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消费需求与发展消费信贷研究_个人信用论文

扩大消费需求与发展消费信贷研究_个人信用论文

扩大消费需求与发展消费信贷之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消费需求论文,消费信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F830·5

1997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运行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短缺经济逐步转向了供给总量相对过剩,卖方市场过渡到了买方市场,消费需求不足成了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和焦点问题。为此,我国政府调整了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扩大内需、开拓市场、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在这种大背景下,消费信贷作为服务战略方针的重要政策和举措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而消费需求和消费信贷问题也就成了重要研究课题。

一、消费需求不足:现阶段我国经济运行的基本态势

当前我国经济正面临着自改革以来所经历的最为严重的低迷期,在经过20多年的高速增长的量变积累之后,供给约束型的短缺经济开始向需求约束型的买方市场过渡。供给低水平的过剩,供求结构失衡,已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要走出经济的“低迷期”,摆脱买方市场对经济带来的困难,从社会再生产来看,关键是启动经济增长的源动力:消费需求。但是,近年来我国消费需求增长乏力,对经济的拉动力明显减弱,并已成为我国经济运行的“瓶颈”问题。

(一)商品供求失衡,物价连续走低

1995年以来,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幅度连年下降,其增长幅度由1994年的30.5%下降到1998年的6.8%,平均每年下降5.9个百分点。199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9153亿元,比上年增长6.8%,增幅下降4.8个百分点,名义增幅是1991年以来最低的。(见表1)

表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表 单位:%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名义增长率 13.7 17.7 28.4 30.5 26.8 20.1 10.2

6.8

实际增长率 10.5 11.7 13.4 7.2

10.4 13.2

9.3

9.7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各年数据

消费的突出特征是市场平淡,消费需求不旺。据国内贸易局调查,到1998年供不应求的商品全部消失,供过于求和供求基本平衡的商品达100%。国内市场不再有供不应求的商品,买方市场特征十分突出。 与此同时,企业的存货不断累积,生产大量过剩。因此,自1996年以来市场物价总水平持续走低,零售物价月同期比指数自1997年10月份以来出现了持续负增长态势,1998年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下降2.6%,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7年下降0.8%。物价持续下跌表明, 经济中已经出现通货紧缩现象。1998年尽管实施了一系列旨在扩大需求的宏观经济改革,除投资需求有所回升外(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457 亿元,比1997年增长14.1%,增幅提高5.3个百分点), 其他方面指标均无明显改观。当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240亿美元,比上年下降0.4%, 是1983年以来第二次出现的负增长。其中出口1838亿美元,比上年仅增0.5 %。总需求的增长更为缓慢。这些均是造成市场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的主要原因。

(二)消费对GDP的贡献率下降

根据目前我国的国民收入核算体系(SNA),GDP可分成三个组成部分:一是最终消费,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二是资本形成;三是净出口。其中最终消费和资本在旧的国民收入核算体系(MPS)中, 则为消费和积累(或投资)。众所周知,宏观经济增长是依靠消费、投资、出口三大因素拉动的,而其中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最大, 因此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和影响也最大。

从建国初期到1998年,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消费水平在逐步提高,但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反而持续下降, 从而使得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降低,导致消费需求拉动经济的力度明显减弱。 我国的最终消费率由1952年的78.6%下降到1998年的58.6%,其中50年代最终消费年平均为73%,60年代为74%,80年代为65%,1991年—1997 年为59.5%(确切地讲从1993年起降到了建国以来历史最低水平,即60 %以下);而与此同时,积累率(或投资率)上升到了40%左右。从表2 中可以看出1991年至1998年消费率、投资率(积累率)变动情况。

依据数据资料,结合表一的GDP增长率情况,我们可以看出, 在积累率上升到40%以上时并没有抵销消费率下降对GDP增长的负面作用。 即使是1998年国家通过一系列宏观政策加大投资需求使投资率上升之后,对GDP的拉动亦不能抵销消费率下降对GDP带来的负面影响。

表2 我国消费率、投资率变动表 单位:(%)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最终消费率 61.8

