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所有制论文,结构论文,未来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所有制改革的内容和实质
所有制结构,即马克思、列宁所说的经济结构概念。它包括一个社会由哪些所有制形式或经济成分构成,它们的比重如何,关系怎样,等等。按照经典作家的观点,它是观察一个社会制度的主要依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包括运行机制改革、政府职能转换、所有制改革这样三个方面。其中的所有制改革,包括对原来的公有制具体形式——国家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现在我们所说的,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再就是调整和建立新的所有制结构。并且这两个方面的改革是互相制约、密切联系着的。
我们所以要对原来的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和对原来的所有制结构进行改革和调整,是因为它们都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确实存在一些弊端。例如产权主体单一,形式僵化,政企不分,无人负责,难以面向市场,结构不合理,等等。这些都属于所有制问题。所以,所有制改革实质就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制度)和所有制结构。
二、改革前的所有制结构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所有制既简单又僵化。名义上说由两种类型的社会主义基本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组成,实际上两种类型的公有制无异于一种。
全民所有制这个概念带有虚构的性质,很不准确。我主张以后就用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这个概念。国家所有制是明确的,实实在在的。通过改革它也要存在,只不过实现形式、范围、功能会有变化罢了。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直接掌握一部分经济实力,必须办一些由别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不能办或不宜办的事情。
我国的国有经济是历史地形成的。具体说,它由四种途径形成:根据地时期我们党办的公营经济;革命战争中接管的敌产和解放后接管的官僚资本;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转变为国家经营的资产;解放以后由国家投资办的企事业。它们对增强国家实力,巩固国防,建设经济,满足人民需要等方面发挥了并且还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集体所有制经济主要是在50年代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中,通过把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小商小贩等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而形成。然后又演变为农村的人民公社和城镇的“大集体”和“小集体”。包括后来由待业青年、城镇家庭妇女等组织起来办的集体企业。所以它对安置就业,满足人民需要起了很大作用。
改革开放以前的我国所有制结构就包括这样两种类型。根本不存在多种经济成分。但是为什么又说它无异于一种,或说它是单一的公有呢?这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左”的思想指导下,“集体”被视为低级形式,只有“全民所有”才视为高级形式(这也是我要否定“全民所有制”的理由之一),“集体”要向“全民”过渡,集体所有制经济采取了国有经济的管理办法,结果是“民办”变成了“官办”。
改革开放前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具体情况,以1979年工业产值来说,国有工业占81%,集体所有制工业19%。农村基本上是政社不分的集体所有制,国有农场不多。
三、现在我国的所有制结构
在以往的所有制结构下是不存在竞争的,那时竞争被视为资本主义的东西。一切企业和经济活动都置于国家计划的安排之下,计划被视为法律,计划经济被视为社会主义的特征。企业没有独立性和自主权。这种体制和制度表面说似乎好得很,实际上很糟,缺乏生机,缺乏活力。搞了几十年连基本的生活需要都满足不了,市场上物资匮乏就是证明。所以改革开放一开始,我们就对原来公有制的具体形式进行探索,试验改革。这种改革是有广大群众参加的。改革所有制的具体措施,在农村主要是推行家庭承包,否定人民公社体制;在城市主要是扩大企业权,推行承包制,试验股份制等等。
同时在体制外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包括引进外资,兴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包括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户;包括允许和鼓励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
由于所有制改革是有广大群众参加的,在改革的实践中溶人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而在改革开放以来还出现了许多新的经济类型,或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例如:被邓小平同志称为“三分天下有其一”的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到现在已有九万多户);为安置青年就业而出现的劳动服务企业;由劳动者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而组成的“民办集体”,也叫“无主管集体”;由承包、租赁、委托经营而出现的国有民营、公有私营;与原来的集体所有制大不相同的股份合作制,(现在全国城乡已有四百万户称之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此外,还有消费合作社,住宅合作社等(农村主要是由供销社推动办起来的十多万户专业合作社);还有一厂两制、一企多制的社会集团办企业,等等。
这些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现在大部分都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实际上它们同集体所有制有很大的区别。象“民办集体”、股份合作制等,它们实际上是合作制。所以我主张把集体所有制同合作制分开。现在国际上并不承认我们的集体所有制为合作制。我们的合作制也不能再按老集体模式去办。把什么都称为集体所有制,反而把集体所有制的概念弄混乱了。现在把联社投资、村办、乡办企业也称为集体,实际它们是集团所有制,社区所有制。只有企业职工共同所有的才是集体所有制。目前我们正在深化改革,不能要求所有制和企业制度十分规范。但是只用一个集体所有制概念来登记这些不同类型的经济成分,或者把不能使用集体所有制的一律归为私营,这种办法再延用下去是不利于改革的。
