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学生说理要讲究儿童心理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儿童心理学论文,小学生论文,要讲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说理,就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一种教育方式。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说理就是通过师生之间的沟通,共同运行一种思维逻辑,以强化或改造原有的经验,并建构一种正确的思想,从而获得情感认同,改变原有的认识的思想教育活动。 小学生也需要我们教师向他们讲道理。毕竟小学生还小,理不讲心不明,理不明行不笃。懂了理,就能逐渐远离非理性,增强自我调控能力。英国教育家洛克在《教育漫话》中就明确指出:“说理是对待儿童的真正办法。” 不过,在说理的方式上,我们需要不断地改进,要更多地关注儿童的接受性心理,更多采用儿童的方式,将抽象枯燥的做人道理,化作形象的力量,以触动儿童的心灵,影响儿童的言行。为此,我们需要认真研究不同学段孩子的心理特征,恰当把握说理的时机,巧妙选择说理的方式——从心理学的层面上重新审视、优化我们的说理方式。 一、最匹配的说理才是最好的——注意不同年段学生的心理倾向 在对小学生进行讲理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到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征与一般规律。儿童心理学告诉我们,儿童处于由感性思维向理性思维上升的阶段。也就是说,儿童更多的是一个“非理性”的人。在把握生活世界与人际关系的过程中,感性占据了主要的地位。 同时,小学阶段,学生心理又是连续发展的,在不同的阶段会呈现出不同的心理状态。因此,我们要选择与儿童心理最匹配的说理方式,形成更强大的合力(顺应力量),才能取得最优化的教育效果。 1.中低年级的小学生宜采用“故事性”的说理方式,以激活他们的“模仿性心理”与“故事化心理”。卢梭说,儿童时期就是理性的“睡眠”期。儿童,尤其是处于小学中低年级的儿童,属于童年中前期。他们处于故事性思维的阶段,保持着接近原始状态的听故事的需求这一人类的本能。他们运行的是故事性思维——凭借故事来进行直觉型的自我观照。因此,采用故事型的说理方式是最有效的。如果教师能根据所讲之“理”,去选择匹配的童话或寓言故事,或“创编”一个有针对性的故事来巧妙点拨、劝说孩子,就可以起到“自然教育”的良好功用。比如低年级的孩子容易挑食,但直接地说理,难以奏效。如果运用《我绝对绝对不吃番茄》这个绘本故事来感性地说理,孩子们的“模仿性心理机制”就被故事激活了,学着故事中的查理和萝拉,把番茄美幻成月亮果汁,他们就很开心地把原本拒绝的蔬菜给吃下去了。 另外,跟童年中期的儿童说理时,还可以采用“托借偶像说理法”。儿童也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像《东方儿童》节目中的月亮姐姐等。如果托言“月亮姐姐说如何如何”,童年中期的儿童就容易接受教师的说理。当然,有必要时也可以采用逆向说理法。故意顺着孩子的意愿去做某事并加以夸张,放大其中的不合适之处,使其最终明白其中的害处,自动地改变原先错误的做法。例如,有些一年级的小男生,不喜欢多穿衣服。如果是在秋天,你可以试着和他讲,把外套脱掉更方便,再进一步说脱掉衬衣会更轻松,最后你索性对他说打赤膊才痛快呢。如此步步推进,错误之处就被放大,学生就会明确地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了——穿衣要保暖,不能怕麻烦。 2.高年级的小学生宜采用“我信息”的说理方式,以激发他们的“自强心理”和“自省心理”。儿童心理学研究表明,小学高年级学生处于童年中后期。这个时期的儿童自我意识显著增强,他们开始具有思辨能力,认识自身的过程也已开始,内心体验迅速丰富,自我意识不断强化,把自己的言行当作一种认识对象进行思考,对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进行新的认识,对于自己依附于他人的被动关系进行反省和评价。这是一个人争取独立的本性决定的。他们力图从依赖心理和批评的境况中挣脱出来获得主动。由于这个时期的孩子高度重视“我的作用”,所以在认识上有许多偏激、片面等简单的思想错误。采用“我信息”的说理方式比较合适。所谓“我信息”是指教师所释放的信息允许学生作为第一当事人来自主地看待问题,由他本人作出判断与选择。这些信息关切到学生的心理感受,便于使用同理心来优化我们的说理方式。 (1)采用无声化的说理方式——借助匹配的成长小说。这个阶段的儿童有自强心理、自省(自观)心理,同时,他们更相信书籍,尤其是儿童小说中所蕴藏的道理。因此我们在和高年级学生说理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儿童小说(成长小说)的作用。儿童成长小说写的是一段成长的过程。在童年中后期,成长的历程其实是无序与复杂的,成长小说将这样一个过程极为真实地和盘托出。它使处于成长阶段的儿童获得更真实的人生体验——读出“我”的影子,“我”的信息。