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运用和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矛盾论文,十一届论文,理论论文,社会论文,三中全会以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毛泽东曾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作出重大贡献。他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以后,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第一次对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 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容、性质、特点作了科学的系统的阐述。但是,由于主客观方 面 的一些原因,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认识毕竟还是初步的,仍不甚深刻。他在晚 年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严重失误,与此不无联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继 承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同时以改革开放的活生生的社会实践从多方 面丰富和发挥了这一理论,从而把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一、科学区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正确分析我国现阶段社会基本 矛盾相适应和不相适应的两个方面
毛泽东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存在着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相适应是主要 的,不相适应是相适应下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应该说,毛 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判断符合当时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 分析方法,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具有开拓性意义的。但是,毛泽东运用这一方法分析我 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却有很大的缺陷。他认为,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 义生产关系“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由于工商业的公私合营企业中“还不是 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一部分也还是半社会 主义性质”,“完全社会主义化的合作社在所有制的某些个别问题上,还需要继续解决”, 因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 ” (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74页。 )这里,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制度和作为基本制度具体表现形式的企业、合 作社体制混为一谈,把企业、合作社体制公有化程度不高的情况看作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不完善”的主要表现,并把这些“不完善”的方面看作是与生产力发展相矛盾的根源,这就 为我国在以后的社会实践中总是脱离我国当时生产力发展的现状,不断追求社会主义生产关 系的“完善”,以至“左”的指导思想滋生、不断升级,留下了隐患。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发展之一,就是在继承毛泽 东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思想的基础上,从科学区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入 手,正确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相适应和不相适应的两个方面,从而弥补了毛泽 东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具体表现认识的不足。
我们党认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概括起来就是四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制度“是 个好制度”,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性质以及社会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但是,“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 ” (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50页。)这些具体做法,就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而建立的具体制度、体制和政策。邓 小平指出,由于过去“左”的指导思想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 础以后,多年来没有制定出为发展生产力创造良好条件的政策。”(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4页。)他在一系列的谈话中详 尽列举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现行体制的种种弊端,指出我国现阶段社会矛盾不相适应方面集 中表现,就是生产力发展同这些旧体制之间的矛盾。他反复指出,如果不对旧体制进行革命 ,“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97页。)
我们党从区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的两个方面来阐析我国现阶段社会基本矛 盾的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的情况,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实践意义。第一,这一分析 比毛泽东的认识,在方法论上是个创新。它为我们克服“左”倾与右倾思想的干扰,正确认 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第二,从党和国家存亡的高 度去阐述改革具体体制弊端的重要性,实质是揭示了具体体制与基本制度的关系,指出了社 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也会由非对抗性转化为对抗性,这些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 矛盾性质的认识,比毛泽东有了更为科学、深刻的说明。第三,在实践上,为今后在坚持社 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多种多样的具体体制形式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党的十五大 提出,“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正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 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新认识成果的具体运用。
二、坚持改革与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相联系的观点,深刻阐明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 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途径
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明确地把改革与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相联系,是毛泽东的创造 。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参照乃至套用苏联做法而建立起来的政治经济体制模式经过第一 个五年计划后,其弊端已逐步显露。为此,毛泽东鲜明地提出,要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抓 体制改革。他身体力行,与中央的其他领导同志一起下基层调查研究,对改革当时实行的过 分集权、政企不分的国家行政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主张。八大和八届三 中全会形成的一系列文件集中反映了毛泽东对我国体制改革探索取得的成果,开了以改革解 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先河。但是,应该指出,由于当时对改革理论准备不足,毛泽东 对改革要改什么、怎样改还缺乏经验,对改革在解决社会基本矛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 深刻。这突出表现在两个问题上:第一,当时按照毛泽东的思路,改革循两个方面进行:一 是国家行政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二是所有制方面的改革。如果说,前者在解决中央过 分集权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促进了生产力发展的话,那么,后者则因为追求一大二公所有 制 形式,阻碍了生产力发展而遇到不少障碍。由于毛泽东未有区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和具 体制度的认识,因而他很容易地把反对追求一大二公所有制形式看成是反对社会主义基本制 度的完善;而当时不断升温的“左”的指导思想又加深了他的错误。毛泽东最终把所有制方 面的变革放在首位,把是否支持一大二公所有制看成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认为社 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在现阶段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从而以阶级斗争取代改革来解决社会基 本矛盾。第二,毛泽东在提出以改革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同时,又认为目前“我们的根本任 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77页。)这些思想,反映了毛 泽东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后仍然存在解放生产力的问题认识不足,对改革的必要性、长 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后来,在“左”的思想干扰下,这些认识不足也是导致毛泽东以阶 级斗争取代改革的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另一个贡献,就是在科学总 结 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了毛泽东把改革与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相联系的思想,同时 廓清了其中某些不正确的认识,对改革作为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途径的一系列 问题作了全面的阐述。
