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而陌生的面孔:马克思实践范畴的建构维度
付玉成
实践范畴是马克思哲学中具有本体地位的概念,马克思将实践确立为活生生的感性活动,赋予实践活动以中介性和建构性特征。实践的建构性表现为实践对自然界的改造,以及对人本身和人类社会的逻辑创造。实践建构维度的廓清有助于区分广义劳动范畴和狭义劳动范畴,为“实践的产品”概念的提出和刻画不同形式实践的作用机理提供理论视角。物质生产实践决定包括社会实践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实践,社会实践又深刻影响着物质生产实践和人,实践产品之间的多重结构以及实践形式的交互作用揭示了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复杂结构及其方法论价值。
[关键词] 马克思;实践;劳动;建构性;实践的产品
研习马克思哲学的学者都会承认,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哲学的逻辑基始,也是我们理解马克思哲学的起手式。国内外学界关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讨论已经非常多了,但实践范畴时至今日仍有被遮蔽的维度,原因之一乃是没有从马克思的文本及实践范畴本身出发。本文拟挖掘实践范畴的内核,指出实践的建构维度,辨明实践与劳动的异同,点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意义。
以储能式螺柱焊焊接为例,螺柱(正对工件)被焊枪加速至0.5-1米/秒的速度运动,与此同时,电容电瓶也充电完成;放电尖端接触工件产生放电电流,尖端被瞬间强大的电流加热并蒸发;电弧引燃,在1-2毫秒内使工件母材熔化;螺柱被压入焊接熔池,热量很快被工件吸收,使焊池凝固;两者间达到原子间结合,形成永久焊接接头螺柱牢牢地焊接在了工件上。
一、实践范畴的推展
标准哲学教科书认为,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对象世界的感性、对象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特征。这可视为关于实践范畴的经典表述,但它并没有如实地刻画出实践范畴的演进理路,其中有重要缺失,将导致我们在理解马克思哲学时遇到困难。鉴于实践范畴在马克思哲学中的核心地位,力求刻画它在马克思哲学中的演进理路,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实践范畴所指的实践活动及其逻辑特征。
首先,实践是鲜活的感性活动,这是实践的首要特征。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著作中批判了自然唯物主义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人本唯物主义,认为它们没有正确理解实践的本质和重要价值。旧的自然唯物主义是从客体或物质出发,人本唯物主义则是从感性直观或感性对象的角度,都没有从作为鲜活感性活动的实践出发来理解外在世界,这也就丧失了理解世界的主体性、过程性和建构性等维度,不能真正实现哲学革命。各种唯心主义尽管强调主体性,但由于脱离现实,仅是抽象地、概念式地发展了人的能动性,使实践成为无源之水。马克思理解的实践首先是具体的、现实的活动,它是由感性的主体作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具体活动,这种活生生的感性活动开显出人的主体性和实践的在场性。可见,马克思对实践之“感性活动”特征的确立不仅拒斥了唯心主义式的抽象,更拒斥了旧唯物主义式的静观,表明他关于实践的理解与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的区别在于对感性、主体性的回归,这为辨明实践活动的其他特征奠定了基础。而且,这个观点,马克思坚持一生,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等著作中反复提到的“活劳动”概念就源于此。
其次,实践是主体性和客体性相统一的活动。众所周知,实践是对象性的活动,但只有先有人的主体性,才能把实践看作对象性的活动,这种主体性不仅源于人,而且源于人之活生生的感性实践活动。主体性衍生出实践的能动性特征,从而使实践表现为一种主客体相统一的能动活动。就此曾有学者认为,实践是“主体和客体互为对象性的活动”,这种观点貌似有一定合理性,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其中包含着自语相违,实际上是消解了实践的主体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清晰地阐述了实践的主客体关系:“一个有生命的、自然的、具备并赋有对象性的即物质的本质力量的存在物,既拥有它的本质的现实的、自然的对象,而它的自我外化又设定一个现实的、却以外在性的形式表现出来因而不属于它的本质的、极其强大的对象世界,这是十分自然的。”[1](P208)此处的思路明证可鉴,实践的主体设定对象,对象即是客体,主客体关系产生出来,但各自的性质和地位不能颠倒。
狭义的劳动和实践是有区别的。徐长福曾把(狭义的)劳动和实践的区别总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实践概念真包含劳动概念,实践的外延要比劳动大。第二,马克思将劳动纳入实践范畴,使实践也获得了劳动的根本特征——生产性。第三,劳动的生产性是其他实践活动的生产性的基础。[5](P50)狭义的劳动就是通常所说的物质生产实践,它在外延上与实践是种属关系,而且因为马克思把劳动纳入实践范畴,从而赋予了实践以生产性和建构性,这是马克思哲学的实践范畴与以往哲学的实践范畴的根本区别。将狭义的劳动和广义的劳动区分开,我们还可以径直说狭义的劳动就是实践的具体形式,而且是实践的最重要、最基础的形式,它是实践的具象化,决定了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的产生和发展。
