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价格政策分析_价格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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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食价格政策

粮食价格政策是指国家对粮食商品制定的一种价格管理政策。粮食价格政策是国家利用价格杠杆调节有关的经济关系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发展本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安全社会秩序。在美国、日本和欧共体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粮食生产占的比重很小,大约只有1%,但由于粮食本身的重要性和产业的特殊性,长期以来,这些国家都对粮食实行补贴和扶持政策。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所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依靠农业价格政策和贸易措施保护他们的大部分农业,至少是一部分农业。各国粮食价格政策主要有三类,即价格保护政策、稳定价格政策和补贴价格政策。

在我国,粮食价格政策包括粮食基本价格政策和粮食具体价格政策。粮食基本价格政策包括粮食差价政策、粮食比价政策、粮食价格补贴政策、粮食保护价格政策等;粮食具体价格政策有国家定价(统购价、定购价、统销价、调拨价),国家指导价(议购价、议销价)和市场调节价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粮食价格将主要由市场调节为主,价格政策的作用范围和作用程度将有所缩小。

与一般商品价格相比较,粮食价格具有如下的特殊性:粮价是其它价格的基础;粮食价格弹性较小;粮食价格的大幅度波动;粮食价格经常受到政府的干预。由于粮食的重要性和粮食价格的特殊性,使得粮食价格成为政府、经济学家和社会舆论共同关注的焦点。

(一)国外对粮食价格的研究

1.对粮食价格周期波动的研究。20世纪30年代,剧烈波动的农产品价格,使经济学家们将农产品价格运动作为重点的研究问题。对农产品价格运动研究最主要理论成果是“蛛网模型”,又称“蛛网定理”。近年来,随着统计技术与预测技术的发展,对粮食等农产品价格的统计回归和预测分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对粮食供需与价格的研究。价格是由供给与需求同时决定的,因此,对粮食价格的实证研究,从一开始就包括了对粮食供需的研究。绝大多数对粮食供需的实证分析都假定:完全竞争、均衡、无风险和农场生产决策与农户消费决策之间的可分性,但一些研究结果又表明,在发展中国家粮食市场并不满足完全竞争市场的假定,生产与消费的可分性假定也是不成立的。因此,在关于粮食供给的研究中,要重视农场—家庭模型,并注意风险及农户对风险的态度对供给的影响。

3.对粮食价格政策的研究。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以后,美国政府于1933年开始实施农产品(包括主要的粮食品种)价格支持计划,从此,对粮食价格政策的研究成为粮食价格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粮食价格政策分析的主要目的在于弄清由价格改革引起的主要农业问题,探讨价格干预的手段,分析政策手段达到政策目标的效率。对价格政策的分析可以归纳为三种方法,即保护系数,比较利益系数和单个市场分析。

(二)国内对粮食价格的研究

1.关于粮食价格形成基础的研究。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并没有创新,基本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解释,认为粮食价格应该由生产该种粮食的劣等地的成本决定。

2.关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研究。剪刀差研究的理论部分有三项内容,一是研究剪刀差的方法;二是剪刀差形成的原因;三是剪刀差的结果。剪刀差研究的实证部分主要是估算剪刀差大小以及剪刀差的政策的实行使农业付出的代价。

3.对粮食价格波动的研究。研究者分别从供给、需求和流通角度对粮食价格波动进行了研究,并指出供给方面的原因是粮食价格持续上涨的主要原因,同时提出了制约粮食供给主要原因的四种理论,即成本推动说、投入不足说、规模经济说和制度障碍说。

4.关于粮食流通体制的研究。大量关于粮食价格的研究文献集中于对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当前的主流意见认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市场导向,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定价的粮食贸易体制。

二、粮食价格政策分析

粮食价格政策分析的方法有三种,即保护系数、比较利益系数和单一市场分析。

(一)保护系数

保护系数是国内价格与边境价格的比较。这些价格比率表示国内价格政策保护国内生产者免受外国市场直接影响的程度和在这一过程中改变国内生产或消费的敏感程度,这种保护或敏感性可能取正值,也可能取负值。粮食保护系数具体又可分为名义保护系数、有效保护系数和有效补贴系数。

1.名义保护系数。名义保护系数是其国内价格与边境价格的比率。边境价格可定义为国际市场价格通过汇率折算成本国货币后的价格。名义保护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NPC[,i]=P[d][,i]/P[b][,i] (1)

其中,P[d]表示国内价格,i表示第i种商品。P[b]表示边境价格,即外国价格与汇率的乘积,或者说边境价格是用本国货币计量的外国价格。

名义保护率为:

NPR[,i]=P[d][,i]-P[b][,i]/P[b][,i] (2)

NPR等价于NPC-1。如果NPC>1,生产者接受了一个比未干预前更高的销售价格。这恰为正向保护,但此时,对消费者而言则是负向保护,消费者将支付一个比未干预前更高的价格。短期内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冲突是显然的,如果NPC<1,保护结构将发生逆转。此时,保护是负向的,生产者将受到歧视,而消费者将获益。如果NPC=1,则保护结构呈现中性,生产者和消费者所面临的国内价格与未干预前的边境价格相等。

国际比较表明,在发达国家农业的名义保护系数在1.2到2这一范围之内,其变化取决于不同的商品和不同的国家。而在发展中国家它却在0.5到1这一范围之内。

2.有效保护系数。尽管名义保护系数可以在生产消费链的任一水平上进行计算,但有效保护系数则特指在农场和家庭水平上的生产、加工和市场化。某一品种粮食商品的有效保护系数是以国内价格计算的附加价值与以边境价格计算的附加价值的比率。名义保护系数与有效保护系数的差异在于,有效保护系数将产出品价格和贸易投入品的成本进行会计模拟。因为有效保护系数包含投入品,所以它潜在地更多在包含着对干预保护结构的估计。

有效保护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这等价于EPC-1。如果EPC>1,国内生产者获得的保护性收益则高于无干预时的正常收益,但正向的有效保护系数只说明了潜在的敏感性,而非实际的。如果EPC<1,则具相反的保护结构,如果在投入和产出方面生产者面对边境价格而不是面对国内价格,则他们将会得到更高的收益,此时,生产者接受了一项负向保护。同样,负向的有效保护系数也仅表示潜在的敏感性,而不是实际的。如果EPC=1,则保护结构是中性,生产者既没有得到保护,也没有受到歧视。

如果EPC<0(对NPC来说,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这意味着或者以国内价格计算的附加值为负值,或者以边境价格计算的附加值为负值。如果是前者,粮食生产者将抛荒,除非政府对粮食生产进行补贴。如果是后者,该经济体系正在通过粮食商品的国内生产而流失外汇,因为可贸易的投入品的成本超过了产出的粮食的总价值。注意到如果分子、分母皆负,则EPC>0,此时用正向、负向和中性保护来解释EPC大于1、小于1和等于1仍是正确的,但EPC的负值表明了在现行的生产率和成本条件下,国内粮食生产决策的一种基本缺陷,要么政府对粮食生产者进行补贴使他们不致破产,要么经济体系流失外汇。国内价格政策的变化可以解决第一个问题,而第二个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粮食生产率的改善来进行。

潜在的敏感性是否能转换成实际的决策行为,主要依靠对生产者面临条件的选择,这一选择是指以什么技术生产什么商品。竞争性粮食之间的相对净收益是相对的实际敏感性的一种明显表示,如果一种粮食的生产倾向于EPC>1,但其净收益都低于EPC<1的其他另一种竞争性粮食的生产,遵循利润最大化的粮食生产者将选择那种竞争性的粮食进行生产(为简单计,我们假定包含在这两种粮食生产中的风险因素是相同的)。例如,较低有效劳动生产率的生产活动将被正向保护,而较高有效劳动生产率的生产活动将被负向保护。任何一种粮食将面临EPC>1或EPC<1,短期内个别农户别无选择,他们只能生产其正在生产的粮食,但长期来看,他们却可以决定是否进行生产转移。

3.价格补贴系数。名义保护系数是相对敏感性的一种不完全测算,因为它没有考虑投入一方,而计算生产者补贴等价(SE)和消费者补贴等价(CSE)时,分析者在不考虑附加价值的复杂性的条件下,可得到包括显性投入补贴和间接税的更多的价格信息。只考虑单位产出的显性净补贴或各市场总产量的显性净补贴时,可以使用以下生产者补贴等价的计算公式:

PSE[,i]=[P[d][,if]+(S[,i]-t[,i]]/P[d][,if] (6)

如还考虑隐性税收和补贴,则生产者补贴等价的计算公式变为:

PSE[,i]=[P[d][,if]+(S[,i]-t[,i])-P[b][,i]]/P[d][,if] (7)

其中,P[b][,i]为国内价格,S[,i]、t[,i]为补贴和税收,P[b][,i]为边境价格,i为第i种商品。

通过消费者补贴等价(CSE),可以确定消费者必须支付低于调整后边境价格的程度和他们必须支付的间接税与销售税的程度。消费者补贴等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CSE[,i]=[P[b][,i]-(P[d][,ir]+t[,i]]/P[d][,if] (8)

