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的语境分析论文

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的语境分析论文

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的语境分析

樊岳红

[关键词] 维特根斯坦;语境论;语言游戏;意义取消主义;意义不充分决定论

随着语境论思想向哲学各领域的渗透,各种理论问题似乎都与语境相关。尤其在认识论和语言哲学中,对语境敏感性和语境相对性的讨论更加突出。追本溯源,对语境问题的讨论从来离不开弗雷格的语境原则(context principle)、维特根斯坦(以下简称维氏)的“意义在于使用”等。弗雷格主张:“只有在语境中,一个命题才有意义。”[1](P73)维氏在《哲学研究》中坚持认为:“尽管不是在所有范畴中,但在许多范畴中我们所使用的‘意义’一词能够被定义,因此一个词的意义在于它在语言中的用法。”[2](P43)维氏对意义的反思已经让人们产生了过多误解,从而衍生出许多不同版本的语境论思想。讨论维氏“意义在于使用”蕴含的语境论原则,有必要对两种比较有影响力的观点进行深入解读,即对科南特(James Conant)为代表的意义取消主义(meaning-eliminativism)语境论和以特拉维斯(Charles Travis)为代表的意义不充分决定论(meaning-underdetermination)语境论进行讨论和考察,通过比较分析两种观点之间的异同,进而阐明和澄清维氏语境原则的本意。

一、科南特的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

科南特在《维特根斯坦论意义与使用》(1998)一文中提出了“意义取消主义”这一观点。除科南特之外,支持这种激进的意义取消主义观点的还有安娜·贝里奎斯特(Anna Bergqvist)和弗朗索·瓦雷卡纳蒂(Francois Recanati)等。贝里奎斯特认为:“这里没有意义不变的核心术语,字词的应用不能脱离特定的使用语境。”[3](P344)雷卡纳蒂则认为意义取消主义者取消的是意义概念,虽然意义本身不能够确定句子的真值条件或不能够确定概念正确应用的条件,但意义并非场合-不敏感的。[4](P152)

科南特认为,在理解表达式时,表达式的意义不能独立于特定的使用场合,从更宽泛的意义上来说,表达式的语义不能独立于我们对它的使用。因为我们不能只是把句子当成一堆噪音、涂鸦和心理联想。言说者的当下语境不仅有助于确定句子表达的意思,而且它还决定了句子的语义。在语境中,意义的场合-不变量(occasion-invariant)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因为在语境理解中就没有所谓的场合-不变量。科南特认为,传统上对句子和概念意义的解释是一维的,而不是多维的。在本质上,对意义的解释与特定场合中对句子或概念的用法相关。

在我国现有金融体制下,政府对银行业高度保护,包括对利率水平的管制、对银行隐性担保以及对银行业准入的限制等都不利于我国银行业竞争力的提升,而在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要想稳定利润水平,实现稳健经营,必须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因此,改革势在必行。

科南特认为,意义的场合-不变量论点存在的问题是:首先,人们可能会质疑言说者本身是否有能力来认识并理解这一连串的语言字符,而这种理解语言字符的能力与言说者的目的或说话的场合是无关的。其次,维氏“意义在于使用”的命题与场合-不变量也是无关的。

因此,在《维特根斯坦论意义与使用》中,科南特主要批判维氏的用法无意义这一观点。此外,他在阐述后期维氏的“意义”与“使用”这两个概念时,认为维氏的这些概念体现了语境原则,科南特把这种语境原则称为后期维氏的语境论。当然,科南特的首要目标还是阐明维氏的无意义概念。科南特认为,当一个句子或命题与其使用的语境矛盾或不相容时,该句子或命题是无意义的。我们可以通过这一点来断定一些话语、句子或命题有无意义。我们姑且把科南特的这种解读观点称为语境不相容之无意义解释(incompatible context interpretation of nonsense,下面简称为“无意义解释”)。[5](P192)

如果语境原则不是可观察的话,那么人们几乎是被迫把单词的意义看成是心理图像或是个体心灵行为,从而违反了语境原则。[1](P90)

