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是鼓励还是安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种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象
据《西部时报》报道,有的地方将废止多年的粮食面积指令性计划,当成保障粮食安全的“法宝”重新祭出,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种植指标,具体落实到镇、村、户,种什么品种也要逐一登记造册,否则,镇、村主要负责人要被追究责任。
有的地方为了落实上级布置的粮食增产指标,不在保证基本农田不被占用、通过科技手段提高单产上作文章,而是弃“优质粮”的目标于不顾,大面积推广种植一些高产、劣质、被市场淘汰的品种。
还有则把“生态建设”、“结构调整”与“粮食安全”完全对立起来,要么计划“开荒种地”,要么计划把本已取得高效益、并没有改变农业用途的优质菜地、花卉园恢复为粮田,侵害了农民利益。
数字
2003年全国耕地净减少3806.1万亩。
1999年至2002年,全国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达54.9万件,涉及土地183万亩。
2003年国土资源部受理的8000件群众上访,涉及非法占地和征地补偿安置的占六成以上。
目前全国有4000万左右的失地农民。
农业和国土资源方面的专家测算,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各种形式征用农地的价格剪刀差,从农民身上拿走近5万亿元。
问题
之一:人人都说种优质粮价高好卖,但是需要集中连片、技术指导、良种供应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否则没有规模就难以走向市场。
之二:种植生产周期长,市场风险高,往往到收获时才知道贵贱高低,往往为时已晚。
之三:“养儿防老,种粮防饥”,粮农由于比较效益低,往往由于养老的需要,弃粮从商、从工。
分析
粮食安全为何再现危机?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人均占有量为何持续减少?根本原因在于“种粮不挣钱,增产难增收”,1998年至2003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已连续6年低于1997年的水平。何谓“本”,“1号文件”说得十分清楚: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就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依靠行政命令、违背价值规律的粮食生产政策解决不了粮食问题。前些年一些地方强行毁粮种植经济作物,引发了诸多农村矛盾。如今,通过强制手段要农民种粮,同样侵犯了农民的种植自主权,伤害了农民感情。偏离价值规律,无视农民的种粮效益,强制命令、行政动员的办法很难收到实效。农民“硬顶”不过,就会“软抗”:本应种两季的良田,只种一季,成为“半抛荒田”;亩产本应上千斤,由于农民不愿精心管理,粮食产量只能打“对折”,这些例子比比皆是。历史上“催种催收”、“以粮为纲”的传统思路,“只求产出、不问效益”的传统路径,导致“丰收-价贱-跌落”循环往复,“买粮难”、“卖粮难”交替出现,动摇了粮食生产的根基。
国策
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加强耕地管理,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纠正随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现象。要加快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补偿机制,确保占补平衡。
---摘自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摘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评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黄鸿翔说,目前政府解决粮食问题的主要办法是在农业生产中优先保证粮食生产的需要,做到以丰补歉,将丰年节余粮食藏于民间或国库,以供歉年之需。这种“藏粮于仓”的方法虽然保证了国家正常的粮食供应,但也存在不少弊病:一是国家每年都要投入大笔资金来进行粮食储存和置换,造成财政上的负担;二是遇到连年歉收或计划不周,就可能造成粮食供应紧张,粮食安全缺少保障;三是由于仓储条件较差,粮食发生霉变,造成下巨大的浪费。所以,解决我国粮食安全的根本出路还是提高我国的粮食生产能力。如果我们拥有足够数量的优质耕地,就可以“藏粮于地”,粮食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黄鸿翔认为,“藏粮于地”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拥有足够数量的优质耕地。我国人多地少,耕地数量不可能提高,只能控制减少的数量,因此必须提高耕地质量来弥补数量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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