下面我们将从三个角度来阐明实践是如何建构整个世界的。
再次,实践在本质上是一种建构性的活动,因为作为对象性活动的实践总是要使包括自然界和他人在内的外在世界发生变化,建构起属于每个单独主体的世界。但奇怪的是,人们总是习惯地忽略实践的建构维度,仿佛它不存在一样,这就造成一张“熟悉而陌生的面孔”,究其原因在于忽视实践范畴演进的逻辑理路。
实践的建构维度是理解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密钥,前述的“设定维度”已暗含着实践的建构性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改造和创造。改造的对象是自然界,人类通过物质生产实践或劳动将“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从而建构起人化的自然;创造的对象是人和人类社会,即实践塑造或创造人自身和人类社会,将“外在之人”变成“为我之人”,人类通过社会交往实践使得作为主体的人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有学者可能认为,人是实践的主体,必定是先有人再有人的实践。此处应该区分逻辑在先和时间在先。笔者认为,实践和人在方法论上是平权的,但在本体论上实践则逻辑地先于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实践创造了人。质言之,从宏观或整体角度,实践创造了人;从微观或个体角度,实践始终是人的活动,是人完成了实践。对此马克思分析说:“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1](P190)这句简短的格言实际上有三层意涵:一是实践是主客体产生联系的中介;二是人的方式(即具有主体性的实践)规定了主客体产生联系的方式;三是尽管物制约着人,但它总是被动地或对象性地与人发生联系。
二、实践建构性的内在结构
马克思从实践的感性活动特征出发,通过主体性和对象性相统一来确定实践的中介作用和建构作用,进而表明实践既是过程性的活动,又是结果性的活动,由此我们可以描绘出由感性活动—主客体统一性—建构性构成的马克思实践哲学图景,其中关键点有二:一是实践范畴的演进理路,二是实践建构维度的确立。
“惜春常畏花早开,四季轮回相催急。”随着淡淡的吟声萧飞羽宝蓝色的身影扶摇而起。他在空中一个优美的大翻转向天问大师布下的网射去,快速的身影在电射中如陀螺暴旋,似利箭冲向金黄色的巨掌。“轰!”似惊雷电击,在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中萧飞羽宝蓝色的身影再一次腾空而起,如流星挣破巨网的束缚划向空中稍作停留,又如柳絮迎风飘然而下,而且刚好落在他腾身而起的地方!如果不是头发稍有零乱,就像没有经过激烈的搏杀静谧而安详。
实践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性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实践是主客体之间的联结中介,为主客体之间建立了某种关系。实践联结并统一了主体和客体,避免了二者的分离,使得马克思哲学是一种可知论。第二,实践的主客体统一性表现为主体能够设定客体,所谓设定指的是主客体之间不仅具有某种联系,而且必定表现为主体能够对外在的物质客体进行改变或改造,这种能动的改造活动就是物质生产实践或劳动。第三,实践的主客体统一性还表现为主体能够设定其他“主体”,从而将其他主体纳入自身理解和行动的视域中,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每个人都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每个主体都不停地建构作为客体的他人,主体自身也在建构中发生改变,形成复杂的人类社会。
在辨明实践的建构维度以及实践和劳动的关系后,“实践的产品”概念可谓呼之欲出,它并不是无足轻重的,实乃实践活动的应有之义。实践的产品指的是实践活动在其作用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结果,不仅包括人化的自然界、人本身和人类社会,还包括在实践中出现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等各种关系,总体说来就是整个属人的世界。通常意义上,我们很容易理解“劳动的产品”这个概念,但实践的产品并不等同于狭义的劳动的产品,应是前者的外延大于后者。例如,我们可以说劳动推动着人的产生与进化,但很难把人本身理解为劳动或物质生产实践的产品,却可以放心地说人及人类社会都是实践的产品。
在自然界方面,实践的建构性主要表现为实践对自然界的改造。马克思在肯定自然界具有外在性和在先性的同时,也在实践的基础上强调人对自然界具有主体性和建构性。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在批判普鲁东时强调:“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2](P58)这表明马克思承认外在物质世界具有时间上的在先性,物质世界为实践和劳动提供对象性材料,这种时间上的在先性与实践的建构性并不矛盾,恰恰说明了是实践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将独立的外在世界改造为属人的世界。