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形容词的限制与非限制与“李”词结构的省略规则_形容词论文

汉语形容词的限制性和非限制性与“的”字结构的省略规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限制性论文,汉语论文,形容词论文,规则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和“的”有关的问题一直是汉语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朱德熙(1961)认为,汉语中存在三类不同的“的”:副词性后附成分“”,形容词性后附成分“”,名词性后附成分“”。后来研究者对朱先生分出的三个“的”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归并。黄国营(1982)认为,“”和“”都不改变它前面成分的语法性质,可以归并为一类,而“”改变了它前面成分的性质,可以另立一类。张敏(1998:234)指出,加“的”增加了修饰语和名词之间的认知距离,所有“的”都有此类功能。郭锐(2000)认为,把“”看作名词化标记并不合适,“的”字结构在词汇平面都是修饰性的,在句法平面才有指称性,三个“的”可作统一处理。陆丙甫(2003)也赞成“的”字的各类用法具有同一性,认为“的”的基本功能是作描写性标记,而区别性或指别性功能是描写性一定条件下派生出来的语用功能。陆丙甫(2003)还认为,描写性和区别性都属于修饰性,描写性是从内涵角度修饰核心成分,告诉听话者“怎么样的”;而区别性及指称性强调所指的外延,告诉“哪一个/些”。从这个定义来看,描写性和区别性分属于两个层面,因而不会产生冲突,一个定语可能语义上既有描写性,语用上又有区别性及指称性,描写性和区别性可以共存于一个定语中,如“白白的”与“白的”都有描写性和区别性,只不过前者描写性更强。陆文的重要贡献在于区分了定语语义和语用两个层面的功能,并意识到描写性和区别性在同一个形容词定语中不存在冲突。但正如朱德熙(1961)所指出的,“X的”多用于指称,“XX的”一般不能视为NP性结构,多用于对某指称对象的性质进行描写。如果把描写性和区别性视为所有定语都具备的两个层面的功能,则不能解释朱德熙先生所指出的这一明显对立。

本文认为,定语的功能确实应该区分语义和语用层面,语义层面表现为描写性和区别性的对立,语用层面表现为限制性与非限制性的对立。

区别性是为名词核心分类,描写性是对核心的性质进行说明。通常情况下对核心进行分类和说明核心性质并不矛盾,因而一个形容词定语往往既有区别性又有描写性。如“白衬衣”和“雪白的衬衣”中,“白”和“雪白”都可以为“衬衣”分类,同时也都是对“衬衣”颜色的说明;只不过它们在语义功能的倾向性上存在差异,人们倾向于把“白衬衣”理解为“衬衣中白的一类”,而把“雪白的衬衣”理解为对既定衬衣的描写。这可能也正是“白的”和“雪白的”在应用中体现出来的差异,这种语用差异反过来作用于语义层面,使得不同类型的形容词有了不同的语义倾向性。描写性和区别性强调形容词定语本身的功能,不牵涉应用中所在NP的指称范围。

限制性与非限制性是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的对立,和语境关系密切。限制性修饰语缩小NP的指称范围,去掉之后影响对所指的辨识,即限制性修饰语用于帮助辨识NP的所指。非限制性修饰语用于在所指已经依赖其他条件得以确定的情况下描写所指,非限制性修饰语无法帮助辨别所指。

本文只探讨作为名词修饰语或可以独立指称的“X的”,“的”的功能非常复杂,因而处于谓语或补语位置上的“X的”不在本文研究范围,我们不讨论“这个孩子白白胖胖的”中的“X的”。另有一个与本论题密切相关的问题,即定语标记“的”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省略,本文所探讨的主要是定语的功能,某些定语修饰核心可以不带“的”,但如果它有限制性功能,就必须加“的”之后才能起称代作用,如“红衣服”在“红”有限制性功能时需说成“红的”。

一 限制性与非限制性的定义及表现

1.1 限制性与非限制性的定义

对限制性(restrictive,简称R)与非限制性(non-restrictive,简称NR)的研究多来自有语法手段区别这对范畴的语言,如停顿与标点是辨识英语中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关系从句最有效的手段,书面语中有逗号(口语中表现为语音停顿)隔开的关系从句是非限制性的,紧靠核心的则是限制性的。

