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理论及其对绿色变革的启示_生态文明论文

生态文明理论及其对绿色变革的启示_生态文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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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于其他生态文化理论流派,生态文明理论是一种明显具有中国语境与背景但也更加具有未来不确定性(同时在理论意涵和实践成效层面上)的理论。因而,对生态文明理论及其绿色变革意蕴的探讨,不仅需要努力阐明其可能的理论维度或“愿景想象”,还要深入分析它在当代中国的实践潜能以及可能的世界性影响。

       一、“绿色左翼”的政党意识形态话语

       在政党政治或政党意识形态维度上,生态文明理论体现或表征的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左翼执政党不断绿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或者说,其不断演进的“绿色左翼”政治意识形态的一个阶段性表述。

       尽管学术界有着各不相同的定义①,“政治意识形态”可以大致界定为一个政党具有政治上正确性的核心性政治价值、政治理念和政治主张及其有机组合,因而,它有三个基本性的构成要素:与特定政治组织相关(政党/国家)、政治正确性(在根本特性上)和意识形态话语及其体系(在内容上)。政治意识形态具有多方面的功能与作用,而且对于不同政党来说(比如是不是执政党)也有着很大的差别,但概括地说,一个重要政党的政治意识形态都肩负着至少以下三个方面的职能:政治合法性辩护、政治教育与动员、具体政策阐释与规范。

       而无论从政党政治宗旨还是从社会变革实践的角度来说,中国共产党都称得上是最为典型的政治意识形态化政党②,突出表现为全党上下特别重视政治意识形态的合法性阐释与政治动员功能——从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论”到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政治意识形态体系的强有力阐发与宣传,也的确发挥了一种“千军万马”的政治作用。

       如果把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历史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那么可以说,它们分别是政治意识形态特色鲜明的三个“三十年”③:以军事斗争为主题的工农阶级革命、社会主义制度的创建与保持、改革开放旗帜下的现代化发展。而正是在这第三个“三十年”——被广泛认为是在相当程度上“去政治意识形态化”的30年,一方面,经济现代化发展成为党和国家的最大政治主题,其意识形态表达则是所谓的“发展是硬道理”。另一方面,伴随着经济现代化高速推进而来的生态环境恶化,很快就凸显为我们必须正视的一种绿色挑战。空气污染、江河污染、垃圾堆积、交通堵塞,这些一直被宣传为西方国家弊端或“城市病”的现象,成为我国城乡生活中的现实。

       “绿色左翼”意识形态的核心,是力求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现代化发展、“绿色”(生态主义)与“红色”(社会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融合。④可以说,这是进入现代化中后期的世界各国中左翼政党都面临着的共同性挑战⑤,而中国共产党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及其在现代化发展总体格局中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种意识形态化观点或政治话语。⑥

       一是“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论”(1978-1991年)。尽管新中国的环境保护政策与举措至少可以追溯到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但即便在那以后的一段时间内,生态环境破坏仍在总体上被认为是一种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消极现象。正是1978年开始的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和改革开放决策,迅速改变了政治精英和普通大众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政治思维。结果,党和政府于1983年正式宣布,环境保护为两项基本国策之一(另一项是计划生育)。在这一基本国策论的指导下,一个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法律与行政体制在20世纪80年代初步建立起来。法律方面最为重要的,是1989年底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而在行政监管体制方面最重要的进展是,全国环境保护局于1988年从隶属于国家城乡建设部的一个司局提升为直接向国务院负责的直属局。⑦

       二是“可持续发展观”(1992-2001年)。“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应对生态环境难题的新思维,在中国政府准备和参与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被明确接纳为一种国家战略,并很快获得了广泛的媒体关注与公众支持。然而,尽管像“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论”一样不容置疑的政治正确性,可持续发展在当代中国从一开始就被理解为环境与发展的相容性或“共赢”(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是如此),即经济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可以通过一种环境友好的方式来实现,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如何保持或增进生态可持续性。⑧因而,可持续发展观指导下的现代化战略或实践,最多能够促进在经济发展中引入一种环境关切维度,而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蜕变成为如何使经济增长维持下去的手段。鉴于中国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总体背景——“发展是第一要务”、“抓住发展的国际战略机遇期”,⑨可持续发展观在更大程度上被定性或描绘为一种“使经济增长变得环境友好”的折衷性话语,因而在实践中虽然取得了诸多方面的进展,但却明显缺乏经济、社会与政治制度层面上的配套性支持或创新。

