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知识管理的几对内在矛盾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识管理论文,矛盾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知识管理从企业引进高校后,“高校知识管理”就成为学界的一句时髦语,大多数文章都在积极讨论高校知识管理的内涵、意义等观念层面的问题,而操作层面的问题却鲜为人研究。笔者认为,这是因为高校知识管理的几对内在矛盾使高校知识管理的具体实施步履维艰,这里尝试对其中的四对内在矛盾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个体化的知识生产和整合
1.个体化的知识生产——占据高校一席之地
关于知识的概念界定是多角度、多方面的,但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界定,在知识分类和内涵上也不外乎以下几方面,即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个体知识和群体知识、实体知识和过程知识等。对于高校来说,知识的内涵也是很广泛的,但用一句话来解释,“知识就是材料”,“尤其是高深的知识材料”,且“处于任何高等教育系统的目的和实质的核心。”[1]这种高深知识具有专门化和自主性性质,这也就决定了高校知识和知识生产活动的个体性。尽管科学的发展、知识的进化已呈现出复杂、高级、交叉的趋势,但“家庭作坊式”的独立研究与实验在高校仍然占据一席之地。在高校,每一个知识人都拥有自己的独特的一部分知识,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知识活动中心,尤其是担任高校知识生产和创造主角的科研人员的隐性知识和知识人紧密一体,很难外化和为人共享。
2.知识整合——理论和现实双重所趋
就知识本身来讲,知识的自主性趋势不仅使知识之间的相互借鉴和交叉越来越重要,而且也导致了知识的整合趋势。分裂的专业和分化的知识,对于高校来讲是尤其不合宜的。随着高校功能的拓展,高校的知识功能已经不限于传播知识,它是知识的创造源、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基地,也是经济的增长源,这就必然导致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出现,即知识的多元整合。另外,从现实角度来看,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爆炸”和“知识稀缺”同时存在,但知识流失、知识松散和知识无效利用也与之并存。高校作为一个知识密集型组织,其本身是一个很大的知识库,这里的知识是各类知识的集合体,尤其是新知识,往往是零碎的、不清楚的,再加上各类知识的自主性和专门性,使得知识的流动性、松散型和不确定性表现更加明显,这种“无序”状态无疑是高校知识管理需要攻克的一个关键点。所以,进行知识整合就成为高校知识管理关键性的一步,也是对高校知识管理的重要支持。
所谓知识整合,并不是简单地把各类知识统合起来,而是需要运用一定的管理技术,经过学习、识别和鉴别,把不同来源、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单一知识、零散知识、新旧知识、显性知识、隐性知识进行单元再构建和价值集成,[2]形成一个明晰的、有序的、系统化的、开放的知识体系结构,体系内部各单元相容、适应、互动、和谐,并与体系外部存在广泛的交流和接触。显然,高校内部知识资源的整合不仅仅要解决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松散知识和凌乱知识的问题,实质上就是人的整合,是一种十分复杂的行为整合。
以上可以看出,高校知识管理是高校依据高校知识特性而采取的一种以知识和知识人为直接对象的新的管理手段,为了鼓励知识创造和知识生产,必定要为个体化的知识生产活动和知识生产活动的个性化保留余地,甚至开辟空间。这是由高校的知识特性决定的,也是高校知识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兼顾知识的整合也是高校知识管理必要的一步。于是,在同一个活动中两种趋向相异的活动因子就会发生矛盾了。因为知识生产的个体化就意味着知识人和知识生产活动的个体化,而知识整合的实质在于知识人的整合,虽然二者的落脚点都集中于“人”,但在最终归宿上具有对立性。一个追求“个”和“分”、是各自为政和分别进行;一个追求“整”和“合”,是相互流通和容纳,二者之间矛盾的张力对于各自的运动和知识管理本身都会产生一定的阻碍。
二、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共享
1.知识产权保护——合法、合情
从知识的拥有来看,知识本是一种私人产品;从知识的活动来看,知识具有个体性的一面。但从知识的应用来看,知识就很容易扩散或溢出而进入社会外部领域,相当一部分会成为社会公有的知识。这就是说,知识具有外部性。问题在于这种外部性所产生的正效果,即知识的非产权所有者享受巨大的潜在利益,且远远大于产权所有者享有的私人利益,这就很容易损害知识创造者的利益、挫伤他们的创造积极性。此外,知识还具有非重复性和可复制性,即知识在生产过程和传播过程中可以通过母本知识的复制而获得同样的知识、满足大规模消费需求,而同时又要限制知识的重复生产和重复发表。知识的大规模复制一方面满足了消费需求并为知识共享提供了余地,另一方面却为知识可以被众多竞争者侵权提供了可能性[3],导致学术剽窃等不良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是仅仅从维护私人利益出发,也是基于知识的意义和发展,而知识本身这两方面的性质恰好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上述知识的性质具有普适性,高校的高深知识同样存在这些性质。