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写作的“双重转化”规律观照高考作文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作文题论文,规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写作规律是什么?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著名写作理论家刘锡庆教授在他的《写作的“双重转化性”》一文中作了这样的阐述:
任何一篇文章或一部作品的诞生,都要完成这样一种“双重转化”。首先是现实生活、客观事物向认识主体即作者头脑的转化,它要依据“反映论”的精神,能动地、本质地、真实地将现实生活、客观事物转化为作者的认识(观念或情感)。这是由事物到认识的第一重转化;然后是作者的观念、情感向文字表现的转化,它要遵循“表现论”的原则,有“理”有“物”并有“序”有“文”地将头脑所获得的意识、情感转化为书面的语言(思想的“外衣”)。这是由认识到表现的第二重转化。由“事物”到“认识”,再由“认识”到“表现”——这就是“写作”过程所必须完成的所谓“双重转化”。(《语文读本》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编)
刘锡庆教授把“双重转化”说概括为“物——意——文”。这个理论精辟地揭示了写作过程的基本规律。刘教授还指出“大作家固有大作家的‘转化’,小学生亦自有小学生的‘转化’,水平尽管不同,道理实则一样。”(《关于作文教学》,《21世纪中学生作文》创刊号)作为考查考生作文能力的高考作文命题,理应遵循写作过程的基本规律——“双重转化”规律。
诚然,高考作文有别于作家创作,也有别于中学生日常的自发作文,它不是考生有了“物”和“意”之后再来加以表现,而是通过命题调动考生的“物”,使他们产生“意”形成“文”。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的:“学生见题而知的,审题而立意,此其程序与实际作文异。故命题必如学生所自发,彼本无所为,示之以题,彼即觉有所为,欲罢不能,非倾吐不可。”(叶圣陶《命题作文和自发作文(致宋育瞳)》,《语文学习》1989年第2期)因此,能否调动考生的“物”,促使他们产生“意”进而形成“文”,即能否有效地考查考生的“双重转化”能力,就成为衡量作文命题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用“双重转化”的理论来观照近四年的高考作文命题,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由违反规律到遵循规律这样一个发展过程。
1999年的高考作文难以调动考生的“物”。命题材料除最后一句话外,纯属科技说明文,文中“记忆移植”“信息”“编码”等术语绝大多数考生均不熟悉,“记忆移植”的内涵并不明确,“记忆移植”也许永远不会成功,面对这种超现实的假设,考生如何能有生活的积累呢?他们凭什么产生“意”呢?怎么能“即觉有所为,欲罢不能,非倾吐不可”呢?尽管试题的“注意”中提示考生可以“编述故事,发表见解,展望前景”,然而,脱离了生活实际,编述故事,往往是胡编乱造,怪诞离奇;发表见解,难以言之成理,令人信服;展望前景,也只能故弄玄虚,缺乏理性。有人这样解说这道试题:“由于今年的作文话题是一个科学假设,自然就明显地考查了考生的想象能力。”(余闻《1999年高考语文试题分析》,《中学语文教学》1999年第8期),但持此论者似乎忽略了这样一个常识:“想象是在头脑中改造记忆中的表象而创造新形象的过程,也是过去经验中已经形成的那些暂时联系进行新的结合的过程。”(曹日昌《普通心理学》第282页)缺乏过去的生活表象,考生想象的翅膀何以张开?“作文这件事离不开生活,生活充实到什么程度,才会做成什么文字。”(叶圣陶《作文论》)一道难以调动学生“物”的作文试题,就难以使考生产生“意”,考生的第一重转化能力难以得到合理的考查。
“写作,无论是大作家的创作,抑或是小学生的作文,其本质并无两样,他们都是写作个体所加工、制作的一种产品,都是主体个性独一无二的精神创造。”“个性色彩和创新意识是作文的灵魂。”(刘锡庆《关于作文教学》)高考作文试题,理应注重主体个性的张扬和创新意识的体现。就作文过程而言,主体个性和创新意识首先表现在由“物”到“意”这第一重转化上。令人遗憾的是,材料表现了创新精神的2000年高考作文试题,恰恰忽视了考生的主体个性,抑制了考生的创新精神。试题在叙述了材料之后,又用提示语作了极为具体的解说:“是的,世界是千变万化的,疑问是层出不穷的,答案是丰富多彩的”。这个解说一览无余地揭示了作文材料的内涵,考生不需要感悟、概括、开掘、提炼,不需要形成自己独特的“意”,所需要的只是根据试题所命之意去按图索骥,去搜寻一些具体事例来图解、演绎这个其实很浅薄的哲理。可以说,考生完全失去了理想的自由,哪里谈得上什么主体个性和创新意识。这道题,貌似开放,实为拘囿,貌似新鲜,实为主题先行,它背离了写作本质,违反写作过程的规律。
