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执政道德建设_执政为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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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段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具有与其先进性相适应的特殊道德。在走向新时代的进程中,面对党所肩负的历史重任,面对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和各种风险,甚至是生死存亡的考验,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设一个道德上精良的中国共产党是新时期全面、科学地建设执政党的迫切要求,因而深入探索加强执政党道德建设,是当前党建理论和实践急需解决的一个十分重要课题。

一、执政道德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功能分析

(一)执政道德的基本内涵

所谓执政道德,是指执政党道德在执政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用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标准评价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来调节的行为。中国共产党是当今中国唯一的执政党,执政党的建设是一个母系统,道德建设和其它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建设分别是他的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彼此有别,又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主要表现在:

1、从执政党的道德建设和政治建设的关系上看,执政党的道德和政治建设属同一系统,它所主张的政治原则和道德宗旨在本质上相契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贯遵守的道德宗旨,又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政治原则的集中表现。执政党的道德建设和政治建设均离不开这个根本宗旨。我党首创的“道德的合法性、政治性”和“政治的合道德性”,是其它非无产阶级政党所不能企及的,因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政治原则和道德的共同基础。

2、从执政党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识关系上看,道德意识是思想构成的特殊组成部分。人们关于运动着“事实的认识和价值评估是一物之两面,”而道德意识的价值本性及功能决定价值指向,价值评估在一定意义上引导并决定思想的轨道与性质。

3、从执政党的道德规范和组织建设的关系上看,党的组织建设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和纪律。“在共产主义者看来,全部道德就在于这种团结一致的纪律和反对剥削者的自觉的群众斗争”。[1](P229)道德建设着眼于行为准则的内在规范性和行为主题的外在觉悟性,这正是高度遵循党的组织原则和自觉自愿维护党的组织纪律的有利保障。

4、从执政党的道德风尚和作风建设的关系上看,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从一定意义上是对中国共产党人道德风尚的概括。党内的道德风尚,道德氛围总是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党的作风建设。只有以道德风尚建设为手段,党的作风建设才能有效发展。

(二)执政道德的特征

1、鲜明的政治性。执政党首先要通过执政活动来体现执政地位,就是围绕行使公共权力而展开执政活动,各级党政干部的职责是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执政公务,他们的职业直接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执政道德本质上体现着政治价值追求,体现着社会利益的分配,所以执政道德具有很强的政治性。

2、明显的先进性。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共产党员,所以,“党风”和“政风”、“党德”和“政德”有着本质的联系,在党政机关任职的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要通过他们的公务活动和道德实践充分体现出来。另一方面,执政道德作为一种行使公共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相联系的职业道德,也就决定了执政主体必须具有比一般社会公德和其他行业的职业道德更高的标准,才能担负起人民赋予他们的重托。执政道德的先进性集中体现在执政道德价值取向的人民性方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也是执政道德的核心和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以往任何时代、任何阶级的本质区别所在。

3、一定的强制性。一般而言,道德主要来源于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信仰之中,也没有固定的形式,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习惯、良心、信仰来维持和保障实施,执政道德也有这方面的特点。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执政者的职业是关系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国家的发展方向、前途和命运,所以,党的干部在社会中担负的责任极其重大,社会公众对执政党的干部的职业素养也赋予极高的期望值。因此,通过党的干部所体现出来的执政道德也就受党和国家制度的约束。同时,由于道德与法的一致性,许多国家的执政党和政府都有将执政道德法制化的倾向。执政道德在实现方式上,除了主要通过行为评价之外,也逐步通过强制的手段,从而较其行业的职业道德相比,具有强制性与非强制性并举的特点。

4、高度的示范性。执政者的职业与其他社会职业相比,其最大特点,在于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对整个社会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执政党的各级党的干部既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集中代表者和维护者,又是公共意识的体现者和执行者;既是公共活动的组织者和设计者,又是公共人际关系的协调者和设计者。在社会活动中,执政者显然处于“组织”、“协调”、“控制”、“管理”、“服务”的地位。执政者的职业特性使得执政道德在党的干部的行为和内在规范上,已超过了对党的干部个体的范围,而是通过党的干部个体达到对整个社会全局的调整。各级党的干部的职业道德状况如何也将直接影响其他各行各业,乃至全社会的道德状况。因此,执政道德在社会道德体系中,处于示范引导的地位。

(三)执政道德的功能

执政道德对执政者从事管理社会各项事务来说,作为保证执政活动有序健康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手段,又有其特殊的功能,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导向功能。即通过对执政道德行为的规范,为党的干部提供行为选择的指南,提供理想的执政角色模型,使他们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引导他们懂得怎么做,使党的干部对将发生的行为有规可循,方向明确。

