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的三维性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工作论文,性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众所周知,社会工作是一种有许多面孔的综合助人专业。相应地,社会工作者在不同的情境中也要扮演许多不同的角色。为了尽可能简洁起见,本文主要讨论社会工作的三个基本性质,即作为一种实践的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工作和作为一种制度的社会工作。
一、作为一种实践的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的实践性质是不言而喻的。社会工作的实践性质不仅表现在前专业化阶段的社会工作当中,而且体现在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之中。这就是说,社会工作的实践性不只是社会工作某一阶段的特征,而是贯穿社会工作的整个发展过程之中。离开了实践性,社会工作就无法成就其“助人”服务本质。社会工作的实践性典型地表现在它的服务取向、行动取向和问题解决取向上。这三种取向,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社会工作专业所必需的。离开了它们,社会工作就不再是社会工作。正是它们,规定了社会工作的本质。
首先,社会工作从起源上就是实践的。最初的社会工作者是在济贫、扶危、解困和救难方面的志愿者。这种义务性的实践或许出于志愿者宗教信仰的需要,或许出于志愿者个人道德自我完善的需要,因而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偶然的或临时的安排。这既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虽然受照顾者在不需要花费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这种照顾,但是他们往往需要对照顾者感恩戴德或以个人的人格贬损为代价。这就是说,自愿照顾者并不是按照受照顾者本身的实际需要,而是根据他们自身的精神需要来提供照顾的。社会工作实践的这种早期的恩赐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福利制度的早期形式——具有侮辱性质的剩余福利。
其次,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也是实践取向的。第一份付薪水的社会工作是由美国卫生委员会的特别救济处提供的。开始它是一个志愿机构,在内战期间它受到政府的资助,从而变成一个公共部门。特别救济处及其代理人服务于救助那些支持政府的士兵及其家人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由于战争所导致的社会和健康问题。战争时代为妇女走进社会服务领域打开了方便之门,而她们在这个领域的出色表现又为社会工作赢得其他岗位铺平了道路。事实证明,有几位卷入战争的女性在发展人类服务方面的确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 例如, D. 迪克斯(Dorothea Dix),美国卫生委员会的督导护士,在保证联邦政府对精神病院支持的努力中显而易见处于一种领袖地位;C.巴顿(Clara Barton)后来创立了美国红十字会;J.S.罗厄尔(Josephine Shaw Lowell)帮助在纽约建立了慈善组织会社,后来又成为消费者同盟的首领。随着战争的结束和特别救济处的关闭,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的历史亦临时告一段落。但是几年后当马萨诸塞慈善委员会在1863年成立的时候,社会工作又重新出现。马萨诸塞慈善委员会同时把社会研究引进人类服务发展领域。例如,在1893年报告中,它界定了贫穷的原因为:“第一,身体的堕落和低下,第二,道德的邪恶,第三,智力的无能,第四,事敌和虚弱,第五,不公平和不明智的法律,第六,社会的习惯。 ”①(P146)为了解决有如此复杂根基的社会问题, 必须依靠在提供服务方面有专门训练的专职的(拿薪水的)社会工作者。这促进了社会工作由一种职业向一种专业转变的进程。
再次,当社会工作变成一门专业,它依然是实践取向的。这是因为:第一,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发展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工作的实践取向所要求的。社会工作具有照顾、治疗和改变三大目的。为了提高照顾水平,保证治疗质量,满足变迁要求,社会工作必须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即必须开展社会工作教育,培养专业人才,发展专业地位,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案主服务;第二,社会工作在其专业化的过程中依然保持其强烈的实践取向。根据国际社会工作学校联合会的规定,所有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800小时的野外实习, 此即是其实践性的鲜明体现。世界上许多大学的研究生,例如多伦多大学社会工作学院的研究生,同样是按照学生感兴趣的实践(服务)领域来制定其学习计划的,包括:学习哪些课程,写什么题目的毕业论文,到哪些机构去实习,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去向等等问题,这一切在学生入学时就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首先确定下来,然后才能进入正规学习。当然,个别学生改动学习计划的事情是时常发生的,但是,这种以实践指导学习计划的制定过程必须全部重来一次。校方认为,只有经过这样的实践定向过程,才能培养出有用的社会合格人才。