江苏卫视大型婚恋服务节目《非诚勿扰》自开播以来,利用新媒介的介入,形成了以节目嘉宾与主持人为中心的舆论网络,使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赋予受众自由的言论权利的同时,也适时改善了节目宣传策略,充分利用了受众对传播者的“逆向传播”,革新了节目传播策略。

根据无意义解释,人们虽然可能理解句子本身表达的内容,但仍然可能无法理解特定语境中说话者要主张的内容。因此,判断一句话或一个命题有无意义的标准,需要考察的是言说者的行为,而不是考察命题的内容。在特定的语境中,用真值来评估命题的意义是有可能的,但是要用真值来说明言说者的某种行为却是晦涩的。

之所以会产生无意义解释问题,根源在于维氏区分出无意义的命题和无法理解的命题。他认为,有意义的命题是与句子或命题本身相关的,而可理解的命题却是与语境具现的言语行为相关的。当一个句子是类型句子(sentence-types)时,其意义与语境中个体言说者的用法无关,意义指涉言说者的话语隐含的内容,包括言说者的想法和说话的目的。这种区分预设了话语为真的条件是可能的,如果我们知道一个句子意指什么,或我们知道句子各个部分意指什么以及句子的各个部分是如何结合的,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句子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根据科南特的观点,我们不能简单地“给予”一个字词以意义,或者用我们的话语来意指一些事物。因为了解英语表达式的意义不足以完全确定其用法,所以,“一般情况下,当语言作用于语义时字词的用法被固定,如果它们是关于真理的适当途径的话”[9](P70)。在谈话中,人们彼此接受用一些字词意指或 “命名”某些事物,但这些字词与维氏的观点并不存在冲突,“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所使用的‘意义’这个词可以这样来定义:一个词的意义是其在语言中的用法”[2](P131)。说这不存在冲突是因为“语言中字词的用法”本身可以用不同方式来理解,即我们可以把“用法”看成在特定场合中字词的使用,或者我们也可以把“用法”当成一个词,这个词是言说者在各种场合都始终使用的。特拉维斯指出了“用法”的多维度特征:

为什么所言说的句子就正好是言说者想表达的意思呢?在一个特定的场合中,正在表达的句子是什么意思呢?而问这样的问题可能已经预设了他自己相当清楚地知道句子所要表达的思想是什么。因此在这种场合中,主体所表达的言语将是真的。[6](P241)

柿子刚摘下来时,硬邦邦的。如果和苹果放在一起,很快就会变软。一个坚毅的人,肩头可扛万般事,但碰到某一个人,心一下子软了。

今年,中华龙舟大赛经历了万宁、长沙、盐城、福州、南京、昆明六大分站赛,赛事为城市带来竞渡激情的同时,也为每一座城市注入了崭新活力和文化自信,带动了当地水文城市建设。划向绿水青山,面朝碧海蓝天,这也许正是中华龙舟大赛的内涵所在吧!

我要说,一个词的语法位置就是它的意义。但是,我也可以说: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其意义的解释所解释的东西。意义的解释说明了词的用法。一个词在语言中的用法就是它的意义。语法描述了词在语言中的用法,因此,语法和语言的关系就像一个游戏的规则和游戏有同样的规则一样。我们认为,意义体现在对意义的解释中。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用“意义”这个词表示一种与词的使用相关的特殊感觉,那么这个词的解释与它的意义之间的关系毋宁说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7](P23)

坝基基岩渗漏主要是变质岩风化层的渗漏。经估算,坝基渗漏量约为479 m3/d,建议对坝基特别是强风化层进行帷幕灌浆处理。

维氏允许在命题的意义和可理解性之间进行区分。例如,他认为,弗雷格的语境原则表明无意义解释是不合理的。他强调,如果违反语境原则,那就意味着混淆了心理原则和逻辑原则:

嘉善田歌是劳动人民传承下来的艺术瑰宝,是一种抒发劳动者心声而演唱的原生态音乐形式。嘉善田歌内容丰富多彩,音区宽广悠长,音调抑扬顿挫,旋律自由灵活,风格质朴高亢,这也正是它音乐艺术价值的主要体现。