61.7 58.5 57.8

58.1

58.6 59.6 58.2

投资率 35.3

37.3 43.5 40.9

40.2

39.2 38.2 40.5

消费率的长期下降态势,导致消费对GDP的贡献率也呈下降趋势。具有关资料显示,我国1989年—1996年最终消费贡献率为52.98 %,1998年下降为41.6%。而美国、日本、英国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最终消费贡献率分别为84%、62%、87%。 另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 人均GDP300美元的消费贡献率应以80%、1000美元76%为宜,而我国的最终消费贡献率不但大大低于西方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占主导地位,消费需求作为最终需求增长乏力,其直接后果是投资扩张机制受阻。因为消费需求不足会导致产品销售率下降,使投资预期回报率受到影响,只有满足了最终消费的投资才能获得收益。

消费需求不足,通过对投资需求的影响最终会形成社会总需求不足;在社会供给总量不断增加情况下,总供给最终会大于总需求,形成相对过剩经济。

二、现阶段我国消费需求不足的成因分析

消费需求不足影响和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探讨消费需求不足的成因就成了启动消费市场的重要环节。消费需求不足是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各界人士对此均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有意探究。我们在此试从理论上、政策上、宏观角度和经济方面进行分析。

(一)消费需求不足的理论分析

市场消费需求可分为潜在需求和有效需求。潜在需求指消费欲望,有效需求指有支付能力的现实购买力。本文所论消费需求是指后者。

西方经济学家的各种消费理论,从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到杜生贝的相对收入假说,从费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说到保尔的财富假说,分别从不同侧面、不同程度上阐述了影响消费需求的各种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1)收入。消费与收入按相同方向不同幅度发生变化, 但边际消费倾向具有递减规律。(2)消费行为。指人们的消费习惯, 消费水平具有不可逆转性,前期消费模式会影响未来消费行为。(3 )未来或持久收入。当期消费不完全取决于当期收入,在未来或持久收入稳定或增加情况下,当期消费可以出现赤字,进行超前消费。(4)财富。 即不动产、股票等高价保值物。财富主要为“预防动机”而非“交易动机”。(5)物价。在消费需求弹性较强时, 商品价格的变化才会影响消费支出,否则,物价变动时消费的刺激将是乏力的。

我国由于国情和收入水平的特殊性,消费模式与西方国家差异很大,所以影响消费的因素也有所不同。具体讲,其一,居民的当期和未来收入对消费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下文中作详细分析);其二,中国人传统的消费观转变成消费行为较缓慢,对消费需求会产生持久影响;其三,“财富”对多数人来讲并不意味着有多少积累,对消费需求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其四,至于“物价”因素,在我国当前现实经济生活中,想利用价格来左右消费市场是极其有限的。

(二)消费需求不足的政策原因分析

我国目前仍是一个主要以政策为导向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影响经济环境,同样也可以通过消费政策调节消费需求,达到制约和鼓励消费需求的目的。所以,影响消费需求的诸多因素中,以宏观政策最为突出。影响消费的宏观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政策等。

1.消费政策调整滞后

消费政策包括消费价格政策、消费税费政策、消费信用政策等。在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条件下,我国居民的消费属于供给约束型,即消费的总量、结构、方式要受消费品的供给总量、结构和方式的制约。在这种经济环境中,政府的消费政策意图就是抑制过快的消费需求增长,以达到供求平衡。近年来,随着过剩经济的买方市场的显现,需求约束政策明显地制约着消费需求增加。也就是说,在新的经济环境下,短缺经济条件下的一些政策仍在延续,如税费政策就未进行及时调整。因此,消费政策应及时调整为鼓励消费的政策,在调整供给结构的同时,以鼓励消费的消费政策引导居民推进消费结构的升级,形成以需求约束供给的新型供求平衡机制。