其中,P[b][,i]为边境价格,P[d][,ir]为国内零售价格,t[,i]为间接税,i为第i种商品。在这两个算法中,正数表示对消费者的正向刺激,负数表示负向刺激。

(二)比较利益系数

保护系数是相对敏感性的测度,它与效率有关,而另一方面,比较利益系数是相对效率的测度,与敏感性有一定的关系。因为制定政策既要考虑到敏感性,同时又要考虑到效率问题,因此,保护系数和比较利益系数的内容是互为补充的。

比较利益有两种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两个或多个贸易国相互比较而产生的效益,在机会成本较低的国家,效益相对好些,就是比较利益;比较利益的另一种含义指的是在国内经济中,不同产品的效益差别(就挣得或节省单位外汇比较而言)。

比较利益有两种测算方法:国内资源成本(DRC)和净经济收益(NEB)。两种系数需要同样的价格及投入方面的信息,但DRC比NEB用得广泛。

1.国内资源成本。国内资源成本是国内产品的机会成本和该产品产生的附加值的比较。分子是使用土地、劳力和资金等成本的总和,因此,国内资源总成本包括直接或间接应用的资源以及非贸易型投入品的成本,分母等同于EPC的分母。

国内资源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f][,i]为产出的外国价格;P[f][,j]为投入的外国价格;在DRC第一种算法中,分子和分母都只用边境价格表示;而在DRC第二种算法中是用外国货币表示的。

国内资源成本系数的值表明国内生产的效率变化水平或国际竞争力,汇率必须是反映机会成本的有效汇率。DRC<1表明经济体系从本国产品中节省了外汇,因为国内资源的机会成本小于它所带来的净外汇收益(在出口中)或节省外汇(在进口补贴中),表明了进出口产品的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相反,DRC>1表明经济体系引起成本超过了该生产过程中赚取节省的净外汇。而DRC=1表明经济体系通过国内生产既不赚也不节省外汇,处于平衡状态。

2.净经济收益。净经济收益是指产出总价值和投入总成本之差,差值用经济价格表示,它实际上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剩余,用NEB表示。正的NEB反映了资源的有效运用;负的NEB反映资源不合理动用。净经济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经济收益(NEB)=产量的边境价格-边境价格贸易型投入品的总和-国内影子价格国内资源和非贸易型投入品的总和

NEB总是能和DRC反映比较利益得到的结果相同,正的NEB等同于DRC<1,负的NEB等同于DRC>1,NEB=0等同于DRC=1。

(三)单一市场分析

保护系数和比较系数只集中于价格自身的分析,并不能反映价格对数量变动的影响,因此,仅仅通过保护系数和比较系数我们无法对消费者和生产者对于商品价格变化的反应得出什么结论,而市场分析则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

单一市场分析是在对各种市场水平下的价格弹性进行经验性估计的基础上,对单个市场进行数量评估的方法。

通过单一市场分析,可以反映价格政策变动所产生影响的方向和程度,特别是检验对穷富群体的政策影响。如粮食进口关税对政府收入及消费者福利的影响;粮食进口补贴对生产量和消费者剩余的影响;粮食出口税对生产、消费以及效益的影响等。

单一市场分析可以被用来分析价格变动的作用,这种价格的变动是发生在很多群体参与者从少数几个主要市场中选择出的一个市场中的,通过这种市场模型的运用,人们可以确定出价格变动对生产、消费的影响,以及这些定量的反应反过来如何影响三类变量的。这三类变量是:财政、生产者收入、消费者的消费、政府税收、外汇收入;福利、生产者和消费者剩余;效益、经济损益在生产和消费领域中转移的结果。在这里,市场分析有三个主要组成:政策所引起的价格变动、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市场代理人的反应以及各种经济政策利益变动的各种反应所隐含的实质。

三、简短结语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具有信号、刺激和杠杆作用。作为信号,价格是某种商品短缺或过剩的指示器;做为刺激手段,就是遵循了价格信号的变化就可获得盈利,而违反了价格信号的变化就要受到损失;价格的杠杆作用就是通过价格来实现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合理化。然而,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粮食价格成了剥夺小农,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手段,粮食价格的形成完全由政府来确定,导致粮食价格既不能反映价格,又不能反映供求关系。粮食价格的失灵,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我国粮食生产长期处于徘徊不前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有了较大改善,但政府定价主导整个粮食市场价格水平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价格信号的扭曲以及定购制度的不公平等原因,加剧了粮食供求总量与结构的失衡,限制了各地粮食生产比较优势的发挥。因此,如何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就成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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