       三是“科学发展观”(2002-2011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与贯彻落实,体现了中国政治领导人在经济现代化进程迈入中后期之后重新概念化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努力。在一定程度上,“科学发展观”可视为可持续发展观的一种升级版本。因为,它更明确地承认了传统经济现代化发展模式的非科学性和不可持续性,并强调环境与生态考量在经济发展中甚至对于经济增长本身而言的极端重要性。同样重要的是,由于来自最权威领导层的号召,这一话语可以期待一种更加有效的落实,至少就媒体与学术研究的关注度来说是如此。换言之,科学发展观可以提供或被当作中国实施一种更为严厉的环境保护政策的强有力辩护与推动。当然,单纯从话语解析的角度说,与“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论”和“可持续发展观”相比,“科学发展观”又似乎是生态主义意蕴最弱的一个(人与自然关系协调或创建“两型社会”只是发展科学性的一个侧面)。

       从回顾的视角看,与欧美国家相比,我们从大规模经济现代化之初就在相当程度上意识到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重要性,并形成了像“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论”、“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等具有强烈生态环境保护意涵和政策导向的意识形态话语,但在实践层面上,我们又必须承认,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中国经济现代化发展尽管实现了总量的迅速扩张,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结构性特征,尤其是远未实现经济的资源能源节约型架构和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借用一句通俗的表述,我们所走过的实质上仍是一条“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发展道路⑩,而这本来是我们声称能够或力图避免的。(11)对于这一理论与实践巨大反差——中国的生态环境状况在一个不断强化的绿色意识形态话语氛围中却持续恶化——的更有力解释,恐怕还在于现存世界经济政治秩序下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阶段性,但从意识形态层面上说,正是“发展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形成与霸权(同时在话语言辞和制度政策层面上)(12),妨碍了我们党和国家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做出一种更为理性、科学和明确的解读。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与阐释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的意识形态革新意蕴。首先,它反映或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治精英在国家现代化发展新阶段对于生态环境议题政治重要性的新认识。一方面,“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13),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这一提法应该说同时是一种在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上的判断。这意味着,我们所面对的不仅是各种形式的局部性或点源性生态环境破坏现象,而且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高速膨胀/扩张型发展的社会与生态副效果的必然性积聚。换句话说,生态环境难题不仅在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与质量,还在质疑着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现代化发展路径、模式与理念。生态环境问题不仅本身已经演进成为当今中国的一个鲜活的环境政治社会议题,理应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而且成为我们引入一种绿色新思维来实现经济结构的深度转型、社会民生的充分关注和生态环境挑战的严肃应对的突破口。

       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成就无疑为我们党和政府提供了巨大的政治合法性支持,但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整体(同时作为道路、理论和制度)来说,单纯的、狭隘的和片面的经济增长显然并不是其核心内容和主旨。社会主义无疑不应是贫穷的,但也必须是公正的和绿色的。至少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实质性坚持与推动“社会公正”和“绿色发展”,理应成为中国共产党政治意识形态革新及其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内核性方面。(14)上述两方面相结合,要求我们党和政府对生态环境议题采取一种与时俱进的思维与认识,尤其是从政治意识形态的高度来考虑问题。