当然,近年来,为扩大内需,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多项鼓励消费的政策,但消费政策目标模糊不清,并与改革措施出现碰撞现象。比如,在推出消费信贷用以刺激消费的同时,又出台了住房、医疗等项改革措施,一方面鼓励人们借钱超前消费,另一方面叫人们存钱以备未来消费。鼓励消费的政策意图是盯着百姓钱袋,无非是想让百姓把钱拿出来;而住房、医疗改革是叫百姓把钱袋捂紧。作为消费政策,应着眼于眼前与长远消费的统一,并兼顾消费需求,以减少改革与消费政策实施的矛盾;通过政策调整使居民消费率在近几年略快于GDP增长,由目前的47 %回升到50%—55%,即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2.收入分配政策改革滞后。无论从经济学角度,还是从实际情况看,居民家庭收入的绝对水平是决定我国消费需求的首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收入分配的市场化和分配政策的调整,一部分居民收入中资本、技术要素的收入分配和“灰色”收入成分增加,使得在总体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同时,城镇居民内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各群体收入呈现出一种不断多层次的扩大趋势,各阶层的收入悬殊,贫富差距扩大。据测算,1994年我国城镇居民中最富有的1/5家庭的收入占了全部居民收入的44.46%,而最贫困的1/5家庭的收入仅占6.4%,3/5的中等收入家庭占49.48%,呈倒金字塔状分配格局, 而且贫富差距还在进一步扩大。从1985 年以来, 人均居民收入和人均消费占GDP比重呈不断下降趋势,分别从1985年的57.7%和50.1 %下降到1997年的45.2%和40.2%;1986年到1997年我国GDP年均增速为9.8%,而同期最终消费率平均增长为8.2%,消费率低于GDP增长。

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均收入增幅趋缓,1995年至1998年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均低于5%,其增长分别为4.9%、3.3%、3.3%和3.61%,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幅从1996年—1998年分别为9%、4.6%和4.3%, 均低于同期GDP增幅。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与农村居民收入的比例则由1978年的2.37:1 扩大到了1997年的2.7:1。1997年全国恩格尔系数为46.6%,农村为55.05%,由于收入增长回落,恩格尔系数也有上升趋势。

收入分配的差距扩大和收入增长趋缓,根源于我国长期实行高积累、低收入、低消费的分配政策,并且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增长速度呈现不对称状态。

收入级差的悬殊与扩大以及收入增幅减缓,直接导致了消费断层的产生和消费倾向降低,最终形成消费需求不旺。由于高收入阶层的高档消费品已基本到位,在中低收入阶层中不可能实现高消费,因而高档产品很难有市场。即便高收入阶层仍继续高消费,也不能替代全社会的消费需求,况且这部分群体可以享受公共消费,所以其消费递减倾向明显。低收入阶层生活困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还处于温饱阶段;而中等收入阶层如果去追求高档消费,潜在需求巨大,但有效需求不足,还必须借助于储蓄积累或信用支持。况且目前的税费政策又阻碍了消费需求,使得相当多的中等收入者买得起消费品而维持消费困难。农业的粮食收购政策由于调整滞后,仍在垄断收购致使农民从市场上分享的利益得不到体现。

收入差距拉大和收入增幅走低,也带动了消费倾向向下倾斜。据测算,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由80年代的0.885下降到90年代的0.795;同期长期消费倾向由0.981 下降到0.855 ; 农村居民短期消费倾向由0.349上升到0.689;而长期边际消费倾向基本稳定在0.77左右。 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收入水平低速增长必然造成消费水平下降。因此,促进消费的前提是改革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工资制度,调整分配政策,强化财政再分配职能。具体地讲,就是在保持国民经济增长的条件下,普遍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确保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稳定增长,加强税收调节,缩小贫富差距,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对中等收入家庭的转移支出,实施有利于中等收入者的消费政策,推动消费升级。

总之,在居民收入水平和收入分配结构未得到大幅度调整的情况下,指望消费需求在支持经济持续增长中做出更大贡献是困难的。

(三)消费需求不足的经济原因分析

影响我国当前消费需求不足的经济原因很多,有体制上的,也有政策上的,从深层次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改革的机会成本增大,公众预期低落

近年来,改革措施集中出台,改革力度加大,使得改革的机会成本增大并且转为个人承担,造成公众的心理预期降低。这主要是个人支出扩大而收入减少所引起的。近年来的住房制度、医疗体制、教育收费制度的改革,都会增加个人支出的预期;而国企、机关体制改革和农副产品收购制度的改革却会降低收入预期或增大收入的不确定性。而这些改革机会成本向个人倾斜的结果,会导致未来可支配的收入和持久收入减少,使“预防动机”增大,储蓄则超常扩大;同时,还会使“交易动机”降低,影响当前消费,并对未来消费产生不利影响。近年来储蓄存款利率连续降低,经济增长速度亦持续回落,虽然储户明白降息会影响其利息收入,但又不得不继续扩大储蓄,这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公众心理预期和消费倾向降低。

