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而知其类,异而知其通——《周易》睽卦卦爻辞新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卦爻论文,而知论文,辞新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82(2012)01-0037-06
在注解《周易》古经睽卦卦爻辞之前,需对睽卦卦爻辞有一个整体的印象,故有必要先列出其卦爻辞全文:
睽,小事吉。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王弼《周易略例·明爻通变》中有两句话:“睽而知其类,异而知其通”。其旨在说明万物虽然相互乖异而不同类,但又可以相互感应而相通。《周易》睽卦的《彖传》《象传》皆以此义来诠释睽卦。但古经的卦爻辞是否也是此义呢?从王弼对睽卦的注解来看,他对这一点似乎已有所认识,然若仔细阅读睽卦所有王注,可知其对睽卦的理解仍只能算是一知半解。其他古今诸家虽也不乏有创见者,但从总体解读来说,似同样无有清晰完整的认识。
《彖传》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这是说:睽卦的上卦为离为火,火的性质是炎上的,故说“火动而上”;睽卦的下卦则为兑为泽,泽的性质是润下的,故曰“泽动而下”。在上者动而愈上,在下者动而愈下,两相背离而睽违,故曰“睽”。又:睽之上卦为中女,下卦为少女,两女同处一卦,故为“二女同居”;二女为同性,同性不相感,故其志不合一,虽同居而各有异志,故曰“其志不同行”,志不同则相乖离,故亦曰“睽”。故睽卦有睽违、乖离之义。
《彖传》又曰:“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这是说:睽卦下卦为兑为说(悦),上卦为离为丽为明,兑又附丽于明下,故为“说而丽乎明”,即悦于明德、好于明德。阴为柔、为卑下,本应居下位,今有一阴(或称一柔)上至一卦之核心位置即五爻位,由卑转尊,为“柔进而上行”;柔上行至五爻位为得中,其又应于二爻位之刚爻,为“得中而应乎刚”。
悦于明德、好于明德,则有消除睽违之愿望;柔爻占据要位,有主导之象;柔爻又有逊顺之义,得中则必能顺;应乎二爻之刚,为能以柔逊顺于刚强也。
有睽违、乖离,则易起冲突、起争斗。若能以逊顺、逊让、逊退的态度对待之,则能避免冲突与争斗,并由睽离而返于亨通。故睽卦实为“先睽而后能通”之义。
睽,小事吉。
此为睽卦卦辞。“睽而能通”,则必能得吉。这只是解释了睽能得吉。但卦辞说,只有“小事吉”。这是什么原因呢?或者换句话说,应该如何来理解“小事吉”呢?
原来,睽卦是因睽违、乖离而起冲突与争斗,而睽卦又有逊退、逊让的特点,面对冲突与争斗,能做到逊退、逊让,则能以和的方式解决冲突与争斗。故而做到“先睽而后通”。但是,不是所有的冲突与争斗都可以用逊退、逊让的方式来解决的。如果是非原则性的冲突,当然可以逊退、逊让;但如果是原则性的冲突,则逊退、逊让最多只能作为一种策略加以运用,并没有真正解决原则性冲突。非原则是小事,原则是大事。故卦辞仅说“小事吉”而已。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
“丧”者,失也。“逐”者,追也。
初九爻辞直译:悔事消亡。丢失了马匹不必追寻,自己会返回;见到恶人,没有咎害。
但是仅仅做出这样的解读,不会令人满意。此句至少还有这样几个疑问需要解决:第一,“悔事消亡”是指什么“悔事”消亡?为什么悔事会消亡?第二,为什么这一爻说丢了马匹不用追寻?第三,为什么见了恶人还无咎?第四,为什么此辞要系于初九爻,而不是系于其他某爻?