科南特运用弗雷格的语境原则来反对无意义解释,即“一个词的意义必须要求命题的语境,而不能孤立地来考虑”[1](P90)。更具体地说,科南特认为,维氏坚持的语境原则与无意义解释是不相容的,无意义解释致力于独立语境之外来理解字词或句子。而维氏在《哲学研究》中为弗雷格的语境原则辩护,认为语言游戏不仅适用于命题中个别单词的作用,而且也适用于在重要的使用情形中句子所起的作用:

若说新石器时代的“陶制火锅”还颇为简陋的话,那么商代的“火锅”则达到了让人惊叹的精致程度。在商周青铜器中有一种鼎是炊器与盛器的结合体,这种鼎,其实就是商代的“火锅”。1989年在江西出土一只商代兽面纹青铜温鼎,腹部各面饰有上下两层环柱角展体兽面纹,两旁纵向共目夔纹。纹饰线条宽平,图案简明,一侧宽面横 开一口,口前置门,门可上下转动启合,还设置了用来固定闭门的插销。外底之上5.5厘米处的腹腔设有内底,内外底间形成夹层,起着炉灶的作用,在夹层里放上炭火,加热的温度虽不及柴火燃烧之高。也可以保持所盛食物常温不冷。美味飘香。专家称,这是或许是中国的火锅鼻祖。

因此,人们要求句子的意义外在于使用的语境,这将是无意义的。那些主张表达式的意义与使用语境无关或与语言游戏无关的人认为,意义只不过是某种心理实体的运作过程,意义是独立于语境的。而这一观点显然是维氏拒斥的。

从弗雷格的语境原则看,违反语境原则就隐含着意义的心理主义观点。为了避免这样的结果,维氏认为,应该放弃独立地评价句子的意义,也应该放弃把意义与特定语境中的言语行为分开来理解的想法。因此,科南特解释说:

我们想说的是,句子的意义并不是一种从任何可能性句子中抽象出来的属性,然后实现了这一属性在每个特定场合的使用——就像空气一样在伴随它。要求除了它们在各种使用的语境中有意义之外,话语本身还要有意义,这是错误的。[6](P241)

严格来说,如果接受弗雷格的语境原则,那就意味着如“我知道我在看书”或者“我在这里沉思”这两句话并没有表达什么内容,或者什么也没有确定,因为语义不能独立于外在的语境而使用。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主张,一个单独的或者独立于语境的句子不能说明任何事物,准确地说,应该是无法说明句子的意义,因为无法确定这些句子本身的意思及言说者的言外之意。因此,科南特主张:

摩尔类型的话语如“我在这里”,这句话的意思不是由情境决定的,也就是说,在语境之外解释这句话时,它可以指称或表述任何事物。[6](P241)

就独立语境的意义而言,“我在这里”这句话与胡言乱语或任意发出的声音是一样的。虽然科南特没有明确讨论这一点,但他在其他地方对此进行了辩护,例如,他写道:

无意义的话语只是无法理解,它什么也没表达……这只是纯粹的胡言乱语。严格来说,无意义的话语不是一种语言的语法或逻辑单元,而只是纸上的一种标记,或标序列。[8](P14)

在某种程度上,不是外在语境确定了事物的相关用法,而是我们需要完全消除自己关于意义独立于语境的想法。显然,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是通过使用语境和相关的句子或概念来表述事物的,因而句子或概念的意义与语境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我们不能正常地通过句子来“表述”一些事物,就只能说明我们的这句话不意指任何事物或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我们接受弗雷格的语境原则,那么就排除了意义是语境-独立的。正如维氏认可的,摩尔的“我知道我有手”的言论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没有语境,这一句话就如其他任意噪声一般没有任何语义性。

对意义的解释要涉及语言,因此,科南特在批评无意义解释的过程中把维氏“无意义的概念”与“无法理解的概念”关联起来。与此同时,无意义解释的支持者试图找到一些理由阐明某些事物无意义,是指在句子的意指与场合的用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句子可以作孤立的理解,尽管这种理解有可能会出错。但科南特拒绝这种所谓无意义的“冲突观点”,拒绝在理解一句话时不考虑它在特定场合的用法,他认为语义丰富的句子不会存在冲突。由此,科南特通过拒斥意义的场合-不敏感性来排除孤立地理解句子的可能性,从而也排除了抽象理解句子的可能性。理解句子的必要条件是特定的语境,科南特这种对句子的理解观点明显与维氏对句子的理解并不一致,维氏允许对句子有不同的理解方式。