二是激励功能。执政道德要求执政党的党员干部自觉从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出发,坚持不懈地奉献进取,全面提高素质。可以说,执政道德是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及广大党员创造客观世界的精神动力和自我发展的一种必要形式。

三是调节功能。执政者在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维护秩序和处理纠纷的过程中,理所当然地要运用国家的政治法律手段实行强制调节,但也离不开执政道德调节与之配合。另外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些政治斗争范围以外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应当要通过执政道德规范来调节,它可以使道德法律内化为道德自律,从而产生主体心悦诚服的良好效果。

四是约束功能。在现实的执政过程中,有些党员干部出现行为偏离和越轨倾向,但又尚未严重到触犯法律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执政道德可以对偏离行为加以批评、教育、制裁,这些称之为“软约束”。

从以上对执政道德功能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执政道德对社会的意义突出表现在,一方面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起促进或阻碍作用。当执政道德适应经济基础状况,代表先进阶级利益,它就能以其特有的道德手段论证新型经济制度的合理性与正义性,使这一经济制度得到壮大、巩固和发展,获得广泛的精神道义,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反之,当执政道德已不能顺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制度要求,执政道德就会对社会生活发展产生延缓作用。道德这一社会意识形态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之间有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关系。它必然作用整个社会精神生活。常言道:“上有所好,下必甚之”,“上有克已之风,下有不争之俗”,“大臣不廉,小臣必污,小臣不廉,风俗必败”等,这些都说明执政道德对社会精神的能动作用。如我们宣传焦裕禄、孔繁森、汪洋湖、郑培明等先进人物的事迹,其目的就是用这些先进人物表现出来的党政干部的心灵,强化各级党政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心信念。总之,执政道德水平越高,党和政府为人民办好事实事越多,全社会的精神面貌也就越好,反之,则恶化整个社会风气,这也是强调加强执政道德建设的关键所在。

二、执政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

(一)执政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我们党的执政道德是在党的执政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与党的执政活动相适应的特殊道德。因为我们党从成立起,就坚持以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没有也不谋取自己特殊的利益。因而,执政50多年来能够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任何时候都把人们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并使“人民利益至上”成为广大党员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成为我们党执政的最基本原则。除此之外,在党的执政实践中,执政道德建设的原则还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服务原则。执政就是为人民服务,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党执政的本质。服务作为执政道德的基本规范和党政干部道德规范的核心,其内容是丰富的,爱民与惠民,注重办实事、讲效益,这是为政者从事执政活动的指南和准则。对于执政者来说,执政就意味着服务,意味着自我牺牲。作为执政党的党员干部,服务就体现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时处处做到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体现在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乐民之乐,忧民之忧,体现在始终把主人翁意识和服务意识统一起来,牢记执政为民的本质。

第二,责任原则。权力与责任是相统一的,在党拥有执政权同时,实际上也是担负了一种责任,一种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的崇高历史责任。因此,在执政实践中,要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把我们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树立责任意识,将掌握的执政权力看成是为人民谋利益、负责任,拥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该有多大的责任,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走群众路线,造福于民,使群众利益得到不断满足。

第三,人道原则。在执政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是执政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执政主体是拥有相应权力并从事执政活动的执政者,包括执掌各种领导权力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者。执政客体是主体活动的对象,是人和物的聚合体,在执政活动中,无论是处理为政者与民众的关系,还是处理为政者之间的关系,甚至处理执政组织与环境的关系,既要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关心人的需要,保障人的权力,又要服务人、教育人、引导人和激励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价值的实现。

第四,公正原则。公正是执政道德的重要规范,又是规范执政行为、执政活动的重要准则。党的执政实践一方面要体现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又要代表社会公正的基本精神。因此,我们必须从执政活动与社会公正的有机结合来理解执政公正的原则。执政实践中要恪守规定的准则,履行规定的义务,保持正常的秩序。党的执政道德的公正就是最大限度地、合理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客体,选择最大限度地实现并增进全体社会成员权力的服务措施,履行带动全体人民一起进步的责任。

第五,公利原则。必须明确我们党执政不是为了自己谋利益,而是为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的群众谋求公利。因此,在执政实践中要树立人民利益意识,确立公利意识,无论何时何地做何工作,都要与人民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始终把人民群体利益摆在第一位。运用手中的权力,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取最大利益,要立足于谋求公利,不谋取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个人私利。个人利益要服从人民的利益,不能因私损公,更不能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来损害人民的利益。

