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信访工作中的利益表达机制分析
□贺 薇
【内容摘要】 信访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之间的交流、沟通搭建起桥梁,并在维护学校稳定、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高校中诸多利益表达渠道之一。本文从利益表达的视角出发,通过分析高校信访中的利益表达主体和表达过程,尝试找出其中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高校信访工作健康运行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 利益表达;高校信访;信访者;高校管理
信访作为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具有权利救济、群众监督和政治参与等多项功能。高校信访是学校教师、学生、职工和其他社会人员、有关组织采取书信、电话、电子邮件或来访等方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诉求。信访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校领导及师生员工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在维护学校稳定、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高校中利益表达的渠道之一。
一、利益表达与高校信访
“利益表达”一词发源于政治学,属于政治参与的基本形式。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政治学学者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提出,他认为:“当某个集团或个体提出一项政治要求的时候,政治过程就开始了,这种提出要求的过程为利益表达。”在阿尔蒙德看来,政治过程始于利益表达,但要从利益博弈、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全过程来综合衡量利益表达的最终影响。时值中国经济和社会飞速发展,高等教育改革也进入深水区,这要求人们用更加开阔的视野来定义“利益表达”的概念,即利益主体借助某种方式和手段,通过单个或多种途径向表达对象发表意见、提出诉求,以期实现自身利益的全过程。在高校中,师生、员工、家长等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都可以看作利益主体表达自身诉求的过程。从利益表达视角出发,反观当前我国高校信访工作,可发现其呈现以下新特征:利益表达主体成熟度高且呈多元化趋势、表达渠道过于倚重信访、表达方式倾向于压力型。
二、信访中的利益表达主体分析
(一)利益表达主体多元化。多年以前,高校信访中的利益表达主体主要是教职工与学生。随着社会化程度的加深,高校日常活动的范畴已不仅局限于校园内的管理与服务,凡是与学校有关联的人都有可能成为信访者。从笔者所在单位2018年信访数据来看,全年共受理信访105件,其中79.0%的信访件来源于校内,18.1%信访件来源于校外,另有2.9%的匿名信。从人员构成上来看,利益表达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近一半的信访者是在校生(占比48%)、五分之一的信访者为教职工(占比21%),家长和离退休人员信访者较少(分别占比7%和5%)。信访者的身份不尽相同,意味着他们与学校之间建立起不同的关系定位,由此带来差异化的诉求。学生和家长的信访主要围绕校园环境、生活服务、教学服务等方面展开,教职工信访主要围绕职称评审、福利待遇、房产问题等方面,而离退休人员信访主要围绕医保社保、生活服务等方面。值得一提的是,不少高校后勤工作都是通过雇佣大量社会用工实现的,他们的劳动工资、加班补助、医保社保等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容易引起大规模联名信访。
(二)利益表达主体成熟度高。主体的利益表达能力与有效性与该主体所处的社会地位及所占有的资源息息相关。与普通信访者相比较,高校师生和家长积聚着更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本,他们更善于利用所拥有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文化资源来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利益表达呈现出专业化、知识化、组织化的特点。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信访者的维权意识相较于以往得到显著增强,对于相关的政策法规也比较熟悉。学生会向学校提出“改善毕业生离校盖章流程、增加校内服务线上支付功能、扩大医保报销政策宣传范围”等建议意见;师生等信访者在遇到与个人利益切身相关的问题时(如学生退学警告、教职工职称评审),会收集、寻找相关政策和制度作为理论支撑,整理成书面资料后向信访办反映诉求。这要求学校相关部门在充分掌握、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做到事实与程序双重合法,给予信访人及时、准确的回复。
三、信访中的利益表达过程分析
(一)表达渠道过于倚重信访。从制度上来看,高校中利益表达机制相对健全,为化解信访问题建立起良好的制度基础。目前,我国高校普遍设立有多种权力监督与诉求表达机制,如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学代会、工会等,校内信访大部分都能够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机构。与传统的官方利益表达渠道相比,此类利益表达组织与表达主体间的联系更为密切,更能代表信访者的心声。与此同时,近年来各高校的信访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在校内学术监督、民主管理、权利救济方面事实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是主渠道作用,凸显出其他利益表达渠道弱化的事实。目前,高校中的利益表达组织在数量和规模上与群众对其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不同程度地存在功能不完善、影响力有限等问题。该类利益表达组织普遍组织化程度较低,无法及时、有效地替信访者反映和解决问题。在此情况下,大部分人会选择信访作为其表达利益的渠道。
生:我觉得“( )”里的文字,写的是人物说话的语气和神态,而“ [”后的文字,我觉得好像是人物的活动。
