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史范式与写作范式_美学论文

美学史范式与写作范式_美学论文

范式与美学史写作范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美学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477(2007)04—0519—04

一、范式

这里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何谓“范式”的问题。范式,是英文paradigm的汉译名,有时也翻译为规范、典范。其实这一概念的发明者库恩也从未给出十分明确的定义。从他对“范式”在科学革命中的作用的阐述中,“范式”大致可以理解为这样一种意义:即某一科学群体在一定的事情内基本认同的并在研究中加以遵循的学术基础和原则体系,它通常包括一门学科中被公认的某种理论、方法、共同的对事物的看法和共同的世界观等。库恩后来在其著作再版之时,在后记中将“范式”解释为“学科基质”:用“学科”一词是因为它指称一个专门学科的工作者所共有的财产;用“基质”一词是因为它由各种各样的有序元素组成,每个元素都需要进一步界定。他认为“学科基质”虽然内容广泛,但应包含以下几种主要的成分种类。

一是“符号概括”。指那些团体成员能无异议也不加怀疑地使用的公式,它们都很容易用(x)(y)(x、y、z)之类的逻辑形式来表达。它们都是学科基质中的形式的或易于形式化的成分。

二是共同体成员共同承诺的信念。比如,热是物体构成部分的动能;所有可感知的现象都是中性原子在虚空中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承诺可以描述为特定的模型,模型的类型尽管从启发式的到本体论的多种多样,却都具有类似的功能。

三是将它们描述为价值。通常它们比符号和模型更能为不同的共同体所广泛共有,而且它们在使全体自然科学家觉得他们同属于一个共同体上起了很大的作用。价值判断在任何领域都显示出两个特征:首先,即使团体成员并不都以相同方式应用共有价值,它们仍然是团体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其次,个人的差异性在应用共有价值时,可能对科学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四是“范例”。“范例”首先指学生们在他们的科学教育一开始就遇到的具体的问题解答,包括在实验室里,在考试中或在科学教科书每章结束时遇到的。此外,这些共有的范例还得加上某些在期刊文献中常见的技术性问题解答。这些文献为科学家在毕业后的研究生涯中所必读的,并通过实验示范他们的研究应该怎么做。比起学科基质中的其他成分,各组范例之间的不同更能提供给共同体以科学的精细结构[1] 164-168。

库恩认为,“范式”作为科学共同体(科学工作者按照同一规范组成的集体)所一致拥有的,他们按照统一的规范从事科学研究活动,这就是科学。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发现有些事实不能纳入共同体的“范式”内,就形成反常。反常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形成危机。在危机中逐渐产生了提出新“范式”的需要,于是就开始了科学革命。科学的发展便是如此循环往复,以致无穷。

库恩有关“范式”的理论,虽然主要是对自然科学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归纳,但我们认为其理论对人文社会科学(包括美学研究和美学史写作在内)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人文社会科学除了各种各样的理论主张外,似乎也同样存在贯穿于各种理论之中,但又超脱于各种具体理论之上的研究“范式”。

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中却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使用某种范式或受到某种范式的制约,可以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任何带有概括性质的科学研究,不可能凭空产生,总是受到某些立论的暗中制约,总是要建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理论思维的前提性和非空白性特征,也就是我们经常谈论的解释学中的“前理解”,决定了“范式”总是超越于我们的主观认识而客观存在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范式”以及“范式”的转换?范式转换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意义何在?[2]

和很多学者一样,我们认为人文社会科学中的范式与自然科学中的范式一样,对科学研究起着居高临下的制约作用。我们认为,范式制约的作用,最重要的不仅仅是在于让人们去研究什么——认识和关注的“焦点”,而且还在于让人们不去研究什么,即造成史学认识上的难以觉察的“断点”和“盲点”。所以,我们不仅要注重研究范式规范本身的“焦点”,还要关注范式规范造成的“断点”和“盲点”。