二、特拉维斯的意义不充分决定语境论

与科南特的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相比,关于维氏的“意义在于用法”的命题,查尔斯·特拉维斯提供了一种稍有不同的解释,我们暂且称之为意义的不充分决定语境论。意义的不充分决定语境论主张,“意义并不决定字词是否是真的,也不意指任何其他事情”[9](P101)。特拉维斯对这一观点的进一步设想是,“对一个字词进行命名是与这个字词的意义大致相当的事,当进行命名时,什么样的命名是有意义的?什么样的命名是没有意义的呢?在原则上,词的命名与词的意义之间是没有区分的”[9](P104)

在不同情况下,特拉维斯关于“意义是什么”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首先,在自然语言中,我们用字词来沟通和交流,特定的表达式正确地进行命名或描述,但没有指定任何场合的用法,而人工语言游戏则在这些场合中进行了建模,约定了字词使用的正确性条件。其次,维氏的简单语言游戏在不同场合也会有不同的用法,因为每一个简单语言游戏就相当于一个有完整词汇和语法的语言,如同英语或德语有它们自己的词汇和语法一样,在各种不同的使用中字词会表达不同的意指。语言游戏的表达功能类似于自然语言的表达功能,例如在《哲学研究》第2节中,维氏关于“石板”的语言游戏:

我们可以用简单的语言游戏来说明科南特和特拉维斯两人对维氏语境原则的解释,从而分析三者之间存在的异同。维氏在《哲学研究》第49节提出,人们可能无法理解“命名”这种说法的意义,因为:

命名和描述肯定并非处于同一个层次上:命名是描述的准备。命名还根本不能作为语言游戏中的任何步骤,——正如一个棋子的摆放不是象棋中的一个步骤一样。可以说经由对一个事物的命名,人们还没有做出任何关于这个事物的游戏的事情,甚至它也没有名称,——除非在一个游戏之中。这也正是弗雷格如下断言的意义:只有在一个命题的关联中,一个词才具有意义。[11](P49)

维氏关于命名或意义的观点是受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启发。根据对命名或意义的理解,维氏反对任何独立于特定语言游戏的命名活动、字词意义等任何事情。

刚刚提及,特拉维斯部分地赞同科南特的观点,因为特拉维斯同样认为,一个词并不命名或意指任何外在于语言游戏中的事物。“在语言游戏中是通过规则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即对字词的命名完全是由游戏规则来确定的”[10](P20)。尽管科南特准确地理解了《哲学研究》第49节中关于“命名”的观点,但在另一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命名视为一种存疑的主张,即对自然语言的语义学主张存在疑问。因为特拉维斯用自然语言来命名或意指某些事物:

如果我建立了我的语言,然后说“play”就是命名戏剧,也就是说,至少在某个场合中,这样来使用这个词是适当的。事实上你也可以说它是玩耍或者是其他事物,等等。“命名”一方面是说“play”在英语中意指戏剧和玩耍,另一方面是说,在英语中确定它是何种意思,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决定用这个单词来表达什么意思。所以,当其他人不用这种表达方式时,我们也不能这样地来使用这一单词。[10](P22)

因此,科南特进一步追问:

科南特指出,在理解命题时会产生两种情况,一种是正确地理解了命题的使用语境;另一种是不适当地理解命题的使用语境。在后一种情况中,当该命题不符合当时使用的语境时,就会出现无意义解释。因此,理解一个命题或表达式,需要一些语境来帮助确定其真值条件。命题只不过是一种字词的形式,之所以会产生语境不相容性或命题的无意义解释问题,关键在于命题的语义内容与言说者的言外之意之间存在着断裂。也就是说,在理解句子表达的内容(what is said)和理解言说者宣称的内容(what is asserted)(或由语境具现的言语行为)之间存在着鸿沟。

心脏破裂是急性心梗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也是导致猝死的重要原因[3,28]。Takada等[31]对77例因急性心梗致心脏破裂致死的法医病理解剖案例进行了分析,提出急性心梗致心脏破裂部位均位于左心室壁,还有心内膜处形成附壁血栓是该类案例的共同特点。同时指出,心肺复苏术不会导致左心室的破裂。

