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和“无主体过程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决定论论文,阿尔论文,主体论文,过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阿尔都塞是西方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在60年代,他一反当时正在欧洲蔓延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潮,运用结构主义的方法对马克思的一些基本观点做了重新的解释和说明。阿尔都塞的解释和说明虽不乏真知灼见,但也明显存在着对马克思思想的曲解,他所提出的“多元决定论”和“无主体过程论”就属于后者。
一、关于社会形态的整体结构
马克思认为,社会形态是一个整体。他指出:“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形式总是自然地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①我们知道,任何整体都是由相互作用的不同要素构成的。社会形态作为一个整体,又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呢?在这个问题上,阿尔都塞提出了一种被他称为“多元决定”的理论。
在说明社会形态是由哪些要素构成之前,阿尔都塞先将黑格尔的社会总体理论同马克思的社会整体理论做了比较。他指出,黑格尔的社会总体是一个简单的统一体,因为尽管社会总体在黑格尔那里表现为市民社会、国家、宗教、艺术、哲学等等,但所有这些都可还原为构成这一总体的单一要素,即“绝对精神”,所有这些都只是“绝对精神”在其异化过程中的不同表现。由于黑格尔的社会总体实际上是由单一要素即“绝对精神”构成的,因此它并不具有复杂的结构,它的多样性只是一种外在的表现的多样性。而马克思的社会整体却不同。在马克思那里,作为整体的社会形态不是由单一要素构成的,而是由多种并存的要素构成的。在构成社会形态的诸要素中,尽管马克思强调经济从最终意义上讲是具有决定性的要素,但马克思不象黑格尔把绝对精神作为一切现象的本原那样把经济作为其他要素的本原。马克思看到了经济和其他要素的并存,只是相对突出了经济的作用,但决不认为所有其他要素都是经济的表现,都可以还原为经济。
社会形态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呢?阿尔都塞认为,社会形态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又可大体归为三个基本要素,用他自己的话来讲:“这一概念的统一性是由某种特殊类型的复杂性构成的,这种复杂性有多种情景,按恩格斯的说法我们可以图式化地归为三类: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②虽然阿尔都塞也不时谈到社会形态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但他认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只构成社会形态的外在形式。他说:“在每个社会形态内部,不平衡不仅以简单的外在形式而出现(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而且以社会总体的每个因素、每个矛盾的有机内在形式而出现。”③这就是说,真正构成社会形态内在结构的不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大要素,而是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这三个基本要素。
阿尔都塞认为,既然社会形态是由多种要素,即多种矛盾构成的,那其中必有一个支配共他矛盾的主要矛盾,他把这种主要矛盾支配次要矛盾的结构称为主导结构,认为正是这种主导结构体现了社会整体结构的本质特征。由此他进而指出,由于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是绝对的,“主导结构虽然是固定的,但结构中各矛盾的地位却在变化:主要矛盾变为次要矛盾,一种次要矛盾上升到主要地位;……”④因此,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构成社会形态的诸要素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因而也就不存在某一因素始终起主导作用的情况。具体说来就是,在构成社会形态的三个基本要素中,并不是经济始终起第一位的决定作用,而是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交替起第一位作用。他说:“矛盾在不再具有单一含义以后,它的定义、作用和本质就得到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有结构的复杂整体赋予矛盾的职能,矛盾从此就有了复杂的、有结构的和不平衡的规定性。请读者原谅我用这一长串修饰词,不过我承认,我更喜欢用一个较短的词:多元决定。”⑤阿尔都塞本人也意识到,他的“多元决定论”会明显否定马克思所坚持的经济对政治和意识形态始终起决定作用的观点。所以每当讲到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交替起第一位的作用时,他总要声明这归根到底又是由经济所决定的,说“归根到底由经济所起的决定作用在真实的历史中恰恰是通过经济、政治、理论等交替起第一位作用而实现的”。⑥
应当承认,阿尔都塞对黑格尔社会总体理论所做的分析批判还是很有意义的。但他对社会形态整体结构的说明却歪曲了马克思的思想。
首先,马克思认为,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形态,其结构就如同一座建筑,是由两大要素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对此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有明确的说明。当然,构成社会形态两大要素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又分别由若干要素构成。前者由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构成,后者由政治法律制度和各种意识形态构成。然而,我们却不能由此得出社会形态是由这些要素构成的结论,因为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只是构成经济基础的要素;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各种意识形态只是构成上层建筑的要素;只有由它们构成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才是构成社会形态的要素。阿尔都塞提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只是构成社会形态的外在形式,社会形态的内在结构是由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这三种要素构成的,这就从根本上歪曲了马克思的社会整体结构的思想。按照阿尔都塞的解释,政治和意识形态就不再是构成与经济基础相对的上层建筑的两个要素,而成了与经济处于同等地位的构成社会形态的两个独立的要素。这样,经济就不再是构成社会形态的“基础”,政治和意识形态也不再是构成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马克思所描述的社会形态的整体结构,即“基础”——“上层建筑”的结构,也就完全变样了。