       其次,它体现或代表了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治精英在国家现代化新阶段重新概念化环境保护与现代化发展、“绿”与“红”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新努力。如果说生态文明(建设)概念的第三、第四层意涵,更多是新时期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绿色可持续发展”(“三个发展”)的一种新提法,那么,它的第一、第二层意涵则使整个概念或话语有了非常不同的意识形态特质。一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相关论述系统地阐发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提出的“生态文明观念”,即一种“深绿色的”生态文明观或一种更文明的生态认知。很显然,这些具有“环境主义”甚或“生态主义”性质的理解,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意识形态中的崭新元素。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及新党章多次明确提到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也就是一种生态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意义。这应该是党和政府正式文件中首次明确使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更为重要的是,在笔者看来,正是“生态文明观”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及其组合的鲜明意识形态意蕴,构成对于“发展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解构或“突围”,从而使得我们可以明确而均衡地致力于一种“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或“绿色发展”,致力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规划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体制改革。换言之,必须明确的是,只有那些同时符合“生态可持续性”和“社会正义”原则的“发展成果”或“改革举措”,才能获得生态文明及其建设话语下的政治意识形态辩护。

       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话语,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理论并不能自动保证其制度化和政策化的具体样态甚或可能性,而且也不会是一种终极性版本,但可以明确的是,它代表了中国共产党政治意识形态革新或“绿色左翼”政治意识形态构建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或成果。概言之就是,明确主张同时从“绿”(生态主义)和“红”(社会主义)两个层面来推进与提升对于生态环境议题的政治认知和应对,即建设一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15)。

       二、“红绿交融”的环境政治社会理论

       在环境政治社会理论维度上,生态文明理论所呈现或阐发的是一种“红绿交融”的综合性政治生态学。概括地说,它致力于通过社会经济结构的社会主义重建与公众个体价值观(以及生活风格)的深绿色转变,来创建一种不同于当今世界主流制度与文化(即资本主义)的新社会、新文明,即一种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或“生态的社会主义”。

       依据自然生态价值取向和政治立场的激进程度,我们可以引入一个“深绿、红绿、浅绿”的三维分析框架,并把国内外学界的环境政治社会理论大致划分为三大阵营。(16)“深绿”阵营主要是依照其一种生态(生物、生命)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来确定的。在这种价值观看来,现代工业文明社会中的所谓生态危机,其实是我们每一个人类个体的最深刻的价值心理层面的危机——我们选择了一个完全错误的、与自然对立甚至试图征服自然的方向,而正是始于这一层面的危机进一步展现和扩散为一种文化科技、社会制度和经济生活领域的全面性危机。“深绿”理论认为,克服这种现代文明危机的最根本途径,就是逐步重建人类(公众个体)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内在统一性或一致性。“红绿”阵营主要是依照生态环境难题的经济社会结构分析方法及其应对思路来确定的,因而更多是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传统与立场相联系的。(17)比如,在生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流派看来,就像生态环境破坏的后果并非由一个社会或整个世界的所有成员平均承担一样,生态环境难题的真正成因也不能简单归结为所有人的价值观或道德伦理缺陷,或者是一般意义上的现代社会结构和文化意识,而主要是资本主义的经济社会制度(关系),尤其是建立在私人所有权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和(多元)民主政治。换句话说,实体、虚拟或人格意义上的资本及其“增殖或者死亡”的逻辑,是现代工业文明中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的经济社会制度(关系)根源。相应地,要想实质性消除生态环境问题或危机,就必须用一种生态的社会主义来替代资本主义。“浅绿”阵营主要是相对于“深绿”和“红绿”而言的,在生态环境难题理解及其应对上持一种现实主义或实用主义的理论立场。它们既不像“深绿”、“红绿”理论流派那样追究生态环境难题的深层根源,也不像“深绿”、“红绿”那样致力于或声称能够找到生态环境难题的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浅绿”理论认为,在人类社会和文明的历史中,无论是价值伦理观还是经济社会制度层面上的革命性变革,都不太会经常发生,因而更为现实的是,利用经济技术手段和法律行政管理手段的不断改进,来切实地推进现实生态环境难题的减缓或抑制,结果将是我们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和社会与文明整体的渐进转型。由于这些“浅绿”理论流派更多是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语境与背景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更为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体制被认为是不容置疑的前提性预设,所以,它们又可概称为“生态资本主义”理论。(18)

       那么,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便是,生态文明理论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环境政治社会理论,或者说,它在由“深绿、红绿、浅绿”组成的三维分析框架中又该占据怎样一个位置呢?

