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利率杠杆的真实面目_银行论文

回归利率杠杆的真实面目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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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9年——1995年11月近17年间,我国利率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对存贷款利率分别作了14、15次调整,从而结束了建国30年来利率水平连续下降的历史;2.相应恢复和增设了部分利率种类和档次,并建立了中央银行利率体系;3.利率管理体制由高度集中统一,经历了下放利率浮动权限及建立新的管理体制两个阶段,其管理权限基本上都集中于中央银行。这就是现行利率体系的概貌。这些调整从总体上说,改变了利率水平长期偏低和利率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利率对引导资金流向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杠杆作用得到了强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率是国家对宏观金融运行进行调控的最主要的手段和工具之一,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要求充分发挥利率这个主要的经济平衡杠杆作用。但是,目前国家仍沿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直接调控方式来管理利率,使得利率以发挥调节经济运行的杠杆的作用。因此,应尽快改革现行利率制度,扭转利率政策改革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归还利率杠杆的真面目。

利率杠杆被扭曲的表现形式

1.利率政策目标错位。从对社会总支出的影响来说,利率通过利益关系间接影响整个经济的货币资金需求和金融中介机构的信用可供量,再通过这两者影响总支出水平,而货币供给量则能较直接地对社会总支出即总需求水平发生影响。具体的作用过程表现为短期利率即货币市场利率的升降引起国民经济运行的偏松或偏紧,而短期利率的变化又会影响长期利率即资本市场利率,并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从而实现对经济长期走势的调节。但是,现在利率却往往被作为解决居民个人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困难的一种工具,或者更直接说是对个人或者企业的一种补贴手段。如1994年的物价涨幅一直在20%上下,全国是20000 多亿元的贷款总额,等于金融部门向企业发放了2000多亿元的无形“补贴”。

2.贷款利率管理的主体地位颠倒。现行贷款利率体制的根本症结在于颠倒了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信贷资金自主管理者的地位。贷款利率总水平与存款利率总水平倒挂,不利于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同时由于实际贷款利率为负利率,失去了其本意,而异化为向财务状况陷于困境的企业注入资金的“扶贫”手段,有限的信贷资金难以合理配置。贷款利率管理权高度集中,不仅与商品生产经营者直接发生借贷关系的商业银行不具备适时调整利率、执行区别利率的权力,甚至作为金融管理当局的中央银行也不具备决策权力。利率管理权限过分集中,限制了各级银行灵活运用利率杠杆调节经济的作用,也严重削弱了中央银行运用利率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的独立性。

3.利率体系和管理上的“双轨制”,破坏了利率和市场的内在联系与统一性,削弱了利率的整体调节功能。几乎所有的利率都由人民银行总行来确定,可社会上的市场利率并不都是可控的,社会集资利率明显偏高,市场融资利率也大大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这样就造成了事实上的利率“双轨制”,“双轨制”形成管制利率和非管制利率、计划利率与自由利率、财政性利率与金融性利率同时并存,从而导致资金的不合理倾斜流动,助长了投资和消费的膨胀,同时也使利率失去了统一衡量和评价投资成本与效益的功能。

4.存贷利差缩小,商业银行“无利可图”。从存贷利率来看,虽然多数年份贷款利率高于存款利率,但其利差太小,甚至远远低于银行资金费用水平,直接损害银行的利益。存贷利差不仅太小,而且呈现不断缩小的趋势。50年代存贷利差平均为3.7%,80 年代存贷利差平均为2.9%,1990年存贷利差平均为3.2%,1992年存贷利差平均为2.71%, 1994年存贷利差平均为2.28%。而银行的经营成本费用平均在1—2%左右,这样的“倒挂”现象,既增加了银行经营的压力,使得银行经营目标无法实现,也不利于企业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5.优惠利率、补贴利率使利率杠杆失灵。首先是优惠利率种类多,水平变化乱,不成体系,不便管理,各种优惠利率都是一定时期政策的产物,不仅利率种类及水平的确定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补贴标准不规范,而且不断调整,并没有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更新。这样,既不利于银行对优惠利率贷款加强管理,也不利于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也加重国家补贴的负担。其次是保值贴补率本意是使储户和投资者的利益能在较高通货膨胀率下得到一定的保障,从而试图达到稳定存款秩序、保持社会安定的效果,但事实上,持有金融资产越多的,获得的补贴越多,真正得益的是目前拥有较多金融资产的“大款”,普通居民受惠甚少,这必然在客观上加大社会分配的不公。

扭曲的利率杠杆带来严重后果

扭曲的利率杠杆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1.企业在利率低成本的比较利益驱动下,既不管产品是否适销对路,也不注重自我积累,只一个劲地向银行“狮子大开口”尽可能多地向银行贷款,其结果不但造成“三项资金”占用长期居高不下,大量拖欠银行贷款,应付利息有增无减,而且还导致了信用及货币危急,引发了信用膨胀。1990年末全国三项资金合计在整个流动资金占用中的比高达46.8%;1994年全国企业负债约有6000—7000亿元,其中“三角债”约有2000—3000亿元左右,出现严重信用危急;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次数由“七五”时期的平均1.83次下降到1994年末的1.43次,下降幅度为21.9%,企业大量资金被作为原材料、再产品、产成品积压在仓库里。