其次,马克思认为在构成社会形态的两大要素之间始终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对社会形态整体结构的研究不仅是为了说明社会形态是由那些要素构成的,更为重要的是为了说明社会的经济生活决定社会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他之所以要把全部社会关系分为两类,把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关系称作“基础”,把人们在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中结成的关系称作“上层建筑”,就是为了表明这两种关系在社会整体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表明在任何时候总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总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⑦当然,这并不是说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没有作用,相反,马克思认为上层建筑同时对经济基础也有反作用。但无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有多大,其作用仍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作用,在它们之间不存在谁的作用大和谁的作用小的问题,更不存在谁的作用大谁就起决定作用的问题。
阿尔都塞认为社会形态是由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这三种处于同等地位的要素构成的,这就否定了经济的“基础”的地位,同时也否定了政治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的地位。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不再表现为“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和“上层建筑”对“基础”的反作用,而表现为地位相等的三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由此他进而提出,由于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在真实的历史中是交替起第一位作用的。虽然阿尔都塞一再声明,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交替起第一位的作用归根到底又是由经济所决定的,但他只是做了声明,而从未对他的声明做出任何令人信服的解释。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他的声明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阿尔都塞在他的声明中使用了两个概念,即第一位的作用和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但他却始终没有说明这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没有说明后者是怎样决定前者的。既然他同时使用了这两个概念,这无疑意味着这两个概念有不同的含义。但从他的声明中我们却又看不出这二者有什么不同。我们知道,无论是第一位的作用还是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都讲的是一事物对它事物的关系。如此说来,经济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是指,在任何时候经济都决定政治和意识形态;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交替起的第一位作用是指,在一定时期,经济决定政治和意识形态,在另一时期政治决定经济和意识形态或意识形态决定经济和政治。这样,当经济起第一位的作用时,它的第一位的作用无疑也就是它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没有必要再说经济还具有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如果不是这样,即如果经济的第一位的作用不是它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那就会出现经济的第一位的作用与它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同时存在的情况,就会出现是经济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使得经具有第一位的作用这样一种奇怪逻辑。因为具有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的经济与起第一位作用的经济只能是同一概念,而无论是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还是第一位的作用都只能用来说明经济同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关系。当政治起第一位的作用时经济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还存在吗?如果还存在,那政治对经济的作用就不能称为第一位的作用;如果已不存在,那经济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又如何体现呢?当意识形态起第一位的作用时,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以上分析表明,尽管阿尔都塞一再声明经济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是通过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交替起第一位的作用实现的,但他所说的经济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交替起第一位的作用。对此他有一段很坦率的表白:“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从不把各因素的排列、每个因素的实质和地位一劳永逸地固定下来,从不用单一的含义去确定它们的关系;只有‘经济主义’(机械论)才一劳永逸地把各因素的实质和地位确定下来,不懂得过程的必然性恰恰在于各因素‘根据情况’而交换位置。”⑧可以看出,阿尔都塞提出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交替起第一位的作用无非是为了强调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作用。然而,他对政治和意识形态作用的这种强调却恰恰否定了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始终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的观点。
二、关于社会关系的载体与主体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形态不仅是个整体,而且是个有机的整体,而社会形态之所以是有机的,即发展变化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不仅是社会关系的载体,而且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主体。在这个问题上,阿尔都塞提出了一种被人们称为“无主体过程”的理论。