悔亡,是说先前必有悔事,但现在悔事消解了。丧马当然就是悔事,但能复,所以悔事没有了。
丢失了马,如果追寻的话,那是进,是争,与睽卦之义不合。故筮遇睽初,丢了马,不用追,不用找,自然能回。①故爻辞说:“丧马勿逐,自复。”此种情形当是《周易》古经制作时代可以见到的一种现象(甚至在20世纪前期的中国农村,这种现象仍然可见),故《周易》古经制作者才将其撰入睽卦爻辞之中,以体现虽睽而终能通之一义。
见恶人,那是睽;但无咎,那是通。也合睽而通之义。与恶人相见,一般容易引来灾祸。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处理得当,也会无咎,即平安无事。
《周易正义》孔疏以为,“见恶人”之“见”,为“逊接”之义。案:“见”本身并无此义。“见”就是相见的意思。但本爻“见恶人”之所以“无咎”,确实是因为能做到“逊接”。这个“逊接”之义不蕴含于“见”义之中,而隐于本卦卦义与爻义之中。因卦义与爻义有“逊”义,占得本卦本爻之人自然有“逊德”,故其(占者)“见恶人”时,自然能做到“逊接”。可见,孔疏等对本卦卦义并未有很清晰的认识。
那么,此辞为何要系于初九爻呢?试释如下:
先说“丧马勿逐自复”。大概因为初、四爻皆为阳爻,不得应,故虽往而能返(即虽失而能复)。若得应,则往而不复矣。又自内往外为往,故“丧马勿逐自复”系于初爻而不系于四爻。至于二、五或三、上两对应爻,则皆为阴阳相应、得应之爻,若丧马,则往而不复矣,既与“丧马勿逐自复”不相谐,亦与睽卦睽而通之义不谐。
再说“见恶人无咎”。当亦因初、四两爻皆为阳爻而相敌,故对初而言,四爻可作“恶人”(阳爻可有刚暴之象义)看。又阳爻可有明智之象,处下位则有逊退之象,故阳爻居初位可有逊退和应对得当之象义,而恶人以阳刚居四爻阴位,可有良善未全然泯灭或刚暴之中有柔退之象义。故初爻当可有“见恶人无咎”之象义。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九二爻辞直译:在小巷中与主人相遇,没有咎过。
为什么在小巷中遇到主人就无咎呢?是不是说在别的地方遇到主人就有咎呢?遇主于巷与睽卦主题又有什么关联呢?“遇主于巷无咎”又为什么要系于九二之爻呢?
在古代社会,臣仆遇到主人,本须退避。这应是那个社会应有的礼节。不退避那就会有灾咎,会受到责罚。但在窄巷中遇到了主人,避无所避,退无所退,必与主人遭遇。此当属情势所逼,不属自身之过错,故自身无咎,不会受到责罚。故“遇主于巷,无咎”。
遇主于巷,这是睽。但自身无过错,不会有灾咎,这是通。睽而能通,是与睽卦主题完全吻合的。
此辞为何系于九二爻呢?当有二因:一是二、五爻为中爻,从三爻卦看,中爻上、下各有一爻,将其夹于中,有巷中之象。故可以中爻为巷之取象。二是因为二爻居下、五爻居上,居下为臣仆,居上为主人、主子。“遇主于巷无咎”者,是臣仆无咎,主体是臣仆,故“遇主于巷无咎”应系于二爻,而不是五爻。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舆”者,车也。“曳”者,拖曳也,喻车受阻拖曳难进也。“掣”者,拉也,拽也。
“见舆曳,其牛掣”者,看见车拖曳难进,而拉车之牛也不停地将受阻的车使劲往前拽也。
陆德明《经典释文》释《周易》睽卦六三之“掣”曰:“‘掣’,昌逝反。郑作‘挈’,云:‘牛角皆踊曰。’徐市制反。《说文》作‘觢’,之世反,云:‘角一俯一仰。’子夏作契,传云:‘一角仰也。’荀作‘觭’。刘本从《说文》,解依郑。”《说文》释“觭”曰:“角一俛一仰也。”牛角皆踊,或角一俯一仰,或一角仰,当皆形容牛使劲拉车时的神态;而“掣”则是直述拉的动作本身。描述的侧重点不同,但背后所要表达的意义其实是相同的。
“见舆曳,其牛掣”,帛书本作“见车恝,亓牛”②,阜阳简本作“□车,其牛”③,楚竹书本作“见车遏,丌牛”④。刘大钧师或认为帛书本作“见车恝,亓牛”⑤,韩自强先生则认为帛书本作“恝,亓牛”⑥。差别是最后一字的隶定略有不同。
于豪亮先生曾说:帛书的恝字其实同掣、、觢、契诸字相通假。⑦此说可从。需要补充的是,阜阳简的“絜”当亦属此通假之列。但于先生同时又说:“由于帛书作‘见车恝’,通行本作‘其牛掣’,所以字义各不相同。”⑧则似考虑欠周。刘大钧师早年曾说:帛书《易经》“恝”,“”二字,或转抄时互易而误。⑨饶宗颐先生也疑此二字误倒置。⑩可从。但刘师近年却抛弃了自己的这一观点,而认同了于先生之说。刘师解“恝”为“析”之假借,认为“帛书‘见车恝’,则是见车分崩离析,难以前进”(11)。于豪亮先生亦有“恝疑假作折”、“‘见车恝’即‘见车折”’之说。(12)依笔者之见,如果车都分崩离析了,车子就不可能再前进了。则只会有睽,不会再有通了。由于不合睽卦睽而通之义,故当不可将“见车恝”解为“见车析”或“见车折”。