最后,当社会工作进入制度领域,变成社会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它更加是实践取向的。在社会福利制度领域,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服务的发送体系。所有社会政策和福利项目都必须通过社会工作实践才能得到落实。社会工作者在社会福利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虽然很多,但主要是福利服务发送者和福利项目实施者的角色。这些任务和角色决定了社会工作在社会福利制度中的实践地位。
按照A.T.莫雷尔和B.W.雪福的观点,“社会工作实践由社会工作价值、原则和技术的专业应用所组成,以便实现下述一个或多个目的:帮助人获得有形的服务,对个人、家庭和群体进行辅导和心理治疗,帮助社区或群体提供或改善社会和健康服务,并参与立法过程。 ”②(P17)
根据上述关于社会工作实践的定义,他们又界定了形形色色的和以行动为取向的社会实践方法。它们是:
1.传统的实践方法 主要包括社会个案工作、社会群体工作、社区组织、社会行政和研究五大方法。
2.整合的实践方法 它建立在传统的五大方法的基础之上,是由对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问题的深层认识所发展出来的一种综合的、周全的和统一的社会工作实践方法,产生于1951年。由于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单靠某一种实践方法已不能解决各种案主所面临的实践问题,所以一种整合的统一的社会工作实践方法就应运而生了。
3.一般的实践方法 它是在社会系统理论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出现于60年代。正像该方法的提出者R.巴林斯基(Rosalie Balinsky)所说:“人类问题的复杂性使一种广泛取向的开业者成为必要,这种开业者不仅具有多才多艺的方法仓库,而且具有能与任何系统的成员进行互动的技巧。”②(P19)一般实践方法包含两个基本成分:第一, 它提供给社会工作者一种用以观察实践情境的广泛观点——社会系统论,第二,它不去试图使案主的情境符合社会工作者的方法论取向,相反,而是把这种情境看作是社会工作者选择实践方法的决定因素。
4.特殊的实践方法 它是与一般方法相对立的一种方法,它是在实践领域、所服务的人口群体、所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采取的实践干预模式的基础上,对一个狭窄实践领域所选择的独特知识和技术的应用。从实践领域来看,它包括家庭、儿童、青年、老人、健康、精神卫生、发展上的残疾、教育、商业与工业、邻居与社区发展、司法体系、收入维持和就业等;从其所服务的人口群体来看,它包括儿童、青年、成人、中年成人、老人、妇女、男人、家族和种族人口,不同收入层次的群体和移民等;从其所针对的问题领域来看,它包括犯罪与青少年、药物滥用、发展上的残疾、疾病、家庭暴力、街区退化、贫困、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等;从它所采取的干预模式和实践角色来看,它包括个人、家庭和群体实务,咨询、培训、社会组织、社会规划、项目规划与发展、行政管理、政策形成、实施与分析和研究等。
由于社会工作实践方法的多样性,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要有多副面孔,并发展出适应不同情境的工作能力。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能力包括:(1)对个体案主的正式干预能力;(2)对特定案主持续的个案管理能力;(3)传授适应性的日常生活技巧的能力;(4)把案主与资源联结起来的能力;(5)资源评估和进取性的案主经纪人的能力;(6)服务计划的启动和调节能力;(7)评估保护服务需要的能力;(8)为案主安排特定服务的能力;(9)对群体正式干预的能力;(10 )自我发展和信息传递能力;(11)质量保证的监控能力;(12)职员管理能力;(13)内部文件流通能力;(14)项目实施和单元管理能力;(15)管理组织变迁和外部关系的能力;(16)项目规划、设计和评价能力等等。②(P23—24)
二、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不仅是一种实践过程,而且是一门专业。其专业性质从根本上保证了社会工作是高于一般职业的智力和技能职业,它是一种专业职业。社会工作者可以像医生、律师和牧师那样获得执照,单独开业的。
