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车流量法在高速公路企业中的运用论文_孔德朴

浅谈车流量法在高速公路企业中的运用论文_孔德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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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在高速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车流量法应用的相对广泛,企业对于车流量法的广泛应用,使得企业财务信息质量提升,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经营状况得以改善。为进一步促进车流量法在高速公路企业中的有效应用,本文联系实际,从车流量法的应用意义、应用方法等方面展开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车流量法;高速公路企业;折旧方法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其总资产中占的比重很大。根据《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高速公路经营用固定资产可分为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设备、房屋及构筑物等。其中,公路及构筑物是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管理的核心,其折旧费用构成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运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1】。因此公路及构筑物的折旧额对企业经营成本的影响也非常大。怎样选择合理的折旧会计政策,既能使高速公路经营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又能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成为我们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提出将车流量法应用于高速公路企业财务管理中,下面就车流量法在高速公路企业中的具体应用做详细分析。

1车流量法在高速公路企业中应用的必要性

在高速公路企业中,公路资产占比较大,因而公路资产会计核算方式会影响企业财务信息与最终经济效益。为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当前多数企业都会选择应用车流量法进行核算。所谓车流量法,主要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先将公路构筑物价值与预计总车流量的比值计算出来,在此基础上计算出单位车流量折旧或摊销额,之后运用年度实际车流量与单位车流量折旧或摊销额相乘后得到摊销额或年折旧额【2】。与其他计算方法相比,这一方法考虑地比较全面,如其既考虑到了资产的消耗问题,也考虑到了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问题,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折旧或量摊销金额的确定性、稳定性,从而为企业后续经营发展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总之,实践表明,科学合理应用车流量法有助于提升高速公路企业财务管理效率,提升企业会计核算水平,提高企业财务信息质量,让企业的经营状况得到真实反映与切实改善。

2车流量法与直线法比较

目前,高速公路企业财务核算中应用相对广泛的两种方法为车流量法与直线法。这两种方法各有优劣,平均年限法操作简单,计算方便,相对固定,便于核算。相反,工作量法要考虑实际车流量与预计车流量的差额,并根据实际损耗调整工作量,计算复杂,要求较高,但是能真实反映高速公路损耗程度。但从会计要素计量的角度来说,平均年限法不是最适合的折旧方法,而车流量法,即按车流量的大小来计算折旧,是较合理的折旧方法【3】。下面就这两种方法的特点做具体分析。

2.1车流量法

会计人员采用车流量法计算时,就是在收费运营年限内,按各月实际车流量占运营期总车流量的比例计算摊销费用。在该种计算思路与计算方法下,各年度车辆通行费收入与摊销费用成对比关系,因而公司在各个时期的经营发展状况得以真实反映出来。如,当高速公路企业处于运营初期时,采用车流量法进行计算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企业盈利水平,确保企业财务指标的实现。这是因为,在企业运营初期,实际车流量与预期车流量之间尚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实际抚触的摊销额较小,企业盈利空间相应增大【4】。

2.2直线法

在高速公路运营期间,若采用直线法表进行计算,会计人员在计算过程中需按月平均摊销,摊销费用与各年度车辆通行费收入不配比,从而导致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得不到反映,这对于企业后续经营发展政策的制定极为不利。此外,采用该种计算方法时,企业实际盈利情况还受道路通行费用影响。如公路项目在通车的前几年内,通行费用低,企业在低收入的情况下需要往外拨出较多的摊销费用,从而导致企业盈利空间缩小,甚至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可以说该种计算方法不符合配比原则,也无法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更大帮助。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若采用车流量法,则摊销额会存在波动,但波动态势一般呈现正增长;而若采用直线法计算,则摊销额相对恒定,不会出现较大波动【5】。

3车流量法在高速公路企业中的具体运用

在将车流量法运用于高速公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时,需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指标,还应根据车流量法核心思想采用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方能保证车流量法运用的科学性、有效性。下面就车流量法的具体应用做详细分析。

