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_万毅

简政放权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_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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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乡规划管理简政放权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推进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步骤。本文针对简政放权视角下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进行研究,并对如何改革体制,建立一个层次清晰、权责分明的国家治理结构提出了相关意见。

关键词:简政放权;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引言

城乡规划管理的简政放权阶段是城市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是推动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加强社会组织参与管理、重新界定管理条例的重要环节。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中,首先要明确体制改革中我们面临的是什么问题,应当使用怎样的一个逻辑框架去解决它,从而实现城市善治理想的实现,解决我国在城乡管理上面临的问题。

一、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不完善、 法律不健全

城乡规划管理原属于国家政府的管理层面,而对于国家机关的管理需要一个明确的制度对于日常的法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把控。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发展对于城市管理责任重大,但是我国却没有一套明确的工作管理制度。其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城市更新制度不完善,随着我国全面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中心已经由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建设转变为城乡规划管理和建设并重。但随着而来的问题是我国还没有及时更新有关于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制度,相关法律规定也没有更新到城市管理环节。其二是违法建设的治理制度不完善,在城乡规划管理的过程中,有许多违法建设的项目和工程需要及时的进行处理,但我国缺乏一个完善的违法建设的制度制度,治理过程不科学,治理人员不专业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城乡规划管理政府机关管理效率低下,难以及时根除违法项目给城市管理规划带来的不利影响。其三是乡村规划管理许可配套制度不全面,在我国乡村规划中,许多乡村因发展问题,城乡规划管理机构的建立还需要一定时间,一些地区即使有着相关的管理机构,但是因为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而无法正常的运转,使得乡村规划管理制度实施工作难以在全国乡村范围内得以有效的展开。

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忽略了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科学管理制度和责任确认制度,使得城乡规划工作管理制度没有科学合理性,管理责任不能够落实到部门上。更是缺乏良好的整合能力,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监督管理功能。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对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标准和目标进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制度最具有行使稳定性,法规最具有行为约束力。严格遵守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所行使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权力行使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行政不统一、分工不明确

在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着管理标准统一的原则,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许多地区难以执行规划标准。其中最为重点的问题就是历史名镇与城市规划的协调问题,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许多保护性规划的历史名镇被开发成发展型的城市旅游项目规划的问题市场发生。

城乡规划管理中管理分工的不明确也是导致体制改革进程缓慢的重点原因。在我国城市规划审批等级较低,特别是在一些行政部门发展较差的地区,由于行政人员稀少,规划依据不全面等原因导致乡村的规划管理许可实际效果地下,难以对时间工作产生影响。

(三)监督不成熟、管理不均衡

一个稳定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需要一个均衡的管理水平和成熟的监督机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监督工作的日常管理方面应该做到将问题细化解决,针对性将不同种类的监督工作进行合理分配,从监督工作的基层管理人员入手,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环节传达到基层管理人员之中,再由他们落实到每一个行政人员身上,同时将日常的问题细化,来解决目前城乡规划规模不断扩展所带给监督工作的难题。同时也要打破传统的管理模式僵局,试图从多种平台和多方面的资源进行合理利用来提升监督工作的完善度。

二、城乡规划管理简政放权的逻辑基础

(一)基础逻辑

实行规划审批权、执法权、监督权和行政许可权的权利分离是简政放权的逻辑基础。在我国全面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今天,在调整国家治理结构时要充分考虑到市场、社会等因素对国家治理结构的影响,以此为基准对国家治理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简政放权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建立国家分权制衡架构过程的障碍。

(二)计划审批权的上收

城乡规划管理是关系到国家利益,涉及到建设用地申请、耕地保护、城乡关系、风景区开发和遗迹保护等关系到整体社会发展的问题。因此,在进行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要适当上收其中的计划审批权,强化机关内部审批权力的开关,以此来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三)精简规划行政效率

行政效率低下是城乡规划管理的重点问题,为强化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我们可以从市县同权入手,精简规划行政内容,赋予一定的规划机关行使权力、决策权力,来帮助这些机关加快工作处理速度。其核心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的条件下,适当的下放规划编制权和审批权力,帮助当地建立一个完善的反馈机制,提高该地区的开发管理进度。

三、优化规划管理制度改革质量的路径解析

(一)优化城乡规划管理模式

优化相关制度体系对于部门信息管理工作的建设无疑是一次巨大的创新和推动,一次彻底的改革势必要对传统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翻新,对于传统的规划管理制度的缺失要及时填补,对于不合理的管理条例要进行撤除,对于人员的编制也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在引入新的制度的同时要做好对旧的制度的继承,使两者成为有机的结合起来,而不是推倒重来。再者要注重体系的策划,特别强调有关部门的工作策划能力,首先应该是工作体系的总策划,由制度带领行政人员在正确工作方向上大步迈进,争取在制度创新的同时进行工作进度的调整,使得信息化工作在各个阶段都能保持活力。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理念,将城市建设作为一种追求,作为一种服务,服务于同级行政,服务于上级组织,服务于国家社会,服务于中国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二)采用现代化理论进行指导

一个新兴事物的发展和应用需要一个成熟的理论的来指导,而一个新兴的事物往往是容易被领导阶层所抵触的。互联网时代所带来了流量冲击和技术的革新,使得传统的规划管理手段很难再使用。而新的管理工作理论在我国多数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运用还不纯熟,又没有一些成熟的例子可以借鉴,导致大部分部门的建设还只是模糊的影子,抓不住问题中心,盲目的前进往往导致从根本上的方向问题就出现了错误。在这方面领导阶层要做好带头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十九大对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将工作的新精神融入到城乡规划管理中,既要全面发展,也要抓住重点。

(三)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管理模式创新

在新时代,人是建设的根本,就业决定了在城乡规划管理制度改革中,对行政人员工作态度的改革是其中的重点。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的人员工作态度懈怠,这正是管理模式出现了较大的漏洞所造成的。在进行城乡规划管理改革中,首先要创新工作目标,以明确的建设道路来规范部门内行政人员的前进方向,避免使错力气。其次要加强部门内部工作风气建设,加强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上进行,要使得上力气。再次改进工作管理进程,完善交流体制,要用得好力气。

四、结束语

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为此我们要加强完善各部门工作管理模式,创新行政人员工作内容,采用现代化治理手段进行改革,从根本上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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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温雅. 简政放权背景下城市规划行业管理模式改革——以广东省为例[J]. 规划师, 2016, 32(7):35-38.

论文作者:万毅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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