不过,在社会工作的专业程度上,人们是有不同看法的。有人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准专业”,还有人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发展中的专业”。要确定社会工作到底是不是一门专业,首先我们需要知道衡量专业的标准是什么。
一种考察专业的标准是由E.格林伍德(Ernest Greenwood)发展出来的,他从对传统专业——医学、牧师和法律——的考察出发,揭示出专业的共同属性是:(1)拥有为社会所珍视的独特的技能;(2)对开业者长期的、专门化训练的期待;(3 )拥有这种训练赖以进行的系统理论基础;(4)存在着指导实践的伦理法典;(5)存在着保护其成员利益的专业协会组织。③(P45—55 )非专业的职业群体如果要求其专业地位,必须按照上述特定的属性来进行检验,如果他们拥有这些属性,他们就会取得专业地位。
第二种界定专业的标准是由W.E.莫尔(Wilbert E.Moore )提出,他把“全职职业,随叫随到,同行认同,特殊训练或教育,服务取向和责任自治”作为一个专业的主要特征。④(P5—6)
第三种专业标准是由B.康普顿(Beulah R.Compton)综合其他文献而概括出来的,他认为,一个专业必须具有以下重要的区别性的标志:(1)高度概括的和系统化的知识;(2)共同体批准;(3 )主要取向是共同体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4 )在伦理法典基础上的高度自我控制的行为;这种伦理法典是通过正式教育、工作社会化和专业人员志愿协会而内在化的;(5)文化;(6)主要是对工作成就表示感谢的货币和荣誉奖励系统,其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促进个人利益的手段。⑤(P131)
第四种界定专业的标准是由弗莱斯纳(A.Flexner)提供的, 他认为,(1)专业基本上是带有重大责任的智力操作;(2)它们从科学和学习中获取其原材料;(3 )这种材料服务于一个实践的和清楚界定的目的;(4)专业拥有在教育上可沟通的技术;(5)它们往往是自我组织的;(6)它们具有日益增加的利他主义的动机。②(P30)
根据以上学者关于专业属性和标准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工作是符合上述属性和标准的。因为它有一套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其知识体系是被正式大学所认可和接受的;它有一套志在振兴社会工作专业的伦理法典来约束其从业者的行为;它有自己的专业协会组织,这种组织不仅是地方的、国家的,而且是国际的;它有一系列与案主打交道的技能;同时它有独特的人文情怀和人本文化作为其价值理念的根基。……所有这些属性,都为社会工作贴上了专业的标签。
需要指出的是,格林伍德界定专业的方法是一种“相对的方法”。这就是说,在他看来,任何职业都具有某种专业属性,所不同的只是一个程度问题。因此,他把关于专业属性的静态过程描述,转变成职业向专业化过程迈进的动态过程观察。这对不断增强社会工作的专业属性是非常有意义的。而弗莱斯纳的方法则是一种“绝对的方法”。用他提出的六条标准检查,他认为社会工作尚未达到那种专业精英地位。尽管弗莱斯纳的六条标准是在1915年提出来的,其对社会工作专业地位的判断也是在当时作出的,但是他的标准和号召对于我们今天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专业的建设工作仍然是有指导和警示意义的。
在发达国家,比如在美国,存在着两种专业化模式:一种是私人模式。在这里,个体案主直接与专业人员签订服务合同。法律和医学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例证。第二种模式以教师和城市规划者为典型代表,叫做专业化的公共模式。在这里,专业人员主要是在正式组织和公共部门主办下运作的,并且把他们的服务定向在公共福利上。
至于社会工作,A.T.莫雷尔(Armanko T.Morales)和B.W.雪福(Bradford W.Sheafor)认为,由于它具有在人和环境上的双重焦点,因此,它既适用于专业化的私人模式,又适用于专业化的公共模式。但是,它必须在个体案主和公共福利方面维持一种平衡的考虑。②(P40 )然而笔者认为,从宏观制度层面和社会工作实践来看,这两种专业化模式都是社会福利机构、项目和服务的代理者和发送者。在这方面它们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无论何种专业模式的社会工作者,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使命,即社会改进。他们在“社会改进的承诺,增强社会功能的愿望,行动取向,对人类多样性的欣赏和多方面的实践观点”这些基本特征上是共同的。而且,还应该指出,社会工作者在达成制度(机构)目标和完成自己使命的过程中,其专业地位和实践地位是整合在一起的。以下(表1 )就是社会工作实践领域与社会工作专业水平相对应的一览表:
表1社会工作实践与社会工作专业水平
实践水平 实践水平描述专业准备
1.基本专业实践实践需要专业实务技能、需要社会工作学士学
理论知识和价值,这些不 位
是在日常经验中正常获
得的,而是通过正式的专
业社会工作教育来获得
的.