然而,仅停留在时间在先层面还不能体会马克思哲学革命的伟大之处,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性贡献在于,拥有主体性的人通过活生生的感性实践建构起了一个属人的自然界,将自然界深深地打上了人类烙印,从此之后的自然界在本质上都是人化自然。自然界只有纳入人的实践活动,才是真正的、属人的自然界,在这个意义上当然可以说是人的实践,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建构了自然界。这种实践建构自然的观点在马克思哲学中是一以贯之的,他到晚年仍然坚持这种观点:“在一个学究教授(指瓦格纳)看来,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并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但是,人绝不是首先‘处在这种对外界物的理论关系中’。”[3](P405)马克思依然明确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不是理论关系,而应是活生生的实践关系。马克思哲学从实践范畴出发,克服了物质本体论面临的理论困境,又能彰显唯物主义的正确性,所以,马克思谈及的自然界一定是进入实践视域的对象性存在,是属人的外在世界,这就能在哲学层面解释诸如“宇宙的形状、大小”等暂时未知的问题。
实践特别是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现代科学表明,古猿进化为智人,智人转变为人,其中的生物学条件是自身结构的变化和基因的突变。比如,由于智人咀嚼肌的变弱,一方面导致附着在智人头骨上的肌肉变少,为大脑容量的增加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则导致智人与其他动物争夺食物时处于劣势,客观上需要与别的智人联合才能获取食物,从而出现了形成社会关系的社会实践,所以人类在产生阶段就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最初智人同其他生物一样,为了维持生存必须从自然界获取食物,这就需要进行物质生产实践,但真正导致人猿揖别的是在物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社会实践和社会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实践创造了人本身。
如果仅停留在狭义的劳动范畴或物质生产实践,则无法完整地观照实践的建构维度。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马克思极为重视狭义的劳动或物质生产实践对包含社会实践的其他形式实践的决定作用,但这只是硬币的一面,另外一面就是,当马克思进入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哲学的研究时,他从来没有忽视社会实践对物质生产实践的巨大乃至决定性的影响。杨耕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制约着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又制约了人与自然的关系。”[6](P168)唐正东对此也分析道:“在物质维度上的主体实践表现为自主的、能动的活动时,恰恰必须以社会维度的主体实践发展到特定的历史阶段为前提。”[7](P31)在实践的建构维度下,笔者认为,物质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双向关系,或曰自然史和社会史之间乃是相互作用,甚至是相互决定的。
三、实践与劳动关系辨正
从古至今,实践的具体形态不可胜数,而且其数量仍在不断增加。标准哲学教科书认为,实践的主要类型有三,即物质生产实践或生产劳动、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应该承认,这种划分具有很强的合理性,三者之间互相不可替代和化归。近代以来,正是科学文化实践对人类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但主题所限,在此我们不打算深入讨论科学文化实践,主要集中精力讨论另外两者。
此处我们面临的紧迫问题是,在马克思哲学中,实践和劳动之间是什么关系?马克思哲学究竟是实践本体论还是劳动本体论呢?马克思本人经常不加区分地使用实践和劳动这两个范畴,但精梳马克思的文献我们就会发现,其中的劳动有狭义和广义两种不同却又紧密相关的用法。广义的劳动范畴在外延上等同于实践范畴,二者可以替换使用,这就能解释为什么马克思的早期著作广泛使用实践范畴,而到了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系统批判时,却很少使用实践一词,更多使用劳动范畴,有时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马克思甚至会使用“劳动一般”或“一般劳动”这两个概念,这实际上是广义上的劳动范畴。质言之,马克思在进行一般哲学阐释时使用的是实践范畴,而进入对资产阶级社会进行批判时则更倾向于使用广义的劳动范畴,在这个意义上说,实践和广义的劳动是外延相同且前后相继的两个范畴。甚至可以认为,劳动是马克思实践范畴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表达,实践则是劳动概念在一般哲学中的抽象,劳动是对实践范畴发展的必然结果。当然,广义劳动范畴的确立还有很强的解题功能,后文再详述。
别呦呦还叫我听声音,第一声春雷响了,她叫我聆听虫子在地底翻身,秋风来了,叶子黄了,她叫我听豆荚炸开来的声音。
分析表明:无论以哪种角度输入地震波,钢管塔的最大位移出现在地线挂点处.在以0°,30°方向输入地震波时,最大应力出现在塔头斜材的位置上;在以45°,60°,90°方向输入地震波时,最大应力出现在中横担上第1节间的主材上.