       在笔者看来,一方面,生态文明理论当然是一种“红绿”理论,党的十八大报告所确认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概念,就是这方面意涵的清晰表达,但又不仅仅是一种“红绿”理论,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深绿”理论,党的十八大报告所阐发的一系列“生态文明观念”(比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就展示了一种强烈的生态主义维度。可以想见,文明性质与层面上的变革,包括生态化变革,只能以一种全社会的价值观与心理意识的“裂变”为前提。正因为如此,仅仅把生态文明理论做一种生态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传统话语下的阐释(19),似乎并不准确或充分。换句话说,就像不能简单地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替代就可以彻底解决社会公正问题一样,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替代就可以消除生态环境问题,更不用说自动建立起一种生态的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另一方面,对生态文明理论的更恰当理解视角是,它是一种综合性的尤其是“红绿交融”的理论。也就是说,解读生态文明理论的关键,不是能够证明它同时是“三维框架”下的一种“红绿”理论、“深绿”理论或“浅绿”理论,而是阐明它本身就是一种既“红”又“绿”的统一理论。具体而言,生态文明理论不但内在地要求一种理论上的深刻性与综合性,即把“社会公正”(社会主义)与“生态可持续性”(生态主义)考量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旗帜下统一起来,而且客观地要求一种实践上的包容性与开放性,即努力主动吸纳当今世界不同区域或制度环境下的一切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成果。依此而言,生态文明理论并不排斥“浅绿”理论视野下的各种形式的生态环境难题应对举措,比如经济政策工具和行政管理手段,只是必须清醒认识到,这些政策工具和管理手段应服务于、服从于更为深刻与激进的社会/文明变革目标,以及它们不可避免的内在局限性。比如,征收城市拥堵费也许可以迅速地降低公众个体的私车出行比例,但更为重要的却是培养人们的绿色交通意识与习惯,以及对于生态环境本身的友善谦卑心态。也就是说,现实中我们往往不仅需要惩罚性的工具或手段,还同时需要奖励性的工具或手段;不仅需要直接的短期性工具或手段引入,还需要间接的长期性制度或机制创新。

       需要指出的是,生态文明理论自身的这种综合性,只有在一种辩证思维和辩证实践中才能显现为一种积极性品质。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做到从理论上把握生态文明理论相对于其他“红绿”、“深绿”理论流派的表层差异和内在统一性,也就是说,能够超越彼此间观察视角甚至思考方法上的差异,而去寻求将“生态可持续性”与“社会公正”相统一的实质。否则,我们将会陷入某种程度的概念混淆或理论混乱,从而失去作为一种理论的清晰性、准确性——毕竟,经济社会结构变革和公众个体价值观变革视角之间有着显而易见的不同。而在实践层面上,我们需要做到自觉保持理论与现实之间、不同政策工具或手段之间的平衡或适当张力,既不能过分偏执于某一特定类型的政策工具手段,又要坚持将各种形式的制度与体制创新置于理论的不断审视与反思之下。空洞的说辞和口号当然最多只有政治宣示的意义,但拒绝理论或理念论辩的“狠抓落实”,往往蕴藏着一种方向性风险。

       三、带有中国传统或古典色彩的有机性思维方式与哲学

       在文明观或文明哲学维度上,生态文明理论彰显或“复活”的是一种明显带有中国传统或古典色彩的有机性思维方式:天地人、人自然社会的整体性及其统一。经过四五个世纪的现代工业文明的高歌猛进之后,人类社会和文明的发展又到了一个重大历史节点:看似形态各异的自然生态报复或惩戒,集中指向我们必须做出文明内核层面上的适应性改变,尤其是需要从或遥远或近逝的过去中发掘那些被遗忘或忽视的文明智慧。(20)我是谁,我从哪里来,人类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在自然中生存?这些已被无数遍追问过的哲学议题,在当今这个科技昌明的时代又有了一种特殊的紧迫性与意味。

       许多学者从一开始就着力于从文化传统和思维方式层面上来探讨生态文明理论(21),而这又几乎不可避免地转换为另外一个问题,即中国悠久的有机性(农业)思维传统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有利于阐发、传播和践行一种生态文明观。(22)