阿尔都塞在谈到生产关系的结构与生产者的关系时有这样一段论述:“生产关系的结构决定生产者占据的地位和具有的功能。就他们是这些功能的承载者来说,他们从来也只不过是这些地位的占据者,因此真正的‘主体’(就过程的构成性主体意义来说)不是这些地位占据者或功能承载者,尽管存在所有现象,真正‘主体’也不是朴素人类学的给定物的显明性,不是具体个人或真正的人,而是这些地位和功能的界定与分配,真正‘主体’是这样一些界定者与分配者:即生产关系(以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社会关系)。然而因为这都是些‘关系’,它们就不能在范畴中被想象为主体。”⑨这表明,在他看来,社会关系并不是人与人结成的关系,而是与人无关的独立存在的关系,社会结构就是由这些关系构成的;在社会关系和人之间,是社会关系决定人所具有的功能,因而人只是社会关系的功能的载体;社会形态发展的原因在于社会关系结构的变化,而不是人的能动活动的结果;人的活动只是被动地执行社会关系赋予他的功能,因而社会关系才是真正的“主体”;历史就是那些凌驾于人之上的社会关系的演变过程,是一个“无主体的过程”。他还明确表示,马克思的最大成就,就在于他在《资本论》中把资本主义看成是一个“没有主体”的过程。阿尔都塞的这一理论显然也歪曲了马克思的思想。
首先,马克思认为社会形态是由人所结成的社会关系构成的,而不是由脱离人的社会关系构成的。诚然,马克思的确说过,“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⑩然而,我们却不能由此认为社会形态是由与人无关,独立存在的社会关系构成的。因为马克思这段话的含义只是说社会形态不是由孤立的人构成的,而是由人们彼此发生的那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构成的。
我们知道,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经济基础是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关系。上层建筑是指人们在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领域结成的关系。这些关系都是由人们所结成的,没有人,也就没有这些关系。由于社会关系和人不可分离,因此也可以说社会形态是由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构成的。马克思在谈到人的消费时曾有这样一段论述:“这些产品的消费再生产出一定存在方式的个人自身,再生产出不仅具有直接生命力的个人,而且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的个人。可见,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个人的最终占有,再生产出处于原有关系的个人,即处在生产过程的原有关系和他们彼此之间的原有关系中的个人;再生产出处在他们的社会存在中的个人,因而再生产出他们的社会存在,即社会,而社会既是这一巨大的总过程的主体,也是这一总过程的结果。”(11)把这段话同前边提到的那段话联系起来看,我们就可以发现,在马克思那里,社会形态既可以说是由人们结成的社会关系构成的;也可以说是由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构成的。这两种说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强调问题的角度有所不同罢了。阿尔都塞认为社会形态是由与人无关的纯粹的社会关系构成的,认为人只是社会关系的功能的载体,而不是社会关系本身的载体,这显然是同马克思的思想相悖的。
其次,马克思认为社会形态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人既是社会关系的载体,同时也是社会关系的主体。这就是说,人一方面受既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是既定的社会关系的体现者,另一方面人又可以改变既定的社会关系,是新的社会关系创造者。当然,人们创造新的社会关系不是说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创造,因为他们的创造“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2)既定的社会关系是人们创造活动的出发点和前提。人们不能选择这些社会关系,因为它们是前人活动的产物。但从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他们的社会关系中并不能得出人们不创造他们的社会关系的结论。社会历史的发展表明,生产力的提高,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改变,上层建筑乃至整个社会形态的变革,这些无一不与人的创造性的活动有关,无一不是人的创造性的活动的结果。
由于人们的活动既受既定的社会关系所制约,同时又在改变既定的社会关系,因此,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就既是这些社会关系的载体,又是这些社会关系的主体。对于人的这种双重身分,马克思有这样一段明确的说明:“如果从整体上来考察资产阶级社会,那么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总是表现为社会生产过程的最终结果。具有固定形式的一切东西,例如产品等等,在这个运动中只是作为要素,作为转瞬即逝的要素出现。直接的生产过程本身在这里只是作为要素出现。生产过程的条件和物化本身也同样是它的要素,而作为它的主体出现的只是个人,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他们既再生产这种相互关系,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这是他们本身不停顿的运动过程,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身。”(13)这里讲的“他们既再生产这种相互关系,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指的就是人既是社会关系载体,又是社会关系的主体。正是人的这种双重身分,使得他们成为社会形态结构中的有机环节,成为社会形态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首先表现在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方式的改进都是人的能动活动的结果。如果人只是社会关系的载体而不是主体,那生产就只能是在原有基础上的重复。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还表现在生产关系的改变和由此而引起的上层建筑的改变都离不开人的能动的活动。我们知道,在阶级社会,生产关系表现为阶级关系。经济上的对立导致了不同阶级利益上的不可调和。因此,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即使某种生产关系已不再适合生产方式的发展,作为这一生产关系代表的统治阶级也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他们必定要凭借旧的上层建筑来维护这一生产关系。因此,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是不会自动发生的,而只能是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阶级能动活动的结果,即阶级斗争的结果。如人仅仅是社会关系的载体而不是社会关系的主体,即如果人只是受社会关系所制约而不能改变社会关系,那社会形态又怎么能发展变化呢?阿尔都塞否认人是社会关系的主体,因而他也就无法对社会形态发展变化的内在机制做出令人信服的说明。这样,他对社会形态的说明就只能是一种静态的说明,而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的观点。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91~982页。
②⑨引自《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第396、398页。
③④⑤⑥⑧《保卫马克思》,第184、182、181、184、184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20页。
(11)(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30~231、22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