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改革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39(2001)02-0011-03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基本特征是:建立在现代分工基础上的社会化大生产与建立在家庭农业经营基础上的小生产并存;而且,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还存在着大量的中间层次。在这样的生产力发展状态下,要求全社会只能有公有制经济,不能存在其它经济,要求公有制只能实际国有或集体所有制,显然是行不通的。如果人为地强制推行这种单一经济或单一所有制,其结果必然会阻碍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从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们在大力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经济成份的同时,要围绕着重新认识和研究公有制的概念范畴和发展模式这一重点,进一步推进公有制改革,继续调整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顺利解决这个问题是公有制经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全面认识公有制
过去我们对公有制的认识过于狭窄,只限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现在看来这至少是不全面的。公有制的内涵还可以扩大,还应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所谓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并主要以入股的方式将生产要素结合起来,进行统一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制经济形式,它的突出特点是不同所有制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现阶段,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经济等。不仅如此,还要考虑包括不断被公有化的新生成分,这些新生成分随着市场的成熟,随着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变化而趋向社会性,并有可能成长为公有经济。例如在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随着股权社会化、个人资本成为社会资本,个人所有也越来越具有社会性。马克思当年就发现了这一趋势,将其称为“过渡点”。这些被资本化了的个人所有,完全有可能在新的基础上成长为社会公有形式。也有人将这种高度社会化的个人所有解释为全民所有,或真正的全民所有制,这是不准确的。首先,现在所使用的全民所有制概念有其特定的内涵,它是与集体所有制相对应的,是以社会占有并以国家为代表来实现的所有制形式。显然,这与上面讲到的所有的社会性是有区别的。其次,全民所有制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尚存在很多问题难以解释。(1)全民的“民”如何界定问题没有搞清,若是指人民,那么势必会形成有产的所有者和无产的所有者的区别,因为根据宪法私人企业也属于人民范畴。(2)公有与私有都是以人为主体的,全民所有意味着在私营企业的员工也同样拥有一部分公有资产。(3)全民所有难到位的问题,就是常说的,全民所有全民没有的问题。事实上,全民所有制是以国有来体现的,因此以国有来界定更准确、更容易区别。
二、探索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
把公有制与其实现形式相区别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它能够使我们做到在坚持公有制的条件下去发展公有制,即在坚持公有制方向的同时,去创造更新、更有利于公有制发展的实现形式。过去我们在公有制问题上不触及,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把公有制性质与其实现形式加以区别,在公有制认识上简单化,只能坚持而不能探讨,只能增加而不能减少,只能向上过渡而不能横向发展,其结果把公有制越搞越僵化。中共“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并提出既“大胆利用”,又要“努力寻找”的实现原则,这无疑是对公有制的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必将促进公有制的健康发展。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和公有制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单地说:“所有制”反映的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则是所有者采取什么样的资本组织形式来管好用好生产资料的问题。一定的所有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实现形式来实现资产占有者的权益。这就决定了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而不同所有制也可以采取同一实现形式。因此,不能把所有制实现形式视为姓“公”姓“私”的判别标准,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在深圳、珠海、厦门、海南等经济特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现已有十种:国有制,这是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所有的;社区所有制,由社区集体形成并集体拥有的资产;股份合作制,集股份制与合作制形式为一体的一种新的公有制形式;劳动者集体所有制,由劳动者个人投资集合而成的集体财产;社团所有制,由社会团体投资集合而成的集体资产;社会基金所有制,是各种社会基金投资形成的资产;股份制,劳动者个人将其劳动所得剩余部分转化为资本,在大公司中购入部分产权或部分股权;技术所有制,拥有科学技术的单位和个人,把科学技术作为资本投入;经营资本制,某些有科学管理能力的集体和个人,把这种科学管理能力作为资本投入;混合所有制,由各种所有制经济互相融合形成的经济实体。公有制的各种形式适应了多层次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显示了它们的生命力。
三、把握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演变的方向
我们已经承认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这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一大进步,对此我们要长期坚持。既然是结构形式,就肯定是多元的,结构中的各成分就有一个共存、共生的问题,由此才能保持结构的稳定。结构中各种成分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变化过程就是结构的优化过程。至于结构变化朝什么方向发展,完全取决于所有制的优势和它的成长力。所有制之间性质上是相区别的,而实现形式上又是可以互含的,这就为它们之间的相互渗透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同样,有些所有制形式是可以被多种所有制共同利用的。例如股份制就是这样,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这也为所有制之间的互通形成了纽带。所以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同时,也要把握所有制结构演变的方向,这样我们会在结构优化的基础上,保持公有制的优势。