实践特别是劳动在创造人的同时也建构起人类社会,并且出现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实践。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有一个因素是不可或缺的,即语言的产生。科学研究表明,在距今20万年左右,非洲大陆的智人由于基因发生突变,发声结构出现重大变化,能仅在呼气时能发出声音,而类人猿等猿类在呼气吸气时都发声,这种突变使智人能够发出数量极为庞大的音节,为语言产生提供了必要条件。智人在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也需要彼此进行大规模的信息交流,这在客观上导致不同于动物嚎叫的人类语言的产生。在其他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语言的产生为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充足条件。一方面,人和人类社会具有同构性,即社会性是人的本质,人是社会的人;另一方面,社会也是由人构成,离开人也就没有社会。马克思指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的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做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做类存在物。”[1](P162)他实际上反复强调实践对人和人类社会的创造或建构作用,实践在创造人的同时还创造了人类社会。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进一步指出:“这种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实际上是这个过程的比其他物质结果更为重要的结果。”[4](P450)从演进的逻辑顺序上看,智人在物质生产中逐渐转变为人,人与人的相互联结又构成复杂的人类社会,人和人类社会的出现使实践不仅具有物质生产这单一的形式,而且出现了建构人类社会关系的社会实践,在人类历史进程中两种形式的实践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人及人类社会向前发展。
四、实践产品及其累进性
在单因素敏感性分析中,纳入所有可变动的因素,相关因素对基础结果不产生影响,结果与基线分析结果一致,ICER的变动范围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概率敏感性分析结果显示,当意愿支付值达到60 000元时,芪骨胶囊更具有显著的成本效果优势。因而,本研究认为使用芪骨胶囊治疗为避免骨折的发生所需消耗的成本是可以被接受的,尤其对于经济条件尚可的患者,芪骨胶囊治疗可作为优选方案。
实践的产品一经产生就具有客观性,这种客观性源于实践的主体、客体和实践活动都是客观的。最初的物质生产实践创造了人,与此同时,必然生发出实践之社会形式,即社会实践,形成了人类社会,后来随着人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又出现了各种形式的科学文化实践。所有实践都会产出具有客观性的产品,这种产品作为客观存在的对象又会对各种形式的实践产生影响和作用,各种形式的实践及其产品的相互作用,共同绘就了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类世界这一壮丽图景。
更为重要的是,实践的产品具有累进性。所谓累进性指的是产品会随着时间而不断进步,第一次实践的产品是第二次实践产品进步的基础,第二次实践的产品一定比第一次实践产品呈现或多或少的改进,所以实践的产品不是一成不变的,产品的不断进步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这种进步累积到今天已经形成了光辉灿烂、纷繁复杂的人类文明,而且我们尚看不到这种进步的内在终点。
作为生物的人不断进化,但单纯的生物进化无法解释人类取得的文明成就,人这种生物有别于其他高等动物的是具有精准模仿的本能,儿童可以精准地模仿别人的行为,这是人类学习知识的基础,也是实践产品不断进步的生物动因,人类的每一代都是在其上一代基础上学习“最新的”的知识,这种知识就是实践的产品的总结与表征,它作用于作为实践产品的人本身,后者又推动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
由此,实践哲学描绘的是一个迭代交叉的三重结构。第一重是一元结构,即实践产品的线性发展结构,第一次实践的产品是第二次实践产品的基础,表现为劳动的产品或社会的财富的增加,从原始社会的茹毛饮血到今天的电脑高铁,体现了人类劳动产品的不断进步。第二重结构是主客体二元结构,这是一般哲学的分析套路,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特点在于将主客体的分析奠基于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主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不是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总是逐步地解决,当主客体不相适应的时候,主体要求改变客体,通过具体实践活动客体改变后再作用于主体,形成了主客体之间的交互作用。关于第二重结构已有学者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分析。当我们明晰了实践的产品这个概念后就会发现,作为主体的人和人之社会活动形成的人类社会都是实践的产品,这就形成第三重结构,即同作为实践产品的人化自然界、人本身和人类社会之间形成的一个交互作用的网络。在实践的建构维度下,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二元结构就不能深刻体会马克思实践哲学带来的变革。
五、建构维度下的实践哲学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哲学的首要的观点,俞吾金分析指出,实践哲学是“在理解并阐释任何对象时,始终保持着实践维度的优先性,即把实践作为观察、思索一切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思维现象的基础和出发点”[8](P366)。实践建构维度的指认,为我们更加准确地把握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使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把握马克思的哲学思想,而且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建构维度有助于彰显马克思哲学是实践本体论哲学。马克思始终是在本体论层次上使用实践范畴,这实际上提出了一种全新的世界观或实践哲学,这种新的哲学把活生生的实践活动看作建构属人的自然界、人本身和人类社会的基础,也是解释和改造世界的出发点。马克思哲学不仅承认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性,还确认它是一种带有根本性变革的实践哲学,所以马克思哲学不仅是解释世界的理论,更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创造和改变世界的现实武器,是真正变革性的哲学:“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P527)实践不仅是人的存在方式,还是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此外,实践的本体论意义还在于,我们在承认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性和本源性的同时也要承认,作为物质生产实践决定的、人类社会在形成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实践同样会对人本身及物质生产实践产生巨大影响。
