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_课程设置论文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计方案的制定与实施_课程设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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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1]2号),同时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四门必修课程教学大纲,这标志着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新课程设置方案正式出台。新课程设置方案的颁布和实施,是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一个重要步骤和措施,是《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中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加强和改进德育课教学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新课程设置方案的背景和基础

1、制定一套适合于中等职业学校特点的德育课课程,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需要,也一直是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不懈探索的重大课题。

1993年以前,中等职业学校没有自己完整的德育课课程体系,三类学校(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德育课基本是参照普通高校政治理论课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而设置的。中专学校的政治课一般同普通高校的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相同,基本是高校政治理论课的压缩。根据1979年教育部《关于中等专业学校工科专业二年制教学计划安排的几点意见》([79]教专字006号)、1986年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和修订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四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试行)》的精神,理论课一般分为普通课、基础课、专业课三类,政治课则划归于普通课内。

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基本上是参照普通高中的思想政治课的设置开设政治课的。1986年6月,原国家教委颁发试行《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86]教职字008号)规定:“职业高中的政治课程可参照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加开职业道德课”。1990年12月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制订职业高级中学(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意见》(教职[1990]017号)和1992年9月原国家教委下发的《关于职业高中执行〈全日制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试用稿)的意见》(教职[1992]11号)有关政治课课程设置的表述一直沿用[86]教职字008号文件的提法。

2、1993年颁布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课课程设置方案”(即原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课课程设置的意见》),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建设史上的一大突破,构建了一套既有别于高等学校,又有别于普通中小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体系,为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奠定了基础。

1993年10月,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课课程设置的意见》(教职[1993]17号),第一次针对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方位地提出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课课程设置方案”。《意见》规定,根据学生文化程度和学制不同,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课分别设置以下课程:

——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的中职学校,一至四年级分别设置“经济政治”、“世界观人生观”、“法律”、“国情”“职业道德”等5门课程。

——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的中职学校,一至三年级分别设置“经济政治”、“世界观人生观”、“法律”、“职业道德”等4门课程。

——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二年的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分别设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职业道德”等2门课程。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中职学校财经、政治专业的特点,原国家教委于1996年2月又下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财经、政法类专业政治课课程设置的意见》(教职[1996]1号),进一步完善了课程设置方案。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财经类

——四年制学校,一至四年级分别设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常识”、“世界观人生观”、“法律”、“国情”、“职业道德”等6门课程。

——三年制学校,一至三年级分别设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常识”、“世界观人生观”、“法律”、“职业道德”等5门课程。

——二年制学校,一至二年级分别设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职业道德”等门课程。

政法类

——四年制学校,一至四年级分别设置“经济政治”、“哲学基础”、“法律”、“国情”、“职业道德”等5门课程。

——三年制学校,一至三年级分别设置“经济政治”、“哲学基础”、“法律”、“职业道德”等4门课程。

——二年制学校,一至二年级分别设置“哲学基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职业道德”等3门课程。

3、《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颁布,启动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工作。

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了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德育课程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工作正式启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方案的制定工作也进入酝酿阶段。

4、第三次全教会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方案》的制定工作。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京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并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江泽民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江泽民同志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摆在重要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和削弱。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不断增强学生和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决定》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更加重视德育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确定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在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方面,要形成一定的递进层次。要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伦理道德和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国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把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同积极学习世界上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结合起来。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倾向。”江泽民同志在全教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深刻地阐述了德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教育教学特点,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新课程设置方案的制定指明了方向。

二、新课程设置方案形成的过程

新课程设置方案的制定是在教育部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的,它的形成凝聚了来自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中等职业学校30多位专家和教师的辛勤劳动,是1993年以来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课改革经验总结的成果,更是面向新世纪创新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从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到教育部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新课程设置方案的形成历时两年零一个月,大致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酝酿阶段(1999.1—1999.8)

1999年1月,《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在职业教育方面提出了实施“面向21世纪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和“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建设”两大工程。德育课课程改革是前一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落实《行动计划》,教育部职成教司就中等职校德育课课程改革问题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1993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课课程设置方案的实施情况。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了贯彻《行动计划》和第三次全教会精神,教育部职成教司在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基础上,开始研究规划面向21世纪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把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突出任务提出来。1999年8月10日,职成教司在京召开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改革研讨会。会议认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改革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从德育工作的总体出发,规划和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工作;要根据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确定课程的内容,研究教学方法;德育课教学要和现实社会生活紧密结合,改变单一的课堂教学模式。会议决定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问题研讨小组,就德育课课程设置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草案。

2、专题调研,提出草案阶段(1999.8—2000.1)

根据1999年8月会议的精神,职成教司组建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问题研讨小组,分两路到陕西、四川、黑龙江、内蒙古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同年11月,成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2000年1月,在京召开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研讨小组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汇报,重点研讨了小组提出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草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初步方案》。

3、征求意见,充实完善阶段(2000.1—2000.8)