四、调整公有制经济结构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公有制僵化和绝对化,并且公有制经济中,国有制又占绝对比重,这样一种状况是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要通过深化改革使之变革。目前的主要举措有:(1)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任务,明确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这就意味着其他领域,国有经济可以逐步收缩或退出。这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的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经济今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少,但国有经济仍然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比如民间资本难以进入的投资大、风险大、回收慢、建设周期长、社会迫切需要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等),总量不是减少而是会继续增加,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分布更加合理。这就为国有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使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各自向有自己优势的领域集中和发展。(2)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十五大报告创造性地提出了国有经济控制力概念,认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对国有经济控制力的涵义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国有经济的作用既要通过国有独资企业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探索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国有经济应保持必要的数量,更要有分布的优化和质的提高;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不同产业和地区的比重可以有所差别,其布局要相应调整。国有经济控制力概念,为国有企业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革开辟了道路。今后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国有独资的企业,将只占少数。即使是需要由国家控制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也并不都要求国家独资,大部分可由国家控股,吸收民间资本。这样做,可以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因此,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相互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3)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十五大”报告指出,要用“抓大放小”的战略来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壮大国有资本的数量,优化国有资产的结构和质量。目前和今后国有中型企业,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向大企业靠拢,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或者向大企业方向发展,建立现代公司制度;一部分则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一般估计,这一部分中型企业将占较大比重。显然,这必将有力地推进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加快国企改革进程。根据前几年的改革实践,国有中小型企业放开搞活相对于国有大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来说,要容易一些,步子可以走得快一点。国有中小型企业放开搞活了,就能更好地集中力量,做好国有大型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抓大”这篇文章。(4)通过分类指导对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5)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推动政企分开和企业转移经营机制是调整和优化现有公有制结构和国有企业的重要步骤。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要积极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多元投资主体概念要理解宽泛一些,它首先或主要指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即国有企业在公司制改革中,要吸收非国有资本参加,形成多元投资主体。由于改革开放以来,非国有经济发展很快,民间资本已有一定规模,可以向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参股,并填补国有资本退出或缩减的领域。多元投资主体也包含即使是国有独资公司,要尽可能由多家国有投资公司或其他国有企业共同持股,成为由多家投资主体组成的公司。可以设想,在不久的将来,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社会经济的普通的主要形式,只有一个投资主体的国有独资公司将愈来愈少。
五、全面认识所有制
所有制具有多种形态,有实物形态的所有制,主要是指对具体生产资料的直接所有;有资产形态的所有制,主要是指对现实资产拥有所有权;有资本形态的所有制,主要是指现代市场条件下,终极意义上的所有权。就所有制的本来意义讲,实物形态的所有制是最能体现其本质的,也是最直接的、最有意义的,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的条件下,所有权已被高度抽象化,是一种象征意义的索取权。因为在公司企业中,源自于多种所有制的股份资本同化为公司资产,在这里不同所有者取得了一个共同的身份——股东,所有权转化为无差别的股权,各种所有制在公司形态下表现为高度的同一性,所有制高度复合化了。
收稿日期:2001-02-06
标签:公有制论文; 所有制论文;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 国有经济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 全民所有制论文; 混合所有制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