2.特殊专业实践实践需要对特定的和娴 需要社会工作硕士学
熟的治疗技术的把握,这 位
种技术至少以一种理论
知识和技能方法为基础,
并需要掌握为社会因素
所影响的人类人格的一
般知识.
3.独立专业实践这种专业实践适用于单 需要社会工作硕士学
独表现或自治的实践,一 位和在适当的专业人
般作为一个独立的开业 员督导下的两年硕士
者或一个组织的顾问. 毕业以后的工作经验
4.高级专业实践该实践对于专业发展、 需要博士学位,要求
分析、研究或政策形成 精通专门理论、实务
承担主要的社会和组织 、行政和政策,以便
责任,主要通过个人专业 指导在社会福利方面
成长来达到. 的高级研究
注:改编于A.T.莫雷尔和B.W.雪福的分析。②(P26,69)
在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已经用知识、价值和技能的金三角把自己武装起来,知识、价值和技能的金三角代表当代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最高成果。它们是合格的社会工作者必备的看家本领(如图1所示)。
图1 知识—价值—技能金三角
首先,社会工作专业必须发展其知识基础。社会工作的知识基础包括(1)社会工作者关于自我、专业和干预的知识;(2)社会工作者关于案主的知识;(3)社会工作者关于案主问题或改变领域的知识;(4)社会工作者关于社会和文化环境的知识。
社会工作的这些知识来自于以下独立学科或研究领域:(1 )精神分析和心理学;(2)社会学和社会人类学;(3)个案工作、群体工作和社区组织;(4)行政管理、统计学和社会研究;(5)渐进教育。
在1958年发表的由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发展的“社会工作实务的操作定义”中,所界定的社会工作的典型知识为:(1 )人类行为和整体环境的知识;(2)心理学的给和取的知识;(3)人类沟通方式的知识;(4)群体过程和群体与个人相互影响的知识;(5)文化遗产包括宗教信仰、精神价值、法律和其他社会制度对个人、群体和社区的意义和影响的知识;(6)诸种单元之间互动过程和关系的知识;(7)社区发展和变迁的知识;(8)社会服务和社会资源的知识;(9)自我概念和专业自觉的知识。②(P181—182)
其次,社会工作必须拥有其价值基础。社会工作是一门很有价值的专业。价值是我们选择知识和技能的基本工具,并且它与我们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去做的信仰是相一致的。
像其他西方文化一样,美国社会的价值中心也放在个人上。在美国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价值至少有四个源泉,它们是:(1 )基督教的教义及其人类的整合价值和对其邻里责任的概念;(2 )强调人人平等和人的“生活,自由与追求幸福”的权利的民主观念;(3 )新教伦理:强调个性就是一切,环境一钱不值,道德君子是勤奋工作并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追求享乐是一种罪恶;(4)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教条, 强调在自然进化过程中的优胜劣汰机制会造就坚强的个人和社会。②(241)
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价值观来自于以下几个源头:(1 )儒家学说的政治伦理和家庭伦理;(2)佛家学说的行善积德劝化;(3)墨家学说的勤俭和兼爱;(4)道家学说的清静和无为;(5)西方文化中的科学和民主观念;(6)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念;(7)毛泽东的民族自立和艰苦奋斗思想;(8)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要之,社会工作价值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价值所决定的。除此之外,作为一门独立的国际性的学科,社会工作也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价值观念,主要包括:(1)个人在社会中首要地位的承诺;(2)为满足社会公认需要的社会变迁承诺;(3)对社会中所有人的经济、 身体和精神福祉和社会正义的承诺;(4)尊重和欣赏个体和群体的差别, 个别化对待的承诺;(5)发展案主的能力,帮助他们自助的承诺;(6)向其他人传递知识和技能的承诺;(7 )把个人感情和需要与专业关系分离开来的承诺;(8)尊重案主稳私和保密的承诺;(9)不顾个人挫折,坚持不断改善案主状况的承诺;(10)高标准的个人和专业行为承诺。②(P224—228)
最后,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必须发展出一系列独特的技能。技能是在实施或表现中有效地和熟练地运用知识的能力。社会工作的技能基础包括:(1)社会工作者在帮助、约会、观察、沟通、 同情和评估诸方面的技能;(2)案主在使用帮助和改变社会功能方面的技能; (3)社会工作者在觉察环境和问题限制因素上的技能。②(P24)
社会工作专业或实践的知识、价值和技能金三角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系。是它们共同界定了社会工作专业,共同塑造了社会工作实践。
三、作为一种制度的社会工作
从制度的层面上来观察社会工作是一件更高智力的工作。正像在社会工作教育中,证书、学士和硕士学位前面要冠以“社会工作”,而惟独博士学位前面要冠以“哲学”或“社会福利”一样。综观国际上的社会工作教育,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制度二者到处都是密不可分的安排。许多社会工作教育机构干脆自称为社会福利学院,如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社会福利学院,布朗戴斯大学赫勒社会福利学院等;大部分社会工作教科书都以“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导论”为书名;就连它的最高博士学位也要用“社会福利”来界定;其高级专业实践也是在社会福利方面所进行的高级研究,如此等等,这一切都说明,社会工作与福利制度有着天生的不解之缘。