Christensen(1957)指出,定语从句、形容词、并列结构的某一并列项、句末状语从句在功能上都有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之别。不过一般对R和NR的研究都限于NP的修饰语。Givón(2001,Vol.2:10-11)指出,限制性修饰语缩小所指的范围,功能上和有定限定词(指示词、领属语或定冠词——引者)类似,而非限制性修饰语用更多特征来丰富对所指的描写,并不缩小所指的范围。

(1)a.There were two men standing at the bar.One was tall,the other short…That is,until the tall man opened his mouth and said…

b.There was a man standing at the bar.He was exceedingly tall,his head almost scraping the ceiling…That is,until the tall man opened his mouth and said…

前一句中,tall是限制性的,后一句则是非限制性的。英语中(包括口语和书面语)都无法区别形容词限制性和非限制性的对立,因而在没有其他语境的情况下,下列句子有歧义(Peterson,1997:232):

(2)The tired men ate strawberries.

这句话有两个解读:1)tired为非限制性的,此句意为男人们(一定范围内的所有男人)吃草莓并且他们都非常疲惫;2)tired为限制性的,此句意为一定范围内的男人们之中只有疲惫的那一部分才吃了草莓。

西班牙语也可用逗号(语音停顿)区别出限制性与非限制性的关系从句:

(3)Los combatientes

que

son valientes deben ser respetados.

ART champion RELATIVE PRONOUN be brave ought to be

respect-PPL

勇敢的战士应该受到尊敬(特指战士中勇敢的那一部分)。

(4)Los combatientes, que

son valientes,debenser respetados.

ART champion RELATIVE PRONOUN be brave ought to be respect-PPL

这些战士们,他们是勇敢的,应该受到尊敬(指谈到的所有战士)。

除关系从句的R和NR之别可靠语音手段标识之外,西班牙语还可用语序标记出形容词的R与NR功能,前置形容词功能为非限制性的:①

(5)las altas torres

ART 高 塔

高塔,描述某一特定的塔有高的特性。

后置为限制性的:

(6)las torres altas

ART 塔 高

塔之中高的那些,与不高的塔相区别。

R与NR之别同样存在于有多重修饰语的NP中,如the first edition of 1962,可以理解为(书)在1962年首次出版,也可以理解为在1962年出版的几版书中的第一版,在其他年份可能已经出版过多次。如果作前一种理解,1962有非限制性功能;作后一种理解,1962是限制性的。汉语中相对应的“1962年的第一版”有同样的歧义。

同样的修饰语在不同语境中可有不同的功能,如例(1)中tall在a句中是一个限制性信息,b句中是一个非限制性信息,例(2)中的tired在句中有歧义,可见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不是定语本身所具备的语义特征,而是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的修饰语和核心之间的一种语用关系。确认核心名词的所指也可使用其他手段,比如手势、上下文提供的信息等语境因素,限制性修饰语的功能与这些语用因素的功能相当。

汉语中NP的修饰语同样存在R与NR的对立,重音是汉语使用的使修饰语具有限制性功能的唯一手段,这一现象很容易解释,加重音使修饰语成为焦点成分,构成了与同类对象其他次类的对立,因此必然是限制性的。但重音并不是汉语中区别R与NR的特定范畴,因为虽然加重音的修饰语一定是限制性的,不加重音的修饰语却仍然存在限制性和非限制性的对立。英语中重音手段和汉语类似(Civ ó n,2001,Vol.2:10):

(7)The industrious Chinese did well in California.

a.所有的中国人都勤劳,=NR;

b.仅有一部分中国人是勤劳的,=R。

(8)The INDUSTRIOUS Chinese did well in California.(大写表示重音——引者)

a.*所有的中国人都勤劳,=NR;

b.仅有一部分中国人是勤劳的,=R。

区分R与NR的语法手段之间存在一个优先度序列:句法手段>语音手段>其他因素。句法手段控制性最强,即其他手段不能改变用句法手段区别出的R与NR;语音手段(停顿、重音等)次之,其他因素(如定语是性质形容词还是状态形容词等,NP所参与的事件的情态等)对区分R和NR有一定作用,但却不具备强制性,可以因句法、语音手段而发生改变。

1.2 确立限制性/非限制性的方法

采用省略法或变换法可以确定修饰语的性质。

1)省略法,看修饰语去掉之后是否会影响NP指称的范围,如果影响,该修饰语是限制性的,否则则为非限制性的。

(9)远处走过来一个女孩子,这个(戴红帽子的)女孩子显然不是她要找的人。NR

(10)*(戴红帽子的)女孩子是她妹妹。R

2)变换法,即“X的Y(NP)”能否变换为“Y中X的(那/一个/些)”格式,若能,则X为限制性修饰语,否则为非限制性修饰语。

(11)我想要一件漂亮的衣服。(=我想要(所有)衣服中漂亮的一件,R)

