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信息政策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政策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信息政策(Information Policies)是指调整国家信息活动并借以指导、推动整个社会信息活动发展的行动指南[1]。信息政策可划分为科技信息政策、经济信息政策、文化信息政策等;也可以划分为国际信息政策、国家信息政策、地方信息政策等;还可以划分为政府信息政策、企业信息政策、个人信息政策等。这里主要论述国家信息政策。它是信息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社会信息活动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国家为管理和发展信息事业而制定的方针、措施和行动指南。国家信息政策经常以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决定、决议、命令、规则、规定、意见以及通知、讲话等形式出现[2]。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的信息政策制定得最早,影响力最大,也最具有代表性。
1 美国信息政策的发展历程
国际上信息政策的制定开始于50年代末期。美国是最早制定国家信息政策的国家。
美国的信息产业带有明显的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传统。从历史上看,不论是政府的信息系统,还是大学、研究机构或企业的信息机构,一般均采取自行开展信息活动的方式。这种分散型的信息活动方式因世界政治、经济、技术的发展以及美国在各方面优势地位日渐受到威胁而发生改变。特别是1957年10月4日前苏联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使美国朝野受到强烈震撼。美国政府认识到本国在教育和信息方面的不足及政策指导方面的缺陷。深刻反省之后,美国政府开始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一系列关于信息政策的研究,并采取许多行政的或法律的措施促进社会信息活动的发展。这就是美国信息政策的发端。
1958年,也就是苏联卫星上天的第二年,美国政府制定了《国防教育法》,首次提出应探讨信息服务和技术开发计划。这是当时的世界信息环境所使然。根据该法,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建立了科学信息服务处(OSIS),对科技信息服务项目和信息科学技术研究给予资助和推进。
1958年底,著名的“贝克(Baker)报告”诞生。该报告主张建立联邦政府科学信息局,其职能是协调和促进已有的信息计划。该报告认为,美国社会的进步依赖于科学信息的自由流动,美国必须在承认所有现存的信息机构和信息计划的基础上,将政府和非政府的信息机构合并成统一的信息网络,由国家级的指导机构来支持、协调和补充现有的信息计划。这是美国第一部专门的信息政策报告。
“贝克报告”的出台,引出了美国信息政策研究的开始。在此之后,一系列信息政策研究报告相继问世。其中包括:1960年的温克(Wenk)报告,1962年的克劳福德(Crowford)报告,1963年的温伯格(Weinberger)报告,1965年的利克利德(Licklider)报告,1969年的科技交流委员会(SATCOM)报告,1972年的格林伯格(Creenberger)报告,1975年的查特兰德(Chartrand)报告,1976年的贝克尔(Becker)报告,1976年的洛克菲勒(Rockefeller)报告,1976年的MITRE报告,1978年的吉利亚诺(Ginliano)报告等。其中的洛克菲勒报告主张在白宫设立信息政策办公室,使政府的信息政策集中化,体现了美国信息政策在信息产业方面的转变,即从自由开放型向控制保守型转变。该报告在美国信息政策发展史上影响颇深,甚至延续今日,成为美国信息政策的重要文献。
70年代末期,美国的信息政策是鼓励从政府的实验室向公众传播信息,鼓励从国外向国内输入信息。这种政策思想充分体现在1979年10月卡特总统的国会工业革新咨文以及后来形成的《史帝文森——怀特勒法案》之中。
80年代以后,各国信息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进入高潮时期,美国在这一领域仍处在领先地位。1982年,美国情报学家V·卢森堡发表论文《国家信息政策》,全面地评述了世界范围内的信息政策,强调信息保密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性。80年代末期,美国政府对信息政策的态度发生重大转变,将信息政策问题又一次提到议事日程。1989年,在第52届情报科学年会上,政府将国家信息政策列为最重大议题之一。1990年的第53届年会上,五次大会中有三次是以信息政策为题的。1990年6月国家图书馆与信息科学委员会(NCLIS)制定了一套指导政府信息政策的原则,被称为“1976年洛克菲勒报告以来国家的第一份关于信息原则的声明”。其基本原则包括8条:(1)公众有权利用公众信息;(2)联邦政府应保证公众信息的完整与无损,而不论其形式如何;(3)联邦政府应保证该信息的传播、复制及再分配;(4)联邦政府应保护使用或需求信息的人们的隐私以及在政府档案中存有其信息的人们的隐私;(5)联邦政府应确保信息源的多样化利用;(6)联邦政府不允许收费以阻碍人民利用公众信息;(7)联邦政府应确保关于政府的信息易于提供利用并可以用几种格式在单一的索引中检索;(8)联邦政府应通过像呈缴本图书馆那样的国家网络保证公众对于公众信息的利用,而不管他们是在哪里生活或工作[3]。这些原则成为美国政府解决公众信息问题的基础,其基本思想是“我们应明确地主张公众应对公众信息有最大可能的利用。”这些原则认为公众信息(即联邦政府建立、收集并拥有的信息)急剧扩展,关于其建立、使用及传播的原则处于被忽略、甚至被忘记的危险境地[4]。这些原则的提出,清楚地表明美国政府对公众信息的态度和政策,也代表着90年代世界信息政策关注的热点。