因为一个词的“用法”不仅可以指称它的正确用法,而且也指它在语言中习惯的实际用法——可以说,是语言言说者的一种生活形式:在不同场合通过不同人群之间的相互交流来确定字词的使用。[12](P110)

在这种意义上,“意义”仍将对应于“用法”,即使“用法”不表示特定的环境或使用的语境,而是表示共同体中的言说者在以往如何使用字词。

在意义不充分决定语境论中,特拉维斯强调的是,在一些场合中,语境用来理解言说者的话语是什么意思,用这些字词可以表达什么,而不是把某些孤立的语义词消解为某种属于自然语言的词,从而拒斥意义的场合不敏感性。但是,关于命名和意义,特拉维斯认为:一方面,在理解中,总是允许字词承担相应的语义性,而与说话的场合无关,如通过把简单的语言游戏看成比较对象,可以进一步阐明命名与意义,这将有助于澄清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偏离实际现象太远;另一方面,意义并不决定字词是否是真的,即使在语境中,命题或句子的意义不足以完全确定其用法,因为相关的词只要概述一个背景、一个环境、一句话语,就赋予了事物语义学上的相关性。

正所谓机遇越多,挑战越大,周桥肩上的担子更重了,经常忙到深夜才回家。几乎每天晚上都能吃掉一大碗的夜宵。

三、维特根斯坦的简单语言游戏

关于维氏的语言游戏概念在此不需要过多笔墨,因为已经有太多的文献来讨论这一概念。语言游戏至少与维氏的语境原则是相关的,这个概念构成了特拉维斯对维氏解读的基础。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维氏有时使用“语言游戏”这一概念来谈论我们实际的语言实践,比如描述、发号施令、报告、祈祷等;有时谈论的是发明创造,有时谈论的是建构语用模型,如“建筑者”的游戏或“零售商”的游戏,等等。后一种情况被称为“简单的语言游戏”。简单语言游戏的重要之处是它可以作为与语言实际用法相比较的对象。

简单而清晰的语言游戏不是基于研究语言的未来使用情况,语言游戏是作为比较对象而建立的,这意味着一种事实,即我们的语言方式既有相似,也有不同。简单的语言游戏只用于与“语言事实”进行比较,而不应该把语言游戏作为我们应当如何使用语言的“处方”。维氏认为,如何使用语言的主张或关于语言用法“本质”的思考是一种非教条式的哲学治疗。重要的是提供了一种简单的语言游戏,即语言用法的人工模式,“正如它作为一个比较对象……而不是作为对应实在的一个先入为主的想法”[2](P131)

在这里,科南特的“使用语境”概念与维氏的语言游戏概念有异曲同工之妙。科南特认为,正是简单语言游戏概念形成了维氏的普遍语境原则。正如我们上面提到的,这些都是维氏用来澄清我们语言实际使用的方法论工具。从表面来看,这种实际使用似乎对我们是无用的,因为在规则帮助下,语言游戏可以有清晰的正确性标准。但是,在某些相关场合中,特定的简单语言游戏与规则一起塑模或表示句子或概念特定的使用语境或特定的场合类型,即实际上我们有使用语言的不同方式。通过这样做,语言游戏有助于澄清和说明正确性标准,这些标准与表达式使用的特定场合是相关的。尽管如此,简单的语言游戏被理解为比较对象,它仍然是人工建构的语言使用模型,与我们实际对语言的运用并不相似。这种语言游戏的用法与语言实际用法之间的差异性阐明了一些事实。

“语言游戏”与“语言实际用法”的明显不同之处在于,在构建语言游戏时,游戏中字词的用法、意指或命名都是约定的。所以,我们可以约定“石板”这种语言游戏并不包括命名或意指坏的石板——如果用它表示坏的石板,那么,“石板”这个词没有得到正确的使用。然而,在另一种游戏中,如果“石板”这个词没有受严格规则的约定或规定,那么,“石板”有时也可能意指坏了的石板,有时却不是。这仅仅是对石板的命名,而没有指定石板什么时候是坏的,什么时候是好的。