(12)我买了一件漂亮的衣服。(≠我买了衣服中漂亮的一件,NR)

用变换法可以看出其中的不同,例(12)意思是“我买了一件衣服,这件衣服很漂亮”,是叙述一件事实;而变换后的意思是“面对(特定的)一批衣服,我买了其中漂亮的一件”,含有一种比较的意味,由此可看出“漂亮”在例(12)中是非限制性的,而在例(11)中是限制性的。

1.3 描写性/区别性与限制性/非限制性的区别和联系

在我们看来,陆丙甫(2003)所说的区别性是语义与语用功能的杂糅,而描写性则对应于我们所说的语义角度的分类。

语义功能是根据形容词的固有特征对形容词的分类,是看形容词是否能够为核心分类,可为核心分类的修饰语是区别性的,对既定对象进行描写的修饰语是描写性的。原则上来看,“雪白的”和“白的”在修饰名词时都有为名词分类的功能,同时都有描写功能,区别性和描写性是任何一个形容词本身都同时具备的功能,分类的同时也有描写功能。“白的”和“雪白的”二者实际上都有两种解读。

白衬衣雪白的衬衣

1)衬衣中白的一类衬衣中雪白的一类

2)对某一件衬衣的描述 对某一件既有衬衣的描述

但是在只出现“修饰语+名词”,无其他语境的情况下,“白的”和“雪白的”在理解上存在倾向性,“白的”倾向于理解为分类,“雪白的”倾向于理解为对既定对象的描写(上文黑体为倾向性解读)。

限制性就是说话人是否强调对核心从某种角度进行分类,即核心分类与否影响指称范围,而非限制性是定语对既定指称对象的性质加以描述,不管是否为核心分类,都不影响指称范围。我们认为,是否影响指称范围在实际运用中才能得到体现,因而应该用限制性/非限制性而不是描写性/区别性来描述更加合适。限制性/非限制性和区别性/描写性不同,二者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一个句子在有了既定解读之后,修饰语不可能既是限制性的又是非限制性的。

倾向于体现区别性特征的“白”可以是限制性的,也可以用于非限制性的:

(13)她穿了件白衬衫,下身配了条花裙子。

(14)给我拿件白衬衫过来。

二 形容词的限制性与非限制性

2.1 汉语中形容词的功能

根据前人研究(朱德熙,1956、1961;沈家煊,1999a:301-307),汉语形容词的形式和功能存在对应关系,单音节形容词是典型的性质形容词,复杂形容词(包括重叠、带后加成分、受程度副词修饰或并列使用的形容词)是典型的状态形容词,双音节形容词则介于性质和状态之间。性质和状态“属意念上的区别,同时完整地反映在句法功能上”(朱德熙,1956:6),即性质形容词表示的是名词稳定的、长期的属性,起分类作用;状态形容词描述名词暂时的状态,起描写作用。同时性质和状态的分别还体现在句法功能的对立上,如能否不加“的”直接作定语,常用句法功能是作谓语还是定语等(朱德熙,1956;沈家煊,1999a:301-307)。性质、状态之别是混合了形容词的形式、句法和语义特征的分类,之所以能够混合,就是因为形容词的形式、句法和语义功能之间存在着无标记的对应。

形容词可以依据句法功能分出次类并非汉语独有的现象,Dixon(2004)指出,Macushi语中根据句法表现可以区别出两类形容词:

A类 B类

是否可修饰名词 须带名词化标记可直接修饰名词

是否能构成完整的NP②不可以可以

是否能做系词的补足语可以 须带去名词化标记

是否有副词功能 有没有

从句法功能来看,A类形容词大致相当于汉语中的状态形容词,B类相当于性质形容词。

Genetti & Hildebrandt(2004)指出,Manange语(藏缅语的一种)形容词可以区分为简单形容词(simple adjectives)和类动形容词(verb-like adjectives)两类,同做定语时,类动形容词要加上名词化标记-pv,而简单形容词不需要。简单形容词与类动形容词大致与汉语中的性质形容词和状态形容词相当。刘丹青(2008)进一步指出,性质—状态语法范畴的对立广泛见于东亚语言,如藏缅、壮侗、阿尔泰语系中的语言。

