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思考论文_史云超

关于电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思考论文_史云超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通辽供电公司 内蒙古通辽 028000)

摘要: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下,我国各个行业领域得到进步,目前,在依法治国的视域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科学实践,是推动电网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立足电网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分析了当前电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问题,并在此基础之上,从优化法律风险管理环境,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建立风险动态监督体系等方面,具体论述了强化现代电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优化电网企业经营发展的内外环境。

关键词:电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

引言

就现如今的世界范围内竞争情况来说,存在严重的竞争形势,在电网业内的体制实施改革之后,导致电网业企业遇到了的情况更加的复杂,遇到的经营风险也逐渐的增多,企业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投资风险,发展风险,市场风险都极易过渡为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如果出现,企业自身是无法加以管控的,进而会导致失分严重的不良后果,最终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发展。结合自身情况对企业法律风险加以切实的预防和管控,是整个电网业行业以及国内企业稳定发展,市场工作有序开展的基本需要,并且也是组建法制社会的关键部分。电网企业想要稳定的健康发展务必要对法律风险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对法律风险加以预防和解决,创建详尽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保证国有资产的实际价值能够稳步的增加。

1电网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1.1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不够健全

部分电网企业未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据2015年有关数据显示,央企法律事务机构为一级独立部门的有80户,占72%;合署办公的有19户,占18%;有11户仅为二级处室,占10%。⑧即便设立了机构,大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主要也是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事务性工作,无法参与企业战略规划,⑨遭遇法律风险事件时,难以有效协调处理。⑩此外,一些企业的法律人员薪酬激励机制不合理,法务人员收入较低,缺乏成就感,人员流动频繁,一些企业的法律人员权利责任不对等,常被经办部门作为挡箭牌推卸责任,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工作的积极性。

1.2风险管理意识不足

大部分的电网企业的上层管理人员对风险的管控力度不足,体现在对各类风险的认识不足,缺少专门制定的风险管控机制。风险管理意识欠缺,进而导致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中对风险的种类的认知十分欠缺。在针对风险实施管控工作的时候,对隐藏的风险隐患不具备高效的衡量和感知一致,无法实现真正的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一旦风险出现,缺少必要的切实的风险解决方案,进而往往是被动的遭到风险的侵害。

1.3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不足,缺乏足够重视

电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要求企业要强化投入力度,为风险管理的推进,提供有力保障。而在实际当中,电网企业对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风险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首先,电网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领域的投入不足,特别是在人才培育、机构设置等方面,难以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效能,满足企业发展所需;其次,电网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不完善,冗余的流程设置,影响了法律风险管理效率,与快速发展实际情况相脱节;再次,电网企业在风险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尚未建立完善的培养制度,人才不足成为法律风险管理的显著问题。因此,企业要重视法律风险管理,从内外条件的优化建设中,推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建设,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2电网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的路径

2.1构建科学的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一套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成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全面领导电网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法律把关,协调部门间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在总部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工作制度和业务标准,统筹调配公司的法律资源。在各分子公司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负责日常法律事务。涉及企业整体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总部法律事务机构直接管理。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的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提名,总法律顾问任命,总部法律事务机构定期考核。同时,注重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培养,规范法律人员岗位体系设置,完善法律人员岗位评级机制,着力培育既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又具有商务实践经验的人才,为企业整体法律风险的防范提供组织保障。

2.2增强电网企业决策者和职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通常针对严重的风险事件的发生实施分析我们发现,人为因素的影响是十分关键的,想要更好的增强人员对法律风险的预防控制的意识,更好的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中,需要定期组织各个层级的人员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并且在所有人员的思想中构建良好的防范意识。

2.3优化法律风险管理环境,形成良好管理意识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电网企业一方面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在合法范畴之内,盘活企业发展活力,创设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首先,电网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地位,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有效发挥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其次,企业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形成良好的管理内部环境。企业要重视法律风险管理建设,通过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落实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再次,电网企业要提高主观能动性,能够主动适应环境,科学做出事前风险防范,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发展所形成的影响。因此,新时期下的企业,要形成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在科学管理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4建立风险动态监督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风险因子的动态性,要求电网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中,要建立风险动态监督体系,以更好地实现对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首先,企业认识到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动态监督体系,能够对风险因子实现动态监督,为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其次,要建立风险监督管理队伍,提供风险管理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实际需求;再次,创新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开展。一方面,企业要创新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对各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要依托完善的监督体系,实现内部控制的全覆盖,以更好地满足法律风险管理需求。因此,法律风险管理的科学开展,应从风险因子出发,依托动态监督体系,构建良好的管理环境,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结语

电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其实质就是将预防和控制电网企业法律风险为根本目标的一种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不管是违规行为或者是个人主观意愿的行为所导致的法律风险,通常都是起源于法律的不稳定性,法律条文的不完善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所导致的。不管法律风险的类型是哪一种,都会受到企业各方面资源情况的影响而出现波动,进而务必要对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机制实施切实调整,更好的为电网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带动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赵朝振.云南省属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研究——以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例[D].云南财经大学,2014.

[2]杜义风.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健全[J].中国煤田地质,2017(06):84-86.

[3]王延明.试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及其管理[J].社科纵横,2016(07):74-78.

[4]刘春强.新时期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策略探析[J].中国商论,2016(18).

论文作者:史云超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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