其次,建构维度有利于理解和深化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辩证法。近年来,学界越来越认识到,马克思哲学中有着非常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关于自然的辩证法本质上是人化自然辩证法,这种辩证法的载体是人的实践活动,人化自然辩证法中的“化”就是实践建构性的具体表现。通过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自然界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和产品。在人类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实践活动对自然的改造可能达到人类最初的预期后果,也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新的问题与困境,解决这些问题的路径不是退回旧时模样,回到鸡犬相闻的小国寡民社会,而是要在新的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实践不仅是人与自然的中介,而且是解决人类在发展中所遇到困境的唯一路径。
再次,建构维度有助于理解马克思哲学中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哲学史上关于人的本质讨论众说纷纭,只有在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中才给出了比较有共性的结论。但有论者发现,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现实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另一方面他又强调:“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1](P519)这段话仿佛又在表明劳动才是人的本质。这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困惑:人的本质究竟是社会性还是劳动呢?就广义劳动概念来说,二者并没有本质区别。就狭义劳动概念而言,我们以建构维度视之,应当承认劳动或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地位,从而确认劳动是人的本质,但这与承认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并不冲突,它们只是就不同角度而言的。从起源角度说来,人的本质是劳动,以劳动为基础形式的实践造就人;从产品角度说来,作为实践产品的人其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1.2.2 染色体核型分析 采用G显带制备技术对脐血及外周血进行常规G显带(500~550条带)检测。
依据水资源人权学说,人们用水的权利是一项人权,这种人权被视为是一项新型的人权类型,且在国际层面和国家层面均得到一定的承认。水资源管理实践中,水人权说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一国的水资源法律和政策会对此有所体现。水人权学说的基本逻辑是,水权交易特别是与其相伴的私有化会导致穷人无法获得水资源,因为水资源私有化通常导致水的税费不断升高。实证研究表明,私有化确实导致居民每月的水费会变多。此外,出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追求,交易水资源的公司将不可避免地偏好富人社区而忽视穷人社区,因为公司在这两个社区的盈利潜能不同,富人区更加有利可图。
最后,建构维度有助于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分析框架。马克思在进入哲学研究之后就建立起一种主体客体的分析框架,它不同于旧唯物主义或自然科学的主客观分析模式,主客体的分析框架贯穿马克思哲学研究的始终,标志着马克思哲学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变革。马克思哲学将解决问题的方法诉诸人类的实践特别是劳动者的劳动,从而构成了一种新唯物主义哲学,由此哲学家的任务理应发生改变,即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的转变。
六、结论
正因为实践范畴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基础地位,近年来国内很多学者基于不同的研究范式或研究旨趣,对马克思实践范畴进行了多维解读,必然出现不同观点。回到马克思的经典文本,将实践哲学开显出诸如本体论向度、政治哲学向度、现象学向度、他者向度等多重向度,恰好彰显了马克思哲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但我们应当谨记,回到马克思,首先要回到马克思的实践范畴,马克思哲学的逻辑起点是活生生的实践活动,实践的“感性活动”特征在人的主体性和客体的对象性之间建立一道桥梁。通过对实践建构维度的廓清,我们既要承认只有活生生的人从事具体的实践活动才是我们解释、改变世界的基础,也要承认实践建构的产品具有独立的客观性和累进性,实践的产品亦可深刻影响实践的形式和广度。人化的自然界、人本身及人类社会都是实践的产品,正是由于人、实践及实践的产品之间的相互作用才形成越来越复杂的人类社会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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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B516.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18X(2019)09-0027-07
[基金项目] 河北省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文化自信视域下河北省文化软实力建构”(BJ2017083)、河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马克思经济哲学视域中社会实在的语言建构论研究”(B2019002041)、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语用逻辑视域下的摹状词最新成就研究”(2016BS7)
付玉成,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博士后;(河北保定 071002)河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河北保定 071000)
【责任编辑:赵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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