朱德熙(1956:7、17-18)指出,同作定语,单音节(即性质)形容词是限制性的,复杂(即状态)形容词是描写性的,双音节形容词靠近复杂形容词。朱先生所言限制性与描写性就是看是否能够给名词分类,这组对立与本文所言的描写性和区别性相当,可以看作性质一状态对立所呈现出的一类语义特点(沈家煊,1999a:308-309),也可以看作一组独立的语义范畴。

我们认为,形容词的各项功能之间存在如下无标关联模式:

无标关联1 无标关联2无标关联3

形式单音节形容词

双音节形容词 复杂形容词

形式—句法—语义性质形容词 介于性质和状态之间

状态形容词

语义限制性③

大多数为描写性

描写性

性质和状态的分别是形容词的形式、句法与语义功能的糅合,描写性/区别性是从性质/状态对立中剥离出来的语义功能,形容词的形式、句法、语义特征之间存在着无标记的关联,因而可糅合成性质与状态的对立。

2.2 “的”字结构的称代规则

朱德熙(1956、1961)指出,名词性的“X”可称代“X的+中心语”,这一结构是“限制性的”。范继淹(1979)指出,“形容词+的”的称代规则与区别性和描写性相关联:单音节形容词作定语是区别性的,因而可以称代中心语;形容词的生动形式是描写性的,无法加“的”称代中心语,双音节形容词则两属:

单音形 双音形A 双音形B 状态形

大的(苹果)重要的(问题) 奇怪的*(问题) 雪白的*(床单)

好的(意见)正确的(决策) 英明的*(决策)

热腾腾的*(饭菜)

按照范继淹(1979)的观点,状态形容词不能加“的”起称代作用。但是朱德熙(1956)指出,有程度副词“最”“比较”“更”构成的状态形容词作定语时是限制性的,是状态形容词中的特殊形式。用称代规则进行测试,它们也不同于一般的状态形容词:

(15)最贵的不一定是最好的。

(16)那件比较新的是他的。

(17)别哭了,我给你买一个更好的。

我们发现,典型的状态形容词“很+A”也可以用于称代中心语:

(18)我很喜欢毛毛熊,昨天又买了个很大的。

(19)哪件是张三的衣服?——床上那件很新的就是。

这组例外无法使用区别性/描写性的对立进行解释。

沈家煊(1999a:293)援引姚振武(1996)指出,除“很A”之外,其他格式的状态形容词带上“的”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名词化:

(20)那块黄澄澄的准是金子。

(21)这件干干净净的给你穿。

这些典型的状态形容词并不违背描写性特征,同样是对特定个体的叙述,却可以加“的”后称代名词。而具有典型区别性的单音节形容词,作定语时可以起分类(区别)功能,但却不能加“的”称代核心名词:

(22)我五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了一个小盘子(*小的),上面写了一行我不认识的字。

例(22)中“M+N(小盘子)”是N(盘子)中的一个小类,M+N<N,“小”有区别(分类)作用,却不能加“的”之后称代NP。

由此看出,“形容词+的”能否称代NP与描写性、区别性存在一定关联,但却不是决定性条件。

我们认为,修饰语在运用中表现出来的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功能才是决定“修饰语+的”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合格NP的关键因素。可用变换法进行测试:

(23)*我五岁的时候,妈妈给了我盘子中比较小的一个。④

单音节形容词“小”虽有区别性特征,但功能却不是限制性的,因此无法加“的”称代名词。

综合前人研究,我们认为,汉语形容词可从形式、句法、语义、语用等层次分出如下次类,存在着这样一组无标关联:

无标关联1无标关联2

形式—句法—语义性质 状态⑤

语义区别 描写

语用限制性

非限制性

性质形容词有分类(区别)作用,主要用于限制性功能,而状态形容词多有描写作用,主要用于非限制性功能。语言中同时存在一些有标记的关联,比如性质形容词在保持分类功能的同时可用于非限制性,而有描写性的状态形容词也可以用于从同类中确定所指,起限制性功能。把区别性/描写性和限制性/非限制性看作不同层次上的两组概念可以解释上文所提出的一系列不对应。

从上文可以看出,“的”字结构可以称代NP与形容词的语义特征(区别性/描写性)存在关联,但语义特征不能完全解释称代规则。

“红帽子”中的“红”是性质形容词,一般起分类作用,通常认为可以省略中心语说成“红的”;可是如果它在句中起非限制性作用,核心名词并不能省略:

(24)刚才我还看见她了呢,她戴了一顶红帽子(*红的)。

(25)*我五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了一个小的,上面写了一行我不认识的字。

“小的”在句法上完全可以成立,上例“小的”省略中心语之后句法不合法我们认为是因为“小”在句中不起限制性功能,这可以用省略法证明:“小”可以省略而不改变指称范围:

(26)我五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了一个盘子,上面写了一行我不认识的字。

核心名词不能省略可以有其他方面的解释:名词省略的前提是它有语境中可以追溯到的先行词,但是此句不存在这样一个先行词,因此可以认为例(25)不合法是因为语义上不允许省略,与限制非限制无关。但我们看到即使有可以追溯的先行词,只要修饰语不是限制性的,中心词同样不可省略:

(27)我五岁的时候,妈妈给了我一个小盘子,我用这个小盘子/(*小的)盛了水,端到屋里去。

这说明限制性/非限制性这组语用限制,确实是话语中NP是否可以用修饰语加“的”称代的决定性因素。

这是句子语用上不合格。由此我们提出一个修正的“的”字结构的称代规则:

只有限制性的修饰语才可以加“的”称代NP。

“限制性”是省略中心语的必要条件。这条规则是对袁毓林(1995)“的”字结构称代规则的修正。袁毓林(1995)意识到语义上的区别性和描写性不足以作为“的”字结构是否可以称代中心语的依据,他最终把“的”字结构的称代规则归于语用规则:

在具体语境中,如果“X+的”能明确地指示Y,那么“X+的”可以称代Y。

但是这个语用规则前件本身正是需要证明的部分,和后件有同义反复的嫌疑,前件中已经假设“X+的”能够成立(“明确地指示”),然后由此推出“X+的”能够成立,作为规则而言不够严密。“明确指示”本身表述就比较含糊,如下例:

(28)衬衫他要了一件红的。

(29)??衬衫他穿着一件红的。⑥

两句中的“红的”在“明确指示”的程度上应该相当,前面都同样有先行词,但前者能称代NP,后者却不可以。

2.3 形式、语义分类与“X的”的称代规则

根据形式和语义特征对形容词划分出的类别也会对“X的”产生一定的影响。

单音节形容词多用于分类,多音节形容词多用于描写,因而单音节形容词加“的”称代NP较为自由。双音节形容词则介于两者之间。音节形式是根据形容词固有的特征进行的分类。

语义上的区别性和描写性则是形容词在修饰名词时和名词之间表现出来的一种互动关系。前辈学人往往采用语义标准判断“X的”是否能够称代NP。黄国营(1982)提出,修饰语是否可以加“不”否定可用来鉴定“修饰语+的”是否可以称代核心:

[不]新鲜的(蔬菜) [*不]*单薄的(衣服)

[不]发达的(国家) [*不]*宝贵的(生命)

他认为,可以加“不”否定的形容词加“的”可以称代NP,否则则不能。依照我们的判断标准,修饰语可以加“不”否定,意味着在同一个范畴内有互相区别对立的成员(分类),因而这是一个语义标准,修饰语能够为核心分类,必然是区别性的。这些形容词不用作修饰语时都可以用“不”否定。此处使用“不”进行测试,其实就是认为区别性可以影响称代规则,但这个标准只适用于形容词,不适合名词、动词、人称代词等其他修饰语。并且在一定语境下,不能加“不”否定的形容词也可以加“的”称代NP:

(30)这些衣服厚点儿的你拿走,单薄的就扔垃圾桶吧。

(31)他认为生命有宝贵的也有轻贱的。

语义对称代规则的影响的另一测试标准是专有名词,专有名词受形容词修饰,一般不能被称代:

(32)漂亮的*(张小梅) 富饶的*(中国)

修饰专名的形容词不起分类作用,因而是描写性的,它无法称代中心语证明了语义因素对称代作用的影响。但是一定情况下修饰专有名词的修饰语也可加“的”起称代作用:

(33)你希望见到一个什么样的张小梅,漂亮的还是优雅的?

(34)你想看到一个什么样的中国,富饶的还是贫瘠的?