1991年7月,在美国第二次图书馆和信息服务白宫会议上,国家信息政策被列为十大专题之首加以讨论并草拟了建议提案。这次白宫会议的总结报告提出95条建议,并将其作为90年代美国国家信息政策的框架。
1993年是世界各国信息政策重大变革的一年,在世界信息事业发展史上写下了最浓重的一笔。在这革新的时代,领导世界信息政策潮流的仍是美国。美国在信息政策方面最引人注目的动作就是1993年9月制定并颁布的《美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它是美国信息政策最淋漓尽致的体现。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简称NII,是美国为发展信息产业而制定的行动纲领。美国政府在NII中提出的9条原则是:(1)通过税收、法规政策促进民间对NII的投资;(2)扩展全民信息服务的概念,保证所有美国人都能负担得起信息服务的价格,充分利用信息资源;(3)发挥政府的催化剂作用,促进技术创新和新的应用;(4)促进NII完备的、交互式的、用户驱动型的运行方式;(5)保证信息安全和网络的可靠性;(6)改善无线电频谱管理工作;(7)保护知识产权;(8)协调与各级政府及其他国家的信息活动;(9)提供利用政府信息的机会。
为了贯彻执行美国的NII行动计划,美国政府特签署总统令,成立“美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顾问委员会”以及信息基础设施特别工作小组,下设信息政策委员会,由此可见美国对信息政策问题的重视。
2 美国信息政策在信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40年来,美国在信息政策方面给予的关注越来越多,信息政策也越来越完善,其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前20年,美国信息政策的作用是:(1)政策咨询;(2)管理与协调;(3)推进信息的交流;(4)促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然而最重要的是信息政策改变了国家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加强了政府在信息事业中的决策权力,为今后信息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后来的日子里,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美国的信息政策直接影响着美国的对外政策,决定着美国的产业政策以及美国的就业结构。美国信息政策在各个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使美国保住了它作为世界信息强国,特别是信息技术强国的优势地位。由于政策明确,信息技术高速发展,随着NII规划的全面实施,Internet在全世界各个角落建立节点,美国对整个世界的信息拥有了控制权,更使美国在世界信息市场上运作自如。
3 美国信息政策对世界信息政策的影响
1958年美国制定了第一份信息政策,首开世界信息政策制定之先河。这深刻地影响了世界信息政策的制定,促使许多国家仿而效之,日本、法国等国纷纷紧随其后制定了本国的信息活动战略。
80年代美国领导了世界各国信息政策制定的潮流,特别是就信息政策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问题提出的见解,使各国认识到信息保密的重要性,促使各国决策者们不仅要想方设法充分利用他国的信息资源,而且还要为保守本国信息机密和国家安全大动脑筋。这一时期各国信息政策制定得较多,使世界范围内信息政策的研究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1993年美国在NII方面再开世界之先河,比起50年代末期信息政策的出台更使世人惊醒,其仿效和追赶之风顿起。发达国家雷厉风行,发展中国家奋起直追,从而引起世界信息产业的深刻变革,更为世界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特别是信息技术领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4 美国信息政策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
美国是世界上颁布信息政策最多的国家。这一方面说明美国政策研制紧跟信息事业的发展形势,同时也说明美国的信息环境变化多端。因为,任何信息政策的制定都是以信息环境为依据的。然而在世纪之交的今日,美国信息政策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与各种国家法的冲突,二是新的信息环境中出现的新的信息问题。由于美国的信息政策存在着许多与信息法律不一致的地方,致使信息政策在有些方面表现出“无能为力”,处于“违宪”之境地[5]。因此,美国信息政策的决策者们一方面要促使信息政策法律化,另一方面又要敦促政府部门对与现行社会不相符的有关法律进行修改,从而促使信息政策和信息法律协调一致地解决信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