高校本是知识创造和知识转化的场所,知识产权受到合理保护不仅可以激发创造主体的积极性,也可以降低知识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以说是知识进步和知识创造的不可少的动力支持。但从现实角度来看,高校内由于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竞争导向偏颇等原因,知识侵权和学术腐败等现象屡见不鲜,既不合乎高校知识活动的应有之义,又有悖于高校知识特性。所以,为了尊重知识所有、鼓励知识创新,知识产权受到保护是无可厚非的,保护知识产权是激发智力创造积极性和维持智力创造持续进行的重要保障,是知识创新的重要激励机制。
2.知识共享——高校知识管理的核心目标
从知识的性质来看,知识的共享不仅是横向的,还是纵向的。如果说知识的可共消费性和可复制性为知识的横向共享提供了基础,而知识的可学习性、继承性和无限性则是知识的纵向共享的基础。如果一种知识不经过横向或纵向的共享,就会成为一种终极性消费品而丧失被使用和创新的价值,而只能作为一种老化的知识残骸永远沉淀在历史的泥床里。“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知识的价值就在于在流动中共享、在共享中创新。同样,一个组织的活力也在于组织内部和组织内外知识的流动和共享。“知识就是力量”,在今天的新意,就是要求知识不是保密、封闭的个别知识,而是共享的、流动的、开放的整合知识。
共享的知识不仅可以促使知识流通和生产,实现知识向生产力的现实转化,也可以避免资源的重复和浪费,加速知识的更新和创新,对于个体和组织来讲,都可以通过知识共享获得智慧和力量,提高应变和创新能力。对高校来说,知识共享是促进知识创新和提高高校竞争力的重要条件,是高校知识管理的核心目标。管理是追求效益的,而共享的知识作为高校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其区别于其他资产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不会发生“折旧”或“磨损”,相反,会提高边际收益,丰富、更新共享者的知识。所以,成功的高校知识管理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高校高程度的知识共享。
知识共享和知识创新是高校知识管理的两大核心目标。知识共享要求知识的无边界和流动,但又不是简单地把诸多个别知识集合或累加起来,除了涉及到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之间的相互转换、流动、运用和更新,还包括知识的宽容和争鸣。知识创新需要个人智慧和智能的最大限度的释放和激发,其动力其一来自知识产权和个体私利受到完善的保护,其二来自知识共享中的互动和开放。这样一来,知识产权保护下的知识的个体内在性、私利性和知识共享追求下的知识不可独占性就会产生冲突、相互排斥。当高校知识管理以知识共享为核心时,就有可能损伤知识产权和个人利益;而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也难免会遭遇不愿自己的知识被无偿或低偿共享的可能。高校知识管理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共享之间取得平衡,既是一个关键,也是一个难题。
三、个体对学科的忠诚和团体学习
1.个体对学科的忠诚——学术应有的态度
学科和专业是高校知识材料的核心部分。在每一学科和专业领域都分布着掌握它、精通它、又十分忠诚于它的学术群体,这个群体的核心是大学教授。各学科、各专业之间知识的专门性和自主性使这些群体之间和群体内部各成员之间的知识活动具有很强的个体性和各自的学科忠诚。主宰他们工作力量的是学科而非院校,他们在教学和科研层次上有很强的离心力而非凝聚力,而且前者的离心程度大于后者。也就是说,大学教授对学科的忠诚度大于与组织的忠诚度,因为在传统观念中,“知识意味着权力和地位”,大学教授作为高级知识作者,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和能力独立于机构之外而获得聘用以显示其价值,同时也建立起自己的声誉和地位。[4]
再者,个体对学科的忠诚本也是学术应有的一种态度。每一学科的发展、每一专业领域的开拓背后都有、也都需要一批忠诚于它的学术人的支撑和推动。二者之间若发生分裂必然会导致“两败俱伤”,学术像“无鱼之水,”谈不上发展和繁荣;学术人搞研究像“无米之炊”或“无本之木”谈不上成就和创造。
2.团队学习——学习型组织的修炼
现在的大学作为一个知识密集型组织和生产、传播知识,培养人才的教育机构,可以说是一个学习性组织,但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习型组织。根据《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和实务》的著者彼得·圣吉的观点,学习型组织是以共同愿望为基础,以团队学习为特征的组织机构。基于高校本身具有松散性和无序性的特点,高校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型组织,首先要进行团队学习的修炼,组建各层次的具有个性的学习小团体。其中,科研团队的组建是核心。团队学习的核心是个体具有共同愿望、交互学习,个体忠诚于团体,又从团体中萃取高于个人智力的团体智力。[5]