加“不”否定和专有名词这两个语义标准不能有效说明“的”字结构的称代规则,说明语义因素不能决定“X的”是否可以称代NP。语义上的区别性、描写性通常无标记地分别应用于限制性、非限制性,因而语义因素会影响“X的”的称代作用,这一影响已经在上文分析中得到了体现,前人常利用一些语义手段来判断“X的”是否可称代NP。语义因素的影响,就是人们从语感上判断“X的”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句法结构。“红的”“好的”人们常常判定为是一个句法上合格的NP,虽然语义上不完整,同时常认为“红通通的”“很好的”是对某对象的描述而不是一个NP。可以说,语义层面的功能影响形容词是否可以加“的”构成合格句法结构。

(35)那些红通通的就是他从陕西运来的苹果。

和语义角度的影响不同,语用角度的限制性/非限制性影响“X的”在具体应用中是否可以应用于称代NP。

2.4 修正的称代规则的应用价值

2.4.1 强调结构

(36)小王今天也戴帽子了,她戴着一顶红帽子/??红的。

(37)小王今天也戴帽子了,她戴的是一顶红帽子/红的。

有先行词或是听说双方共知的话题是名词核心省略的条件之一,但是先行词的出现并不能保证“的”字结构可以称代NP。例(36)和(37)的对立可以说明限制性对“的”字结构的作用。强调结构中修饰语是限制性的,因而能够使用“的”字结构称代。

2.4.2 重读修饰语

(38)勤劳的中国人

例(38)只有一个解读:指中国人中勤劳的那一部分。

(39)勤劳的中国人

例(39)有两个解读,一个指中国人中勤劳的那一部分,另一个指所有的中国人,“勤劳”是中国人的习性之一。

2.4.3 对举格式

中心语相同的对举或并列等格式是强限制性格式,一般不能被“的”字结构称代的结构置于对举格式中,中心语同样可以省略(沈家煊,1999b):⑦

(40)这里有许多种动物的尾巴——兔子的、狐狸的、还有……

(41)钱老人的理解是比祁老人和韵梅的高明得很多的。(四世同堂)

这些单独看来无法省略中心语的结构,一旦用于语境中,与其他同类成分构成区别对立,即有了限制性功能之后,就可以称代中心语。进一步证明了我们的规则,同时可以解释描写性很强的状态形容词可以称代NP的原因:在运用中赋予它们限制性功能。

由于限制性—区别性、非限制性—描写性分别构成无标记的组配,区别性和描写性这组语义特征会影响称代规则,在此意义上,朱德熙(1956)、范继淹(1979)所发现的规则仍然是有效的。姚振武(1996)、沈家煊(1999b)发现,某些脱离语境不可能实现的称代在运用中(尤其是呈现对比意义的等立格式中)却非常自然,这说明称代规则与语用因素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是一种受限制性/非限制性控制的语用规则。

形容词可否加“的”称代,受到限制性/非限制性的制约,但我们必须看到区别:即使状态形容词可加“的”转指中心语,指称对象一般也是某个个体,而不是类名,这是它与单音节(性质)形容词加“的”转指中心语的最大不同,“红的”往往指称一类,但是“很大的”“很新的”一般指称个体,因此前面往往带“一个”“那个”等特指标记。陆俭明(1991)曾指出,状态形容词加“的”称代中心语时往往与指示词同现,现在我们给了这个观察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的”字结构称代NP除受限制性制约之外,还需要其他条件,如上文中提到的先行词条件。“的”字结构的称代规则还与定语类型有关。汉语中作定语时不能加“的”的修饰语:指示词、量化词、数量词等在当代语言理论中被称作限定词(determiner),生成语法DP理论中更把这些成分视为DP的核心,这几类成分作修饰语都有限制核心所指的作用,但无法加“的”称代中心语。⑧可以加“的”的其他类修饰语,如形容词、名词、关系从句、方位词短语等兼有R与NR两种作用,但只有在具备限制性时,它们才有可能加“的”称代中心语。“的”字结构的称代规则和核心名词的类型也有关系,详见附注⑦。

三 汉语形容词的功能对应

3.1 形式、句法与语义之间的功能对应

(一)非谓形容词,用于分类(区别性);

(42)废纸 副经理 男教师 中型企业 重点中学 业余爱好 新生力量

(二)单音性质形容词,一般用于分类(区别);

(43)白纸 烈酒 长的棍子 好的教育

单音节形容词并不必然起分类作用(区别),有时可用作描写功能,如:

(44)一位旅客走累了,坐在坚果树下休息,他注意到前方一根细藤上结了个巨大的南瓜。/“自然界中的一些现象真是很荒谬”,旅客暗自嘀咕,“如果让我创造这个世界,我会让万物回到它们本来的样子。大南瓜长在结实的大树上,而坚果则应该结在细藤上面”。/这时,一枚小坚果从树上掉下来,打在他的脑袋上,震惊之余,游客望着枝干暗想,“天啊,原谅我的傲慢自大吧!假如从树上掉下来的是一个大南瓜,我岂不是被砸死了?”

