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国股市十大焦点_机构投资者论文

2001年中国股市十大焦点_机构投资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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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2000年,法人大举进军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本上名存实亡了。

进入2001年,取消2000年2月13 日《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吧?其初衷是为了平衡一、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是为了搞活二级市场,出发点是好的,没有取消的充足理由;不取消吧?发行人和主承商因为对自己不利,交易所和营业部因为嫌麻烦,实际上已经把它给取消了。探索新股发行市场化无疑是一种进步,但不能单方面地盲目冒进。面对这一道难题,在新的一年,管理层又将如何呢?

机构投资者超常规发展

2000年以来,证监会花大力气,决定以超常规的方式和速度,培育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充当市场主体符合国际惯例,大方向肯定是对的。然而,中国的机构投资者有着明显的制度性缺陷:我们的机构投资者大都姓公,产权归属同一。在这种产权关系下,多数机构内部既无具产权约束力的法人治理结构,又无严格的内部监管机制。在目前违规流行、寻租普遍、监管乏力的大环境里,很难想象机构投资者都能够独善其身、自觉依法依规操作。

然而,中国证券市场又确实需要培育机构投资者。据有关资料统计,中国机构投资者仍只占投资者总数的0.68%,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差距很大。机构投资者过少,带来市场投机气氛浓厚,造成股市暴涨暴跌。面对培育机构投资者的两难处境,管理层感到非常棘手,以至在一起政策的执行上反反复复。

创业板开市

创业板迟迟不能出来,表面上看是立法程序上的问题,但究其深层次的原因,与创业板设立的时机是否成熟有着紧密的联系。不利于创业板诞生的寒潮首先是从NASDAQ市场吹来的,NASDAQ综合指数2000年9 月以来,滑入明显的下降通道,从9月1日的4234点一口气跌到12月20日的2332.80点,较2000年3月10日所创收盘高点5048.6点下跌达53.8%,而且中间几乎没有像样的反弹,熊市寒气逼人。

香港创业板的情况也很糟糕。上市的49家公司中,到11月10日,近3/4的36家企业的交易价格已跌穿当初的发行价。凛冽的海外创业板寒风,对我国尚未推出的创业板正在产生重大影响。

事实上,我国推出创业板的热情大于现实。近年来,我国的风险投资虽说有了很大的发展,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体系,但现代意义上的风险资本产业还没有真正形成,它在高新技术发展中远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而主板市场监管手段的落后和庄家违规手段的隐蔽,使创业板不得不更加审慎。

开放式基金设立

2000年,开放式基金所有准备工作都已就绪,甚至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都已经出台了,为什么又冷下来了呢?据说也是由于法律程序问题,《投资基金法》一时半会还出不了台。

目前,《投资基金法》正在请来国际知名机构的专家出谋划策,使基金立法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更趋完善。《投资基金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刘鸿儒也表示投资基金立法要从长计议。从各国专家介绍的情况看,现在的条文规定太简单化和笼统化,许多方面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使法律效应大大减弱。

券商佣金打折

所谓“返佣”即证券营业部对投资者返还部分佣金。2000年,正当券商的返佣战打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中国证券协会紧急发布了不得擅自修改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要求在新的规定出台之前,会员单位仍然继续执行原有的佣金标准。事实上,佣金打折对许多证券营业部压力很大;不跟进,也许会失去市场,但跟进又可能是鱼死网破,一损俱损。这一纸通知的作用到底有多大?由于“路多车少”,《通知》无法改变我国证券营业部过量竞争的既成事实,各证券部对客户的竞争还要继续进行下去,充其量不过是将从地下走到地上的返佣重又赶到地下。

印花税下调

由于市场交投活跃,4‰的印花税率似乎没有调低或调高的必要。 财政部权威人士也表示,印花税率近期将保持稳定。但是,要知道,过高的交易印花税率和过高的交易佣金的结合,使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全年近1000亿元的印花税和交易佣金,是在70%的投资者亏损的情况下掏出来的。在全国所有的税种和纳税人中,除了股市投资者会在亏损的情况交纳巨额税费,还有谁会在亏损的情况下交纳税费?因此,这明显有违税赋公平原则。同时,过高的税率也不符合印花税率降低的国际化趋势。

B股对内开放

B股本来是一个由境外投资者构成投资主体的市场。 但因连年深套而引发多次斩仓撤资,绝大多数海外机构已退市观望,而境内及港台资金持有B股的比例高达80%左右。

进入2001年之后,管理层两难的局面仍然难以改变。限制境内投资者进入B股市场吧?B股市场一旦完全由境外投资者参与,则监管部门对该市场的调节能力会减弱;同时B股主要采取私募方式发行, 筹码多数被境外投资基金持有,而境外投资基金以中长期投资为主,筹码锁定性强,必将阻滞B股市场的流动性,使其失去活力,从而弱化B股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向境内投资者开发B股市场吧? 现在人民币还没有实现完全可兑换,国家对居民个人用汇还有限制。如果先向境内持有外汇的居民开放B股市场,则由于A、B股之间的巨大价差, 必然会诱使大量投资者想方设法套取外汇而蜂拥入市,甚至有可能使外汇黑市交易趋于猖獗。于是乎,在新的一年,是否依旧睁只眼闭只眼?

基金严格监管

在2001年到来的时候,对基金的监管恐怕也是使管理层感到很头痛的一个问题。这是由于,基金在操作中的违规行为,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基金黑幕》一文提到的那些现象不过是“公开的秘密”。因为现在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基金管理公司的大股东大都是证券公司,往往是注册资金1亿元, 管理20—30亿元的资产,这就存在利益和地位不对称的问题。基金管理公司不得不考虑背后大股东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基金就不可能全心全意代人理财,为投资者服务,就随时有可能出现违规行为。

退出机制实施

其实,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退出股市的问题,早就有法可依。对出现连续3年亏损的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第157条,必须实行暂停上市。而按照《公司法》第158条的规定“在期限内未能消除(连续3年亏损),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将)终止其股票上市”,《证券法》第49条规定“上市公司丧失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其股票依法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

为什么有法而不能依?障碍究竟在哪里?在政府,在视其辖内的上市公司为掌上明珠的政府。诸多事实证明,资不抵债情况愈是严重的上市公司,政府的介入也就愈深,一些亏损严重的PT公司和ST公司,无一例外地和当地政府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它们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顽强地抵制退出机制的建立和实行。众所周知的郑百文所在的郑州市政府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国有股变现

2000年,关于国有股变现问题成了一个光打雷没下雨的热门话题。在进入2001年之后,这仍然是一个令决策层感到棘手的大难题。一方面,大量的国有股东必须变现,另一方面,变现难度又非常之大。一项调查显示,一旦国有非流通股上市,60.78%的投资者将会抛售股票,只有6.6%的投资者准备买进股票。人们担心,如果现在宣布国有股减持,并且减持的国有股全部直接入市,那么市场股价将会急剧下降,下降的幅度甚至会比人们预期的要大得多,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动摇投资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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