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创新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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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来源于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界进行的一场金融变革,它主要包括金融工具、金融服务、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职能等方面的结构性变革。如今,金融创新已是世界金融业潮流之趋向。我国经过十几年的改革,金融业已经发生令人瞩目的变化,但同世界金融的发展潮流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世界金融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改革我国的金融体制,不失时机地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以实现我国金融业同世界金融业的接轨。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金融创新的必要与可能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金融创新。

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特别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历程来看,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集中体现在经济主体的“四性”上,即自主性、开放性、平等性和竞争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必然要求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变革。而针对目前金融秩序混乱,金融企业激励机制不强,约束机制不硬,资产质量低下,效益观念、风险观念淡薄以及种种“设租”、“寻租”和金融腐败现象,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在于金融企业制度。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要求,建立起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实现金融企业的半机关半企业型向真正企业型转变的金融企业制度创新。

(二)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动,使创新成为必然。

金融市场的发达依赖于持续不断的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又离不开繁荣的金融市场。从本质上讲,金融市场是一种风险市场、竞争市场和不断创新的市场。在国际经济、金融市场一体、国际化的大趋势下,改革开放的中国必然要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地,外资银行也进入了我国。目前已进入的外资银行多数对风险大、收益小的授信业务不感兴趣,而凭借其金融创新的优势拼命与中国银行争抢国际结算和押汇业务,使中国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不久将来,中国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将会扩大,外国银行已金融创新,运用了先进的管理办法和信用工具,我们还是老一套,就谈不上与世界经济对接,在国际金融市场中也将处于劣势。其次,国内专业银行按部门分工形成了垄断,但也存在着竞争。随着经济深化发展,部分银行机构倒闭破产是可能的。

(三)金融创新与金融深化相互促进。

一方面,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深化。金融创新是一种融资技术的创新,是一种金融制度的创新,是市场发育更为成熟的标志。这三方面都最终对社会储蓄转化为投资起着积极作用。从理论上讲,金融创新是以金融资产运作更有效率为前提条件的,换言之,它是金融资产为获得更高利润的金融自由化过程。因此,金融创新的过程本身就是金融深化的过程。另一方面,金融深化最终导致了金融创新。金融深化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按市场运行需要适度提供货币供应量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以及根据经济效益原则配置资金的微观基础。金融深化使国民经济商品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机构多样化,金融工具不断翻新,金融市场不断发展与完善。这些方面的共同作用促进了金融深化,从而也产生了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的结果。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及现实障碍

(一)思想僵化,缺乏创新意识。

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奉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模式,这不仅窒息了本来就不发达的商品货币关系,而且造就了人们低效率、按计划体制循规蹈距的僵化思想。虽然改革以来人们的思想认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就目前来看,尚有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职工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和办事方式,对现代市场和市场金融知识知之甚少,缺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现代金融企业的知识。而且,由于我国的金融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安排的政府主导型的变革,所以对金融深化的目的、意义,下级金融官员和广大职工与上层改革领导者在认识上形成了某些断层。更有甚者,许多人对金融创新持怀疑以至反对态度,认为在我国进行金融创新或金融企业制度的创新会削弱我国金融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抵减宏观调控力度。因此,这些认识上的差距和思想上的误区使得我国进行金融创新的动力不足。

(二)与西方相比,创新的各个内容不完善。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已初具规模,但应该承认,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尚不完善。首先,长短期资金市场的非均衡发展使我国尚未拥有完整的市场结构。目前的状况是,以证券交易所为主体的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包括票据市场、短期证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在内的货币市场却发展迟缓。其次,银行的非商业化及企业的非企业化状态,使我国尚未培育出符合金融市场要求的市场参与主体。相反,非企业化状态下银行和企业萌生的各种逆市场规则的变异行为又成为扰乱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秩序的根源。最后,金融市场的封闭性使我国金融市场隔绝于国际资金市场之外,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同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

金融工具的缺位和技术水平落后状况较为严重。同国外相比,我国金融业务处理技术落后,电脑化程度较为低下,部分的业务处理仍然依靠手工操作。由此而来的是资金周转速度缓慢,经营效率低下,业务范围的拓展受到限制,并难以向客户提供各种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由于金融工具的缺位,致使投资者和筹资者难以进行有效的投、筹资,从而大大限制了我国金融的融资效率。

(三)外界环境和内部关系的双重障碍。

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难以保持健康的运行秩序和良好的发展态势,因而势必成为制约金融创新的一道坚固屏障,具体表现有: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相关因素不配套;二是政府职能未从根本上得以转换;三是企业经营机制没彻底转换;四是各种市场体系发展缓慢。

金融系统内部关系混乱,金融创新的目标模糊。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金融机构政企不分,经营目标不明确,加之组织机构的行政化和管理体制的计划化,造成多年来内部缺乏管理的灵活性,外部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机制;二是产权制度改革滞后,责权不分。长期以来,我国专业银行一直是全民所有制并由国家经营的特殊企业,存在产权单一,产权关系模糊的问题;三是现行资金管理体制的弊端,导致大量信贷资产风险积聚;四是法制建设滞后,银行职工整体素质不高。由于上述因素,造成了我国金融创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使金融创新特别是市场创新要么难以启动,要么难以制约,失去金融创新改革推进器作用。