       无可置疑的是,中华民族的确拥有历史悠久的“天(自然)人合一”的文明实践与认知传统及其传承。(23)古老而发达的农业文明,几乎天然地蕴涵着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日常生活对于自然生态条件制约性的认可、顺从和适应,并孕育发展出了包括儒学、道教和佛教等在内的丰富的环境人文社会关怀和思考(这当然不是说,在农业社会条件下就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生态与环境破坏)。这就使得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不但对于那并不久远的文明传统及其更生态化文明样态(比如江南苏州的“小桥、流水、人家”和泉城济南的“家家泉水、户户垂杨”)有着非常清晰的民族性记忆,而且依然强烈地保持着一种整体性(尤其是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的思维定势与能力。前者会使我们很容易感知到一种快速工业化社会进程中的自然生态衰败或“失落”,从而构成反生态化现实的一种抗衡性甚或反叛性的绿色变革潜力,而后者则会使我们在思考应对生态环境问题时较容易采取一种综合性的视角与立场,可以把看起来互不关联甚至对立性的要素语辞置于一个统一的理论范式与框架之中。

       如果把人类文明面临着的现代困境与中华文明的有机思维传统相联系,我们就很容易产生如下联想:多样性的世界文明与文化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结果,当然也是更符合自然生物(态)多样性的文明性生存与延续方式,但近代以来由资本主义主导的工业化/城市化浪潮的冲击,使包括中国在内的人类文明多样性遭遇了现代化所特有的线性与单一性的侵蚀、“洗劫”甚或“凌辱”;相应地,当今世界诸多难题的根本性克服,有赖于世界文明与文化多样性的某种形式复活和复兴,而不是被单向度的资本主义全球化所吸纳和征服。因而,至少在生态环境问题回应上,似乎可以肯定的是,一种非线性的和超越分析性的思维与实践,是正确认知和克服人类社会已经深陷其中的生态困境的更有希望通路,而作为中华民族悠久文明传统之根基的,正是这样一种整体性、综合性和辩证性思维。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生态文明理论自觉而自然地将生态环境难题、科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连结起来并融为一体,所体现和蕴涵的首先是一种文明观或文明哲学层面上的“东方转向”——从现代意义上的自然把握或征服转向一种后(前)现代意义上的自然和解或统一。就此而言,人类文明的东方转向也许真的正在发生,并终将与“绿色转向”合流交融,从而构成中华民族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但需要强调的是,一方面,有机自然(社会)观或整体性思维是一种东西方共有的认知与文明传统,只不过在中国的保持传承更突出些。事实上,无论是在古希腊哲学还是在欧洲中世纪后期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不难发现对自然生态的某种尊重或崇尚。(24)甚至在近现代社会中,各种形式的自然(浪漫)主义——包括马克思思想中的浪漫主义元素(25),也可以理解为这种传统的延续与继承。也就是说,就文明观而言,达成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一致而不是人、社会对自然的征服掌控,是一种更加主流性/广泛性的认识,而就文明史而言,在一个长得多的时间内,人类社会是致力于适应自然界的生态与资源条件而不是创造一种人为(非自然)环境。比如,几乎所有的古代城市都建在资源丰富、环境优越、交通便利的地方,而且往往是依托于这些自然环境的。

       笔者强调这一点是想指出,必须看到,一是欧美社会与文明并不从根本上缺失有机自然观或整体性思维,二是欧美社会与文明正在发生着的“生态转向”,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并且会进一步激活自己的“有机论传统”。就前者来说,20世纪中后期各种后现代主义哲学(比如建设性后现代主义)的兴起的一个重要侧面,就是回归或重新发现西方文化的有机自然观或整体主义思维传统;就后者来说,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欧美社会在生态环境难题应对上的进展(尽管只是初步的和有限的),恰恰是与雨后春笋般出现的生态哲学理论相伴生的。只有承认这些,我们才可以正确解释欧美社会中所发生着的看似表层性变化,比如“绿色经济”、“绿色技术”、“绿色行政”。