社会福利制度是社会工作的理想和灵魂,是社会工作之所以具有社会吸引力和专业地位的合法性源泉;而社会工作则是社会福利制度理念、项目和服务的发送体系,是社会福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通过社会工作这个代理实体,社会福利制度的理念、价值、项目和多种服务才能得以落实。
关于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的关系,笔者在《中国社会工作》编辑部召开的座谈会上有如下阐述:“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具有十分密切的亲缘关系。首先,从起源上看,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都是人类对由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制度反应。虽然它们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视角和方法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是对人类面临问题的制度化的正式解决。其次,从发展上看,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是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基础上同步发展的。开始是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和人文价值观念的传播推动了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后来,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反过来促进了社会工作专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第三,从其性质上讲,社会工作属于社会福利制度的范畴,是社会福利的发送体系。在社会福利的三个层次,即制度、机构和项目中,都需要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的参与,通过社会工作的个案、群体、社区和行政方法,使社会福利制度的目标、任务得以贯彻落实。最后,从功能上讲,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都会起到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和促进人类全面进步的作用,它们的目标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⑥(P4)这些依然是笔者目前所坚持的观点。它们对于阐述社会工作的制度性质是有充分说服力的。
现在让我们从社会福利的性质来进一步讨论它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在当代西方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教科书中,大部分是把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工作分别叙述的,而直接论述二者之间关系的安排并不多见。但是,我们的确也发现,有些作者是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的。例如D.布里兰德(Donald Brieland)、L.B.科斯丁(Lela B.Costin)和C.R.阿塞顿(Charels R.Atherton)就是把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同时界定的。他们说:“社会福利是指正式组织的和社会主办的设施、机构和项目,以维持和改善部分或全部人口的经济状况、健康或个人能力”,而“社会工作是具有专门训练和技能并从事于福利服务提供的那些人群的专业。”⑦(P3)根据这个定义,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说,社会工作是提供福利服务的一种专业或专业之一。A.T.莫雷尔和B.W.雪福也承认,“社会工作已经明确接受了促进福祉或福利的角色”②(P95)。
显而易见,把社会工作说成是社会福利制度的构件并不过分。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制度,都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些子系统包括概念子系统、组织子系统、文化子系统和器具子系统。社会工作既构成了社会福利制度的组织子系统,又为它的概念子系统、文化子系统和器具子系统贡献良多。正像只有带电的东西才能充当导体一样,只有其本身具有福利性质的东西才能充当社会福利服务的发送体系。如果社会工作不具有福利(制度)性质,它何以能成为福利服务的发送体系?
社会工作的制度性质还表现为它是大学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社会工作学院像法学院、医学院和神学院一样成为大学制度的组织子系统。在这里,从教育制度的角度而言,其制度性质与其专业和实践性质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社会工作的制度性质主要是指它的福利性质而言的。在这里,从福利制度的角度而言,这种福利制度性质与其助人专业和慈善实践也是完全一致的。而且从其历史发展而言,其三者之间关系的性质也是一一对应的。带有施恩性质的社会工作实践是与带有侮化性质的剩余(选择)福利相适应的;带有人权观念的社会工作专业是与尊重人类尊严的制度(普遍)福利相适应的。
社会工作的实践、专业和制度这三者是互相促进、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正像西方基督教中的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性一样,社会工作的实践、专业和制度的三位一体性也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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