学实在论是错误的,那么它的反命题一定就是正确的了。

在普特南看来,相对主义不可能克服形而上学实在论,因为它在理论上有着同样的困 难:它必须说明为什么我们的认识不能达到世界本身,这意味着它必须站在我们的认识 之外,拿我们的认识和世界本身作比较,所以相对主义要同时既站在我们的语言文化框 架之内(这是相对主义的基本主张),又站在我们的语言文化框架之外,其自相矛盾昭然 若揭。

超越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的唯一可取之道在于放弃问题本身,放弃传统的哲学预设, 放弃旁观者式的哲学出发点,回到生活实践中来,在与世界的交互作用中重新看待实在 论的命题。生活世界是唯一的实在,它和我们的认识缠杂在一起,我们既参与了对于世 界的建构,又受到这一被建构的世界的制约。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一旦我们将世界由形 而上学的彼岸拉回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来,认识到世界的客观性与世界的概念化并不相 互矛盾,我们便能继续谈论实在论,谈论认识与实在的符合。这种符合之所以可能,是 因为实在不是我们实践生活之外的世界,我们与它的符合不是与一种超验对象的符合。 普特南指出:“放弃某种有趣的形而上学的东西并不要求我们放弃我们生活中使用并必 须使用的概念。”[10](P70)“困惑的根源在于一种共同的哲学错误,即认为‘实在’ 一词必定指一单个的超级事物,而不是认识到,随着我们语言和生活的发展,实在概念 也是在不断改变的。”[13](P9)不必因为形而上学实在论的错误而放弃诸如“真理”、 “实在”、“客观”、“表象”、“知识”之类的概念,关键是改造这些概念,使其脱 去形而上学的色彩,在生活中获得新生。我们可以并且应该在生活实践的基础上坚持实 在论,而不必因无法解决形而上学实在论所面临的困难转向反实在论的相对主义。

由科学实在论到内在实在论再到自然实在论,普特南的哲学历程正好构成了一种黑格 尔意义上的正反合。内在实在论揭示了科学实在论的绝对主义谬误,并由此走向了反实 在论的相对主义立场。而自然实在论又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纠正了内在实在论的相对主 义倾向,重新恢复了早先科学实在论的追求,重提真理符合论;然而它又继承了内在实 在论对于形而上学实在论的批判,剔除了形而上学实在论的超验前提,在生活实践的基 础上重新恢复了实在论的信念。

收稿日期:200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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