这样的书籍贴近高年级学生的生活,解答了他们成长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高年级学生的人生向导。如果我们针对学生的思想问题,选择匹配的成长小说推介给学生,进行一种无声的说理,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的说理方式看似简单,却为学生提供了自我观照、自我确认、自我选择、自我建构的机会,让他们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感,可以引发有足够自动力的自我教育与自我成长。 (2)采用非连续的说理方式——设置相似的问题情境。针对高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我们还可以采用“情境说理法”。与高年级的学生一起看儿童情景剧或观察现实生活,让他们实话实说,实境点评,辨别好坏。如果所选的情境和学生所存在的问题相类似,也就是说带他们进入了一种相似的情境,也就具有了“我信息”的情境。由此,他们就会很自然地加以自我观照,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例如,带几个随便扔垃圾的学生到菜市场参观,引导他们评说乱扔垃圾的现象,并倾听环卫工人的工作介绍,他们个个面带羞愧之色,回来之后,就会努力改正乱扔垃圾的坏习惯。 二、最需要的说理才是最好的——注意不同的时机和相应技巧 说理的效果如何,与教师对学生讲道理的时机和技巧的把握有很大的关系。对孩子说理时,特别是发生特殊事件的时候,我们应当实时地把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充分预测学生的心理诉求——最需要的是教师什么样的帮助。 1.事发之前的说理需要做到“实事求是”。事发之前,我们的说理要适度,要实事求是。儿童只有发自内心地相信教师所讲之理,才能照理而行。而且,事发之前的说理还需要有针对性。这里所说的针对性,就是要饱含儿童的“我信息”。让学生充分感觉到教师所讲之事很近,和自己关系非常密切。这就需要教师在说理之前认真研究每个儿童的心理个性,建立相关的心理档案,研究相应的说理时机与技巧。 2.事发之时的说理需要观测“学生心脉”。要了解学生此时的情绪状况。与他人发生冲突的时候,一般的学生都容易冲动与偏激。对教师所讲之理不容易听得进去,不容易接受不同的意见。因此,事发之时,教师要保持克制。冷静与沉默的注视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说理,即使需要发声说理,也要冷静,简洁,干脆利落。随时观察学生的心理反应,不断调适学生的心态与情绪,相应地调整说理的方案。 3.事发之后的说理需要学习“倾听”。要给学生申辩的机会。跟学生说理时,高年级学生可能会对自己的言行进行辩解,教师应给予他们申辩的机会。我们应该先倾听后说理。真诚的倾听是一种以精神性支持为基础的说理,是对学生的心理感受与生活处境的关切,容易与儿童缩短心理距离,获得非强制性的协调和谐,为后续的说理提供最合适的心理环境。“倾听”不仅是对言说者的尊重,更是营造一种对话的和谐氛围。 三、最适度的说理才是最好的——注意过度演绎产生的逆反效应 “数生十过,不如奖生一长。”跟孩子讲道理,应充分肯定孩子的长处,如果一味地数落孩子、责怪孩子只会让孩子产生自卑心理和逆反心理。 1.说理忌讳“故意放大”——要求不可苛刻,防止产生信度衰减。跟小学生讲道理应合情合理,充分考虑到学生理解所能达成的可能性。不能为了引起学生的重视,就夸大事实,无限度地渲染问题的严重性。教师的要求过分苛刻,学生就会觉得教师冷漠无情,和教师产生越来越远的心理距离,造成信度衰减。所谓信度衰减,是由于以往的经验积累,使学生产生对教师的不信任,导致怀疑、抵制等情绪体验和行为倾向。一旦引发了信度衰减,说理所需要的基本心理条件就被破坏了,教师就会越讲越被动。 2.说理忌讳“重复唠叨”——频率不可过高,防止产生超限现象。我们不少教师在和小学生说理时,喜欢苦口婆心,可是孩子却很厌烦。其实小学生很讨厌教师的唠叨,同一个理,用同一种方式,讲了千遍万遍,如此可能引发学生的超限逆反。所谓超限逆反是指同样的刺激物,由于刺激强度过大,刺激时间过长,或机械地、无时间间隔地重复作用于个体,引起个体产生的一种逆反心理。所以,我们在说理时,一定要提醒自己语言要简洁,千万不可啰嗦;一定要适可而止,不可反反复复,抓住学生的问题不放,更不可什么事情都要把学生的某个问题扯上。 3.说理忌讳“消极沟通”——否定不可过多,防止产生自主逆反。小学生的自尊心和荣誉感很强,如果教师一味地批评,那么在说理过程中所传递的就是消极的“他信息”(释放的信息来自教师这个他者),而不是积极的“我信息”;所进行的沟通是“他—他沟通”,而不是“我—你沟通”。处在独立自主意识迅速发展期的小学生,强烈要求成人予以尊重,给他们以独立、自由支配的权利。如果教师在说理时对待学生很武断、很粗暴,这时他们就有可能拒绝本来愿意接受的道理,拒绝本来愿意承担的责任,从而引发一种自主逆反的心理现象。这个时候,学生会萌生严重的焦虑感,故意与外界对抗,以确立自我。缺少了良好的沟通关系,说理就会很难奏效。对于小学生来说,我们应该注意孩子的心理_儿童心理学论文
对于小学生来说,我们应该注意孩子的心理_儿童心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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