(三)双音形容词,一类靠近性质形容词,可直接修饰名词,一般起分类作用:

(45)漂亮的(姑娘)普通的(衣服)好看的(玩具)

另一类靠近状态形容词,加“的”之后才能修饰名词,一般体现描写性:

(46)美丽的姑娘 昂贵的首饰 英明的决策

(四)复杂形式的状态形容词,一般是对个体或特定对象(specific)的描述:

(47)笔直的马路 湛蓝的天空 密密麻麻的雨点 歪歪扭扭的字迹

汉语形容词的形式、句法和语义功能匹配如下:

区别描写

非谓形 +

单音形 + -(+)⑨

双音形 +

+

复杂形 - +

区别性/描写性作为修饰语本身的内在语义特征,遵循如下序列:

3.2 句法、语义与语用功能的对应

(一)典型的性质形容词有如下功能:

1)语义层面是区别性,语用上是限制性:

(48)好书是百读不厌的。

2)语义上是区别性,语用上是非限制性:

(49)他给我买了件花衣服。

3)语义上是描写性,语用上是非限制性:

(50)小鸟 小草 大树⑩

(二)典型的状态形容词是形容词的生动形式:

1)语义层面是描写性,常用于非限制性:

(51)漂漂亮亮的女孩子一旦嫁作人妇,几年下来就变了个样子。

2)语义层面是描写性,语用层面用于限制性:

(52)白白胖胖的那个孩子就是他弟弟。

(53)黑糊糊的那个红薯就是他烤的。

因为可以用于限制性功能,状态形容词同样可以加“的”称代中心语:

(54)你给我拿一块干净点儿的红薯,我不要黑糊糊的。

3.3 影响形容词限制性/非限制性功能的因素

3.3.1 形容词的形式及句法、语义功能

单音节——性质形容词——区别性——限制性

复杂形容词——状态形容词——描写性——非限制性

上述二种关联模式是形式及句法、语义功能对限制性、非限制性的影响。

3.3.2 语序与现实情态/非现实情态(realis/irrealis)

文旭、刘润清(2006)指出,汉语中关系从句的限制性与非限制性功能和核心名词的定指/不定指有关,核心名词定指,则关系从句是限制性的;核心名词是不定指的,则关系从句是非限制性的(他们称为描述功能):

(55)我一直想要借的那本书今天终于借到了。

(56)我买到了一本对我写论文很有用的书。

但在核心的指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改变一下限定词相对于修饰语的位置,修饰语的功能就发生了明显改变:

(57)(终于有人把《野草》还回来了),这本我一直想要借的书今天终于借到了。

(58)对我写论文很有用的一本书不见了。

文旭、刘润清(2006)所举例句正好证明了汉语中限定词的语序对修饰语功能的影响:在限定词之后的修饰语一般是非限制性的,其前的修饰语一般是限制性的(赵元任,1968:148;吕叔湘,1985:214;陈玉洁,2007:第8章)。

改变例(58)的情态,同样的NP中关系从句也可以变成限制性的:

(59)我想买一本对我写论文很有用的书。

这说明,情态与语序都是对关系从句的限制性还是非限制性起作用的因素。对形容词的功能这两个因素同样有效:在现实情态的句子中,形容词功能一般为NR,非现实情态的句子中则为R:

(60)a.她穿了一件花衣服。(NR)

b.她想要一件花衣服。(R)

(61)a.小李i一来到办公室,大家就喜欢上了这个漂亮的姑娘i。(NR)

b.他喜欢上了漂亮的这个姑娘。(NR)

对现实世界中的既定对象进行描写和叙述总是非限制性的,加不加定语不影响指称范围。如果在非现实世界中提出要求,定语自然多用于限定名词的范围。限制性与非限制性之别其实在于定语是否是强调的重点,可用重音进行标记,因而我们才把这一对立归为语用对立。