2.供求结构失衡

我国现阶段出现的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并非常态下的买方市场。常态下的买方市场应是在买卖双方互动中买方居主导地位,卖方不断满足买方需求并创造需求的市场,且买方有充分的选择余地。而目前我国的买方市场和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相适应,某些消费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而供给总量又过剩。在这种结构失衡的买方市场条件下,一方面,消费需求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表现为“吃穿”消费向个性化发展,并向“住行”消费转化;另一方面由于产品升级换代缓慢,形成了供给总量累积超过了低水平的需求总量,而供给结构由于不能适应变化的市场消费需求结构的态势,供给结构不合理,结构升级滞后,因而造成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所以,调整产业结构、行业结构、产品结构,使供给结构不断适应变动的需求结构,是保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

3.工资水平增幅减缓,下岗人员增加

从1985年—1996年,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平均每年增长18.7 %, 而1997年仅增长3.6%,1998年则首次下降到改革以来的最低点。 与此同时,企业职工的人均工资增幅也明显减缓,1985年—1996年城镇居民人均增长为18.6%,而1997年—1998年为5.9%。 同期城镇居民非货币福利收入(包括享受分房、低房租、公费医疗等形成的收入)也在下降。从1985年—1996年,城镇居民的非货币的福利性收入年均增长32.6%,1997年则下降为9.8%、1998年又下降到2.7%。福利性收入下降对居民心理和消费产生了双重影响,不但会影响相关消费支出,并会使预期支出增加而抑制消费需求。

工资水平降低突出体现在下岗失业人员身上。这部分群体因收入大幅度降低,使整体消费的心理产生压力并使消费倾向减弱。

三、发展消费信贷是扩张消费需求的战略举措

按照宏观经济学的观点,消费需求是经济增长真正和持久的推动力量。而要促进消费就必须通过消费信贷来支持需求的扩张,使消费信贷在消费需求不足的供求失衡的经济运行中起到一种平衡作用,促使国民经济良性运转。因此,在我国经济改革的转折关头,启动消费信贷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必然选择,也是商业银行信贷资金从生产、流通领域涉足个人消费领域的革命性变革。

(一)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现状

消费信贷是个人金融业务的一种形式,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金融机构以刺激消费、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为目的,用居民未来收入作担保,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以特定商品为对象的贷款。消费信贷是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缓解生产与消费之间矛盾的一种信用协调方式,是解决居民支付困难的一种方式。

消费信贷原则上适用于一切个人生活支出。从现阶段消费需求增长来看,消费信贷应对以下几方面提供支持:住房及相关商品消费;汽车、摩托车消费;电脑、电话等信息产品消费;文化旅游消费;高等教育消费;农民生产消费等。

当前,我国的消费信贷正处于起步阶段。199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消费信贷的政策。1998年确定的全国发放住房贷款额度为1000亿元。实际贷款额710亿元,占GDP的1%。 (金融时报1999年7月6日)1999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这是在推出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后,进一步扩大消费规模和品种的重要举措。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自1993年进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尝试以来,经过6年运作,开办了多种业务, 并实行“一条龙”式代理服务,为我国开办最早、发展最快、网点最多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经过在沪、津两地试点,1999年4月15日宣布, 将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推向全国41个大中城市,当月就在沪、津两地受理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600多笔,贷款金额达700多万元。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建成了包括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小额抵押贷款、助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在内的个人消费信贷种类体系。

但从各商业银行消费贷款发放的实际情况看,并不乐观。1998年,我国消费信贷占贷款总额的1%, 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仅占各项贷款余额的0.8%,这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高达20%—30 %相比相差甚远。据统计,在法国25%的家庭靠银行贷款买房子,美国70 %、 日本50%、德国60%的汽车销售是通过分期付款信贷进行的。由于我国国情和居民的收入及消费水平在短期难以达到西方国家的程度,因此,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必将受到制约。

(二)消费信贷所需的“消费环境”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是在个人信用制度、保险制度等消费环境尚未建立之情况下推出的,所以发展消费信贷除了政府改善宏观政策环境外,急需建立和完善消费环境。这也是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必备条件。