       另一方面,有机自然(社会)观或整体性思维方式的保持传承,离不开一种与之相对应的总体性实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认识论与唯物史观,最终决定人们认识与思维方式的只能是社会(历史)实践。换句话说,离开了一种有机性或总体性的经济社会实践,单纯的认识观念或思维传统将很难持久延续下去,更不用说改变或逆转现实。具体而言,无可否认,有机自然(社会)观或整体性思维传统在中国的较好保持与传承,正是与我们悠久而发达的农业文明相联系的。(26)可以想见,随着现代工业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延展,我们的社会公众将越来越多地生活在一个工业生产方式和城市生活方式为主的现代社会,其基本标志则是自然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人化”(对象化改变)和人们与自然生态环境的愈益疏离,而这些变化终将导致我们在自然思维和社会思维意义上的改变——比如越来越把自然当作一种人为摆布的对象,越来越会从个体、群体或局部利益的狭隘视角来考虑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关系(尤其是考虑到那会更频繁涉及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或利益)。

       笔者想指出的是,这种具有中国色彩的有机思维传统并不是一种文明智慧的“不动产”,而是面临一种来自国内外变化实践的挑战:同时是一种变革性力量和被变革的对象。相对幸运的是,我们已明确认识到,尽管工业文明的进步性一面无可置疑,但的确是背离了“天地人”或“人社会自然”相统一的古典的也是更为合理的文明观。而这对于我们这个依然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国家或区域性文明来说,无疑是一个实现超越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但前提是,我们能够在力求保持与弘扬依然存在着的“前现代”传统的同时,将其能动地转化为一种“后现代”视野下的实践尝试与创新。

       基于上述阐释,在笔者看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确实体现了或蕴涵着一种继往开来意义上的文明观/哲学革新,尤其是重获新生的有机论或整体性思维更有助于我们批判现实、重建未来。其一,主流性现实的挑战力度。现实中那些看似细节化或技术性的生态环境难题,其实是我们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中不断构建起来的经济社会制度的弊端或不适应性的表现,从更深层次上说则是我们现代文明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价值观念与文化意识的矛盾或危机,尤其是在人、社会与自然的整体性(有机性)关系及其理解上。换言之,生态环境的时代挑战归根结底是一种文明制度架构和文明核心理念层面上的挑战,相应地,对生态环境挑战的回应,终归要体现为或提升为一种文明制度构架和文明核心理念层面上的重建。

       更进一步说,我们所面临着的生态环境难题,无论其产生还是解决,都不仅是由于相对“落后”或“短缺”的经济政策工具和技术工艺手段,还是由于那些与这些旧工具手段得以持续、新工具手段难以产生相联系的制度体系和观念文化。比如,世界各大都市或重或轻都存在着的交通拥堵难题,表面上看是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管理能力和环境公共政策引入及其成效的问题,但更深入地看则是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集中化趋势的内在规律要求,以及由此衍生出的经济社会制度和文化观念。换言之,我们是不可能单凭通过公共政策的改进来创建生态城市的,就像我们不能仅仅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一样。可以说,生态文明理论所(再次)彰显的,正是这样一种整体性(有机性)的思维,并呈现为对工业文明语境下的分析性(线性)思维的生态化否定或扬弃。

       其二,绿色未来社会的想象时空。生态文明观/哲学的整体性、立体化思维,在最深层意义上挑战着现代工业文明的“理性根基”(从制度到价值)的同时,还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关于未来想象的崭新“地平线”。简单地说,我们可以从一种全新的立场与视野来设想和谋划人类社会与文明的(绿色)未来。比如,对于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当然要认真考虑技术工艺和经济政策层面上的应对举措,大胆尝试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上的绿色创新,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重新)学会“天地人”、“人自然社会”整体意义上的认知和思考方式。也就是说,无论是规划一个建设项目还是一个城市、区域,我们都要自觉地将一种整体性思维贯穿其中——关键不在于项目规划中是否有一个环境保护部分,而是项目规划及其实施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都应遵循生态文明的目标或精神。