(二)执政党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1、执政党的成员道德建设。共产党是无产阶段的先锋队,党的成员由无产阶段先进分子所组成。所以,党员和党的干部应该具有比其他社会成员更高的道德水准。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因此,在道德要求上,党的成员就应该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关心群众利益,为解决群众的困难和疾苦而努力工作。从我们党成立那天起,就有许许多多革命先烈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出生入死、忘我工作,不惜牺牲生命。他们的高尚情操影响着周围的人,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使我们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使我们的事业不断壮大。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不能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袭,出现了各种违纪、腐败现象。他们把手中的权力看作是个人的特权,变成欺压群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为个人、亲属和小集团谋私的工具。这些现象严重违背了党的执政道德的要求。

为什么会出现一些党员干部道德失范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认真加以思考:一是把好入党和提拔的道德关。有的人在入党之前道德品质就较差,甚至有斑斑劣迹,却能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混入党内;有些道德品质差,在群众中声望低的干部通过跑官、买官等手段也获得提拔。这就是党组织在接受新成员和干部提拔时,道德关把得不严所致。二是进一步探讨党的成员的道德调控机制。建党以来,从延安整风到“三讲”教育,从党规党法到法律规范的调控,都收到了较好的调控效果。在党内开展“三讲”教育和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的道德建设的一种好形式。我们还应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需要,不断探讨党员干部道德调控的新形式,以解决好一些党员干部入党掌权后道德水平下降的问题。三是制定一定的道德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党员干部应予以开除。过去,我们大多只对严重违法、违纪的人,甚至触犯刑律的人才考虑开除出党,而对于作风、道德方面的问题则大多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我们过去常说道德是第一道防线,法纪是最后一道防线。我们既然认为对党员干部应有高要求,为什么不可以把道德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呢?制定道德标准,把不合格的党员干部开除出党,就能够纯洁党的队伍,保证党员干部的道德水平。

2、执政党的组织道德建设。政党是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出现的。执政党的组织由其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权力结构、组织制度、活动方式等方面内容所构成。从中也必然体现出道德的内容。它包括在两个大的领域内,一是党组织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二是党组织代表先进生产力,不断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生产力的进步。党组织不论是中央组织还是地方组织,真正在这些方面做好了,抓出成效,才是具有“大德”。建国以来,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经济发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证明我们党在行“德政”。也只有这样,我们的政权才不仅不会丧失,才会有无限的生命力。但是,在党组织的组织行为上,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违反组织道德要求的现象。在党的组织道德上应有以下一些要求:一是党组织应能领导并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得好,成绩显著,能反映出该地方的党组织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上,在深入实际扎实工作上都有良好表现,符合这方面组织道德的要求。反之,如果地方经济长期没有起色,群众不能脱贫致富,就反映出该地方党组织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吃苦精神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也是这方面的组织道德不合格。二是党组织应艰苦奋斗而不追求奢华。有的党组织每年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开支较大;办公场所讲究气派豪华,给国家资财造成严重浪费。这种现象显然不符合组织道德的要求。三是党组织应爱护群众而不是欺压群众。近年来,极少数地方党组织不关心群众疾苦甚至向群众乱摊派、乱收费。有的党组织对于敢于给自己提意见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这些现象也不符合党的组织道德的要求。四是党组织应树立正气而不能纵容歪风邪气。树立正气是对党组织的基本要求。但是也有些党组织内部风气不正,不按正常的工作程序做决定,拉帮结伙,任人唯亲,甚至在党组织的办公场所请神、看风水,这些也违背了党的组织道德。

3、执政党的决策道德建设。这里包含了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内容,也包含了对重大问题决议和制定发展战略的内容。执政的共产党在执政的决策道德上,应有以下一些要求:一是认真探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制定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路线和战略。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如在党的“八大”之后,没有及时进行工作重点转移,错误地提出“以阶段斗争为纲”等口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把工作重点从政治方面转移到经济方面,进行了改革开放,从而使党的工作回到正确的路线上来。“三步走”战略的提出和取得的成就,说明它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也是符合党的决策道德要求的。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阶层和民族之间的关系,努力形成社会安定、人民团结、社会进步的大好局面。从建国初到70年代末,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有关路线、政策上也有一些失误,出现了如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问题,知识分子政策问题,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缓慢的问题等。改革开放以来,这些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解决,也体现了我们党在这些方面的决策道德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执政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

(一)明确指导思想是加强党的执政道德建设的前提

加强执政党的执政道德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其中邓小平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建设的论述,内容丰富、涵义深刻,对执政党道德建设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揭示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和原则,这为党的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江泽民关于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思想,把“生产力标准”、“人民利益标准”与“先进文化方向”结合为三位一体的政党道德评价标准和共产党人的道德价值观。江泽民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区别。”他还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必须认识到,如果只讲物质利益,只讲金钱,不讲思想,不讲道德,人们就会失去共同的奋斗目标,失去行为的正确规范。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规范和思想道德基础。要在全社会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增强全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激励他们为振兴中华而不懈奋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为道德建设指明了目标、任务和途径。只要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党的执政道德建设就一定能够顺利地进行。