1.建立个人资信制度

西方发达国家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为个人信用的认定创造了条件,极大地便利了个人与金融机构的往来。个人信用是个人的无形资产,如果一个人的信用度得不到社会认可,其守信、诚信的社会价值就得不到体现。因此,离开个人信用,就不可能开展消费信贷。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因而客观上严重地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个人信用问题就成了消费信贷难以突破的“瓶颈”。在借款人的个人信用程度很难确认的情况下,银行为了自身贷款的安全,只好在消费贷款的大门前筑起层层防线:复杂的手续,额外的公证,保险等费用以及担保、抵押等等。通过增添贷款程序和费用来弥补个人信用机制的不足,实质上是把个人信用评估的代价转嫁给借款人,使其付出本不该付出的代价。

个人信用制度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和个人信用风险制度等。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和信用级别。为此,必须建立个人信用实体来负责运作,以形成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为适应当前相关法律、个人纳税、户籍管理、个人存款实名制等尚未完善的实际状况,我们设计了一套可操作的个人信用机制:由人民银行制定出规范个人信用统一征信标准和征信办法,并首先对借款申请人办理一个与身份证姓名和号码相同的信用卡和一个由人民银行核发的与身份证号码、姓名相同的贷款证。这样做,不仅避免了信用卡号码的随意性,而且进一步完善了居民身份证制度和我国信用卡制度。因为我国信用卡在申请时实际上已采用了实名制和经济担保制,并要求借款人使用信用卡偿还贷款;在实施个人存款实名制的同时,随之建立起个人存款基本帐户。“一卡一证”制度的建立,为建立和实施我国个人基本帐户和个人信用制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由人民银行牵头组建个人信用评估机构,建立个人信用资料数据库,并逐步使个人信用信息商品化(贷款银行向信用机构购买数据库信息),银行可以作为贷款资信依据。

2.建立个人信用担保制度

从一定意义上讲,消费信贷是“公款私借”。既然是借,那就要手续不但齐备,而且还得有必要的担保,以保证“信用”。要求履行手续和担保是无可厚非的,关键是我国目前担保机制尚属空白。

我国目前只有上海等少数城市建立了信用担保机构,广泛的信保市场尚未形成。在信保机制不完善情况下,银行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则要求借款人承担超值担保,而可供借款者选择的担保方式又有限,因此现行的担保机制实际上是把风险转移给个人消费者,从而加大了个人借款的风险成本。因此建立健全个人信贷担保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

建立个人信保机制可行的办法是发展个人信保基金。基金可采取二种形式:一是由地方成立专项基金,以地方政府为主认购基金份额;二是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发行全国性的信保基金,以投资基金方式运作。与此同时,需相应组建各级个人信保公司。从某种意义上讲,信用担保机制发展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关系到消费信贷业务的拓展。

3.改变个人住宅贷款保险方式

个人住宅贷款在消费信贷中所占比重最大,风险产生因素也多,风险发生概率相对也最高,所以,化解个人住宅贷款风险的最好的办法是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公司就是专门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

涉及个人住宅贷款的保险品种也比较多,如借款人履约保证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物业价值保险(因市场变化,房产价格大跌,借款人放弃所购物业所承担的风险保险)等。

目前,我国消费信贷保险还没有在消费金融中发挥应有作用,保险公司刚刚涉足。为保持这项保险业务的生命力,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投保方式、投保人、理赔方式和费率方面加以完善。

但个人住宅贷款保险涉及到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就是因投保增加的借贷成本由谁承担。现在一般承担者为借款人。我们认为,为鼓励消费信贷,减少借款人的成本负担,应采取银行支付保费的投保方式以转嫁风险,即对贷款损失可规定一个免赔额,超过部分由保险人承担。至于借款是否参加保险,完全由借款人自愿选择,不作贷款条件。银行投保既遵循了风险/收益对称原则,又维护了在化解贷款风险中银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权益。

(三)消费信贷品种创新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品种主要有三大类型,即为消费者解决急需的应急贷款、为个人生活提供便利和提高质量的贷款和不动产、交通工具贷款。在借鉴西方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品种的基础上,依据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本着“按需求设计供给”的经济学原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可在以下几种消费贷款品种上实施创新。