3.1车流量法应用依据

在应用车流量法摊销无形资产时,有以下依据需要参考:(1)《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2)《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指出,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此外还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这些政策性文件为高速公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标准与要求,也为车流量法的应用提出了规范。在具体核算过程中,高速公路企业将公路及构筑物计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企业、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以及行业提出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以此保证车流量法运用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会计核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7】。

3.2车流量法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当月摊销额=单位车流量摊销额×当月实际车流量 /单位车流量摊销额=特许经营权入账价值/特许经营期内预计总车流量。

(2)特许经营权入账价值:竣工审计报表中的、由在建工程转入的所有与收费权有关、需要移交政府的资产,并且应于通车运行时暂估入账价值。

(3)当月实际车流量:当月实际车流量由运营管理单位提供基础数据,由权威第三方根据规定的车型折算系数和合理的折算方法折算为标准车流量,数据通常于次月方能提交,建议在实务中次月采用上月数据,并于会计年度末进行相应调整。

(4)特许经营期内预计总车流量:特许经营期内预计总车流量在通车收费的第一年可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总车流量,自第二年1月开始取权威第三方测算的总车流量,可一年一测,也可结合实际在偏差较大时重新测算。

为降低财务核算成本,也可对上述计算方法进行简化,直接以测算车流量为计算依据当月摊销额,计算公式为:当月摊销额=单位车流量摊销额×当月测算车流量 /单位车流量摊销额=特许经营权入账价值/特许经营期内预计总车流量。这样就不用每月都将实际车流量折算为标准车流量,从而降低财务核算成本。

注:核算单位应于通车当月暂估无形资产价值入账,并开始进行无形资产摊销,不计算残值。

4 车流量法的具体应用以及注意事项

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与市交通委员会签订了某项特许经营权协议,协议中规定,在特许经营期间、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该企业自行承担建设、养护、融资、运营等一切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范围,并于期限满后移交项目设施以及权力。协议中规定,该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收费日之日开始计算,特许经营期满将项目移交政府。在经营期间,该公司采用车流量计算法进行的计算,主要计算思路为:经测算,该公路30年的总工作量为亿辆,总投资额40亿人民币,之后采用每年车流量计提折旧的方式进行计算。在这一计算过程中,首先涉及到一个总通车数量测算的问题,为保证计算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企业需利用一定的数学模型进行预算,最终得出特许经营期间的总车流量。此外,在应用车流量法计算时,还需对经营期间的前几年、后几年实际经营状况进行分类,如前几年通车量较少,后逐年提升,这样比较符合实际情况。此外,采用车流量法计算时,通车当月资产暂估入账,应足额暂估,工程、合同等业务部门的参与,充分考虑尾工工程,确保资产价值相对准确,不要出现大的偏差,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要考虑财务核算成本,一方面,权威第三方因为专业的局限性,可选择性较小,因而会影响核算单位的议价能力:另一方面计算方法的选择不同对服务内容及要求也不一样,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来具体实施。

结语

综上所述,于高速公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合理使用车流量法,在项目通车初期,车流量较少,有利于促进企业实现财务指标,推进企业长远稳健发展。为此,高速公路企业可适当加大对车流量法的研究与应用,以此提升企业财务信息质量提升,促进企业经营状况以改善。

参考文献:

[1]黄晨慧.收费公路折旧问题案例研究[J].交通财会,2017(06):34-38.

[2]李丹凤. 高速公路BOT项目会计处理改进研究[D].长安大学,2017.

[3]石永领.高速公路上市公司资产折旧方法探析[J].财务与会计,2017(04):53-54.

[4]和文芳.浅谈高速公路路产折旧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6(10):193.

[5]吴植勇.关于优化高速公路折旧摊销方式的探讨[J].会计师,2015(14):77-78.

[6]刘晓燕.完善经营高速公路资产折旧方法的探讨[J].河南社会科学,2013,21(04):103-104.

[7]白丽红.关于车流量法折旧的性质探讨[J].科学之友(B版),2010(01):81-82.

论文作者:孔德朴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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