       依此而言,对党的十八大报告所阐述的“五位一体”思想,更为准确的阐释应该是“融入”而不是“附加”。(27)也就是说,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而言,最为重要的是如何使之成为整体性框架之下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内在性构成要素,而不简单是列在“四大建设”之后的又一建设领域。这样一种思维的重要性在于,我们既不能再简单化地归结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或推动要素——比如经济增长,也不必再过分纠结于众多变量之间的那种传统社会科学意义上的精确因果关系,而是更多着眼于一种整体性的考量或功效(很有些类似于模糊思维指导下的中医理论和实践)。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近年来肆虐我国许多城市的雾霾问题。这其中,除了政治与政府层面上的进一步提高认识和切实行动,十分重要的就是革新我们的认知与思考方式:我们需要在更宏观的层面上探究雾霾问题形成与持续的原因,而不是仅仅局限于个别的城市或行政区域;同样,我们需要更加关注从能源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到公众民主参与的综合性治理成效,而不必过分纠缠于某一个因素的“贡献”。

       作为一种生态文化理论,如果说其政治意识形态维度和社会政治理论维度分别是对于“说什么”(正确的话语),“如何改变”(绿色变革的依据和路径)的回答,那么,生态文明理论的文明观/哲学维度应该是对于“如何思考变革”的阐发,即我们何以(重新)构想(建)一种既文明又生态的“天地人”、“人自然社会”整体性关系。显然,这种文明观/哲学层面上的思考有着更为抽象和晦涩的一面,大概只有从中外比较、古今比较的宏大视野中才能清晰阐明生态文明理论所蕴涵或展现着的这样一种历史性变革(尤其是其真实可能性及其现实演进)。但需要指出的是,只有这种文明认知或理解成为足够广泛性或大众化的意识自觉,我们才有理由期待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上的实质性进展——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扩展史提供了一个范例——当然,是在相反的或“反生态的”意义上。

       四、生态文明理论与绿色变革

       可以看出,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无论是作为一个学理性概念还是一种系统性的生态文化理论,都蕴涵着深刻的绿色变革指向或要求。换言之,生态文明及其建设理论,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现实批判和未来社会构建的理论,而且是一种颇为激进的绿色变革或生态化超越理论。可以说,前文所做的概念性解析和三重维度下的理论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这种绿色变革意蕴的阐释或“辩护”。当然,作为一种生态文化理论,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无论是自身的话语体系性完善,还是其发挥积极作用的经济社会与主体条件,都需要我们做出更多、更艰苦的努力。只有那样,我们才更有理由期待,目前仅仅处在初创阶段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及其理论创新,最终成为已然开启的世界文明绿色转型或“东方转向”中的引领性力量。

       总之,生态文明(建设)概念或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当代中国——现有的绿色认知与实践水平的一种反映。这意味着,一方面,我们这样一种认知与实践的先进性与普遍性都是有限的。我们既不能说生态文明理论代表着人类社会生态文化与文明认识的最新高度,也不能说世界各国必将或只能追随我国生态文明及其建设这样一种理论话语与实践路径。客观而言,生态文明理论在整个环境政治社会理论或生态文化理论以及人类社会文明绿色转型中的最终定位,还远非是一个现在就可以讨论的问题。不仅如此,人类文明史上的实例一再表明,文明最常见的演进机制是挑战与回应(28),而最简单但往往也最有效的回应是模仿,而不是釜底抽薪式的革新。因而,笔者所担心的是,生态文明理论这种看起来如此激进的理论(既“深绿”又“深红”),恐怕也难以摆脱或超越人类文明自身演进的“保守主义”逻辑:它也许最终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我们应对迫切的生态环境难题(挑战)的工具,却未必能够导向一个它所声称或蕴涵着的绿色未来或文明,而这恐怕是人类历史上无数“乌托邦”理想的共同命运。