首先,关于改革要改什么的问题。毛泽东对改革的对象把握不准确,缘于以抽象的社会主 义原则来裁判生活。对此,邓小平明确地提出,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改 革是非的最主要标准,改革就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 (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5页。)。以此为标准和目标 ,我们党把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包括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在内的僵化的经济体制以及与此 相联系的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都作为改革对象,从而为改革指明了方向。
其次,关于改革怎样改的问题。毛泽东基于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非对抗性质的分析, 也得出这些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 (注:《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73页。)的结论。但是,毛泽东 也是仅仅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他未能展开其丰富的内容;他后来以阶级斗争方式取代改革方 式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显然是违背了他原来的正确分析。我们党把社会主义制度作 了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的科学区分,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社会基本 制度的前提下对社会主义社会具体制度的变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既 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那种原来意义的革命,也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 ,而是对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这种变革,从解放生产力、扫除发展生产力的障碍这个意义上 来说,从具体制度的重构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生活和人们观念变化的深刻性和广泛性来说, 是一场新的革命。这些论述,坚持了毛泽东以改革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正确思想, 同时对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作了全新的论述,从而把毛泽东的这一思想置于坚实的马克思主 义理论基础之上。
再次,关于改革的必要性、长期性问题。针对毛泽东对改革的必要性、长期性的偏颇认识 , 邓小平明确指出:“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 产力,不完全。”他认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 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 ”。“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 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0、372、237页。)邓小平论述中所提及的“束缚生产力发展 的经济体制”,虽然在我国的建立和形成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特殊性包含了普遍性。邓 小平的论述正是从我国经济体制建立、形成的特殊性中,揭示了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后,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围绕着具体体制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将长期存在着改革、解放生 产 力的问题,揭示了坚持改革与坚持社会主义一样,具有同等重要性。这些思想,反映了我们 党对改革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在江泽民同志主持中央工作之后的党的十 四大、十五大,我们党从宏观层面上部署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微观层面上部署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都反映了我们党坚持改革,把改革逐步引向 深入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三、坚持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决定力量的原理,牢固确立生产力标准在社会主 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的绝对权威地位
生产力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起着决定作用,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和最高标准 ,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一个基本观点。对此,毛泽东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作过阐 述。他认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 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 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注:《毛泽东选集》1991年6月第2版,第三卷,第1079页。)他还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 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注:《毛泽东选集》1991年6月第2版,第三卷,第1096页。)这里,毛泽东不仅论述了马 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标准,而且首次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把生产力标准与人民利益标准统一 起 来,体现了生产力标准的时代气息。诚然,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来,毛泽东偏离了这一 正确思想。他忽视了发展生产力对变革、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基础作用,强 调生产关系的不断升格;以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衡量现实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是否 相适应,实际上是以生产关系标准取代了生产力标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针对毛泽东在生产力标准问题上的失误,重申了生产力标准 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的绝对权威地位。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我们承认并且充 分重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巨大反作用;但是,只有在承认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承认生产 力是根本标准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处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保证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能够真正适应当代中国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要求,而不致 陷入主观随意性。”(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党强调,不仅经济体制改革要贯彻生产 力标准,而且政治体制、精神文明建设也必须贯彻生产力标准。生产力标准,“应当成为衡 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 (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09页。)“是压倒一切的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14页。)
