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建筑作为当前城市系统存在的重要基础物质,在实际规划与建设的过程中,城市建筑物不单单要做到理念上符合城市的规划发展,而且要能够保证城市建筑物功能的发挥符合现代化城市以及具体城市未来持续发展的要求。而在实际进行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城市建筑规划由于涉及利益主体较多、涉及的层面较多,所以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中,总会出现诸多的问题,严重妨碍了城市建筑的科学规划,所以为了保证城市建筑能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在实际进行的过程中,强化对城市建筑规划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关的改进对策,对于实际工作的改进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城市建筑;建筑规划;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城市建筑作为一个系统的规划建设群,在当前我国大力促进现代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现代化城市的建设无论是从城市建筑物功能的构建、还是从外形和整体排布的设置上,都必须最大化的考虑到城市当前以及未来的建设和发展,尤其是城市建筑物作为一个较长时间存在,投入成本较大,不可能在短期内进行反复拆除修建的系统,在实际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必须紧紧依靠在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的指引下。此外,城市建筑系统的科学规划以及建设深刻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一旦城市建筑规划存在着诸多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那么将会深深的影响城市人文系统作用的发挥。整体上而言,城市建筑系统作为城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城市的经济系统、社会系统、文化系统以及政治系统等方面存在着深刻的影响。城市建筑规划的不科学、不合理,将会对城市其他系统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一、城市建筑规划存在的问题
1、多方面利益主体的存在
当前,城市建筑规划在建设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个较大的问题,则是城市建筑规划必须在城市范围内,在具体划定为城市建设土地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的规划建设。而对于城市规划设计而言,其从前期的土地勘查、功能建设探讨到具体的规划方案的形成,整个过程的实现,都需要不同层面、不同维度以及不同技术含量的人员进行协调合作,而直到整个工作进行的则是上层管理人员指导作用的发挥。但是,就管理层面而言,城市建筑规划在实际建设的过程中,多个单位部门参与主体的存在,如土地局、具体的开发建设商、当地政府以及承包商等都会多多少少的参与到城市建筑规划的过程中,而多个主体的存在,对于城市建筑的规划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力求能够在自身参与较多的情况下,最大化的获得主动权,以此控制整个城市建筑规划的顺利进行。但是,这一问题一旦存在,将会造成城市建筑规划进行中,多个利益主体部门之间无法有效协调,彼此牵绊,甚至造成一种僵硬的现状,那么反应到城市建筑规划中,导致了城市建筑规划工作的长期搁置,甚至是城市建筑规划的不科学,面临着严重的拆迁问题。
2、未能够与城市其他系统之间实现有效的协调
当前,城市建筑规划进行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则是城市建筑规划具体负责人员,无法从系统化的方向出发,充分的考虑整个城市当前及未来发展各个系统功能以及整体功能之间的联系,往往将城市建筑放置于单独化的局面中,导致了城市建筑规划出现了严重的“孤立性”,这一问题也是造成当前大多数城市建筑建设完成后,看起来像城市的一座“孤岛”,无论是从视觉上还是从功能的展现上,都与城市显得格格不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批评。就以上叙述而言,城市作为一个多方面紧密联系的系统,虽然城市建筑是一个具体需要规划建设的建筑群,但是建筑物的建设是在物质基础上展现理念、文化、功能以及思想,城市建筑物是一个城市发展重要的文化寄托载体,如果城市建筑未能够与其他城市系统之间协调,虽然不能够将整个城市系统考虑到城市建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但是未能够从周边城市系统进行考虑,那么将会严重造成城市建筑规划的不科学,最终建设成的建筑物成果也是对城市制造的一种“建筑垃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3、城市建筑规划未能够充分的结合群众的意见
城市建筑系统功能构建最终的接受者是生活在城市的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作为城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面对城市建筑规划进行的过程中,其有义务且有责任参与到城市建筑规划形成的整个过程中。但是,在实际城市建筑规划进行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则是,某些开发商、建设商或者具体的城市建设单位认为城市建筑规划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同时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导致了间接成本的上升,而为了能够寻求利益的最大化,在城市建筑规划过程中会刻意的忽略掉征求城市人民群众意见这一过程。这一问题的存在,是当前城市建筑规划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人民群众的意见未能够有效的反映在规划中,那么对于城市建筑物功能最终建设的接受程度和适应能力也是较低的。
二、基于问题分析前提下,城市建筑规划问题改进对策分析
1、明确城市建筑规划的利益主体,协调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
城市建筑规划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多个利益主体的参与存在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在城市建筑规划进行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各个利益主体能够为城市建筑规划发挥有效的促进作用,那么当地的政府部门就要积极的发挥主管协调作用,指定主要负责城市建筑规划的单位部门,明确指定各个利益主体参与到城市建筑规划中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具体的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各个利益主体的参与工作,明确规定各个利益主体不但出现违规违章的问题。其次,能够明确各个利益主体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建立系统化的协调程序,明确规定各个利益主体参与城市规划工作中,需要走程序、进行相关的审核批准工作。最后,城市建筑规划各个利益主体的存在,必须要求做好利益的划分工作,设定科学的利益划分指标,多方面协调,以此保证各个利益主体的充分参与。
2、明确系统化出发对于城市建筑规划科学进行的重要性,做好之间的协调工作
城市建筑规划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具体的建设人员必须明确城市建筑规划是城市的重要参与部分,在实际规划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将城市建筑规划系统放置在周围城市功能系统中,尤其是周围城市建筑物中,从结构的形成、功能的展现以及外表美观形式的展现上与城市的系统之间实现协调,力求系统功能的最大化构建。此外,城市建筑规划工作科学进行的过程中,在各方面系统考虑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到未来城市的发展,保证城市建筑规划的价值在城市未来的发展中具有很大的潜力和可发挥的空间,保证城市建筑投入产出效应的有效发挥。
3、建立信息化平台,积极的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城市在规划建设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将人民群众的意见有效的纳入到城市建筑规划的过程中,而为了省去中间环节的复杂性,保证整个工作的顺利开展,这就需要积极的运用信息化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构建信息化的平台,以此能够促使人民群众通过信息化平台所提供的快捷、便利的方式参与到城市建筑规划的整个过程中。而大数据网络技术也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分析,以此在最短时间内获得科学化的结果,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反馈到城市建筑规划过程中。
小结
综上所述,城市建筑规划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其受到了来自参与主体、城市人民群众以及城市其他生产生活系统的影响,而为了能够保证城市建筑规划的科学性,需要明确各个参与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参与主体的责任、从整体出发、系统化的研究运用以及建立信息化的平台,积极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等整体上保证城市建筑规划向着科学化的方向进行,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利峰.城市建筑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民居旬刊,2014(30).
[2] 谭希忠.城市建筑规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J].新材料新装饰,2014(5).
论文作者:高舒心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4
标签:城市论文; 建筑论文; 过程中论文; 系统论文; 主体论文; 利益论文; 人民群众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