至于诸本之“曳”、“”、“”,多数学者认为它们可以互通。于豪亮先生说:“字即抴字,与曳通。”(13)刘大钧师说:“‘()’即‘抴’之异体,与‘曳’可通。”(14)韩自强先生说:“阜阳易作‘’,帛书作‘()’,音曳故通。”(15)廖名春先生更说:“从世之字与从曷之字也能通用。……今本的‘曳’、帛书本的‘’、阜阳简本的‘’,都可说是楚简本‘遏’的借字,其义当训为‘止’。”(16)的确,以“遏”为正字,语义更清晰明白,能更准确地表达睽卦的中心主题。
关于楚竹书本之“”字,饶宗颐先生曰:“楚简此本作‘’者,因诸觢、、契均从为声,《说文》四下:‘,巧也,从刀丰声。’又丰字云:‘草蔡也,象草生之散乱,读若介。’字从介为声,与之丰声读若介正同音,可借用。”(17)笔者以为,竹书本的“”字,似亦可解为“介”,为坚确之意,喻牛使劲拉个不停。而竹书本的“遏”字,则是遏止之意。竹书本“见车遏,丌牛”,其意思则为:见车遏止不进,牛也使劲拉个不停。其中,“遏”的意思比他本更准确、明白,“”的意思与今本也差别不大。
“其人天且劓”者,其人受到墨刑和劓刑也。“天”者,墨刑也,谓于罪人额头刺字。“劓”者,劓刑也,谓割去罪人鼻。
“无初有终”者,谓没有好的开始,但却有好的结果。
六三爻辞直译:看见车在那儿受阻、拖曳难进,而拉车的牛在那儿将车使劲往前拽;再看赶车的人是个受过墨刑与劓刑的人。(赶车人)最初虽然不吉而有磨难,但最终却会有好的结果。
车受阻、牛拽车,是睽;赶车人曾犯罪受刑,也是睽;无初,仍是睽。有终,则是通。也是睽而能通也。
牛使劲拽车,说明受过刑的赶车人赶车很卖力,喻示此人已洗心革面,能好好做人,故尽管过去有过刑灾,但终究会得吉。这里运用了德占法,认为好好做人与好的结果之间具有必然联系,即认为只要好好做人,必有好的结果。《文言》总结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也。
那么,此辞为何系于六三爻呢?这大概与此爻为兑之主爻有关,兑为上缺、为毁折,六三正处兑之上缺与毁折处,有“其人天且劓”之象,即与罪人额头刺字、割去鼻头之象相合。至于此辞的其他之象,并不需要在卦爻象上都有显示。《周易》的取象,并非如汉易那样,一字一词都要在卦爻画上找到对应之象,因为这样的取象必然是琐碎的,是不符合思维逻辑的,这样的文本是现实的思维无法撰作出来的。《周易》在卦爻象上的取象,只需要取个别的起提示作用的关键之象,通过这关键之象,就能引起一系列的联想,从而构成一完整事件及与完整事件有关的众多之象。如见到兑之上缺,并联系到睽卦的睽乖,就可以联想到受墨刑与受割鼻之刑之人(“其人天且劓”);再联系到睽卦的睽而通,则又能联想到受刑之人可以改邪归正(“无初有终”);而既然其能改邪归正,则必有改邪归正的事迹,如可能其人原来干活好偷懒,受惩罚后改邪归正,现在干活则非常卖力,“见舆曳,其牛掣”即可借指其干活非常卖力。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睽孤”者,睽离孤单、无所依靠、孤立无助也。“元夫”者,盖为力大强壮之人也。“元”者,长也、第一也,可引伸为力大强壮也。“夫”者,人也。“交孚”者,交之以诚、交之以信也,亦即以诚相交也。“交”者,结交、交往也。“孚”者,信也,诚也。
九四爻辞直译:在孤立无助时,遇到元夫,与之至诚相交,则即使有危厉,也会无咎。
孤立无助是睽;遇元夫也是睽,因是一弱遇一强也。以至诚相交而得强者之助,则能通也。故即使有危厉,亦无咎也。
睽卦皆有睽之义,故爻辞有“睽孤”。“遇元夫”,指遇初九爻也。初爻为元,阳为夫,故初九爻有“元夫”之象。九四爻为阳爻处阴位,为能谦退而有诚意也,故与初相遇而能交之以诚即“交孚”也。初与四皆为阳爻,不得应,故有“厉”也。初九爻以阳居下,终能逊退也,九四以诚交初九,则初九终亦能报之以诚,故“无咎”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厥”,帛书本作“登”(18),楚竹书本作“”。(19)“登”、“”(升)同义;“厥”,李学勤、何琳仪先生等以为,在先秦篆书等文字中,其与“”之异体字“升”形近,故而致误。(20)其说可从。
