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地位——历史的回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奥林匹克论文,妇女论文,地位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奠基人顾拜旦一生都反对妇女参加奥运会,他的这一主张已被载入奥运史册。在顾拜旦时期,如果说妇女在奥运会中尚有一点作用的话,那也只是为男人们的奋斗而喝彩。然而,顾拜旦试图阻拦妇女参加奥运会的做法并未成功。尽管在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上仅有男子参加,但后来的每一届奥运会都有女子参加比赛。
妇女参加了1900年、1904年和1908年的奥运会。由于地方组织者的努力争取,1900年巴黎奥运会上有女子高尔夫球和网球比赛。最近的研究表明,妇女也可能参加了帆船比赛和槌球比赛。在1904年圣路易斯第三届奥运会上,射箭是唯一的一个女子项目。在1908年伦敦奥运会上,妇女参加了射箭、网球、帆船和花样滑冰项目的比赛。
在1910年卢森堡会议上正式批准了妇女参加奥运会的权利,承认的项目为游泳、体操和网球。尽管1910年准许妇女可以参加体操比赛,但在1912年斯德哥尔摩第五届奥运会上却没有女运动员参加体操比赛,女子项目只有游泳、跳水和网球。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奥运会中断了8 年之后,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上设了女子帆船和花样滑冰等项目。
在1920年国际奥委会的安特卫普会议上,顾拜旦又一次表示了他反对妇女参加奥运会的意见。在这次会议期间,商讨了即将召开的奥林匹克大会的议程,其中竞赛项目的配置是最重要的议题。顾拜旦提出了几条建议,其中之一是取消全部女子竞赛项目,而法国的克拉瑞回击说,“强健的妇女将使人类更坚强,况且有些妇女已经能够与男子相抗衡了”。之后,顾拜旦又向大会提出奥运会比赛是否应该接纳妇女,与会人员一致回答:“应该”。
在奥运会的早些历史时期,关于女子参与奥运会的最激烈的争论集中在女子能否参加田径比赛上。鉴于女运动员很少参加田径比赛,法兰西的爱莉斯·米尔兰特在1921 年缔造了“国际妇女竞技运动联盟”(Fédération Sportive Féminine Internationale,简写为FSFI)。 米尔兰特和FSFI于1922年在巴黎组织了被称为“首届世界女子奥运会”的运动会,这次运动会开得非常成功并引起了新闻界的广泛注意。国际妇女竞技运动联盟共组织了四次这样的女子国际比赛,按照奥运会的模式,每4年举行一次,这四次分别是1922年巴黎,1926 年瑞典的哥德堡,1930年布拉哥,1934年伦敦。在其鼎盛时期,国际妇女竞技运动联盟成员国达到30个。
国际妇女竞技运动快速地发展,是国际奥委会不容忽视的一件大事。为了限制和控制其发展, 1923 年国际奥委会怂恿国际体育联合会(IFS)管理奥林匹克竞技运动以便担任女子竞技运动的领导职务。 翌年,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IAAF )同意主办女子田径比赛, 但表示反对1924年奥运会设立女子田径项目。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也创办了专门的妇女委员会与“国际妇女竞技运动联盟”进行了两年的谈判,结果使米尔兰特同意了在她的国际比赛项目中终止使用“奥林匹克”的名称,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同意在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上设立女子田径项目。
1928 年奥运会田径比赛项目中有5 个女子项目, 最令人难忘的是800米比赛。当时的新闻媒介是这样报导的,有几个未能到达终点, 到达终点的也因体力不支而倒下了。例如托尼斯写道:“在煤屑跑道上站着11名可怜的女运动员,其中5个中途退出比赛, 剩下的撞线后也都倒下了。”
实际上,只有9名运动员参加了那次比赛并且都跑完了全程。 许多目击者对新闻媒介的报导提出了质疑,如哈·亚伯拉罕,1924年奥运会100米冠军,申斥当时的新闻媒介“严重地夸张了事实”, 他认为当时女子800米运动员跑起来是有些困难, 他目睹了她们在比赛中“因体力消耗过大而自然出现的沮丧表情”。
不顾当时女运动员的真实情况,也不考虑当时的男运动员在比赛中也不时出现艰难情形的事实,女子参与奥运会的反对者们把当时的那些报导当作他们试图取消奥运会女子800 米比赛项目并进而取消所有的女子田径项目的辩护理由。在此之后的32年里,奥运会女子田径比赛中再也没有出现过长于200米的赛跑项目。
在1928年奥运会后的年代里,妇女田径运动进展得还是比较缓慢。以男人为主宰的国际奥委会以种种借口阻碍妇女的参与,国际奥委会是大男子的顽固堡垒。
本世纪的前半叶,国际体育联合会在为妇女能够更多地参加奥运会项目做了大量的疏通工作,起了关键作用。当好几个联合会都发展起国际女子比赛的时候,他们力劝国际奥委会增设适合女子特点的竞技项目。
1955年,苏联建议增加女子篮球、排球、划船和速度滑冰比赛项目。苏联的卡斯坦汀·安德瑞诺夫在两年后的索非亚会议上进一步建议修改规则第29条——妇女的参加,他是这样说的“根据国际体育联合会实行的女子参赛项目的规则,允许妇女参加奥运会项目中包括的已在国际体育联合会中开展起来的所有竞赛项目。“这一建议被会议送到奥委会执委会进一步考虑,奥委会在1958年会议上又讨论了这个建议。但是,直到1960年罗马奥运会还是未能决定下来。在罗马奥运会后一年的雅典会议上,安德瑞诺夫的建议以26票比2票的投票结果被否决。
虽然未接受苏联的全部建议,但国际奥委会还是在整个60年代中和70年代初期批准增设了已经开展起来的女子项目,并且开辟了几个新的女子项目,如,射箭、篮球、短雪橇、赛艇、排球、手球、射击和速度滑冰等。
尽管在60年代和70年代女子竞技运动加速发展,但国际奥委会的官员依然是清一色的大男子。第一个建议国际奥委会组织增加女官员的人是法国的Count Jean de Beaumont,这一建议是在1968年墨西哥城会议上提出的。然而还是在13年之后国际奥委会组织才推选了它的第一批女子官员。
总之,妇女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一直是悬而未决的问题,直到现在,仍然是一个未解决好的问题。
(魏冰
李庶鸿译自Research Quarterly For Exercise andSport,199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