三、金融创新的思路与变革对策

(一)树立金融创新观念,统一认识。

要使金融创新变为现实,通过金融创新更好地发挥金融作用,必须树立金融创新意识,用思想去指挥行动。1.转变思想观念。要启迪智慧,加强市场金融和现代企业制度等知识的学习,消除那种认为创新金融或创新金融制度就会削弱金融企业社会主义性质的错误观念,把金融创新提高到关系金融改革成败的关键这一高度来把握。2.转变经营观念。要尽快从传统的框架模式和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克服眼睛向上,存、贷款和投资均依赖上级安排的“等、靠、要”的惰性心态,主动进入市场,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牢固树立和增强金融创新意识。3.要克服两种错误倾向:怀疑倾向和急功近利倾向。金融创新意识是综合性的意识,它来源于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正确判断,也来源于信息、知识的综合运用。树立金融创新意识,一方面要认清其艰巨性及复杂性,要认真研究具体对策,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累经验,逐步推进;另一方面也要有一种时代感和紧迫感,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凡是有利于金融发展的,就要敢于创新。

(二)规范金融创新的主体行为,改善创新的外部环境。

金融创新既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又受银行经营机制的制约。所以宽松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健全的银行经营机制对金融创新十分重要。一方面,建立现代银行企业制度。建立现代银行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确立以产权制度为基础的金融企业法人制度,实现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权三权分离,重塑企业法人实体。目前,我国金融企业法人制度的塑造,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①对金融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清产核资,摸清家底,落实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为产权关系的界定做好准备工作。②建立新型的市场经济的产权体系。理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问题,按照股份制形式与原理,把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交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建议成立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信托公司,负责全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具体营运,以保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③打破金融企业单一的法人制度,建立二级法人制度和多级准法人制度。现代银行企业制度的建立,使金融企业成为真正“六自”的市场竞争主体。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只能以出资者的身份在金融企业外部分享其收益或转让终极所有权,政府只能依据法律或间接手段进行调控,而不再直接运用行政命令手段。相对地,金融企业不再具有政府职能的性质,而是独立的经济组织。这样,银行企业制度的建立,即达到了金融企业政企分开的目的,又促使政府职能彻底转换,为银行的正常运行创造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另一方面,要着力抓好市场的培育与发展,规范各类专业市场,让市场真正有序地运转起来,为金融创新面向市场提供有利的环境。①建立和完善货币市场,包括规范拆借市场,发展票据承兑市场,并专门成立金融机构来组织短期的融资市场,保证良好的金融秩序;②规范和发展长期资本市场,包括国债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③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它是境内金融机构对非居民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进行金融交易的金融市场,它是金融国际化的一个必要条件,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最大的金融创新;④筹建黄金市场,逐步实现国内、国际黄金市场的接轨。

(三)纵向拓展金融创新,改善创新的内部环境。

1.改革中央银行的调控方式。继续规范中央银行的运行行为,使中国人民银行成为我国真正的中央银行。1995年颁布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标志着我国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但立法只是达到目的的第一步,关键是认真执行,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加大执法力度,做到对金融业依法监管。同时,改革现行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实行贷款规模限额管理的办法,大胆借鉴国外央行宏观调控的“三大法宝”,即公开业务市场,再贴现和存款准备金,实现直接调控到间接调控的转化,增强金融创新的活力。

2.要加快专业银行商业化进程,推进经营机制创新。

首先要改革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其次必须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再次是建立一个对银行经营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决策的有效机制。利用新机制来分析上阶段的计划完成情况及原因;研究当前及今后的社会经济活动、企业财务情况与投资方向;研究与银行经营相关的货币政策等;研究国民收入、物价、就业水平、外来规模以及汇率;研究居民收入、储蓄与消费倾向等。以保证目标市场的顺利实现。

3.积极开拓金融市场的创新。

其一,搞活传统业务,赋予业务新的内涵,突破传统业务界限,变单一经营为综合经营,向电子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其二,发展中介业务,努力提高中介业务比重,逐步形成以信息处理及与此相关的金融服务为主的经营格局,使与存贷相联系的专项或综合配套服务、投资顾问、融资委托管理、信息管理均成为重要的经营项目,提高服务性收入在整体经营中的地位。其三,大力开拓表外业务。不仅要将评估、咨询、租赁、承兑、代理、保管箱业务开展好,而且还要将票据发行便利、货币与利率互换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业务开办起来。银行经营业务综合化、表外化,不但能够适应经济业务综合发展及市场灵活多变对金融服务业的要求,而且可以起到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分散风险、以盈补亏的作用。

4.加快技术更新,实现金融业务电子化。

必须下大力气加速技术人员队伍的培养,用现代化的技术装备金融业,加快金融业电子化的步伐,形成区域性联网、全国信息共享的通讯网络,实现金融业务处理和金融业务管理的自动化、快速化和便捷化。因此,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金融创新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以保证金融创新的顺利实施。

5.探索金融产品创新。

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抵补掉不希望的附加风险的途径。根据银行的不同的需要,可以运用信用风险转移型的金融创新工具,依据经济单位吸收风险的能力和愿望进行风险转移,通过可转让贷款合同把借款人违约的信用风险转移出去;运用流动性提高型的金融创新工具,如使用证券化资产能够在二级市场转让,使其持有者及时调整他们的资产组合结构;运用信用产生型金融创新工具,如互换业务能够使借款人进入更多的国内货币和资本市场,因而能够增加信贷资金总量;运用股权产生型金融创新工具,如债务—股权转换,以此将银行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成股权型债券,扩大经济单位获得股权融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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