1.发展个人住宅金融

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热点正随着住宅商品化、货币化的改革向住房方面转移,其消费需求潜力巨大。

欧美的发达国家都具有较为完善的住宅金融机构和成熟的住宅融资法律体系;政府对开办住宅金融业务者专门提供优惠政策。在发达国家,住宅金融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在政府和银行支持下,住宅信贷和住宅产业得到了很大发展。如美国居民购买房地产所需资金的80%以上来自金融机构贷款,住宅贷款使得美国的人均住房面积在1991年就达到了59平方米,自有住宅率达66%。

我国的住房消费贷款,开办时间短,现在各商业银行基本上是“各自为战”,呈一种分散的状态,总体上尚未形成“气候”。

为尽快发展我国的住宅信贷,我们提出以下思路供参考。(1 )对商业银行开办住宅贷款的利息收入可减免征收所得税,以体现政府的支持;中央银行应允许商业银行为发放住宅贷款提取较高的呆帐准备金。实施这两项措施可降低住宅贷款定价,并相应降低贷款利率,以让利于民。(2 )对个人使用储蓄存款支付购房款或归还银行住宅贷款的存款利息,免征利息收入税。(3)对于低收入家庭、 下岗人员的购房贷款由政府担保;(4)实行个人住宅贷款与借款人的人寿保险相结合, 即借款人在贷款期内只偿付利息,同时缴纳人寿保险费,这样在人寿保险到期时,贷款本金可用到期保险金收入来抵偿,以人寿保险金支付贷款。这样,势必涉及到人寿保险品种的创新。(5 )商业银行创新金融工具,推出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并建立二级市场,逐步使住宅贷款证券化。(6)开办互助股金性质的购房专项储蓄存款, 其利率允许高于同档存款利率,并免征利息收入所得税。

2.发行贷记信用卡

消费信贷的拓展,最终有赖于信用制度的建立。而信用制度建立则不像一件产品的推出那样简单,它需要多种条件来配合,目前信用制度尚在建立过程中,信用卡将扮演重要角色。

我国目前各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都是借记卡或准借记卡,信用卡的功能虽然很多,但信贷的功能短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信用消费。随着消费信用政策的实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以及新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各发卡商业银行应积极策划自己的贷记信用卡产品。在普及信用卡的基础上,建立以信用卡为核心的个人信用帐户制度,为处理个人理财、储蓄、纳税、保险及私人金融服务,以交易记录为信息源作为个人信用评估依据,同时逐步实现信用卡工程联网,使各发卡行的信息兼容,实现资源共享。

3.大力开发消费信贷品种

为改善消费信贷开创期的“有贷无市”局面,应通过居民对消费信贷的反馈意见解决银行自身在贷款管理中的问题。比如,针对消费者认为贷款手续繁杂问题,把贷款手续承揽下来,做到“你的事,我来办”;降低对借款人经济状况的过高要求,放宽自筹资金比例限制等。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使用好现有贷款品种,开发新品种。(1 )对个人购车贷款可采用多种方式:向消费者直接贷款;向销售商贷款,再由消费者分期还贷;由银行购买付款合同。(2)对于普遍看好的教育贷款, 除了助学贷款外,可适时推出经营性助学贷款,再学习贷款,出国留学贷款等,并采用多种灵活的放贷和偿还方式。(3)开发住院医疗贷款, 婚丧嫁娶贷款,度假旅游贷款,反抵押贷款,个人消费循环额度贷款等。并运用电子化手段开发住房储蓄卡,使之成为住房存款、贷款、转帐、代扣还款多功能为一体的金融产品;同时大力开展私人理财业务以助推消费信贷。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消费需求不足是问题的症结所在。需求作为一种经济变量,它是按经济规律波动的;消费是影响需求的重要因素,启动消费需更多地依靠市场,而消费信贷是重要的市场力量。消费信贷在我国毕竟是一个新兴事物,它被社会接受必须经历一段较长过程。我们应认识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大国,消费信贷发展的潜力是巨大的,只要不断摸索、创新,就可使消费信贷成为带领中国经济走出困境的助推器。

标签:;  ;  ;  ;  ;  ;  ;  ;  ;  ;  ;  

扩大消费需求与发展消费信贷研究_个人信用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