特拉维斯把维氏的上述命题解读为:意义是独立于实在的,即如果我们知道字词的意思,就可以确定在某个场合中命题表达的意思是什么。我们看到,科南特的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表明,表达式只有在某种使用的语境中才有意义,更不用谈论独立于语境的单个字词意指什么。因为当我们不使用语境时,字词也就无所谓意义。在某种程度上,特拉维斯的语境论思想似乎也部分佐证了科南特语境论的结论。例如,科南特认为,维氏的语境原则是根据语言游戏来设想的,但他非常怀疑可以用字词来意指或命名事物而不用考虑它们在特定语言游戏中的作用。特拉维斯同样也主张,一个词“并不命名任何事物,它也不会作为正确性条件在整体中出现”[10](P21)。那么,在科南特和特拉维斯的语境论与维氏的语境论之间究竟有什么异同之处呢?

让我们设想这样一种语言,这种语言发生在建筑师张三和助手李四之间。张三需要使用各种石材来盖房子,当张三需要不同石材时,李四就会将相应的石材递给张三。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张三和李四约定了如下语言,当张三说“砖”时是指“板砖”,“梁”是指“横梁”,“板”是指“石板”……。当张三喊出这些石材时,李四便根据他已经学会的称呼来递给张三相应的石材。——这被看作是完全的、原始的语言。[7](P42)

鉴于这一点,在简单的语言游戏中,一个词的意义(即它指定什么)及其正确应用的标准是被规定的,并且每种游戏都是作为一种完整的语言而进行的。实际上,字词在特定的语言游戏中才有意义,而在任何独立的语境中是无意义的。如果我们从自然语言得出相同结论的话,那将会产生错误。“椅子”这个词可能并不意指或指称任何在汉语语境之外的事物。但另一种主张认为,在特定的对话中,独立于语境的“椅子”并不意指任何事物。为了理解后一观点,我们需要把“意指”或“指定”理解为在特定场合中表达式的正确用法。

然而,这并不能拒斥或取消自然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场合-不敏感性。正如特拉维斯所说,对“对话中字词的语义”和“语言中字词本身的语义”进行合理的区分是可能的,表达式的意义不是根据特定言说者的语境而是根据固定语言的语义来确定的,尽管如此,表达式仍然是完整的。通过对比孤立语境与使用语境两种情况来主张字词不具有任何语义性,科南特的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忽视了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方面,他忽略了在建构简单的语言游戏和语言使用的历史建模之间的对比;另一方面,他忽略了自然语言的作用,因为自然语言正如简单的语言游戏一样,只是作为比较对象而言的。

四、语言理解的多维视角

在本文第二部分,我们已经论述了无意义解释使用真值条件来区分表达式有无意义的问题,以及区分言语行为的可理解性问题。人们可以理解一个句子表达了什么,即可以理解它的真值条件,但在特定的对话中,听者可能仍然无法理解说话者这句话的言外之意。

突然,曾真在取景框上看见了远处张仲平的奔驰车。她很快地摁下快门,眼睛离开相机,很奇怪地看着张仲平的车,思考了片刻,便向张仲平的车子走来。

在这一点上,科南特的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反对的是:不存在所谓理解一个句子本身表达了什么以及在对话的场合之外句子还隐含了什么的区分。因此,科南特认为,理解句子的意思不能独立于特定的使用语境。换句话说,如果人们独立于句子使用的特定场合来孤立地理解,就是一种错觉。当人们想象一句话意指某些事物,而这些事物却与它们使用的情境无关,或者在所有场合中话语都只是意指同一件事物的话,那将会产生无意义话语。就如同说“一个人知道自己的话是什么意思,即使尚未赋予这些话以意义”[12](P246)。因此,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将无意义话语与有意义的幻觉关联了起来,或想象一下某个人孤立地理解一个句子。那么,维氏对句子的理解也是这种“多维”视角的吗?