而一种范式的“断点”和“盲点”可能正是另一种范式转换生成的逻辑起点。而范式的转换则意味着科学研究的发展、变革和创新。库恩就曾经特别强调:“一种规范(范式)经过革命向另一种规范(范式)逐步过度,正是成熟科学的通常发展模式。”[1] 11我们认为,库恩在此所强调的内容除了“范式”本身外,还特意强调了“范式转换”在科学革命中所起的作用。范式本身是我们每一个科学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的理论武器,只有掌握了一定的研究范式,才能开展我们的研究工作。但是科学研究的变革和创新只有依赖于“范式转换”才有可能!因为,“范式转换”改变了所有的旧的观念、视角、体系和问题意识等等。库恩曾进一步强调:“这个世界并没有因为范式的改变而改变,范式转换后科学家却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工作。……每一种诠释都预设了一个范式。”[1] 111爱因斯坦出现以后,牛顿万有引力的定义仍然是正确的,但是这个规律只是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适用,而在整个宇宙中是不存在的。但是牛顿却曾经认为万有引力定律是无所不包的。爱因斯坦的发现带来了时空观念方面的转变,这是科学研究中共时思维的一个极好的例子。创造性的发现并不是找到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发现了新的问题。当然,范式转换本身是否就意味着社会科学认识上正在不断地走向进步的机制,这也是值得我们认真深入探讨的问题。库恩本人就认为,“科学并不是在不断地进步,并不是所谓向着越来越伟大的真理进步。科学不是历时性的,而是共时性的”[3]。

二、美学史范式

此处所指“美学史范式”概念,并非假定美学史撰述与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相同的性质,其发展变化循相同的途径,但是这一概念的若干基本内涵却是相似的。我们认为我们使用“美学史范式”概念是指美学史家或美学史撰述者自觉或不自觉引以为据的一套不容置疑的理论、方法、共同的对事物的看法和共同的世界观等,这套理论、方法、共同的对事物的看法和共同的世界观等支配了美学史撰述者的工作,决定了他们的提问方式、范围乃至最后的结论。服膺于同一套理论、方法、共同的对事物的看法和共同的世界观的美学工作者形成某种学术共同体,而范式正是一个学术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东西。当然,我们这种对美学“范式”的界定,使得美学范式除了包含共同的理论、方法、世界观等以外,还包括共同的思维方式、意识形态等因素。

落实到我们所研究的美学史著作研究和撰述学术本身,就是要认真清理、总结美学史著作写作和研究的阐释范式,追问和思考美学史研究和写作“范式转换”这一个现象和现实,并积极探讨美学史研究理论范式的哲学基础和思想来源,而这对于深化我们的理论思维,开拓中国美学和美学史撰述和研究的新境界和新局面,都有着巨大的启迪作用和推动作用。应该说,这也理应是美学史研究工作者所关注的重点。

具体来说,当下所要做和可以做的工作思路主要有:一是要总结出这风貌各异的中国美学史著作包含了那些研究范式?换句话说,我们要总结现有出版的美学史著作的研究和写作范式究竟有哪些;二是这些美学史著作研究和写作范式本身有什么特点,他们之间存在怎样的差异?三是有没有理想的美学史范式?假如有,那么理想的美学史著作范式应该是怎样的;如果没有,那么为什么?四是由于中国美学思想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那么相对于普遍意义的美学史,美学史的理想范式应该是什么?通过对美学史著作写作范式的研究,以引起大家的思考①。

同时,还应认真思考库恩的范式理论对深化我们美学史著作撰述的思维启迪作用,并对美学史写作的某些规范性认识加以质疑,即对美学史著作写作范式本身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加以考察。因为,在目前束缚美学史研究和写作发展的种种因素中,最为隐蔽的可能就是某些看似非常科学实则不科学的常规性思维定式的潜在影响,它们常常表现为某些似乎无庸置疑、理所当然的规范性导向和联想。比如,美学界对美学史著作的写作常常不假思索地被认定为审美理论美学史。(因为在美学史著作的撰述中,审美理论美学史所占有的比例最多,延续的时间最长,影响相对也最大)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表达了这样的思想:对规范认识的质疑——即对某种范式的质疑是构成范式转换、产生新的解释范式的前提,这也是学术发展的动力。我们在质疑美学史写作范式的同时,力图在范式与对象之间达成一种共识,形成互动。

三、中国美学史著作写作范式的理论来源

从美学史的类型来看,一种思想的呈现是和某些特定的叙事方式联系在一起的,方法在挑拣历史材料和编排历史线索,模式则塑造了具体的历史形象和呈现出所期待的意义。而所有这些的决定性因素就是美学史编撰范式。在中国,1950年以来的美学史则为我们提供了大大小小的范例和难以计数的经验积累,足以让我们深入思考和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总结出可以昭示后来者的经验和教训。这种总结首先表现在对其寻来源的思考上。