六五爻辞直译:悔事消亡。与同宗之人一起登上宗祠吃肉。前往,有何灾咎?
依廖名春先生之言,将本爻之“宗”释为“宗庙”,“膚(肤)”释为“肉”者,始于高亨先生。(21)高先生云:“《说文》:‘宗,尊祖庙也。’《广雅·释器》:‘膚,肉也。’厥宗噬膚,疑指宴飨之礼而言。古人宴飨之礼在宗庙行之。宴飨于宗庙,往有何咎哉!故曰厥宗噬膚,往何咎。”(22)其又云:“登其祖庙吃肉,前往有何咎哉。”(23)但高先生并不知晓睽卦各爻乃皆围绕睽卦睽而通之主题展开立论,故亦未释睽卦六五爻辞与睽卦睽而通之义究竟何干。
同宗之人一起到宗祠吃肉,这是通。其前必有睽违之事,这才合本卦睽而通之义。有睽违之事,这是睽,是“有悔”;悔事消解后,同宗之人一起到宗祠吃肉,这是通。大概是同宗之间发生了矛盾,后来和解,一起到宗祠庆祝。《象传》“厥(升)宗噬肤,往有庆也”当是此意。
五爻、上爻皆可有宗庙之象,但为何“上宗庙吃肉”系于五爻而不系于上爻呢?此点恐暂时尚无法给出完全满意的答复,但当我们明白了上爻辞系于上爻比较合适时,当也能认可五爻辞只能系于五爻了——因为其他各爻所系爻辞都比较合适,就只剩下五爻未给出充分解释,那么五爻之辞也就只能系于五爻,而没有其他可能性了。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见豕负涂”者,见猪背负泥泞,亦即看见猪背上沾满泥泞也。“负”者,背负也。“涂”者,泥泞也。“先张之弧,后说之弧”者,先张弓,后又收弓也。“弧”者,弓也。“说”者,脱也。
“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帛书本作“先张之柧,后说之壶”(24),阜阳简本作“……兑之壶”(阜阳简本前一句残缺),(25)李鼎祚《周易集解》与虞翻本亦作“先张之弧,后说之壶”。帛书本、阜阳本、《集解》本与虞翻本基本相同。帛书本“柧”,即“弧”也。而“壶”,则大概是抄书者受“投壶”游戏的影响,以为后一“弧”应作“壶”。“说(兑)壶”,则指投壶未投中也。这是将射箭与投壶两种游戏搞混了。在野外行进着的队伍不可能玩投壶游戏。况且在句法或逻辑上,先张弓与后脱壶也不相应。
上九爻辞直译:睽违孤单(意为孤身未婚,隐含欲求合配)。见到有猪沾满一身泥土,有鬼满载于一车之上。他们一会儿张弓,一会儿收弓。这不是强盗,而是求婚的队伍。前往,如果能遇雨,则会吉利。
睽孤,是睽;见到一支像强盗一样的队伍,也是睽。实非强盗而是求婚队伍,则是求合者,是可通者。遇雨则吉,则是和而通者。睽而能通也。
“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大概是对商周时期求婚或娶亲队伍的描述,其所为乃为化装表演以求热闹喜庆,同时可能也是更古时代抢婚的一种孑遗。卦爻辞撰作的商周时代,社会文明已有较高发展,且礼乐文明也在形成,故《周易》古经中描绘的当不会是抢婚本身。
“往,遇雨则吉”,王弼曰:“贵于遇雨,和阴阳也。”(《周易注》)程氏曰:“阴阳交而和畅则为雨。”(《程氏易传》)遇雨则喻示阴阳和合而得亨通,故吉。这是运用了物占法。
为何此辞要系于上九爻呢?这是因为此爻辞是讲婚媾的,应爻之间得应比较合适,而上九爻与其应爻六三正好相应。又此辞讲婚媾当是男求女,而上九为阳为男,去求六三阴女,正好合适。而六五爻与九二爻虽然能满足对应之爻阴阳相应的条件,但六五本身却是阴爻,不符合阳求阴的道理。故睽卦讲婚媾的爻辞,系于上九之爻更合适。
注释:
①与《周易》古经制作时代比较接近的《尚书·费誓》中,载有一段伯禽对其军队所下的命令:“今推淫舍牿牛马。杜乃擭,敛乃穽,无敢伤牿,牿之伤,汝则有常刑。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祗复之,我商赉尔。乃越逐,不复,汝则有常刑。无敢寇攘,逾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这段文字提到:勿要越逐别人丢失的马牛而据为己有,而要归还它。与“丧马勿逐自复”有着很接近的表达方式,所不同者有二:一是勿逐的主体有差别。睽卦爻辞是要“丧马”者“勿逐”,《费誓》是要他人“勿逐”。二是所丧之马复还的方式有所不同。睽卦爻辞是说马会“自复”,《费誓》是要他人使马复还。
②廖名春《帛书〈周易〉经传释文》,载氏著《帛书〈周易〉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67页。