2000年1月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职成教司就会上形成的初步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了多次修改。3月,将初步方案上报。初步方案拟设置的课程有:邓小平理论(常识、基础,未定)、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指导、马克思主义基本常识。上报后,主管部门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入调研。4月,在征求部内社政司、基础司意见的基础上,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有关专家提出了第二个上报方案。此方案拟设置必修和选修两类课程,必修课程为:市场经济与政治常识、世界观与人生观、职业道德与法律常识、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选修课程为:邓小平理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伦理道德教育等。

5月,职成教司将第二方案报教育部领导。部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找有关课程专家就该方案提出意见,并同职成教司共同探讨了有关问题,提出重要意见。7月,职成教司根据部领导的意见,征求了审读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第三方案。该方案拟将德育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课程为:职业指导概论、哲学基础知识、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知识。选修课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报教育部备案;规定了学时,但未规定具体课程。

8月,职成教司在对第三方案进行部分调整的基础上,提出了第四方案。该方案拟设置必修课程为: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哲学基础知识、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其他内容与第三方案同。至此,新课程设置方案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初步确定。

4、制订大纲,印发方案阶段(2000.8—2001.2)

在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初步确定之后,新课程设置方案转入重点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和研究教学安排。8月下旬,职成教司在京召开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项目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4门必修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进一步讨论了新课程设置方案中教学安排的有关问题。

2001年1月,教育部职成教司组织有关专家在京召开了课程教学大纲审定会,审定通过了4门德育课必修课程教学大纲。2月22日,教育部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试行)的通知》,这标志着新课程设置方案正式出台。

三、新课程设置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方案的主要内容集中反映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方案明确规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的性质和主要任务。性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德育课的主要任务是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基本观点教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教育,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纪律法制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理想和创业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创业观,培养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2、新课程设置方案明确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总原则,同时规定了具体的内容。要求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必须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讲求实际效果。

3、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必修课包括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哲学基础知识、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4门课程。选修课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审批后由地方组织实施。

必修课程具体教学安排和要求如下表:

年级

 学期

 课程

 学时

 第一学期职业道德与 32-36

一年级

 职业指导 32-36

 第二学期法律基础知识

 第三学期经济与政治 32-36

二年级

基础知识32-36

 第四学期经济与政治

 基础知识

 第五学期哲学基础知识48-54

三年级

第六学期

新课程设置方案还就课程内容和学时调整、方案实施时间及其他方面的问题做出了规定。

新课程设置方案与现行的课程设置方案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和特点:

①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将现行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课”更名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使课程名称与课程内容更加相符。

②课程门数进行了必要的精简。现行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课课程共设置“经济政治”、“世界观人生观”、“法律”、“国情”、“职业道德”等5门必修课,加上两年制中专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财经类专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常识”和政法类专业的“哲学基础”等,各类必修课共达9门之多。新课程设置方案在对现行课程设置方案进行综合精简基础上,设置4门必修课程,其他根据专业不同、学制不同需作调整和补充的课程内容,由各地适当调整或列入选修课程。

③注意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设置了“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课程,充实了职业道德、职业理想和创业精神的教育内容。

④注意了德育课课程设置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结合,将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并给各地一定的安排课程教学的自主权,增强德育课的适应性。新课程设置方案把德育课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这是该方案一个突出的特点,也是一项重要改革。这样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要保持德育课教学内容的相对稳定,把不同学制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生都必须学、必须掌握的内容列为必修课。二是给各地各学校一定的自主权,让他们根据形势的发展,本地区的实际和学校、学生的需要,自主及时地安排相关德育课教学内容,以增强德育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方案规定:选修课程教学时间,一般不少于30学时,选修课教学应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学生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学习进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另外,新课程设置方案着眼于整体构建学校德育工作体系,注重与其他教育的纵向衔接和横向照应,既考虑了其他教育相关课程内容的设置,又努力突出和体现职业教育特点;课程设置适应教学形式灵活多样的变化和青少年思想教育的特点,强调德育课教学要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提倡课堂教学与学校的德育工作、学生的社会实践和专业学习紧密结合。

四、关于新课程设置方案的实施问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新课程设置方案自2001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开始执行,边远地区可延迟到2002年秋季。届时,现行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治课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将停止使用。具体地说,就是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等职业学校从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按照新课程设置方案开课,考虑到学校原有的教学安排以及不增加在校学生的经济负担等因素,其他年级的学生仍可按原方案安排的课程开课,直至其毕业为止。边远地区延迟到明年秋季照此精神执行。这里所说的“边远地区”主要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今年执行新方案有困难的地区,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划定。新课程设置方案颁布实施后,新旧方案有一段交替过渡期,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出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过渡期工作,确保新课程设置方案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

新课程设置方案的颁布实施是职业教育战线上的一件大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教学工作的领导,做好新课程设置方案和新课程教学大纲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德育课教师培训工作。教育部将组织新课程设置方案和新课程大纲的国家级培训,各地要做好省级和地市级培训工作,各学校也要通过集体备课、捉公开课等方式组织校内的培训。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执行新方案中要积极探索德育课新的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的广泛使用,切实提高德育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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