(二)主体层面: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近四年来,笔者所在单位年平均信访量约为105件,但年均诉讼、仲裁案件不足6件。在实际信访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案件,信访工作人员应积极引导信访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处理商业纠纷、房屋产权归属、办理房产证等问题时,信访工作人员在耐心听取信访人陈述的基础上,要主动向其表明学校职权范围,讲明法律依据,引导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个人合法权益。面对一位“缠访”十余年的老上访户,笔者所在单位曾联系学校法律顾问上门为其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并在每周四下午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四、利益表达视角下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
(5)鄂州市物流行业融资难的境况十分突出。由于全市物流业影响力小,成立年限较短、积累较少,“轻资产”现象普遍存在,物流行业自身整体信用也不好。同时,物流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很难得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途径和渠道。政府对中小物流企业政策支持度也很低。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鄂州市全年的物流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6.7%,而全市信贷额度还不到2%。这种金融支持的匹配度严重失衡。若按正常的20%的比例来衡量,这种失衡的比例则更大。
(二)表达方式倾向于压力型。信访制度不仅是法律制度,其根本属性是政治制度,政治逻辑是其主导逻辑。在笔者工作过程中,遇到过少部分信访人不满意办理过程或信访结果,他们会就同一件事反复到信访办要求直接向校领导陈述情况、表达诉求,或者通过“越级访”的方式向学校施加压力。2018年,笔者所在单位接到23件信访转办件,分别来自教育部、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和市长公开电话,占全年信访件的21.9%。值得注意的是,转办件中有34.8%的比率来自多年“缠访”的老信访户。这是一种压力体制下滋生的不健康现象,说明“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等现象在高校信访中亦占有一定比例,这些行为不仅挤占了行政资源,更损害了司法权威,不利于信访工作健康发展。
(一)客体层面:推动信访工作专业化。传统的高校信访工作者往往扮演着“救火队员”的角色,本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尽量将信访件控制在萌芽状态,阻止其影响进一步扩散。此外,高校信访工作中还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沟通渠道不畅、法律援助机制缺席等问题。高校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和保障,应着力打造一支专业的信访工作队伍,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受理、流转、办结机制,严格考核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推动信访工作由“数量压力型”向“质量责任型”转变。
(三)组织层面: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如果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个体的意见始终是零散、片面的,很难进入决策视野。为建立健全高校中的利益表达机制,一方面,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内,可以充分发挥教代会、学代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机构的作用,系统、有序地归集、容纳来自校内各方的声音,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另一方面,可构建与师生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协商对话机制,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事先通报,充分征询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及时准确做到信息上下互通。
本次研究中接受放疗治疗的71例肿瘤患者应用CT模拟定位扫描技术均实现了准确定位靶区,且病灶区域、靶区及毗邻组织的界限清晰,疗程结束后复查CT,并判定疗效,结果显示符合完全缓解的有26例,占36.62%,符合部分缓解的有42例,占59.15%,总有效率达到了95.77%,但仍有2例稳定,1例进展。患者放疗期间均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及并发症。
五、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当前我国社会乃至整个高等教育都处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但对于其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亦不容忽视。高校信访工作涉及到师生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某种意义上事关高校和谐稳定,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反映自身诉求,以实际行动推动高校法治工作进程。
【参考文献】
[1](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曹沛霖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2]傅磊.新形势下加强高校信访工作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5,10
【作者单位】 贺薇,西南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