(二)思想政治教育是加强执政道德的基础

为了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效能,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勇于开拓,在内容、方法、途径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1、加强执政党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应利用说服、启示、诱导等手段向广大党员干部灌输执政道德规范,培养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管理意识和效率意识。明确权力属于人民,党员领导干部是权力的行使者,必须具备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必要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最为关键是教育执政党的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大价值取向,一是忠于党和国家,忠实地为党和国家服务;二是忠于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忠于职守,对工作极端负责,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作用。模范人物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感召力,可以供人效仿,普通人不仅可以从榜样那里得到合乎规范、合乎道德的行为模式,还可以从中得到和领悟到其中的道德精神,并培养自己的道德意识,道德判别力。因此,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还须借助榜样示范的作用,引导执政党的广大党员干部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以促进执政道德目标的实现。

3、营造良好的执政道德氛围。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声和则响清,形正则影真”,可见社会环境、道德氛围对人的道德形成的重要作用。人是环境的产物,同时,又通过自己的能动实践改变着环境,两者是辩证统一的。社会环境对人的道德意识、道德品质的形成的作用往往是通过道德氛围来传递的。对于执政党的党员干部来说,道德氛围既是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的场所,同时也是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道德氛围的熏陶、感染作用,正是党员干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式。因此,为其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是十分重要的,而要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范围,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多方面做长期艰苦的工作。

(三)制度建设是执政道德建设的根本保障

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 (P333)因此,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将有关执政道德的内容规定为不可违背的硬性制度,并使之系统化。制度建设的目的是要建立起道德建设的效益机制,包括道德褒扬机制、道德评估机制、道德奖惩机制,最终形成强大的道德驱动力量,加强制度建设主要应抓以下工作。

1、将执政道德政策化。把执政道德作为党员升降奖惩的必要条件,奖优罚劣,品优者优用,对那些品行不端,道德不良者,决不能提拔重用,已经提拔重用者,应坚决撤下来,形成一种奖罚分明的执政行为导向机制。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在权力运行方面,要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干部回避制度、交流制度、礼品登记制度、重大财务报告制度等,强化对执政者权力使用过程的权力监控。在权力运行后果方面,要建立健全奖罚制度、辞职辞退制度、职务升降制度、举报制度、申诉控告制度、离任审计制度。

2、实行执政道德的法制化。以往的执政道德建设中,我们较多的强调法与道德的区别,其实,道德与法是联系最为密切,执政道德建设除了依靠思想政治教育外,最有效的手段是将部分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放眼世界,执政道德规范化、法制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相比较而言,我国法律建设虽有发展,但远远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对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要求缺乏细化、具体化,对违法者惩处也欠严厉。例如,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虽对党的干部应履行的各项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尚未明确为执政道德规范且内容过于原则,而难于具体操作。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将党的干部道德要求法律化、具体化。

3、建立和健全执政党党员干部的监控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没有监督的权力也必然会产生不道德的行为。现在,我们党和国家虽有多种监督形式,但往往显得疲软。为了防范执政者的不道德行为,要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契机,健全监督制度,以形成多层次、多方面、纵横交错的行政监督体系。为此,一要强化党内监督,完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制约监督;二要强化监督机关的职能;三要实行司法独立,重视司法机关的监督;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五要搞好群众监督,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奖励举报有功者。

(四)培养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政治道德是加强执政道德建设的关键

所谓执政为民,是指领导干部必须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来从事对公共事务的组织、协调、领导和管理。一切领导行为和领导活动必须服从于、符合于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发展。“执政为民”是由领导干部的社会地位和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并与“人民公仆”的本质相一致。在新形势下,执政为民具有多方面的道德功能和社会价值。首先,它是提高领导干部从政质量的保证。领导干部的从政质量取决于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更取决于其政治道德素质的高低。特别是正确的为政动机和为政目的,直接决定其为政质量和水平。其次,它是抑制腐败动机的道德制约力量。腐败的本质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不可否认,腐败本身是一个政治问题,但从腐败发生的初始动机上看,又是个道德问题,即是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私的问题。抑制腐败动机形成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就是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起“执政为民”的政治道德观,使之成为执政为民的基本的道德选择。再次,它是塑造领导干部完善道德人格的内在力量。领导干部要塑造完美的道德人格,最根本的是用“执政为民”的道德观武装头脑、陶冶情操、净化灵魂,从而使自己矢志不渝地坚持党的根本宗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它要求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为人生信条,把自己的职位看成为人民奉献的岗位,在个人的名利问题上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因此,培养“执政为民”的政治道德,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把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作为其从政行为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为此就要努力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欲为民节、廉为民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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