应该说,2001年高考作文试题有了较大的改进,“诚信”属新世纪的热门话题,围绕它而进行的新闻调查、专家评述、校园活动不计其数,考生也因此有了一定的生活积累,因而,这道题容易激发考生的联想,调动考生的“物”,材料为一则寓言,提示性文字没有揭示其寓意,没有给考生一个既定的立论,考生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然而,“诚信”属于理想化的社会伦理观念,人们对其价值的评判已有定论,考生会有意无意地迎合这个定论或被这个定论所左右。因而,这个话题大大限制了考生作文立意的多元化,考生难以形成真正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意,所写作文只能千篇一“意”。可见,这道作文试题在考查考生第一重转化能力上同样存在明显的缺陷。
“写作这一行为过程,必须完成‘物——意——文’的‘双重转化’,缺一而不可。”(刘锡庆《写作的“双重转化性”》)考查考生的作文能力,实际上就是考查其“双重转化”能力,前三年的高考作文试题,一道难以调动考生的“物”,另两道不能使考生形成自己的独有的“意”,难以有效地考查考生的第一重转化能力。是第一重转化能力不重要吗?非也。请看刘锡庆教授对这“双重转化”能力所作的阐释:“既是‘双重转化’,那么由‘物’到‘意’的第一层转化中,就离不开作者认识并加工生活的‘摄制’力,而由‘意’到‘文’的第二层转化中,‘表现’力又成了这一阶段的关键。”“第一重转化是根本,是基础,”“第二重转化即思维的‘物化’,是手段,是关键。”(同上)可见,两重转化的能力同样重要,对两重转化能力的考查同样有意义。高考作文试题忽视了对第一重转化能力的考查,至少是不全面、不公正、不客观的,更何况,不能有效地考查第一重转化能力,实际上也就难以有效地考查第二重转化能力,作文试题就失去了应有的效度和信度。
纵观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以来20多年的作文试题,政治色彩过浓、写作程式僵化、诱发学生矫情等弊病时有所见,而每种弊病的出现,都有其深刻复杂的社会和时代的原因。1997年以来,我们的语文教学和语文考试受到社会的强烈批评甚至讨伐。在这种背景下命题者本着革新的精神,为了打破高考作文的程式化,大胆地进行探索和实践,创造了一种新的作文考试形式——话题作文。然而,命题者也许太在意社会的批评而忽视了对话题作文的理论思考,试题设计也欠完善,这也可能是前三年高考作文试题违反写作规律的重要原因吧。
可喜的是,2002年高考作文试题有了大的变化。同样是话题作文,今年的试题却很好地遵循了写作规律。材料的内容贴近生活贴近现实,而不像1999年高考作文题中的材料那样超现实,理解这则材料不需什么背景知识,“心灵的选择”这个话题也为广大考生所熟悉,是他们经常遇到、见到、听到的事情,考生应该有一定的生活积累和感受,围绕这个话题他们有“物”可言。试题在叙述了材料之后,也有一段提示性文字:“也许不是人人都会碰上这种生死的抉择,但是,每个人却常常遇到、见到、听到一些触动心灵需作出选择的事情。那时,我们大家是怎样选择的呢?又该如何选择呢?”这段话,不像2000年试题中的提示语那样解说了材料的主旨,有意无意地给了考生一个命意,而是用了两个问句诱导考生,引发他们的联想和思考,引导他们形成自己的立意。“心灵的选择”不像“答案是丰富多彩的”那样是一个判断,而真正是一个话题,它也不像2001年的“诚信”那样有着社会广泛认同的价值取向,而是明显地属于个人的内心世界,有着鲜明的个性色彩,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材而确定独特的立意。这样,考试作文立意的多元化个性化就成为可能,考生的创新意识就有了表现的机会。总之,2002年的高考作文试题的材料和提示语只是考生展开联想、思考的触发点、航标灯,它为考生提供了广阔的选材空间和充分的立意自由,能够有效地考查考生的“摄制”力,彻底消除了前三年高考作文试题的严重不足。有了“物”和“意”,考生的表达就能自如畅达,就不会因“为赋新词强说愁”而矮揉造作,“表现”力也就能得到充分的考查。因此,我们认为,今年的高考作文试题严格遵循了“双重转化”规律,全面考查了考生的“双重转化”能力。试题的材料选择、话题设计、提示用语,都体现了命题者对考生作文过程的细腻体察,体现了命题者的思维缜密,匠心独运。这是一道经典性的试题。
高考作文命题需要改革,这四年的高考作文命题正体现了命题者锐意改革的良苦用心。改革不能只是形式上的翻新,改革的结果只能是命题更加符合写作规律,更能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关注社会、新近自然,更能激发他们的创造精神,鼓励他们张扬个性。2002年高考作文命题正是总结了前三年的命题得失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次成功实践,它标志着话题作文这种命题形式的成熟,对深化作文考试的改革一定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对推进中学作文教学的改革也一定会产生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