另外,随着知识的不断拓展和整合,对于未知领域的探索和研究的难度和复杂性也在成倍地加大,高度分化和分工的高校知识生产方式必然会使学科忠诚下的个体知识活动的独立性和狭隘性受到挑战,教授们就像是自己专门领域里的分工奴隶,一旦离开自己的专业就无法工作,“开始丧失从事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的独立能力。因为这些项目往往涉及很宽的领域,运用复杂的实验手段,同时需要进行规模较大的社会协作和集体劳动。”而且“过分的吸收一个学科的知识,使人的思维受到危害,变得残缺。”这种情况下,仅靠自己对学科的忠诚不但不能完成某一项目,反而会成为一种障碍。尤其是知识经济条件下,高校的很多知识活动仅靠少数人的力量和智慧是很难应付的,要取得创造性的突破更显得单薄和脆弱。而团队学习正是利用集体的指挥优势,增进集体思维的敏感度,有效地应对新的难题,激发潜在的知识创新和整合。所以,“集群化”的工作方式和团体学习就成为一种必然和必要。[6]
一定程度上,高校实施知识管理的过程包括团队学习的修炼过程,也支持个体通过对学科的忠诚追求学术自由和学术发展。而团队学习需要具有创新性又协调一致的行动,基本上是一个集体修炼的过程,强调个人的学习修炼是没有意义的;[7]但由于团体中容易产生智力抵消和磨损力量或不便于突显个体力量,个体忠诚则不轻易允许个体智慧溶入团体智力。虽然,团队学习和集群化知识生产方式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要抹煞个体对学科和领域的忠诚,但是需要个体以降低对学科的忠诚度为代价而同时忠诚于团队,这对学术人长期固守的态度当然是一种挑战,也恰是高校知识管理在组建科研团队时的一项棘手的任务。
四、学术资源的市场化、竞争性、开放性和学术心态的相对功利、保守、封闭
1.市场化、竞争性、开放性——学术资源的新特点
在高校,以学术资源为典型载体的知识是学术发展所依赖的核心资源,也是高校知识管理的中心对象。主要包括现有的知识存量(现有科研成果、图书、设备等)、潜在的知识增量(新成果、新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新的教学活动等)和动态的知识流量(科研和教学过程、学术人员的流动等)。不管是高校之间,还是高校学术人员之间要形成自己的知识优势和竞争优势,首先必须拥有丰富的学术资源和知识材料。
传统学术观念中,由于信息渠道限制、观念基本认同等问题,谁一旦拥有了较丰富的学术资源,谁就拥有了较绝对的学术优势,也就会产生学术资源垄断心理。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是人们赖以竞争的基础,学术资源的占有对学术资源的优势仍然具有重要意义。但市场化、竞争性、开放性渐益成为学术资源的新特点。这些学术资源已经不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计划式分配而是很大程度上的市场配置;也几乎不存在某些一旦为某人拥有,就可能为他所独霸或垄断的资源,各种各样的电子资源正取代纸质资源的优势为更多的人迅速、便捷地享用和拥有;而学术资源本身的有限性和稀缺性无疑提升了学术资源对大学和学术人员的价值,加剧了学术资源的竞争性。正所谓,“知识原本没有脑力的边界,而网络的出现又使知识没有自然的边界。”[8]在知识社会和网络社会里,任何信息和知识都呈现出更大的流动性、无边界性和开放性。
2.相对功利、保守、封闭——学术心态的痼疾
按照伯顿·R·克拉克的观点,高校在某种意义讲就是一个缺少规则的特殊团体,具有“松散性和无序性”,这种特性的其一体现就是学术自由的个体追求和独立学术中心的存在,教授们可以通过发挥自己专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自己选择自己的研究领域和课题,出于某种功利性坚守着自己的学术资源而不愿与他人交流或共享,或为了在竞争中成为赢家而习惯于采取封锁式的独享策略。
另外,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下,学术人员和知识工作者也容易滋生知识垄断心理、功利心理。因为知识所有者在获取某知识时,付出了时间、金钱和精力等代价,而在结果上除了获取了别人未获取的知识,也可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身份、权力和精神满足,这些有形或无形的补偿产生了很大的诱因加剧了知识的垄断性、功利性,或为了持续拥有有利于自己的学术资源而往往会不择手段地削弱对方,不仅把它封闭和保密起来,而且表现出排他性和知识傲慢行为,使本来比较稀缺而应该自由流动的知识和学术资源人为地更加稀缺了。
显然,这种相对功利、保守、封闭的学术心态的形成根源在于对学术自由、学术忠诚的无限度的追求,而倾向于各自固守着自己的学术体系和学术观点,一方面对外封闭自我,另一方面对外排斥、甚至轻蔑异己,实质上又是对“自由”和“忠诚”的限制,不仅使知识共享受到阻碍,也有悖于学术资源的开放性、竞争性和市场化特征。可以说,这是长期以来学术心态难以攻克的痼疾,也是知识经济对高校所带来冲击的再表现。而事实上,知识经济条件下学术资源的这些新特征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开放、合作、宽容、互动的学术心态。所以,对于高校的知识管理来说,二者之间的矛盾就成为高校知识管理不可回避且又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一方面要维护和适应学术资源的新特征并作相应的管理调整;一方面又要在坚持“学术自由”和“学科忠诚”的条件下为培育开放、合作、宽容、互动的学术心态创造条件,克服相对功利、保守、封闭的学术心态。
总的来说,不论是高校知识管理的观念探讨还是高校知识管理的具体实施,上述几对内在矛盾都是现实存在的,也都是高校知识管理的障碍。所以,亟待从高校知识管理的特性出发,在理论层面进行有指导意义的研究,在操作层面进行有实践意义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