我真的理解了“这有一朵花”这个命题吗?当我无法找到花在哪里时它还有意义吗?针对这一情况,作为一个中文句子来说,可能我理解它,但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些什么呢?我不能自己建构一种证据,关于命题我所能做的只是理解它的意义,到目前为止尚不清楚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我理解了它,比如:“‘我知道这是一棵树’,如果它是外在于语言游戏而说出的,那么这也可能是一句引用他人的话。”[13](P393)

让我们试着理解某个故事中一句话:“在他说了这话之后,他离开了她,正如他以前也是这样做的。”请问你理解了这句话吗?这不容易给出答案。这是一个中文句子,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似乎理解了它,但又似乎不理解。如果我们不知道该如何使用这个句子,也可以创造一个使用它的语境,但不懂它表达的意义。如果我们读过这个故事,或许就可以理解。这些似乎表明,维氏对语言概念和语言的用法至少允许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方式:(1)我们可能会说,它是一个中文句子(或英语句子,等等),所以我们理解了它的用法;(2)即使我们成功地理解了中文句子,但在使用的语境中我们仍然无法理解它表达的意义或真值条件,所以我们发现自己不能用它去意指任何事物。

5G是当前最受关注的产业之一,也是最确定的发展方向,家电厂商更需要准确判断市场环境,及时保持家电对热点技术、功能的研发,为消费者带来真正实用、好用的智慧家电。

因此,当孤立地理解一个句子时,即使我们承认这个句子在语法上符合语法规则结构,但它也只是属于一门语言。维氏不否认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理解一种语言,但维氏的目标是强调孤立地理解句子不足以来确定某些事物,或者做出有意义的反应。他关心的是,我们在特定使用场合中对语言的理解情况,例如,人们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表达的事物为真。但科南特认为,这并不意味着维氏否认了语言的理解独立于语境。在某种程度上,维氏承认一个人可以理解一个句子,而不用理解它的用法,但维氏并没有共享科南特对语言理解的“一维”视角。

发挥好退休职工党员的作用,是继续推进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迫切要求。广大退休职工党员积极地参与到社区管理、服务群众和社区建设中来,成为社区各项工作不可缺少的生力军。

五、结 语

本文主要是为维氏的语境论观进行辩护,这种辩护不涉及独立于场合的语义字词,我们在真值条件上有完全独立于特定语境的事物,但这并不意味着消解了从一个场合到另一个场合的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如果我们追随科南特的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观点,那么,维氏的语境原则与场合不变量语义学是相容的,只要我们让“意义”“使用”“理解”“命名”这样的动词有多方面或多维度的意义。此外,维氏把语言游戏作为比较对象,这应该成为一种方法论,来澄清我们实际语言的使用情况,而不涉及自然语言的语义学内容。在简单的语言游戏和自然语言之间是有可比性的,简单语言游戏是通过语言使用来约定模型,而自然语言是历史的,通过人们的实践来整合。因此,我们不应该认为,维氏否认人们对语言的理解是超越任何特定的使用场合,而应该认为,他赞同多维度的理解“意义”“使用”“理解”“命名”等概念,这是传统的意义研究忽视的观点。

本文基于CFS ISAR发射信号特点以及目标回波的结构稀疏信息,提出了一种“先方位聚焦后距离分辨”的调频步进ISAR高分辨成像方法.由于在重构时充分利用了回波信号联合稀疏特征以及任意稀疏结构特征,最终提高了低信噪比的重构性能、大大降低了对方位向孔径的要求,且克服了传统方法越距离单元走动对方位聚焦的影响,更适于现代多功能ISAR成像系统.由于本文只利用了方位向联合稀疏特征,对于如何同时利用距离向、方位向联合稀疏特征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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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L.Wittgenstein.On Certainty. G.E.M.Anscombe and von Wright(eds.).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1969.

维特根斯坦“意义在于使用”的命题,近年来引发了大量关于语境论的讨论,也衍生出许多不同版本的语境论观,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科南特的意义取消主义语境论和特拉维斯的意义不充分决定语境论。两种解读方式都倾向于认同意义会随着使用的场合而变化,即意义不具有固定的场合不变量。但通过对维特根斯坦理论的再考察,可以发现上述两种解读观点是不充分的,从而构建相异于上述两种观点的全新视角,即维特根斯坦的语境原则与意义的场合不变量是相容的。

[中图分类号] B561.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18X(2019)07-0025-08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后期维特根斯坦数学哲学之比较研究”(15YJC720006)

樊岳红,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副教授。(山西太原 030006)

【责任编辑:赵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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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意义理论的语境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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