2.以各种方式大量挤占银行“廉价”的信贷资金。一是从1979年到1991年的12年里,财政累计向银行借款或透支净额达1074.5亿元;二是银行贷款用于弥补各种亏损,据工商银行不完全统计,用于一次削价处理积压商品贷款、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停减缓息贷款、兼并及破产企业停减缓息贷款、亏损企业生活费贷款等贷款总额达1165亿元;银行贷款被垫补粮食挂帐、供销占用、商业外贸占用达1200亿元;三是国有企业就整体而言,经济效益不好,亏损严重,经营困难,到今年5 月末亏损面高达46%,国有企业的亏损必然要转嫁到国家银行头上,表现为银行贷款难以收回,目前国家银行的不良贷款高达20%以上,有6000—7000亿元信贷资产处在高风险中,大大超过2232亿元的银行自有资金。

3.负利率已成为当前“投资饥饿症”的主要诱因,它不但给今年抑制通胀和金融部门的经营造成极大困难,也给正常的金融秩序带来严重危害,造成乱拆借资金等现象难以抑制。

4.负利率助长了通货腐败现象的滋生,当银行贷款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为负利率时,其差额就可能成为某些人非法获取的利润,于是银行中有关人员与中间商、企业的有关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吃回扣、给好处等方式瓜分这部分利益,结果是企业没有得到低价资金,银行并没有多得利息,而一些不法之徒凭空捞取了好处。

5.长期低利率政策增大了银行经营压力,也不利于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所有银行存款都是银行花高利息、高运营成本、高保值补贴吸收来的,而实际贷款利率为负利率,这就使已经处于困境中的国家银行经营更加困难,经济效益连续大幅度滑坡,继1994年四大专业银行实现利润总额比1993年减少60亿元后,到今年上半年,除中国银行外,其它三大银行全部亏损,银行面临着巨大风险,严重阻碍了专业银行商业化进程。

6.贷款利率水平与风险程度严重背离,我国的贷款利率在操作时,对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工具、所有接受贷款的国有企业似乎均不存在支付或破产的风险区别,风险程度似乎都相同。而事实上贷款的风险差异是一个决定性问题,现在同样期限贷款一律执行同样贷款利率,而不区别贷款的风险程度,给银行带来了很大的潜在风险。

如何归还利率杠杆的真面日

首先,商品价格即资金利率的接受者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这是发挥利率杠杆作用的微观行为基础。因为利率是通过利益机制的传导而发挥作用的,若借款主体不是真正独立的生产经营者,它对利率调节的信号就不可能及时作出灵敏的反应,利率调节就失去了作用的基础。因此,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尽快转换。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商业银行企业化进程,要真正成为“六自”的金融企业,增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及风险管理意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防止超负荷运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否则内部管理不能自负盈亏,在资金使用上对中央银行过分依赖,利率的作用也难以发挥。

其次,大力发展和完善中国金融市场,这是充分发挥利率杠杆作用的市场基础。发展中国金融市场必须按以下步骤稳步推进:(1 )将全国一些区域性的、松散性的、分散的资金拆借市场由中央银行组织起来向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转轨,即先统一拆借市场,然后放开同业拆借利率,这是利率市场化关键性的一步,再此后,可根据货币市场基准利率较频繁地调整银行贷款利率,使贷款利率略高于货币市场利率。(2 )将不规范的无形的票据贴现市场向正规化的有形的票据贴现市场转轨,然后在此基础上把倾斜的债券市场向多元化的平衡的债券市场转轨即着手建立国债等债券发行利率的市场化机制,用招标或拍卖等方式发行债券。(3 )将以场内交易为主的股票市场向多层次交易并存的股票市场转轨,在沪深股市基础上可以再建几个由南向北逐层递进的国家级的股票市场网络,首先可以依托全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建立区域性的股票交易市场,以弥补国家级股票交易市场的不足,然后,再向高层次推进。(4)将区域性的封闭的外汇调剂市场向外汇自由兑换市场转轨。( 5)发展中国黄金市场,可先建立区域性黄金贸易市场,在区域性黄金市场运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借鉴国际黄金期货交易经验,建立符合国际性的黄金期货市场。

最后,要确立“两个利率”管理的主体地位,这是发挥利率杠杆作用的宏观货币政策目标的要求。在上述几大专业性的金融市场建立和完善后,要充分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必须确立利率管理的主体地位。一是确认中央银行管理基准利率的主体地位,中央银行通过对宏观经济状况的分析与预测,根据稳定币值的货币政策目标,制定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并辅之以其他货币政策工具,以此影响市场利率,进而传导作用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具体贷款利率。二是确认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管理的主体地位,国有商业银行在执行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和本辖区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制定贷款利率,同时,利率结构要体现贷款方式、资金用途、借款者的信用程度、资金组织的成本费用,并真正反映风险与期限相结合的利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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