       另一方面,我们将已有认知与不断改进的认知付诸实践的潜能,也不是可以自动实现的,而是有条件的,而且有些条件并不取决于我们自己。对欧美国家主导的现代化进程的“涉世未深”,同时在有利和不利的意义上构成了我们实现对现代化文明与社会的生态化超越的现实环境。就前者而言,我们有着更好的生态文明或友好智慧的历史保持与储存,以及在现实实践中推陈出新的机会;就后者而言,我们对于社会现实的反生态一面甚或制度性成因的认识与否定,总会缺乏一种总体性或彻底性上的深刻与力度。笔者完全赞同,生态文明视阈或领域可以成为中华文明或东方文明再次全面复兴的契机或突破口,但前提是,它必须同时能够成为我们理念与制度创新最为活跃、最具引领性的社会领域。而至少从目前来看,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观念与制度创新还太多受制于传统认知与制度框架的羁绊,远未发挥一种先驱者的作用。

       注释:

       ①参见[澳]文森特:《现代政治意识形态》,袁久红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加拿大]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

       ②刘少杰:《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变迁》,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石本惠:《党的先进性建设与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建构》,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③张启华、张树军:《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发展史》,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郑谦:《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发展史》第1、2卷;武国友、丁雪梅:《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发展史》第3卷,广东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④参见郇庆治:《进入21世纪以来的西方绿色左翼政治理论》,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3期。

       ⑤参见郇庆治:《欧洲绿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5-184页。

       ⑥参见郇庆治:《“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一种更激进的绿色选择?》,载《重建现代文明的根基:生态社会主义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74-279页。

       ⑦参见曲格平:《曲之求索:中国环境保护方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⑧参见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编:《2000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⑨参见杨建文:《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徐坚:《国际环境与中国的战略机遇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⑩曲格平:《改革利益集团是治霾关键》,载《齐鲁晚报》2014年3月24日;Qingzhi Huan,"Growth Economy and Its Ecological Impacts Upon China:A Red-green Perspectiv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clusive Democracy 4/4,October 2008.

       (11)李克强:《中国政府坚定走绿色发展道路》,新华网:http://news.xinhua.com/politics/2013-09/10/c_117314028.htm,2014年3月12日;温家宝:《中国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载《中国环境报》2006年3月15日。

       (12)郇庆治:《发展的“绿化”:中国环境政治的时代主题》,载《南风窗》2012年第2期;陈斌:《中国必须超越发展主义模式》,载《南方周末》2010年10月1日。

       (13)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9页。

       (14)郇庆治、高兴武、仲亚东:《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8-41页。

       (15)郇庆治:《“包容互鉴”:全球视野下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3年第2期。

       (16)郇庆治:《绿色变革视角下的生态文化理论及其研究》,载《鄱阳湖学刊》2014年第1期。

       (17)郇庆治:《进入21世纪以来的西方绿色左翼政治理论》,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3期。

       (18)参见[英]佩珀:《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刘颖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郇庆治:《21世纪以来的西方生态资本主义理论》,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3年第2期。

       (19)郇庆治:《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向度》,载《江汉学刊》2009年第9期;李惠斌、薛晓源、王治河主编:《生态文明与马克思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

       (20)郇庆治、高兴武、仲亚东:《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第47-49页。

       (21)[美]柯布:《文明与生态文明》,载李惠斌、薛晓源、王治河主编:《生态文明与马克思主义》,第3-12页;赵成:《生态文明的兴起与观念变革:对生态文明观的马克思主义分析》,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2)参见[美]格林:《生态文明的宇宙论基础》,载李惠斌、薛晓源、王治河主编:《生态文明与马克思主义》,第13-26页;王治河:《中国和谐主义与后现代生态文明的建构》,同上,第171-179页。

       (23)郇庆治、李宏伟、林震:《生态文明建设十讲》,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56-78页;郇庆治、高兴武、仲亚东:《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第41-42页。

       (24)参见[美]布克金:《自由生态学:等级制的出现与消解》,郇庆治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5)James McKusick,Green Writing:Romanticism and Ecology,Palgrave,2011; David McLellan,"Marx,Romanticism and Ecology",Lecture at Peking University,25 September 2013.

       (26)参见[美]柯布:《论生态文明的形式》,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1期。

       (27)郇庆治、高兴武、仲亚东:《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第20-22页。

       (28)[美]汤因比:《历史研究》,曹未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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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理论及其对绿色变革的启示_生态文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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