③韩自强《阜阳汉简〈周易〉研究》,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八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119页。
④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79页。
⑤刘大钧《周易概论》,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第286页。
⑥韩自强《阜阳汉简〈周易〉研究》,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八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120页。
⑦于豪亮遗作《帛书〈周易〉》,载《文物》1984年第3期,第20页。
⑧于豪亮遗作《帛书〈周易〉》,载《文物》1984年第3期,第20页。
⑨刘大钧《周易概论》,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第286页。
⑩饶宗颐《从楚简〈易经〉谈到新编〈经典释文〉的建议》,载《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四,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13页。
(11)刘大钧《今、帛、竹书〈周易〉综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8页。
(12)于豪亮遗作《帛书〈周易〉》,载《文物》1984年第3期,第20页。
(13)于豪亮遗作《帛书〈周易〉》,载《文物》1984年第3期,第20页。
(14)刘大钧《周易概论》,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第286页。
(15)韩自强《阜阳汉简〈周易〉研究》,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八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120页。
(16)廖名春《楚简〈周易〉睽卦新释》,载《周易研究》2006年第4期,第34页。
(17)饶宗颐《从楚简〈易经〉谈到新编〈经典释文〉的建议》,载《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四,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13页。
(18)廖名春《帛书〈周易〉经传释文》,载氏著《帛书〈周易〉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67页。
(19)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81页。
(20)李学勤《由楚简〈周易〉看马王堆帛书〈周易〉经文》,载《湖南省博物馆馆刊》2004年第1期,第57页;何琳仪、陈燕、房振三《沪简〈周易〉选释(修订)》,载《周易研究》2006年第1期,第5页。
(21)廖名春《楚简〈周易〉睽卦新释》,载《周易研究》2006年第4期,第37页。
(22)高亨《周易古经今注》(重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71页。
(23)高亨《周易大传今注》,济南:齐鲁书社,1979年,第339页。
(24)廖名春《帛书〈周易〉经传释文》,载氏著《帛书〈周易〉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67页。
(25)韩自强《阜阳汉简〈周易〉研究》,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八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第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