只要随手翻阅一些西方学者写的《美学史》著作,就会发现中国传统美学史研究方法的最常用的几种范式都能够在西方美学史的著作中找到它的来源或影子。自1858年世界上第一部美学史——齐默尔曼(R.Zimmermann)的《作为哲学科学的美学史》问世以来,国外对西方美学史研究的方式和方法已经过多次变革,做过多种探索,使之走向多样化和综合化。但是总结起来被较广泛认同和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三种,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特点。

第一,以美学家为中心的历史叙述方法。这种方法在美学史学科形成的最初阶段得到特别广泛的运用。其特点是把美学史看作是美学家的历史,是杰出美学家的传记以及他们各自思想的总和。这种方法对积累美学史研究资料,并将美学史从哲学史的体系中划分出来而形成独立学科,是起了积极作用的。但是片面运用这种方法,会使美学史仅仅成为美学家各种个人思想的总和,即使在一定的学派和流派中对这些个人思想加以系统化,也难免使美学史成为美学家思想的肤浅的描述。

第二,以美学问题为中心的历史比较方法。这是英国美学家鲍桑葵在《美学史》中大力提倡和运用的方法。为了说明这种研究方法和以前的研究方法的区别,鲍桑葵在《美学史·前言》中强调:“我认为我的任务是写作一部美学的历史,而不是一部美学家的历史。……我首先考虑的是,为了揭示各种思想的来龙去脉及其最完备的形态,必须怎样安排才好,或怎样安排才方便。其次,我才考虑到我所提到的著作家个人的地位和功绩。”[4] 10这种方法有助于纠正历史叙述方法的片面性,也有利于梳理美学思想形成和发展的来龙去脉,并对这进行深入考察和剖析,但这种方法的运用与研究者的立场、观点有极大关联,弄不好会有削足适履的危险。

第三,以美学范畴为中心的历史阐释方法。这是当代学者在美学史研究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苏联学者洛谢夫和舍斯塔科夫合著的《美学范畴史》(1965年),波兰学者沃·塔塔科维奇著的《六种观念的历史》(1980年),堪称使用这一研究方法的代表。这种方法强调美学概念和范围在美学历史发展中的意义和作用,把美学史主要描述为某些在历史上形成和发展的最重要的美学概念和范畴的体系。它有利于认识和把握美学思想发展的关键,并可在大量历史材料和观念中揭示出美学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但在展示美学历史的全貌和美学思想的丰富性方面,这种方法却有其局限性。现代科学的方法论是以从事研究的各种方式和方法的体系作为前提的。[4]

由此可见,我们的美学史研究和写作范式很多是源于对西方美学史写作范式的模仿、参照。比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几本有代表性的美学史著作,李泽厚、刘纲纪的《中国美学史》、敏泽的《中国美学思想史》等受第一种方法的影响,而叶朗的《中国美学史大纲》显然受第三种方式的影响,都没有脱离西方美学史写作范式的窠臼。中国美学要发展和创新,必须在美学史学科建设上有所突破,必须在美学史的研究方法和写作范式上有所创新和发展。而像鲍桑葵那样着力于“审美意识美学史”的写作,有意识地追求写作范式的创新,在我国美学界暂时还并不多见,成功的范例也比较少。

当然,相当一部分美学史著作的研究和写作范式并没有完全照抄照搬西方美学史的范式,而是在其基础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就是在审美理论美学史范式框架内,中国美学学人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贡献了一批具有学术独创性的美学史著作,如李泽厚、刘纲纪的《中国美学史》、李泽厚的《华夏美学》、张法先生的《中国美学史》等。就另外的一些写作范式来讲,如上面所提到的审美文化美学史范式和审美风尚美学史范式以及审美意识美学史范式等都是中国学者不满足于研究现状,老套思维定式,寻求理论范式的突破、创新的尝试。这些研究和写作范式的美学史著作撰述者能够结合他们所处的时代,利用国内外最新的文化研究成果融会到自己的美学史研究和撰述中,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研究为美学史的研究开辟了新的维度。当然,从根本上说,他们还是受到西方现代和后现代主义的史学、哲学、文化研究思想的影响。

注释:

①可参看拙文《多维的美学史——当代中国美学史著作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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