总之,通过近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多种经营形式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初步形成。这就是我们现在的所有制结构。
四、下一步的改革和未来的所有制结构
党的十五大报告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改革方面有许多重大的突破。这些突破包括:
1.把公有制和公有制实现形式区别开来,提出并肯定了改革就是“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形式”。它意味着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也意味着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还包括其他的公有制。
2.高度评价股份制,认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这是对多年来争论的科学总结,也是对多年来试行股份制改革的充分肯定。
3.充分地肯定股份合作制,明确地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实际上是鼓励劳动者利用自己的资金,联合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也是对产权明晰的合作制的发展的有力支持。
4.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给了很高的评价,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这些年,一些人总是反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把它们视为危险性因素。五年前我在一篇文章中就说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就曾经遭到一位教授先生的批判。在他看来,私营经济怎么能同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呢!他不懂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绝对缺少不了私营经济。十五大报告没有再讲非公制经济是补充,而是大讲它们的重要作用,我看这也是思想解放的成果。
十五大这些成果和突破,必将对今后的改革产生巨大的推动。
目前和今后改革的重点无疑还是国有企业。这中间无疑还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是,十五大进一步肯定了抓大放小,明确提出了“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今后改革的步伐肯定会加快。
通过改革和调整,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会进一步完善。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国有经济的比重还要缩小,但实力增强,控制力加大。规范的股份公司会稳步发展。以合作制为主要内容的股份合作制,经过规范和引导,会加快发展速度。老的集体经济因深化改革,恢复合作制原则也要缩小。其他公有制形式则会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非公有制的比重有可能超过三分之一。
具体的所有制形式有以下十种类型:
1.国有制(其经济内容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家控股和国家不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的国有资产)。
2.集体所有制(主要由老集体企业组成)。
3.股份制(包括国家和集体控股的公司,也包括国家和集体不控股的公司,以及由社会公众、私人投资办的股份公司)。
4.股份合作制(我以为经过规范以后用合作制的概念为好。因为合作制是国际通用的概念,合作制本身就有入股集资的内涵,只有合作制才可以同股份制并列。目前的股份合作制包涵了许多其他类型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和私人合伙企业以及许多的“假集体”、“假合作”,宜把它们归于其他类型。但是,应把联户企业、专业合作社、“民办集体”、“无主管集体”等包括进来。合作制企业有可能成为我国城乡数量最大的公有制企业经济)。
5.社区所有制(这是一种地缘性质的所有制,其成员并不一定要入股。例如乡办企业、村办企业、农村社队。过去把它们作为集体所有制,并不恰当,它们同财产归堆的集体所有制是有区别的。同入股人社才能成为成员的合作制也有区别。如果明确了社区也是一种所有制,这对社区建设是大有好处的)。
6.社会主义集团所有制(也可以称为社团所有制,例如工会办企业,残疾人协会办企业,联社办企业,等等)。
7.基金会所有制(由基金会投资办的企业,这类企业现在还不多,以后会多起来)。
8.由外商投资而形成的“三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按照以往的概念,这部分经济是国家资本主义,但现实中的外资经济中包含了一部分外方和我方私人合办的企业,所以国家资本主义的科学概念又涵盖不了。不如就用“三资”企业或外商经济的概念。这部分经济中有相当大的公有制成分,但私有制成分也很明显。目前“三资”企业已有29万户)。
9.个体所有制(主要是个体工商户。到1996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已经发展2703万户,从业人员5017万人)。
10.私营企业。到1996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为81.9万户,雇工1千万人以上,其规模已超过对资改造前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也是很有活力的一种经济成分。
以上是未来我国所有制结构中的多种所有制形式。至于它们之间的合理比重,要在平等的竞争中自然形成,并且这种比重关系是经常发生变动的。但公有制为主的情况,不大可能改变。谈到为主的问题,我想还要采用一个概念,这就是混合所有制。这个概念我在几年前就论述过。我认为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组成的经济,或其内部只要包涵了别的经济成分的所有制,都可以说是混合所有制。因此,股份制、合作制,“三资”企业中的合资、合作企业,联营、联合企业等等,都是混合所有制。十五大报告中也肯定了这个概念。在分析我国所有制结构时,我的看法是我国未来的所有制结构中,必然是混合所有制为主。
还有一个民营的概念。十五大报告未使用民营的概念,因为它不是所有制概念。但是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由于同一种所有制可以采取多种经营形式,不同的所有制的主体可以采取联合、联营、租赁、承包、委托、代理、托管经营等,因而民营的概念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何况国有民营、公有私营是一种现实存在。确切地说,一切除了国有国营以外的经济,都是民营。而且民营最有活力。因此我国未来的所有制结构,必然是国有制为主导,公有制、混合所有制、民营经济等组合的一个主体系统。
这些当然都带有一点预测性质,我国未来的所有制结构将随着实践发展,群众的创造力一定会在形式和内容上更加丰富多彩,更加适应并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