另外,核心名词的性质、不同的修饰语类别也会影响形容词的语用功能,详见唐正大(2006)、陈玉洁(2007)。

四 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名词的修饰语(主要是形容词类修饰语)可以在何种条件下加“的”称代名词。区别性和描写性是从语义角度对形容词进行的分类,是形容词固有的语义特征;其判断标准为是否可以为核心分类。形容词限制性、非限制性是形容词在运用中体现出来的功能,其判断标准为是否可以缩小NP的指称范围。我们认为,从用法来看,存在如下两组无标记对应:单音形容词—区别性—限制性,复杂形容词—描写性—非限制性。但形容词可以同时具备区别性和描写性,在运用中体现限制性或者非限制性功能。

陆丙甫(2003)在分析“的”的性质时指出,“的”的出现与否体现了区别性与描写性的对立,区别性定语常不用“的”,描写性定语不可缺“的”,因而“的”与区别性定语不很匹配,而与描写性定语很和谐。按照我们的看法,把描写和区别都看作语义层面的分类,正好也符合陆丙甫所言描写性定语与“的”更为和谐的看法,因为描写性定语一般不可不加“的”,而区别性很强的定语如单音节形容词可不加“的”。严辰松(2007)也提到,限制性功能是修饰语可以加“的”称代的必要条件,他也注意到了语境因素对称代规则的重要影响,但是他没有对限制性进行定位。他把语境看作是修饰语“X”和核心名词之间的互动关系,他认为,凡是为核心分类的X都可以加“的”称代核心,从这一点来看,他的限制性大致相当于我们所定义的语义层面上的区别性。而我们认为,限制性是修饰语在应用中体现出来的语用功能,时刻受语境的调控,这个语境是“修饰语+核心”结构之外的、更大的语境,如果说存在互动,应该是整个NP和它所在的句子之间的互动。

修饰语在语境中实现限制性功能是修饰语能够加“的”省略核心的必要条件,这是区分限制性/非限制性的重要意义之一;同时,作为一组可以在语言中被语法化的范畴,这一对立的确立可进一步推进对形容词的研究。

注释:

①陆丙甫先生向笔者指出,西班牙语及其他罗曼语言中,前、后置定语的区别很复杂,各种文献说法不一,可能跟具体形容词有关,他认为基本趋势是前置的限制性更大(详见Lu,1998)。此处我们采用的是西班牙语法教材中的通用讲法,如常福良(2004:67)。这两种相反的说法反映的是同一种现象:西班牙语中形容词的限制性/非限制性功能可以依赖语序进行分别,只是语序手段还没有语法化为辨识这组语用功能的固有句法手段。分辨不清的现象恰好说明语序手段正处于演进的过程中。

②此处作者的介绍也不够详细,大意是形容词加上某类附缀之后可以构成NP,这样看来这类附缀和汉语中的“的”相当。

③朱德熙(1956)所说的限制性是一个语义概念,我们称为区别性。

④例(22)(23)中的划线部分句法上都没有问题,但是变换后句子意义发生了改变,这里是语用上不合格。

⑤上文已经指出,性质、状态的区别是形式、句法和语义的杂糅,和区别/描写的对立是属于上下位概念,此处为了处理方便,我们把它们暂时并列。

⑥这句话要想成立需要加一些语境条件,如“衬衫他穿了一件红的,西服他穿了一件黑的”或“衬衫他穿了一件红的,拿着一件白的”,即要构成对立语境,对立语境中修饰语一定是限制性的,详见下文。

⑦这些无法被转指的,就是所谓的一价名词,如“爸爸、尾巴、时间、原因、方法、意见、立场、问题、故事、身份”,等等。唐正大(2006)认为这属于一种“修饰语依赖型”名词,其实这类名词的修饰语也可以称为“核心依赖型”修饰语,或者说,这类名词的修饰语是名词的补足成分(complement),而不是像一般名词修饰语,往往作附接成分(adjunct)。这类修饰语虽然是限制性的,但同样不可转指中心语,沈家煊(1999b)指出,这有另外规则的制约:中心语无法被转指,是因为它们不处于同一个理想认知模型(ICM)中。

⑧度量衡量词组成的数量结构修饰名词可以加“的”,但加“的”之后已经不再是一个表示数目的数量结构,而是表示性质的修饰语,因而一定条件下可以称代核心名词,如:

给我来一条三斤的(鱼)。

⑨括号意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具有此类特征。

⑩这是一种不太常用的,非常有标记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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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形容词的限制与非限制与“李”词结构的省略规则_形容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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