我们党不仅重新确立了生产力标准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的地位,而且还联系改革实践中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出现的现实问题展开了生产力标准的论述。针对某些把生产力标准与社会 主义、人民利益对立起来的观点,我们党指出,“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 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不利于生产力 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针对改革开放的是 非得失判断,邓小平展开了生产力标准的丰富内涵。他指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 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 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2页。)在世纪之交,江泽民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我国改革开 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更进一步把生产力标准运用到党的建设上来。他指出, 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 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这里,我们党不仅从揭示生 产力发展与社会主义发展、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上完善了生产力标准的理论形态,而且以 生产力标准对我们党的先进性作出新的概括、对我们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这对于我们党把 握和坚持生产力标准,并把这一标准彻底地贯彻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实践中去,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以改革的实践,丰富、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的 认识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构成社会有机体的社会基本矛盾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与生 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则是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尤其是政治上层 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最终动因是生产力的发展和要求;生产力 的发展和要求,首先要求变更和发展与其直接联系的生产关系,并通过生产关系的变更和发 展,要求和带动上层建筑的变革;而生产关系的变革只有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上层建 筑的变革只有与经济基础的变革相配套,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揭示的 社 会基本矛盾内在联系和运动特点,要求我们在把握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既要注意选择促进生 产力发展的改革突破口,又要注意各个部分改革的配合和协调。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 东一度离开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作了主观主义的发挥,这种 背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做法,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受到严重的损害。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新路子中,以改革的丰富实践, 具体展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有序运动,从而全面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内 在联系和运动规律的认识。
第一,以农村改革启动生产力发展为突破口,从而启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有序 运动,深化了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起点和基础的认识。面对我国“ 文革”后期社会问题堆积如山、社会基本矛盾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我们党不仅果断地把工 作重点转移到发展生产力上来,而且从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了农村改革作 为启动生产力发展的突破口,并以此引导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有序运动。邓小平指出,改革 从经济方面开始,首先又是从农村开始,是“因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农村 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7页。)“工 业的发展,商业的和其他的经济活动,不能建立在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贫困的基础之上。”(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7页。)只有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才能为全面社会改革、生产力发展创造条件。实践证明 ,这个分析是完全正确的。我国波澜壮阔的社会改革、发展,正是以农村为起点,逐步推进 到城市而全面展开的。总结这一实践经验,我们党进一步把“注意选择启动生产力发展突破 口”的做法,上升为“改革坚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一般方法论原则,在后来的改革中 普遍运用。如在企业改革中,先着重发展比较适应市场经济的非国有制经济,而后重点推进 国有经济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中,先从流通、交换方式入手,再到占有方式改革;价格改 革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并逐步同国际市场接轨;生产、流通、价格等先搞计划内外双轨制 ,然后向市场单轨制过渡;经济特区、沿海城市改革开放先行一步,逐步向内地推广等等, 都体现了这一方法论原则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我们党对生产力及生产力内部不同层次在启 动社会基本矛盾有序运动中作用的具体、准确把握,为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内部联 系和运动规律提供了新鲜经验。
第二,辩证地认识我国社会发展中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关系并使之协调发展,深化对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内在的作用和反作用联系的认识。我们党认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 ,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各个方面的作用和反作用联系的思想,实质涉及的 是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如何协调、全面发展的问题。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总体战略布局,我们党强调了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 开放两个基本点;强调两个基本点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统一于发展社会生产的实践。关 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党认为,两者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一方面,政 治体制涉及民主与法制,如果只改革经济体制,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 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另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是基础,政治体制改革的 发展必须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与之相配合、相协调。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评价标准 ,“最中心的环节,还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7
8页。)关于物质文明建设和精 神文明建设,我们党指出,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物质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不可缺少的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物 质文明的建设不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保证它的正确的发展方向。两种文明的建设,互 为条件,又互为目的。”(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关于如何处理好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江泽民提出了 “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注:见《人民日报》1994年3月23日。)的20字方针。这个方针力图 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做 到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中实现社会长期稳定。我们党的这些论述, 把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各个方面的作用和反作用联系,具体化为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 的协调、全面发展,具体化为对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正确处理,这就生动地揭示 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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